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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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之巢穴,萬曆二十年,倭有侵雞籠、淡水之耗,當事以澎湖密迩,不宜坐失,乃設遊擊以戍之,至今巍然重鎮矣。

    向使設險拒守,則南澳不憊閩粵之師,澎湖不為蛇豕之窟,倭不得深入,寇不得竊踞,漳泉諸郡未必罹禍之酷如往昔所雲也。

    今半線至淡水,水泉沃衍,諸港四達,猶玉之在璞也;流移開墾,舟楫往來,亦既知其為玉也已;而雞籠為全台北門之鎖鑰,淡水為雞籠以南之咽喉,大甲、後LL、竹塹皆有險可據。

    乃狃于目前之便安,不規久遠之計,為之增置縣邑防守,使山海之險,弛而無備,将必俟亡羊而始補牢乎?則南澳、澎湖之往事可睹矣』。

    閩浙總督覺滿羅保聞其才,延入幕府。

    及朱一貴之役,南澳鎮總兵藍廷珍奉命出師,滿保命參戎幄,與鼎元日夜籌劃,不辭勞瘁。

    中宵聞警,擁盾作書,頃刻千言。

    其所襄助不亞鼎元。

    事平歸裡。

    雍正元年,複遊台灣,數月乃去。

    着台灣後遊草,鼎元叙之。

    後卒于家。

     洪壽春 洪壽春,字士晖,同安人。

    來毫,居彰化二林堡,為糊紙匠以自給。

    得錢辄購書,旦夕諷誦。

    饔飧屢空,晏如也。

    有集古串律詩四卷,知縣楊桂森見之,賦詩贈,并為制序。

    又有所作若幹卷,稿失不傳。

     蔡推慶 蔡推慶,晉江人,或曰某總戎之第六子也。

    來台,居彰化縣治,灑洛不羁。

    嘗學畫,不得其趣,刻意覃思。

    一日風雨大作,隻身走山崖間,會意煙景,逼肖入神。

    有大憲募緻千金,一語不合,拂袖竟去。

    居恒獨處鬥室,詠歌自樂。

    寒暑唯着一袍。

    沒後,邑人塟之八卦山上,題曰「處士蔡推慶之墓」。

     查元鼎 查元鼎,字小白,浙江海甯州人。

    少好學,文名藉甚。

    以歲貢生屢試秋闱不售。

    道光間,遊幕台灣,當軸争延緻之。

    性耿介,懶于征逐;稍拂意,辄去不可留。

    同治元年,彰化戴潮春起事,淡水同知鄭元傑禮聘之。

    道出後LL,被擄,幾罹于死,平生著作盡沒。

    元傑與廳紳林占梅、鄭如梁遣人分道求之,卒免于難。

    繪竿笠跨犢圖,征詩紀事。

    晚年僑寓竹塹,境益窮,守益堅,日與占梅輩以詩酒為樂。

    着有草草草堂吟草四卷,今存三卷,未刊。

    卒年八十有三。

    子仁壽字靜軒,能詩,工篆刻,亦卒于竹塹。

    着靜軒詩稿二卷,今亡。

    聞有百壽章,為竹人士所得。

     呂世宜 呂世宜,字西村,泉之廈門人。

    博學多聞。

    富陽周凱任興泉永道,見而奇之,居于玉屏書院,與莊中正、林焜煌等有名庠序間。

    嗣舉鄉薦。

    性愛金石,工考證,精書法,篆隸尤佳。

    家藏碑版甚富,見有真迹,辄傾資求之。

    當是時,淡水林氏以豪富聞裡闬,而國華與弟國芳皆壯年,銳意文事。

    見世宜書慕之,具币聘,且告之曰:『先生之志誠可嘉,先生之能亦不可及。

    今吾家幸頗足,如欲求古之金石,敢不唯命是從』。

    世宜遂主林氏,日益搜拾三代鼎彜、漢唐碑刻,手摹神會,悠然不倦。

    林氏建枋橋亭園,楹聯楣額,多其書也。

    又求善工刻所臨篆隸,未竣而卒,歸塟于裡。

    是時诏安謝穎蘇亦主林氏,以書畫名。

     林豪 林豪,字卓人,泉之廈門人。

    博覽史籍,能文章。

    鹹豐某年領鄉薦。

    同治元年秋,至台灣,居艋舺。

    時彰化戴潮春起事,林占梅奉檄辦團練,見而禮之,延主潛園,相與讨論文史。

    及平,豪遊府治,因就見聞所及,撰東瀛紀事二卷,以志此役始末。

    六年,淡水同知嚴金清聘修廳志。

    淡自開設以來,尚無志。

    前時鄭用錫曾輯志稿二卷,多疏略。

    豪乃與占梅商訂體例,開局采訪。

    凡九月,成書十五卷,未刊;而陳培桂任同知,别延侯官楊浚修之。

    浚,文士也,無史識,多方改竄。

    豪大憤,撰淡水廳志訂謬以彈之。

    嗣就澎人士之聘,主講文石書院,又輯澎湖廳志,稿存台南。

    光緒十八年,台灣議修通志,各廳縣皆有采訪;而澎目法役之後,建設尤多,通判潘文鳳乃再聘豪成之,凡十四卷,上之大府。

    豪以廈門人久遊台灣,凡夫國計盈虛,民生利弊,皆有所論。

    而于澎事尤關切。

    豪之論曰:『閩海四島,金門、廈門、海壇、澎湖,舊有富貴貧賤之分。

    則以廈富、金貴,而澎湖獨以貧稱也。

    澎湖硗瘠無水,所種者地瓜、花生而已。

    中稔之年,不免拮據。

    若鹹雨一下,則顆粒無存。

    至海濱漁利,亦必風平浪靜,始能下網。

    而澎之狂風,往往兼旬不息。

    則所謂以海為田者,亦強為之辭,非真如耕者之按候可獲也。

    夫澎湖斥鹵,處處可以曬鹽,而民間皆食官鹽,每斤十數文,或七、八十斤為百斤。

    所獲之魚每不足抵鹽價。

    此外别無利可取,民安往而不貧乎?若能聽民曬鹽自食,征其正課厘金,既可裕國,而民間又日日獲利。

    每歲驟增數萬金之益,乃抽其餘利,以為書院諸生膏火,則人競于學,而科第可興矣。

    若能戍兵揆回,而由澎人招募,則每歲驟增饷米數萬金,互相挹注;其材武者有進身之階,而武途可興矣。

    是一轉移之間,民風丕變;即未能方駕内部,而已頓改舊觀矣。

    胡文忠公有言:「以官養民,不如使民自養」。

    是故就地招募,以官養之也。

    聽民曬鹽,則使民自養也。

    是皆萬世之利。

    不然,民自有可富可貴之資,而不為經理,地瓜花生僅足餬口,并無富強之業,年複一年,則亦終局蹐于貧苦而已』。

    豪歸後,居于金門,著書以老。

     梁成枬 梁成枬,字子嘉,廣東南海人。

    少負氣,嘗以事忤文宗;将繩以法,遂出走,曆遊吳楚戎幕,落落無所合。

    憤而渡台,為棟軍掌書記。

    當是時,巡撫劉銘傳方倚棟軍以治番,私牍公務日或數至,主文者每辭不達意,至是壁壘一新。

    銘傳奇之,詢主将以文出誰手。

    告之,且薦其才。

    光緒十二年,東勢角置撫墾分局,檄主之。

    先是漢番隔絕,番怒則殺人,窮則來媾;既媾而又殺人,則诿過他族。

    當事者時不能懲辦,終亦無如何也。

    諸番僻處深山,不相往來,恒合數社用一通事。

    出好興戎,胥賴其口。

    而通事每挾番自重,為之耳目。

    故牛酒之費無窮,而騷擾益甚。

    成枬乃建利誘勢禁之議,嚴乘障之防,定互市之法。

    諸番非媾,則尺縷溢鹽無所從得。

    乃稍稍就撫。

    既又躬曆諸部,拊循其疾苦,納番女為妾,習其語言。

    諸番皆昵愛,呼為阿公。

    十三年,萬社番丁殺人,居民多避亂。

    銘傳檄與屯戍共擒之。

    萬社為番中之雄,族大地險,各部均受指揮。

    衆議難之,成枬奮然後獨往。

    至則召其大酋,責之曰:「吾向與若約,毋殺人;歲給牛酒鹽布,為若溫飽。

    殺人則抵罪。

    今而負約,吾亦失信于大府,行且投劾去。

    後至者必盡絕互市,亦見女曹饑凍枕藉死爾」。

    聲色俱厲。

    大酋懼求救。

    曰:『女能以殺人者畀我,則免戾。

    否則兵且至。

    夫除一暴而安衆良,計無逾于此者』。

    大酋奉命,絷之出。

    遂斬以殉。

    諸番聞之皆震伏。

    成枬既與諸番習,頗欲置産于此,遂辟罩蘭之野,墾草樹藝,役諸番如家人,歲入可千金,而中央番族亦稍馴矣。

    割台之役,攜其番妾蒼黃内渡,盡喪其赀,詩文亦散落。

    嗣客死香港。

    越數年,其門人林資修為述其事如此,并系以論。

    論曰:『台灣土番古稱難治。

    往時大府亦嘗用兵,至則散匿深菁,亳無蹤迹。

    乃轉緣岸附木,狙擊刍糧。

    及其惰歸,每中厥伏。

    再舉失利,亦稍厭矣。

    夫以彼族之野,手無寸鐵,家少餘儲,非有假寇兵而赍盜糧者,彼何敢逞?而番辄夜郎自大,謂漢與我等爾。

    使譯者能開陳利害,亦當少警頑迷。

    而乃張彼虛聲,墜我士氣,斯亦木腐蟲生之驗也。

    故番非難治也,未得其方爾。

    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惜乎梁先生之未竟其用也』! 連橫曰:古之所謂士者,為國而已,為民而已,為自信其道而已。

    是故或言而用焉,或言之而不用焉,或始不能用而後乃用焉。

    究之皆有益于邦家也。

    台灣為新啟之土,利盡東南。

    士大夫之來遊者,莫不視為金穴,飽攫而去,未能建一功、畫一策也。

    夫規近者不足以經遠,泥古者不足以制今,藍、陳諸子苦心孤詣,獨論長治之計,可謂賢矣。

    若夫成枬之治番,尤佼佼也。

     鄉賢列傳 連橫曰:士為四民之首。

    讀書稽古,不能治國平天下,亦當鄉裡稱善人。

    若其枉道曲文,頑嚣比周,則名教之賊也。

    台灣開辟以後,風淳俗美,士之出入庠序者,多硁硁自守。

    而祀于鄉賢祠者五人,是則古之君子沒而祭于社也。

    詩曰:『有覺德行,四國順之』;有以哉! 王鳳來 王鳳來,台邑甯南坊人,字瑞周,号竹山。

    乾隆二十七年,以歲貢補漳平縣學訓導。

    既至,整饬規條,日示諸生以敦倫樹品之道,士樂就之。

    秩滿入京。

    歸,會台變,上書制府,陳征讨策。

    事平,複北上,奉旨揀發雲南,尋丁父艱。

    服阕,遵例補蘇州督糧水利同知。

    漕運固多陋規,積弊既久,任事者多罔庇分肥。

    鳳來悉革除之。

    複督采捍海塘石,檄勘太倉州水災,再監漕務,署總捕篆,雖位卑官小,而以利國便民為心。

    一時稱善吏焉。

    嗣升刑部安徽司員外郎,改河南懷慶府知府,有政聲。

    召見,下旨褒嘉。

    尋遷兵部武選司員外郎。

    曆官三十餘載,年六十有五卒。

    嘉慶十一年,台灣縣學教谕鄭兼才上書,請祀鄉賢祠。

    閩浙總督據以入告,诏可。

     陳震曜 陳震曜,字煥東,号星舟,嘉義人,後居郡治。

    少聰敏,博通經傳。

    嘉慶十五年,以優行貢太學,召試。

    二十年回省,曆署建安、閩清、平和等教谕。

    道光五年,調省;監理鳌峰書院,助修通志,訪刻先儒遺書。

    士論歸之。

    省垣貢院素湫隘,潦濕熏蒸,就試者每中病。

    震曜請于鄉人士,募資拓建,增号舍千餘;并董工役,将一載而成。

    六年,任同安訓導,又倡修邑志。

    嘗曰:『安上治民,有司之職也;造士征文,教官之責也。

    餘位雖卑,亦一邑之木铎,豈堪見诮于儒宗哉』?十二年,張丙亂,随軍渡台,辦理團練撫恤諸務。

    奉旨以州同用。

    亂平,數上書制府,陳利弊。

    台灣戍守素用班兵,調自福建各标,地方民情既多扞格,而結黨滋事,有司終莫如何,有警複不足備戰守。

    震曜議減戍兵添募鄉勇,書曰:『各省兵丁俱屬土著之人,惟台灣開辟之初,戶口僅數十萬,沃野千裡,民願為農,彼時招募土著之兵,亦無有應之者,加以鄭氏甫平,續有小醜,恐土著在伍,或有通匪之虞。

    此當時調遣内地班兵戍台之深意也。

    今台屬四縣、三廳,約計三百餘萬人。

    土地不加,丁口日繁,其無田可耕乏經紀者亦多。

    若招募充伍,臨以号令之嚴,化其桀骜之氣,平時資以緝捕,有事用以守禦,人地熟悉,未嘗不收臂指之效。

    查内地班兵調台,惟漳泉語言相似,餘則鄉談各殊;路途東西,又全不辨。

    既難緝盜于平時,自難剿匪于有事。

    核其所能,則充武署雜差,或排列汛塘,備數而已。

    倉猝号召,僅執器械、守城陴,未聞其能義勇,獨自出郊戰勝也。

    有養兵之名,而無養兵之實;經百數十年,奉行調遣,習焉不察。

    夫養兵既少實效,則匪類易滋事,地方易蔓延。

    偶聞警報,茫然不知。

    今日小汛歸大汛,明日大汛歸城郭,唯有緊閉城門以待賊至。

    置鄉民于度外,聽匪類之脅從。

    科派富民,曠日持久;烏合嘯聚,小醜成魁。

    非疾呼紳衿、自備資斧、招募義勇、飛禀大軍救援,而亂未能平也。

    先後情形,同出一轍,可勝痛哉!查台水陸之兵不下二萬餘名,年需軍饷二十餘萬,養兵不為不厚,而束手無策若此。

    溯自康熙年間至今,亂十數次,未有不賴土著義勇而能報捷者。

    即近四十年,而考之,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一案,台民為義勇者,南北不下數十萬人。

    議叙賞給之義民首,亦千數百員。

    乾隆六十年陳周全一案、嘉慶十一年蔡牽一案,議叙官職之義民首,俱不下數十員。

    可見台民能為義勇以從軍,未嘗不可充兵而敵忾也。

    是故欲求長治久安之策,遇有班兵出缺,準就土著挑補。

    每營數百之兵,但得鄉壯數十名,用以剿捕,資以禦侮,則海疆軍制,日有起色,不似從前之僅能守城守汛已也』。

     又議添募屯兵書曰:『台灣僻處海隅,戍台悉用内地之兵,語言不通,道路不熟,水土不服,險要不知。

    每逢剿捕之時,必藉鄉勇屯番為前導。

    查乾隆五十二年,生番拒逆,熟番助捕。

    五十三年,福中堂入告,以沿山未墾之地,準其耕為屯田,平時錄為屯丁,有警調為屯兵,拔其頭目,獎為屯弁。

    自設立四十餘年,番人恭順,聽地方官調遣戰守,奮勇可嘉。

    但屯地多荒,屯饷不裕,屯兵亦不能多募。

    竊思全台陸路戍兵,共有九千七百九十七名,似可酌減一千數百名,留其糧饷及撫恤眷口之款,可添募屯兵一千數百名,分配台灣道府、四廳、四縣十衙門,按月點驗一次,給以糧犒。

    秋令每月操練一次,冬令每月操練二次。

    軍裝器械鉛藥,官為購備。

    與操練犒賞,剿捕飯食,即于征收台地屯租款下動支。

    操演之後,軍器存貯道府廳縣之庫。

    每季巡查地方之時,各衙門酌定數班,輪值調遣。

    若有剿捕之時,則全隊統帶,可資捍禦。

    戰勝之實效,較之戍兵尤為得力也』。

    書上,總督韪之。

    又議郡治拓建外城,添造炮台,亦采其策。

     先是震曜在鄉,鳳山知縣重其人,聘主鳳儀書院。

    鳳邑僻處南隅,文風不振。

    既至,日集諸士講經,間為詩文。

    自是鳳人始勵學。

    既奉巡撫命,委同鳳、嘉兩知縣督辦采訪冊,送省補修通志。

    震曜以台灣府縣各志地圖,舊多疏謬,山川莊社誤置尤多,建議先繪裡堡分圖,次繪廳縣分圖,然後統繪全圖。

    并仿國史館一統圖之法,布畫網格線,橫直各三十。

    其後新圖,遂稱善焉。

    事竣,彰化知縣楊桂森聘修邑志。

    時鹿港施、黃、許三姓,族大丁多,負隅罔法,動則列械以鬥,久為闾閻之害。

    震曜上書請嚴辦。

    以鹿港為全台濱海适中之地,戶可萬竈,為彰邑一大市鎮,而至今猶無城池,何以保人民?何以固險要?上書請建一城,築一寨。

    又以鳳山轄地遼闊,行政未周,議劃下淡水南岸至琅■〈王喬〉一帶,新建一邑。

    其後沈葆桢巡台,則采其議而設恒春縣。

    故其所著書,皆足資台事,非泛泛也。

     十五年,選授陝西甯州羗州同。

    十七年九月抵任。

    甯羗固夷地,民間素鮮讀書。

    既至,月集紳耆訓勵,告之以彜倫,課之以文學。

    數月之後,風俗丕變。

    州境當南北棧之交,為秦隴入蜀孔道,久廢不治,行旅苦之;乃親自勘工,勸民助修。

    在任十數年,廉潔慈惠,州民愛如父母。

    二十四年七月,代理城固縣令。

    三十年,因病歸家,宧囊蕭瑟,唯攜書籍古帖十數笥,多為漢唐石刻。

    震曜精經術,好宋儒學,治家嚴,一遵古訓。

    習醫,晚益覃深,采輯古今名方及論醫之法若幹卷。

    少與邑士張青峰、陳廷瑜十數人,在甯南坊呂祖廟建引心文社,一時文風大振,後改為書院。

    鹹豐二年,卒于家,年七十有四。

    着小滄桑外史四卷、風鶴餘錄二卷、海内義門集八卷、歸田問俗記四卷、東海壺杓集四卷,皆未刻。

    同治十三年,欽差大臣沈葆桢訪求遺文,别錄副本攜去。

    光緒八年,台人士請祀鄉賢祠,認可。

     鄭崇和 鄭崇和,字其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