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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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裡)璞石閣 計二百六十五裡 ○前山至後山道裡表(二) 自楓港(十裡)射不力(十五裡)雙溪口(二十裡)大雲頂(十五裡)英華嶺(二十裡)阿郎壹溪(十裡)巴塱衛(二十裡)幹仔辟(二十裡)幹仔侖(十三裡)大貓裡(二十五裡)知本(二十裡)卑南 計二百三十六裡 ○前山至後山道裡表(三) 自下淡水(十二裡)赤山(十五裡)雙溪口(二十裡)昆侖坳(十裡)大石岩(四十裡)諸也葛(二十裡)幹仔侖(十三裡)大貓裡(二十五裡)知本(二十裡)卑南 計一百七十五裡 ○前山至後山道裡表(四) 自艋舺(八裡)枧仔尾(九裡)樟腳(六裡)深坑(十二裡)侖仔洋(十八裡)铳櫃(十一裡)頭圍(十五裡)礁溪(十五裡)宜蘭北門 計一百零三裡 ○中路道裡表 自鹿港(十二裡)馬鳴山(五裡)三塊厝(三裡)彰化西門(五裡)大竹圍(十裡)内快(十裡)本縣莊(十裡)營盤口(五裡)南投(二十裡)集集街(十裡)風谾口(二十裡)頭社(十裡)水社(十裡)新城(十裡)白葉嶺(十裡)埔裡社 計一百五十裡 航運 荷蘭為海上之霸,侵略台灣,以拓商務,夾闆之利,遠暨東西,而以安平為碇泊之口。

    其時港道深廣,可至熱蘭遮城,小者且及赤嵌樓下;樓固海中小島也。

    安平之北謂之台江,舳舻千艘,聚會于此,今則變為平陸矣。

    荷人既據安平,駐兵戍守,開鑿運河至柴頭港,又北至看西,以通蕭壟、麻荳諸社,故道猶存,則今之鹽水溪也。

    安平之南為七鲲身,港■〈氵義〉紛錯,今亦淤為平陸矣。

    當是時,航運之利,西至閩粵,東及日本,南遍爪哇。

    安平一口遂為交通之紐矣。

     延平克台,亦恃航運,故能橫厲重洋,以憑天塹,而清人莫敢抗。

    永曆十八年,英人來請通商。

    二十年,呂宋總督派使來聘。

    二十八年,命戶都事李德赴日本。

    又造巨舶往賈暹邏、呂宋、葛拉巴。

    其後辄相貿易,皆有航運之利。

    當是時,清廷方嚴海禁,凡入海者殺無赦,而閩、粵人之住南峤者已數百萬人,均以台灣為内府,故得獨操通海之利。

     清人來後,雖開海禁,而商船渡台者須領照,由廈防廳司之,至則台防同知驗之。

    其船皆漳泉富人所造。

    有糖船、橫洋船,村堅而巨,大者可載六、七千石。

    南至南洋,北暨甯波、上海、天津、牛莊,販運之利,頗操其益。

    故郡中商務一時稱盛。

    其後派運台米,配載班兵,船戶苦之。

    積谷日多,遂有雇船官運之議,語在糧運志。

    續以蔡牽之亂,俶擾海上,凡十數年,商船多毀。

    于是至者日少,而漁船愈衆。

    然漁船輕小,向不配差,口員照例僅查出入。

    積滞公文,數月不至。

    道光三十一年,巡道徐宗幹議定,漁船兼配公文,以免阻遏。

    前時郡中有太平船二艘,專以運送兵丁骸骨并附客柩,招募郊商舉充,棄廢殆将十載,至是議興之。

     通商以後,外貨紛至,于是始有輪船,設船政廳以理之。

    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咨稱:『本年九月初十日,據赫總稅務司将引水章程十五條改為引水新章十條,申送本衙門,于九月十五日照會布、俄、英、法、美、日各國駐京大臣去後,除日本國未接照複外,茲據布、俄、英、法、美各國駐京大臣先後照複,允饬各口領事試辦等因前來。

    除劄知赫總稅務司遵照外,相應抄錄總稅務司所改章程十條,咨行查照』。

    總督接後,即饬巡道遵辦。

    于是複訂台灣各口引水分章十條,與專條略有更改。

    十年,英船海輸始定台灣航路,以往來安平、淡水、廈門、汕頭、香港,每兩星期一回。

    其船尚小,載重僅二百七十七噸,而貨客繁夥,獲利厚。

    乃設得忌利士公司,以爹利士航行香、汕、廈、安,科摩沙、海龍、海門行于汕、廈、淡水,而台灣航業遂為所攬矣。

    光緒七年,巡撫岑毓英巡台後,以台地孤懸海外,非舟莫渡,商諸船政大臣,派撥琛航、永保兩輪船,循環來往,以速文報,并準商人配貨。

    是為官辦之船。

    其搭客自安平至廈門,或自基隆、滬尾、艋舺至福州每人三圓,自安平至福州及由台北至廈門者五圓,又自台南至台北者亦三圓。

    貨物之儎,則照招商局所定,酌減二成。

    一時頗殺外船之利。

    其後又增伏波、萬年清兩船,以速郵遞,而載煤至上海者亦較多。

    法人之役,沿海被封,出入杜絕,唯帆船時得偷渡,然每遭擊沉,往來殊險。

    十一年,巡撫劉鉻傳以飛捷、威利、萬年清航行台灣及中國各港。

    十二年,設招商局于新嘉坡。

    又以三十二萬兩購駕時、斯美兩船,往來上海、香港,遠至新嘉坡、西貢、呂宋。

    而外船之載糖、茶者多至日本、美國。

    太古輪船亦時一往來。

    于是航業漸盛。

    先是光緒二年,帆船之至淡水者百十一艘,而輪船僅四十四艘。

    至十六年,則帆船減為八艘,而輪船增至百二十六艘,計有十七萬七千五百餘噸。

    蓋自銘傳治台以後,物産大興,商務日盛,而航運亦受其利。

     初,銘傳既築鐵路,籌疏基隆港,以連陸運。

    十三年,以林維源為總辦,測量港道。

    拟自牛稠港至蚵殼港,括鲎嶼于中,填平海岸,以建車站。

    又自小基隆至鲎嶼,新築市廛,建埠頭,以接車站。

    其中按造鐵橋,長十有二丈,為車馬往來之道。

    惜功尚未竟,而解任去矣。

     旗後為台南商埠,港道稍隘。

    曆任稅務司疊請開鑿,巡撫丁日昌亦奏請開浚。

    兵備道夏獻綸禀請遵辦,而日昌以開浚之時,慮有三難:港底有石,一也;形勢有礙,二也;經費太巨,三也。

    獻綸複曰:『開港與挖煤不同,祗将浮沙挖去,并無石隔;一免慮也。

    地方形勢,既建炮台,可以防守;二免慮也。

    經費一途,可由台饷提用,似可裕如;三免慮也。

    且通商以來,中外遭風船隻,時有所聞,如不開浚,設有洋船遭風之事,藉此要求,反落後着』。

    故獻綸以為開之便。

    未行而獻綸卒,張夢元接任,仍不欲辦,遂以籌款未定,照會稅務司。

    并禀總理衙門,以前開浚占價五萬三千餘圓,續估二十萬四千餘圓,為數太巨,拟照吳淞之例暫止。

    九年,安平英領事霍必瀾以港道日塞,易緻膠舟,遞年險惡。

    現有浚港之船,為價不上五千圓,願自發價疏浚,或由中國自辦。

    不從。

    及銘傳任巡撫,十六年夏五月,命英人馬禮遜查勘,将大興工事,以張貿易,未行而銘傳去矣。

     安平至府之運河,例由三郊自浚。

    數十年來,日形淤塞。

    而安平港口又以沙汕之阻,自夏徂秋,波濤澎湃,輪船不能入口,多泊于四草湖外。

    一遭大風,駛避旗後,遠或系碇澎湖,貨物起落,以是困難。

    商務之興,為之頓挫。

     夫台灣處大海之中,又有澎湖隔之,黑潮所經,其流甚急。

    澎之四圍多礁石,舟觸辄破。

    故自通商以來,輪船遭者凡數十次。

    雖有巡洋哨船以為救護,而事起倉卒,慮有未周。

    光緒二年夏六月,福建巡撫劄饬各廳縣,選舉沿海地甲頭目,分擇地段,責成保護中外船隻在洋遭風之事。

    并頒行圖冊章程告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