卷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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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各邑漳泉械鬥,募勇扼守大甲溪,絕其蔓延,诘奸宄,護闾閻,出資撫恤;賞戴花翎。
鹹豐三年,林恭之變,台、鳳俱亂,北路震動。
奉旨會同台灣道辦理全台團練。
又以捐運津米,即捐三千石,奏準簡用浙江道。
四年,艇匪黃位踞雞籠,以克複功,加鹽運使銜。
同治元年春,彰化戴潮春起事,淡水同知秋曰觐被戕于東大墩,進略大甲,窺淡水。
境内土匪亦竊發,民心惶惶,多走避。
占梅獨籌維危局,故無害。
初,潮春設八卦會,勢日盛。
占梅知其必發,集紳商,籌團練,為豫防計。
曰觐不之善也。
及曰觐南下,占梅即出資,備器械,讨軍實,修城濠,募勇士。
以生員鄭秉經、貢生陳緝熙、職員翁林萃董其事,聯絡各莊。
命勇首蔡宇率練勇守要害。
部署甫定,而警報至。
城中無主,鹹議斂資通款以緩其來。
或言棄城走。
占梅獨排衆議,曰:『淡水為财賦之區,彼必來争。
即令行賄,安能保其不至?既至而又何如?我能往,彼亦能往。
走将安之耶?今與諸君約:不如以通款之資,為戰守之費。
其濟,諸君之功也;不濟,吾以死繼之』。
衆曰『諾』。
占梅即以家資十數萬為饷糈,城中紳商亦踴躍輸将。
于是共擁候補通判張世英權廳篆,遣人造省,請大吏,示進止。
率衆至城隍廟,刑牲設誓,願共存亡,民心始定。
五月,以蔡宇率勇四百名,複大甲,陳緝熙偕行;請張世英駐軍翁仔社,遣人結東勢角羅冠英,以撫内山一帶;而自巡淡南,為聲援。
旋奉巡撫徐宗幹檄,準布政使頒總辦台北軍務钤記,通饬所屬。
時北門外蘇、黃二姓械鬥,地方俶擾。
占梅止之,禽其渠;其尤不逞者送官懲辦,鬥始息。
然城中遊民多,頗喜亂,饬各街造籍,嚴管束,日給口糧,所費不赀;而軍需又巨,稱貸以應。
不足,割腴田充之,凡數十萬金,産幾破。
二年春,勇首蔡宇克牛罵頭、梧栖等汛,占梅之策也。
梧栖為通海之埠,殷商聚集,占梅以為進規彰化之道。
潛結郊戶楊至器,二月,取之;乘勢至山腳莊。
張世英亦自内山來,首尾相應。
當是時,官軍多駐城附近,相持久,各罷敝。
占梅議進兵,為忌者所阻。
宗幹催之,上書陳其事,略曰:『賊本烏合之衆,死據孤城,其勢難久。
我軍前後進剿,非不能戰;乃至今未克,誠以諸軍皆由鹿港而進,賊已備識虛實故也。
若得省垣遣一大員,由淡水登岸,沿途招選兵勇,以壯聲勢;占梅當統練勇數千,同時南下,剿撫并行。
彼将聞風膽落,不戰而平。
兵有先聲而後實者此也』。
宗幹韪之,遂以丁曰健為台澎兵備道。
十月,至竹塹,與占梅議進兵。
占梅自率精銳二千,扼山腳莊,拔茄投,攻大肚,進駐溪南,縱降将入城為内應。
潮春久處鬥六門,城中議降,股首江有仁持不可。
十一月初三日,占梅以前鋒林忠藝、林尚等攻南門,與官軍會破之,遂複彰化。
曰健入城,旋往鹿港,以占梅所部駐城中。
曰健之行軍也,脅從各莊多痛剿。
占梅辄請宥,全活甚衆。
十二月,振旅歸,潮春就滅。
事聞,加布政使銜。
福建督撫以占梅急公好義,品學兼優,奏請簡用。
得旨召見,病辭,遂不出。
占梅工詩書,精音樂。
軍興之時,文移批答多出其手;暇則彈琴歌詠,若無事然。
築潛園于西門内,結構甚佳。
士之出入竹塹者無不禮焉,文酒之盛冠北台。
着琴餘草八卷,未刊,宗幹序之;又有潛園唱和集。
同治四年卒,年四十有九。
弟汝梅字若村,少入泮。
光緒六年,巡撫岑毓英創造大甲溪橋,贊襄最力。
及建省後,督辦鐵路清賦,有名于時。
連橫曰:侯官楊浚新修淡水廳志,其文多謬,乃複挾其私心,以衡人物,亦何足以征信哉?林占梅為一時之傑,傾家纾難,保障北台,忌者多方構陷,占梅竟以憤死。
浚不于此時為之表白,而列其人于志餘,謂頗有一發千鈞之力。
夫一發千鈞,厥功多矣,列之志餘,不亦小哉?同安林豪曰:『占梅力排衆議,投袂而前。
悉群虜于目中,運全局于掌上。
屢收要隘;再複堅城。
以視夫階下叩頭者,其人之賢不肖何如也』。
連橫曰:林豪之論,賢于楊浚。
作史須有三長,而知人論世,尤貴史德,而後不緻颠倒也。
羅、陳列傳 羅冠英,字福澤,廣東潮州人。
祖某來台,居彰化東勢角莊。
莊據大甲溪左,群山環抱,中拓平原,居民多力穑尚武。
而冠英精火器,百步外無虛發;善謀略,料事多奇中。
内山有某甲者,頑器比黨,魚肉孱愚。
冠英令健兒扼險待,進而攻之。
賊敗走,擇其尤惡者格殺之。
鄉人稱快。
同治元年戴潮春之變,陷彰治,文武多被戕,進兵略大甲,聞冠英名,遣使邀之。
不從。
當事之起也,冠英集鄉人,伸義約,有事相策應;衆有難色。
冠英奮臂起,曉譬利害;衆諾。
遂與總理劉衍梯、邑紳呂炳南等,募壯士數百,屯翁仔社,其友廖廷鳳從之,散家資為饷。
竹塹總辦團練林占梅遣人赍金帛結之,請由内山間攻四張犁莊,以搗潮春之家。
而潮春已猛撲大甲,大甲人嬰城守。
代理淡水同知張世英率軍至;冠英赴援,大小數戰,圍始解。
閏八月,冠英攻寮腳莊,克之,遂複蘆墩汛;廖世元亦拔圓寶莊,據焉,進攻圳寮。
林日成自彰化來争,勢張甚。
世元接戰,身被十數創,至翁仔社而卒。
世英厚塟之,以兄廖江峰、弟廖樹代領其衆。
十一月,日成複攻大甲,斷水道;冠英又救之。
分軍為二,邀戰于新厝仔,大呼陷陣,斬首二十餘級,遂與大安莊人合攻水汴頭。
城中聞炮聲,分道接戰。
廷鳳亦督屯番自後入,首尾夾擊。
日成大潰,城圍複解。
二年,世英遣冠英等攻馬公厝,拔之,略地至四張犁莊。
當是時官軍大集,潮春親攻嘉義,以陳梓生守之。
冠英乘勢突入,破其險阻,獲旗幟軍器甚多。
潮春遂無所據。
十二月,官軍複彰化,潮春被殺。
三年夏四月,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率軍攻小埔心,陳弄拒戰,相持數日。
冠英突圍入,周視各壘,中炮亡。
軍門震悼,遣員護喪歸。
事平,上其功,下旨建坊,入祀昭忠祠,追贈忠信校尉。
陳澄清,小名贶,嘉義塗庫人。
性明毅,遇事果斷。
有友十餘人,皆勇敢負氣,緩急可恃,遇之如手足。
塗庫距嘉邑西北,當孔道。
當是時中原俶擾,淡、彰亦分類械鬥,有司畏葸,莫敢辦。
澄清隐憂之,乃于所居竹圍外築垣鑿濠,建炮壘、布竹釘、聚米鹽食物,為三年蓄。
左右田園悉種番薯栽山菁,以防不給。
已而戴潮春起事,陷彰化,殺文武,進攻嘉義,各莊多被略。
澄清獨起兵拒。
附近粵莊暨鹽水港,聯防固守,倚以為重。
同治元年秋七月,台灣鎮林向榮駐軍鬥六,檄澄清運糧。
嘗一日七戰,三襲敵營。
向榮嘉之,錫五品銜及名馬珍物。
及鬥六陷,攻塗庫。
陳弄、嚴辨以衆踞街中,市肆皆罷。
澄清設伏待,遣壯士蘇阿傳率十餘人,假旗号,徑至街中,呼曰:『我元帥谕爾等安堵,照常貿易,違者斬』。
弄衆方駭顧,而阿傳遽大呼殺賊而出。
弄率所部追之,伏兵盡起,扼險擊。
阿傳奮勇鏖殺,殪數人。
及歸,無一傷者。
阿傳與吳嬰、陳瑞基、吳戆、王明俱善戰,沖鋒陷陣。
弄等憚之,謂之「五虎」。
初,潮春以書招澄清,不從。
及弄據塗庫,誓必滅之。
兄必湖挺身谒弄,弄露刃以見,必湖笑曰:『始吾以大哥為豪傑,傾心相向願效力;今乃知非欲成大事者。
不然如愚兄弟亦足供指臂,而見拒如此』?弄曰:『女果從,吾豈相拒?但恐未必然爾』。
必湖因說之曰:『我兄弟欲相從久矣,乘時建不世之業,此士之一時也。
然不假重權,無以令衆。
如肯畀一将軍,則明日當舉旗相應』。
弄喜,延之坐,與談竟日,授以令。
警備稍懈。
必湖歸,即集義勇,約五鼓并力攻之。
而是夜三更,澄清已遣人毀屋,阻歸路。
弄見火起,知為所绐,踉跄去。
自是不敢複攻塗庫。
澄清之治軍也,禁賭,禁洋煙,禁奸盜,賞罰嚴明,多縱間諜,谂虛實。
每出軍,不言所向,舉刃而前;既至,始下令突擊,故能以少勝衆。
或問之。
曰:『兵危事也,以奇用之;靜如處女,動如脫兔;臨機應變,而後有功。
若大張聲勢,旗鼓喧阗,是使賊知,非所以制勝也』。
又曰:『兵不在多,在勇敢;多則衆心不一,進退失據,雖有良将,無所用之』。
故所用祗數十人,并養其家于竹圍内,與共甘苦。
拒戰三年,毫無所損。
侄适約居下莊,相去二裡許,有衆三、四十人,亦能戰。
鄰鄉丁壯聽命者又六、七百人,故能持久。
潮春既平,澄清欲誅脅從,必湖止之。
弟澄江攻元掌莊,中炮死,澄清力擊之,禽其渠十餘人,枭以祭基,後任鬥六門都司。
初澄清起兵,埔姜侖莊生員劉豐慶,粵籍也,聞其義,每助鉛藥,故無乏。
後為其叔阿霖所殺,澄清為複仇。
談者以為有古烈士風。
連橫曰:嘉義之有塗庫,猶淡水之有翁仔社也。
彈丸之地,雖不足以系大局,而羅冠英駐蓊仔社,林日成不能破大甲而略淡水;陳澄清守塗庫,陳弄不能掠鹽水港以迫嘉義。
非地之足恃,而人之可用也。
不然,以鬥六門之險,負山扼溪,可以自固;而林向榮竟全師以沒。
成敗之機,何其異耶?冠英縱橫轉戰,抱義以隕,人稱其勇。
若澄清之從容布置,運籌決策,尤有名将之風焉。
沈葆桢列傳 沈葆桢,字幼丹,福建侯官人。
以翰林出任江西廣信府。
太平之役,與妻林氏乞援守城,由是知名,曆升至總理各國事務大臣,事在清史。
同治十一年,調福建船政大臣。
十三年夏,日本以牡丹社番之殺其人也,以兵來伐,駐南鄙,沿海戒嚴。
清廷以葆桢為欽差大臣,督辦軍務;又命福建陸路提督唐定奎率命葆桢經理善後。
葆桢以台灣為海上奧區、東南各省之藩衛也,地大物博,列國觊觎,自非悉心經畫,不足以資富庶。
于是奏請移駐福建巡撫,以一事權;語在職官志。
廷議從之。
台灣前時僅設一府四縣,而寄其權于巡道,地既遼遠,民又孳生,守土官但求無事,非敢稍議更張。
葆桢以北鄙日辟,墾務日興,于是奏請添設台北府、縣以資治理,略曰:『台灣固海外荒島,康熙年間收入版圖,乃設府治,領台灣、鳳山、諸羅三縣。
諸羅即今之嘉義;而嘉義以北,尚未設官。
郡之南北各一百餘裡,控制綽乎有餘。
厥後土地漸辟,雍正元年,乃設彰化一縣,并置淡水同知。
九年,移治竹塹。
起自大甲溪,至三貂嶺下之遠望坑而止,計地三百四十五裡有奇。
嘉慶十五年,複自遠望坑迤北,東至蘇澳,計地一百三十裡,設噶瑪蘭通判以治之。
則人事随天時、地利之轉移,雖欲因陋就簡,固不可複得者也。
然自噶瑪蘭抵郡,須十三日始達,政令皆統于台灣府。
淡水設廳之時,淡北三貂等處,榛莽四塞,即淡南各社,亦土曠人稀。
今則村莊比連,荒埔日辟;舊志稱東西相距僅十有七裡,今乃或五、六十裡,或七、八十裡。
蘭廳建治以後,自三貂嶺繞至遠望坑,複增地數十裡有奇。
其土地之日辟,古今不同有如此者。
台北海岸,昔時僅有八裡坌一口,往來之船,不過數隻,其餘叉港支河,僅堪捕魚。
今則八裡坌淤塞,而新添各港,曰大安口、曰後壟、曰香山、曰滬尾、曰雞籠。
滬尾港門宏敞,舟楫尤多。
年來夾闆帆樯林立,洋樓客棧,阛阓喧嚣。
其口岸之歧出不同有如此者。
前師入台,供調遣。
五月,葆桢至台南,籌防備,讨軍實。
二國勢将用兵,已而和成,诏者台北幅員雖廣,而新墾之地,土著既少,流寓亦稀。
百餘年來,休養生息,前年編查戶口,除噶瑪蘭外;已有四十二萬有奇。
近頃各國通商,華洋雜處,睚眦之怨,即啟釁端;而八裡坌一帶,從教漸多,防範稽查,尤非易事。
其人民之不同有如此者。
台地土産,以藍、煤、茶、腦等為大宗,皆出自淡北。
比年荒山窮谷,栽種愈盛,開采愈多。
洋船搬運,客民叢集,風氣浮動,嗜好各殊;且淡南大甲一帶,毗連彰化,習俗尤悍。
如淡水同知,半年駐竹塹衙門,半年駐艋舺公所,相去百二十裡,奔馳廢曠,勢所必然。
況竹塹南至大甲溪尚百餘裡,而艋舺北至滬尾、雞籠亦尚各數十裡,命盜等案,層見疊出,往往方急北轅,旋憂南顧;分身無術,枝節橫生,公事積壓、巨案遷延,均所不免。
督撫知其難任,必擇循吏能士,以膺是選。
而到任之後,賢聲頓減,不副所望;是地勢之所使然。
其駕馭之難周又有如此者。
淡、蘭文風遜于全台,歲科童試,應考四、五百人,而赴道考考則不及三分之一。
路途險遠,寒士乏資,着鞭難至。
又如詞訟,則四民皆受其害。
刁健之徒,詞窮而遁,捏造府控。
一奉提供,累月窮年;被誣之家,昭冤有期,家已為破。
欲矯其弊,因噎廢食,概免廳提;則廳案為胥吏之所把持,遂失控訴之路,而械鬥之端,則萌于内。
至徒流之刑以上,拟定罪名,複須提郡轉勘,需費繁多。
歲月淹滞,賠累難償,故不得不随之抹殺。
官既苦之,民尤苦之。
其政教之難齊又有如此者。
故前者台灣道夏獻綸請改淡水同知為直隸州、噶瑪蘭為知縣,添一縣于竹塹。
臣鶴年、臣凱泰互相讨議,台事旋起,因此暫定。
台南騷動之時,即有潛窺台北之憂。
夏獻綸住在該地,能策機宜,狡謀乃息。
然海防洋務,瞬息萬變,恐州牧不足以當之。
況去年以來,自噶瑪蘭之蘇澳起,開山撫番,至新城二百裡有奇,至秀姑巒又百裡有奇;若山前布置尚未周詳,則山後之經營何從藉手?故就今日台北之形勢而畫區為三縣以分治之,則可以專其責成;設知府以統轄之,則可以系其綱領。
伏查艋舺當龜侖嶺兩大山之間,沃壤平原,兩溪環抱,村落衢市,蔚成大觀。
西至海口三十裡,直達八裡坌、滬尾。
觀音、大屯兩山,可為屏障。
且與省城五虎門相對。
不特淡、蘭扼要之區,實為全台之管鑰。
請于其地創建府治,名曰台北府。
彰化以北,直至後山,胥歸控制,仍隸台灣兵備道。
附郭一縣,南劃中坜以上,至頭重溪為境,計五十裡,東西相去五、六十裡不等;方圍折算百有裡餘,拟名之曰淡水縣。
自頭重溪以南至彰化大甲溪為止,南北相距百五十裡。
其間竹塹,即淡水廳之舊治,拟裁淡水同知,改設一縣,拟名之曰新竹縣。
自遠望坑以北而東,以噶瑪蘭原轄之地,拟設一縣,名之曰宜蘭縣。
雞籠一區,欲建縣治,則其地不足;而通商以後,竟成都會。
且煤務方興,遊民四集,海防已重,訟事尤繁。
該處向未設官,亦非煤務微員所能鎮壓。
若事事仰成艋舺,則官民共困。
應請改噶瑪蘭通判為台北府分府通判,移駐雞籠以治之。
是臣等當外防内治之策,出于因時制宜。
是否有當,伏乞饬部議覆,以便遵循。
至建設城署,清查田
鹹豐三年,林恭之變,台、鳳俱亂,北路震動。
奉旨會同台灣道辦理全台團練。
又以捐運津米,即捐三千石,奏準簡用浙江道。
四年,艇匪黃位踞雞籠,以克複功,加鹽運使銜。
同治元年春,彰化戴潮春起事,淡水同知秋曰觐被戕于東大墩,進略大甲,窺淡水。
境内土匪亦竊發,民心惶惶,多走避。
占梅獨籌維危局,故無害。
初,潮春設八卦會,勢日盛。
占梅知其必發,集紳商,籌團練,為豫防計。
曰觐不之善也。
及曰觐南下,占梅即出資,備器械,讨軍實,修城濠,募勇士。
以生員鄭秉經、貢生陳緝熙、職員翁林萃董其事,聯絡各莊。
命勇首蔡宇率練勇守要害。
部署甫定,而警報至。
城中無主,鹹議斂資通款以緩其來。
或言棄城走。
占梅獨排衆議,曰:『淡水為财賦之區,彼必來争。
即令行賄,安能保其不至?既至而又何如?我能往,彼亦能往。
走将安之耶?今與諸君約:不如以通款之資,為戰守之費。
其濟,諸君之功也;不濟,吾以死繼之』。
衆曰『諾』。
占梅即以家資十數萬為饷糈,城中紳商亦踴躍輸将。
于是共擁候補通判張世英權廳篆,遣人造省,請大吏,示進止。
率衆至城隍廟,刑牲設誓,願共存亡,民心始定。
五月,以蔡宇率勇四百名,複大甲,陳緝熙偕行;請張世英駐軍翁仔社,遣人結東勢角羅冠英,以撫内山一帶;而自巡淡南,為聲援。
旋奉巡撫徐宗幹檄,準布政使頒總辦台北軍務钤記,通饬所屬。
時北門外蘇、黃二姓械鬥,地方俶擾。
占梅止之,禽其渠;其尤不逞者送官懲辦,鬥始息。
然城中遊民多,頗喜亂,饬各街造籍,嚴管束,日給口糧,所費不赀;而軍需又巨,稱貸以應。
不足,割腴田充之,凡數十萬金,産幾破。
二年春,勇首蔡宇克牛罵頭、梧栖等汛,占梅之策也。
梧栖為通海之埠,殷商聚集,占梅以為進規彰化之道。
潛結郊戶楊至器,二月,取之;乘勢至山腳莊。
張世英亦自内山來,首尾相應。
當是時,官軍多駐城附近,相持久,各罷敝。
占梅議進兵,為忌者所阻。
宗幹催之,上書陳其事,略曰:『賊本烏合之衆,死據孤城,其勢難久。
我軍前後進剿,非不能戰;乃至今未克,誠以諸軍皆由鹿港而進,賊已備識虛實故也。
若得省垣遣一大員,由淡水登岸,沿途招選兵勇,以壯聲勢;占梅當統練勇數千,同時南下,剿撫并行。
彼将聞風膽落,不戰而平。
兵有先聲而後實者此也』。
宗幹韪之,遂以丁曰健為台澎兵備道。
十月,至竹塹,與占梅議進兵。
占梅自率精銳二千,扼山腳莊,拔茄投,攻大肚,進駐溪南,縱降将入城為内應。
潮春久處鬥六門,城中議降,股首江有仁持不可。
十一月初三日,占梅以前鋒林忠藝、林尚等攻南門,與官軍會破之,遂複彰化。
曰健入城,旋往鹿港,以占梅所部駐城中。
曰健之行軍也,脅從各莊多痛剿。
占梅辄請宥,全活甚衆。
十二月,振旅歸,潮春就滅。
事聞,加布政使銜。
福建督撫以占梅急公好義,品學兼優,奏請簡用。
得旨召見,病辭,遂不出。
占梅工詩書,精音樂。
軍興之時,文移批答多出其手;暇則彈琴歌詠,若無事然。
築潛園于西門内,結構甚佳。
士之出入竹塹者無不禮焉,文酒之盛冠北台。
着琴餘草八卷,未刊,宗幹序之;又有潛園唱和集。
同治四年卒,年四十有九。
弟汝梅字若村,少入泮。
光緒六年,巡撫岑毓英創造大甲溪橋,贊襄最力。
及建省後,督辦鐵路清賦,有名于時。
連橫曰:侯官楊浚新修淡水廳志,其文多謬,乃複挾其私心,以衡人物,亦何足以征信哉?林占梅為一時之傑,傾家纾難,保障北台,忌者多方構陷,占梅竟以憤死。
浚不于此時為之表白,而列其人于志餘,謂頗有一發千鈞之力。
夫一發千鈞,厥功多矣,列之志餘,不亦小哉?同安林豪曰:『占梅力排衆議,投袂而前。
悉群虜于目中,運全局于掌上。
屢收要隘;再複堅城。
以視夫階下叩頭者,其人之賢不肖何如也』。
連橫曰:林豪之論,賢于楊浚。
作史須有三長,而知人論世,尤貴史德,而後不緻颠倒也。
羅、陳列傳 羅冠英,字福澤,廣東潮州人。
祖某來台,居彰化東勢角莊。
莊據大甲溪左,群山環抱,中拓平原,居民多力穑尚武。
而冠英精火器,百步外無虛發;善謀略,料事多奇中。
内山有某甲者,頑器比黨,魚肉孱愚。
冠英令健兒扼險待,進而攻之。
賊敗走,擇其尤惡者格殺之。
鄉人稱快。
同治元年戴潮春之變,陷彰治,文武多被戕,進兵略大甲,聞冠英名,遣使邀之。
不從。
當事之起也,冠英集鄉人,伸義約,有事相策應;衆有難色。
冠英奮臂起,曉譬利害;衆諾。
遂與總理劉衍梯、邑紳呂炳南等,募壯士數百,屯翁仔社,其友廖廷鳳從之,散家資為饷。
竹塹總辦團練林占梅遣人赍金帛結之,請由内山間攻四張犁莊,以搗潮春之家。
而潮春已猛撲大甲,大甲人嬰城守。
代理淡水同知張世英率軍至;冠英赴援,大小數戰,圍始解。
閏八月,冠英攻寮腳莊,克之,遂複蘆墩汛;廖世元亦拔圓寶莊,據焉,進攻圳寮。
林日成自彰化來争,勢張甚。
世元接戰,身被十數創,至翁仔社而卒。
世英厚塟之,以兄廖江峰、弟廖樹代領其衆。
十一月,日成複攻大甲,斷水道;冠英又救之。
分軍為二,邀戰于新厝仔,大呼陷陣,斬首二十餘級,遂與大安莊人合攻水汴頭。
城中聞炮聲,分道接戰。
廷鳳亦督屯番自後入,首尾夾擊。
日成大潰,城圍複解。
二年,世英遣冠英等攻馬公厝,拔之,略地至四張犁莊。
當是時官軍大集,潮春親攻嘉義,以陳梓生守之。
冠英乘勢突入,破其險阻,獲旗幟軍器甚多。
潮春遂無所據。
十二月,官軍複彰化,潮春被殺。
三年夏四月,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率軍攻小埔心,陳弄拒戰,相持數日。
冠英突圍入,周視各壘,中炮亡。
軍門震悼,遣員護喪歸。
事平,上其功,下旨建坊,入祀昭忠祠,追贈忠信校尉。
陳澄清,小名贶,嘉義塗庫人。
性明毅,遇事果斷。
有友十餘人,皆勇敢負氣,緩急可恃,遇之如手足。
塗庫距嘉邑西北,當孔道。
當是時中原俶擾,淡、彰亦分類械鬥,有司畏葸,莫敢辦。
澄清隐憂之,乃于所居竹圍外築垣鑿濠,建炮壘、布竹釘、聚米鹽食物,為三年蓄。
左右田園悉種番薯栽山菁,以防不給。
已而戴潮春起事,陷彰化,殺文武,進攻嘉義,各莊多被略。
澄清獨起兵拒。
附近粵莊暨鹽水港,聯防固守,倚以為重。
同治元年秋七月,台灣鎮林向榮駐軍鬥六,檄澄清運糧。
嘗一日七戰,三襲敵營。
向榮嘉之,錫五品銜及名馬珍物。
及鬥六陷,攻塗庫。
陳弄、嚴辨以衆踞街中,市肆皆罷。
澄清設伏待,遣壯士蘇阿傳率十餘人,假旗号,徑至街中,呼曰:『我元帥谕爾等安堵,照常貿易,違者斬』。
弄衆方駭顧,而阿傳遽大呼殺賊而出。
弄率所部追之,伏兵盡起,扼險擊。
阿傳奮勇鏖殺,殪數人。
及歸,無一傷者。
阿傳與吳嬰、陳瑞基、吳戆、王明俱善戰,沖鋒陷陣。
弄等憚之,謂之「五虎」。
初,潮春以書招澄清,不從。
及弄據塗庫,誓必滅之。
兄必湖挺身谒弄,弄露刃以見,必湖笑曰:『始吾以大哥為豪傑,傾心相向願效力;今乃知非欲成大事者。
不然如愚兄弟亦足供指臂,而見拒如此』?弄曰:『女果從,吾豈相拒?但恐未必然爾』。
必湖因說之曰:『我兄弟欲相從久矣,乘時建不世之業,此士之一時也。
然不假重權,無以令衆。
如肯畀一将軍,則明日當舉旗相應』。
弄喜,延之坐,與談竟日,授以令。
警備稍懈。
必湖歸,即集義勇,約五鼓并力攻之。
而是夜三更,澄清已遣人毀屋,阻歸路。
弄見火起,知為所绐,踉跄去。
自是不敢複攻塗庫。
澄清之治軍也,禁賭,禁洋煙,禁奸盜,賞罰嚴明,多縱間諜,谂虛實。
每出軍,不言所向,舉刃而前;既至,始下令突擊,故能以少勝衆。
或問之。
曰:『兵危事也,以奇用之;靜如處女,動如脫兔;臨機應變,而後有功。
若大張聲勢,旗鼓喧阗,是使賊知,非所以制勝也』。
又曰:『兵不在多,在勇敢;多則衆心不一,進退失據,雖有良将,無所用之』。
故所用祗數十人,并養其家于竹圍内,與共甘苦。
拒戰三年,毫無所損。
侄适約居下莊,相去二裡許,有衆三、四十人,亦能戰。
鄰鄉丁壯聽命者又六、七百人,故能持久。
潮春既平,澄清欲誅脅從,必湖止之。
弟澄江攻元掌莊,中炮死,澄清力擊之,禽其渠十餘人,枭以祭基,後任鬥六門都司。
初澄清起兵,埔姜侖莊生員劉豐慶,粵籍也,聞其義,每助鉛藥,故無乏。
後為其叔阿霖所殺,澄清為複仇。
談者以為有古烈士風。
連橫曰:嘉義之有塗庫,猶淡水之有翁仔社也。
彈丸之地,雖不足以系大局,而羅冠英駐蓊仔社,林日成不能破大甲而略淡水;陳澄清守塗庫,陳弄不能掠鹽水港以迫嘉義。
非地之足恃,而人之可用也。
不然,以鬥六門之險,負山扼溪,可以自固;而林向榮竟全師以沒。
成敗之機,何其異耶?冠英縱橫轉戰,抱義以隕,人稱其勇。
若澄清之從容布置,運籌決策,尤有名将之風焉。
沈葆桢列傳 沈葆桢,字幼丹,福建侯官人。
以翰林出任江西廣信府。
太平之役,與妻林氏乞援守城,由是知名,曆升至總理各國事務大臣,事在清史。
同治十一年,調福建船政大臣。
十三年夏,日本以牡丹社番之殺其人也,以兵來伐,駐南鄙,沿海戒嚴。
清廷以葆桢為欽差大臣,督辦軍務;又命福建陸路提督唐定奎率命葆桢經理善後。
葆桢以台灣為海上奧區、東南各省之藩衛也,地大物博,列國觊觎,自非悉心經畫,不足以資富庶。
于是奏請移駐福建巡撫,以一事權;語在職官志。
廷議從之。
台灣前時僅設一府四縣,而寄其權于巡道,地既遼遠,民又孳生,守土官但求無事,非敢稍議更張。
葆桢以北鄙日辟,墾務日興,于是奏請添設台北府、縣以資治理,略曰:『台灣固海外荒島,康熙年間收入版圖,乃設府治,領台灣、鳳山、諸羅三縣。
諸羅即今之嘉義;而嘉義以北,尚未設官。
郡之南北各一百餘裡,控制綽乎有餘。
厥後土地漸辟,雍正元年,乃設彰化一縣,并置淡水同知。
九年,移治竹塹。
起自大甲溪,至三貂嶺下之遠望坑而止,計地三百四十五裡有奇。
嘉慶十五年,複自遠望坑迤北,東至蘇澳,計地一百三十裡,設噶瑪蘭通判以治之。
則人事随天時、地利之轉移,雖欲因陋就簡,固不可複得者也。
然自噶瑪蘭抵郡,須十三日始達,政令皆統于台灣府。
淡水設廳之時,淡北三貂等處,榛莽四塞,即淡南各社,亦土曠人稀。
今則村莊比連,荒埔日辟;舊志稱東西相距僅十有七裡,今乃或五、六十裡,或七、八十裡。
蘭廳建治以後,自三貂嶺繞至遠望坑,複增地數十裡有奇。
其土地之日辟,古今不同有如此者。
台北海岸,昔時僅有八裡坌一口,往來之船,不過數隻,其餘叉港支河,僅堪捕魚。
今則八裡坌淤塞,而新添各港,曰大安口、曰後壟、曰香山、曰滬尾、曰雞籠。
滬尾港門宏敞,舟楫尤多。
年來夾闆帆樯林立,洋樓客棧,阛阓喧嚣。
其口岸之歧出不同有如此者。
前師入台,供調遣。
五月,葆桢至台南,籌防備,讨軍實。
二國勢将用兵,已而和成,诏者台北幅員雖廣,而新墾之地,土著既少,流寓亦稀。
百餘年來,休養生息,前年編查戶口,除噶瑪蘭外;已有四十二萬有奇。
近頃各國通商,華洋雜處,睚眦之怨,即啟釁端;而八裡坌一帶,從教漸多,防範稽查,尤非易事。
其人民之不同有如此者。
台地土産,以藍、煤、茶、腦等為大宗,皆出自淡北。
比年荒山窮谷,栽種愈盛,開采愈多。
洋船搬運,客民叢集,風氣浮動,嗜好各殊;且淡南大甲一帶,毗連彰化,習俗尤悍。
如淡水同知,半年駐竹塹衙門,半年駐艋舺公所,相去百二十裡,奔馳廢曠,勢所必然。
況竹塹南至大甲溪尚百餘裡,而艋舺北至滬尾、雞籠亦尚各數十裡,命盜等案,層見疊出,往往方急北轅,旋憂南顧;分身無術,枝節橫生,公事積壓、巨案遷延,均所不免。
督撫知其難任,必擇循吏能士,以膺是選。
而到任之後,賢聲頓減,不副所望;是地勢之所使然。
其駕馭之難周又有如此者。
淡、蘭文風遜于全台,歲科童試,應考四、五百人,而赴道考考則不及三分之一。
路途險遠,寒士乏資,着鞭難至。
又如詞訟,則四民皆受其害。
刁健之徒,詞窮而遁,捏造府控。
一奉提供,累月窮年;被誣之家,昭冤有期,家已為破。
欲矯其弊,因噎廢食,概免廳提;則廳案為胥吏之所把持,遂失控訴之路,而械鬥之端,則萌于内。
至徒流之刑以上,拟定罪名,複須提郡轉勘,需費繁多。
歲月淹滞,賠累難償,故不得不随之抹殺。
官既苦之,民尤苦之。
其政教之難齊又有如此者。
故前者台灣道夏獻綸請改淡水同知為直隸州、噶瑪蘭為知縣,添一縣于竹塹。
臣鶴年、臣凱泰互相讨議,台事旋起,因此暫定。
台南騷動之時,即有潛窺台北之憂。
夏獻綸住在該地,能策機宜,狡謀乃息。
然海防洋務,瞬息萬變,恐州牧不足以當之。
況去年以來,自噶瑪蘭之蘇澳起,開山撫番,至新城二百裡有奇,至秀姑巒又百裡有奇;若山前布置尚未周詳,則山後之經營何從藉手?故就今日台北之形勢而畫區為三縣以分治之,則可以專其責成;設知府以統轄之,則可以系其綱領。
伏查艋舺當龜侖嶺兩大山之間,沃壤平原,兩溪環抱,村落衢市,蔚成大觀。
西至海口三十裡,直達八裡坌、滬尾。
觀音、大屯兩山,可為屏障。
且與省城五虎門相對。
不特淡、蘭扼要之區,實為全台之管鑰。
請于其地創建府治,名曰台北府。
彰化以北,直至後山,胥歸控制,仍隸台灣兵備道。
附郭一縣,南劃中坜以上,至頭重溪為境,計五十裡,東西相去五、六十裡不等;方圍折算百有裡餘,拟名之曰淡水縣。
自頭重溪以南至彰化大甲溪為止,南北相距百五十裡。
其間竹塹,即淡水廳之舊治,拟裁淡水同知,改設一縣,拟名之曰新竹縣。
自遠望坑以北而東,以噶瑪蘭原轄之地,拟設一縣,名之曰宜蘭縣。
雞籠一區,欲建縣治,則其地不足;而通商以後,竟成都會。
且煤務方興,遊民四集,海防已重,訟事尤繁。
該處向未設官,亦非煤務微員所能鎮壓。
若事事仰成艋舺,則官民共困。
應請改噶瑪蘭通判為台北府分府通判,移駐雞籠以治之。
是臣等當外防内治之策,出于因時制宜。
是否有當,伏乞饬部議覆,以便遵循。
至建設城署,清查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