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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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是年十月二十七日起工,東南北三方,悉用舊址,唯西方近海,内縮一百五十餘丈,畫自小北以至小西,狀如半月沈江,故謂之半月城。

    壁高一丈八尺,頂廣一丈五尺,基廣二丈。

    新建大西門樓。

    凡八門:東曰迎春,西曰鎮海,南曰甯南,北曰拱辰。

    置窩鋪十六座。

    以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告成,計費十二萬四千六十餘兩。

    蔡牽之亂,郡治戒嚴,郊商多在西城外,乃捐建甕城于新港墘,以防海道。

    道光四年許尚之變,十二年張丙之變,南北相擾,官紳議建外郭,不許,僅築東郭之門;旁植刺竹,設仁和、永康二門以出入之。

    同治元年五月十一日,地大震,城壁多壞,修之。

    光緒元年,欽差大臣沈葆桢又發國帑,大修之。

    十三年,移台灣府縣于台中,改稱台南,而縣曰安平。

     嘉義縣城:康熙二十三年,置諸羅縣于佳裡興堡,則昔之諸羅番社。

    四十三年,遷今治,知縣宋永清始設木栅。

    周六百八十丈,建四門。

    雍正元年,知縣孫魯改築土城,周七百九十五丈有二尺,壁基厚二丈四尺,上廣一丈四尺,池深一丈四尺,闊二丈四尺,周八百三十五丈有五尺。

    五年,知縣劉良璧建城樓,東曰襟山,西曰帶海,南曰祟陽,北曰拱辰,各門置二炮。

    十二年,知縣陸鶴又于城外環植刺竹,用以為固。

    株爽文之變,環攻數月,死守不下。

    事聞,诏改嘉義。

    其後屢遭兵燹,城半傾圯。

    道光十三年,紳士王得祿等捐款重修,并築炮疊。

    以九月起工,十六年二月告竣,用費十一萬九千三百六十兩。

    同治九年,大震複圯。

    光緒十五年,知縣包容與紳士林啟東等重修。

     鳳山縣城:前在興隆内裡前鋒莊,康熙二十三年建,以其地有鳳山故名。

    六十一年,知縣劉光泗始築土城,周八百有十丈,高一丈三尺,建四門,左倚龜山,右連蛇山,池廣一丈,深八尺。

    雍正十二年,知縣錢洙奉命環植刺竹。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變,莊大田應之,城破,文武多死,乃移于埤頭店,環植刺竹。

    嘉慶十一年蔡牽之亂,吳淮泗陷新城。

    将軍賽沖阿議複舊城,且建石,嗣以費大而止。

    道光三年,總督趙慎轸議建,饬知府方傳穟查複。

    翌年,巡撫孫爾準巡台,奏請再建。

    而是時适有楊良斌之變,潛入新城,其議遂定。

    十一月,傳穟謀于紳民,捐款十四萬兩。

    五年七月起工;以知縣杜紹箕為監督,紳土黃化鯉、吳尚新、黃名标、劉伊仲等為董事。

    擴其舊址,内包龜山,外接蛇山,壘石為之,高一丈有二尺,廣一丈有五寸,上建雉堞,辟四門,東為鳳儀,西為奠海,南為啟文,北為拱辰。

    四隅各築炮台。

    計費九萬二千一百兩。

    六年八月竣工,擇吉告遷,而紹箕忽死,衆以為不祥,無敢移者。

    衙署漸就荒廢,于是乃建新城,積土以築,略具規模,則今之縣治也。

     恒春縣城:同治十三年,欽差大臣沈葆桢至琅■〈王喬〉,奏建縣治。

    擇地于猴洞,山勢回環,左趨海岸,而右廓平原,似為全台收局。

    名曰恒春,以其地為極南,四時皆春也。

    光緒元年起工,翌年告竣。

    城高二丈有八尺,周九百七十二丈,用土石築之,建四門。

     台灣府城(附郭台灣):光緒十三年建省,移台灣府于此,附郭亦曰台灣。

    先是巡撫岑毓英來巡,擇地于藍興堡東大墩之麓,劉銘傳亦以為可。

    十五年起工,先建八門四樓。

    東為靈威,樓曰朝陽。

    西為兌悅,樓曰聽濤。

    南為離照,樓曰鎮平。

    北為坎孚,樓曰明遠。

    而小東為良安,小西為坤順,小南為巽正,小北為幹健。

    十六年,檄棟軍統領林朝棟督勇築城,以紳士吳鸾旗等董工。

    十七年二月略成,周六百五十丈,費款二十一萬五千兩。

    而銘傳一去,其事遂止。

     彰化縣城:雍正元年建縣治于半線。

    十二年,知縣秦士望環植刺竹,建四門。

    林爽文之役,剪伐殆盡。

    嘉慶二年,知縣胡應魁再植。

    十四年,總督方維甸巡台,紳士王松、林文浚等捐建。

    以城東倚八卦山,形勢不利,議包圍之。

    而工巨,乃仍舊址,别建炮台于山上。

    知縣楊桂森先捐款,衆從之,計得十四萬餘兩。

    以十六年起工,二十年告竣。

    周九百二十二丈二尺有八寸,高一丈五尺,雉堞高三尺,基寬一丈五尺。

    為門四:東曰樂耕,西曰慶豐,南曰宣平,北曰拱辰。

    樓二層,高三丈九尺,炮台十二,水洞六,堆房十六。

    先是林爽文之役,陽湖趙翼從軍,議移治鹿港,其後陳震曜亦有鹿港建城之議,皆不行。

    以城在山下,每攻必破也。

     雲林縣城:光緒十三年建縣,擇地林圯埔之雲林坪,固鄭氏部将林圯所辟也。

    翌年二月,知縣陳世烈奉命築城,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