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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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辟紀 台灣固東番之地,越在南紀,中倚層巒,四面環海。

    荒古以來,不通人世,土番魋結,千百成群,裸體束腰,射飛逐走,猶是遊牧之代。

    以今石器考之,遠在五千年前,高山之番,實為原始;而文獻無征,搢紳之士固難言者。

    按史秦始皇命徐福求海上三神山,去而不返;又曰:『自齊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萊、方丈、瀛洲。

    此三神山者,其傳在渤海中,去人不遠,患且至,則船風引而去。

    蓋嘗有至者,諸僊人及不死之藥皆在焉。

    其物禽獸盡白,而黃金銀為宮阙。

    未至,望之如雲。

    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

    臨之,風辄引去,終莫能至雲。

    世主莫不甘心焉。

    及至秦始皇并天下,至海上,則方士言之,不可勝數。

    始皇自以為至海上而恐不及矣,乃使人赍童男女入海求之。

    船交海中,皆以風為解,曰未能至,望見之焉』。

    或曰,蓬萊、方丈為日本、琉球,而台灣則瀛洲也;語雖鑿空,言頗近理。

    蓋以是時航術未精,又少探險海外,飄渺虛無,疑為僊境,陋矣。

    台灣與日本、琉球鼎立東海,地理氣候大略相同,山川美秀,長春之花、不黃之草,非方士所謂僊境也欤?徐福有來台灣。

    今雖無可确證,而五百男女之散處日本、琉球者,後嗣不絕;然則秦時男女或有往來台灣者,未可知也。

    或曰,澎湖則古之方壺,而台灣為岱員;于音實似。

    列子夏革曰:『渤海之東,不知幾億萬裡,有大壑焉,實維無底之谷,其下無底,名曰歸虛。

    其中有五山焉:一曰岱輿,二曰員峤,三曰方壺,四曰瀛洲,五曰蓬萊。

    其山高下周旋三萬裡,其頂平處九千裡,山之中相去七萬裡,而五山之根無所連着,常随潮波上下往還,不得暫峙焉。

    僊聖毒之,訴之于帝。

    帝怒,流于西極,失群聖之所居。

    乃命禺強使巨鳌十五舉首而戴之,疊為三番,六萬歲一交焉;五山始峙』。

    夫澎湖與台灣密迩,巨浸隔之,黑流所經,風濤噴薄,瞬息萬狀,實維無底之谷,故名落漈;又有萬水朝東之險,而言「風辄引去」也。

    台灣之山有高至海拔一萬三千六百餘尺、為東洋群山之特出者,長年積雪,其狀如玉,故曰「望之如雲」也。

    或曰,台灣為古之東鳀。

    後漢書東夷傳曰:『會稽海外有東鳀人,分為二十餘國。

    又有夷洲、澶洲。

    傳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将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蓬萊神仙,不得,徐福畏誅,遂止此洲。

    會稽東冶縣人有入海行、遭風流移至澶洲者,所在絕遠,不可往來』。

    然則台灣之為瀛洲、為東鳀,澎湖之為方壺,其說固有可信,而澎湖之有居人,尤遠在秦、漢之際。

    或曰,楚滅越,越之子孫遷于閩,流落海上,或居于澎湖;是澎湖之與中國通也已久,而其見于載籍者則始于隋代爾。

     海防考曰:『隋開皇中,嘗遣虎贲陳棱略澎湖地。

    其嶼屹立巨浸中,環島三十有六,如排衙。

    居民以苫茅為廬舍,推年大者為長,畋漁為業。

    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間,各牦耳為記。

    棱至撫之,未久而去』。

    是為中國經略澎湖之始,而亦東入台灣之機也。

    當是時,宇内既平,南北混一,聲靈所布,訖于南蠻。

    而澎湖地近福建,海道所經,朝發夕至。

    漳、泉沿海之黎民早已來往,耕漁并耦,不侵不釁,幾為熙皞之世。

    唯是書所言,頗有錯謬。

    陳棱之拜虎贲,事在大業三年,而此為開皇中,相去幾十餘載。

    豈為追述之辭?若其經略台灣,則詳于隋書之琉球傳也。

    其傳曰:『流求國在海中,當建安郡東,水行五日而至。

    土多山洞。

    其王姓歡斯氏、名渴刺兜,不知其由來,有國世數也。

    彼土人呼之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

    所居曰波羅檀洞,塹栅三重,環以流水,樹棘為藩。

    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間,雕刻禽獸,多鬥镂樹,似橘而葉密,條纖如發之下垂。

    國有四、五帥,統諸洞,洞有小王。

    往往有村,村有鳥了帥,并以善戰者為之,自相樹立,主一村之事。

    男女皆以白纻繩纏發,從項後盤繞至額。

    其男子用鳥羽為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型制不同。

    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正方,織鬥镂皮并雜毛以為衣,制裁不一;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佩;綴珰施钏,懸珠于頸;織藤為笠,飾以毛羽。

    有刀弰、弓箭、劍铍之屬。

    其處少鐵,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輔助之。

    編纻為甲,或用熊豹皮。

    王乘木獸,令左右輿之,而導從不過數十人。

    小王乘機,镂為獸形。

    國人好相攻擊,人皆骁健善走,難死而耐創。

    諸洞各為部隊,不相救助。

    兩陣相當,勇者三、五人出前跳躁,交言相罵,因相擊射。

    如其不勝,一軍皆走,遣人緻謝,即共和解,收取鬥死者聚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

    王即賜以冠,使為隊帥。

    無賦斂,有事均稅。

    用刑無常準,皆臨事科決。

    犯罪皆斷于鳥丫帥,不服,則上請于王,王令臣下共議定之。

    獄無枷鏁,唯用繩縛。

    決死刑以鐵錐,大如箸,長尺餘,鑽項殺之。

    輕罪用杖。

    俗無文字,望月盈虧以紀時節,候草木榮枯以為年歲。

    其人深目長鼻,頗類于胡,亦有小慧。

    無君臣上下之節、拜伏之禮。

    父子同床而寝。

    男子拔去髭須,身上有毛皆除去。

    婦人以墨鲸手,為蟲蛇之文。

    嫁娶以酒肴珠貝為聘。

    或男女相悅,便相匹耦。

    婦人産乳,必食子衣。

    産後以火自炙,令汗出,五日便平服。

    以木槽中暴海水為鹽,木汁為酢,釀米曲為酒,其味離薄。

    食皆用手。

    偶得異味,先進尊者。

    凡有宴會,執酒者必待呼名而後飲。

    上王酒者亦呼王名銜杯。

    其飲頗同突厥,歌呼蹋蹴,一人唱,衆皆和,音頗哀怨,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

    死者氣将絕;轝至庭前,親朋哭泣相吊。

    浴其屍,以布帛纏之,裹以葦草,襯土而殡,上不起墳。

    子為父者;數月不食肉。

    其南境風俗少異,人有死者,邑裡共食之。

    有熊、罴、豺、狼,尤多豬、雞;無牛、羊、驢、馬。

    厥田良沃。

    先以火燒、而引水灌。

    持一插,以石為刃,長尺餘,闊數寸,而墾之。

    士宜稻、梁、禾、黍、麻、赤豆、胡黑豆等。

    木有楓、栝、樟、松、梗、楠、枌、梓、竹、藤。

    果、藥同于江表。

    風土氣候輿嶺南相類。

    俗祀山海之神,祭以酒肴。

    戰鬥殺人,便将所殺之人祭其神。

    或倚茂樹起小屋;或懸髑髅于樹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為神主。

    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為佳。

    人間門戶上必安獸頭骨角。

    大業元年,海師何蠻等言:「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稀,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裡」。

    三年,炀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

    因到流求國,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

    明年,帝複令寬慰撫之,不從,寬取其布甲而還。

    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夷邪久國人所用也」。

    帝遣虎贲陳棱、朝請大夫張鎮周率兵,自義安浮海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至■〈句黾〉鼊嶼,又一日便至流求。

    初,棱将南方諸國人從軍,有昆侖人頗解其語,遣人慰谕之,流求不從,拒逆官軍。

    棱擊走之,進至其都,焚其宮室,載軍實而還。

    自爾遂絕」。

    其陳棱傳曰:『大業三年拜虎贲中郎将,後三歲,與朝請大夫張鎮周發東陽兵萬餘人,自義安泛海擊流求國,月餘而至。

    流求人初見船艦,以為商旅,往往詣軍中貿易。

    棱率衆登岸,遣鎮周為先鋒。

    其主歡斯渴剌兜遣兵拒戰,鎮周頻擊破之。

    棱進至低沒檀洞;小王歡斯老模率兵拒戰,棱擊破之,斬老模。

    其日霧雨晦冥,将士皆懼。

    棱刑白馬祭海神,既而開霁。

    分為五軍,趨其都邑。

    渴剌兜率衆數千逆拒。

    棱又遣鎮周為先鋒,擊走之,乘勝逐北,至其栅。

    渴剌兜背栅而陣,棱盡銳擊之,從辰至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