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複彰化。
乘勢救諸羅。
爽文拒戰于侖仔頂而敗,再戰于牛稠山複敗,遂解諸羅之圍;進破鬥六門,毀大裡杙。
爽文走集集,逐之至小半天,竄老衢崎,遂縛之,檻送北京。
捷聞,封一等嘉勇公。
移師而南,戰于楠梓坑,複鳳山。
莊大田竄琅■〈王喬〉。
水陸并進,禽之,磔于府治。
餘黨悉平。
其右旋螺命存福建藩庫,凡将軍、總督渡台及冊封琉球,佩之行。
當諸羅解圍之時,柴大紀出迎。
自以參贊伯爵,不執橐鞬之儀。
康安銜之。
至是劾其前後奏報不實。
诏以『大紀固守孤城,時逾半載,非得兵民死力,豈能不陷?若謂詭谲取巧,則當時何不遵旨出城?其言糧食垂盡,原所以速外援。
若不危急其詞,豈不益緩救兵?大紀屢蒙褒獎,或稍涉自滿,于康安禮節不謹,緻為所憎,遂直揭其短,殊失大臣休容之度。
又福康安抵諸羅後,凡有攻剿,皆不派大紀、蔡攀龍。
而于擁兵不救之恒瑞,非惟不劾,且屢叙其戰功,曲為庇護。
恒瑞本應軍前正法,恐駭聽聞,其逮交刑部治罪」。
尋遣戍伊犁。
會侍郎德成自浙江歸,高宗以康安所劾大紀事詢之。
德成奏言:『大紀在任貪黩,令兵私回内地貿易。
及事起倉卒,不早撲滅,以緻猖獗』。
又逮問提督任承恩,供亦同。
乃命康安與閩浙總督李侍堯查奏。
五十三年春正月,诏曰:『柴大紀前此久困孤城,不肯退兵。
奏至時,朕披閱墜淚。
即在廷諸臣凡有人心者,無不歎其義勇。
用人者當錄其大功,而宥其小過,豈能據福康安虛詞一劾,遽治以無名之罪?前詢李侍堯之旨,至今尚未複奏,殆亦難于措詞乎』?尋李侍堯奏至,略如福康安指。
福康安奏言:『大紀鹽埕橋之戰,尚能出力。
守禦諸羅,亦有微勞。
惟以專阃大員,既不能整饬于平日,又不能撲滅于臨時,皆紀律不明所緻。
請即解京正法』。
七月,大紀逮至京,命軍機大臣會同大學士九卿覆訊。
大紀再三稱冤。
及廷訊,始引咎,仍微訴其枉。
诏曰:『福康安等拟大紀斬決。
朕念其守城微勞,原欲從寬未減,改為監候。
乃展轉狡辯取死,豈可複從寬典?其即依所拟正法』。
于是大紀處斬,時論冤之。
台灣既平,康安上善後策十六事,其要在習戎備、除奸民、清吏治、速郵政。
下旨允行。
又以歸化番人效力軍前,請援四川屯練之制,設置屯丁;語在軍備志。
八月,命于台灣府城及嘉義縣各建生祠,禦制詩文以紀其事,再圖形紫光閣。
凱旋之時,适駕幸熱河,賜宴賦詩,并立碑熱河文廟告成,而系以辭曰:『瀛壖外郡,閩峤全區,厥名台灣,古不入圖。
神禹未略,章亥所無,本非扼要,棄之海隅。
朱明之世,始聞中國。
紅毛初據,鄭氏旋得。
恃其險遠,難窮兵力。
每為閩患,訖無甯息。
皇祖一恕,遂荒南東。
郡之縣之,辟我提封。
一年三熟,蔗藷收豐。
漸興學校,頗進生童。
始之畏途,今之樂土。
大吏忽之,恣其貪取。
既嬉其文,複恬其武。
匪今伊昔,叛亂屢覩。
向辛醜年,昨丙午歲,一貴爽文,其亂為最。
水陸提督,發兵于外,奈相觀望,賊益張大。
天啟予衷,更遣重臣。
百巴圖魯,勇皆絕倫。
川湖黔粵,精兵萬人。
水陸并進,至海之濱。
至海之濱,崇武略駐。
後兵到齊,恬波徑渡。
一日千裡,以遲為速,百舟齊至,神佑之故。
馳救諸羅,群賊峰擁。
列陣以待,不值賈勇。
如虎搏兔,案角隴種。
頃刻解圍,義民歡動。
鬥六之門,為賊鎖鑰;大裡之杙,更其巢落。
長驅掃蕩,如風卷箨。
夜攜眷屬,内山逃托。
生番化外,然亦人類。
怵之以威,赉之以惠。
彼知畏懷,賊竄無地。
遂以成禽,爽文首系。
狼狽為奸,留一弗可。
自北而南,如上臨下。
海口遮羅,山塗關鎖。
遂縛大田,略無遺者。
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曰福康安,智超謀深;曰海蘭察,勇敢獨任。
三月成功,勳揚古今。
既靖妖孽,當安民庶。
善後事宜,康安是付。
定十六條,諸弊袪故。
永奠海疆,光我王度。
凡八武成,蒙佑自天。
雖今耄耋,敢弛惕幹。
如曰七德,實無一焉。
惟是敬勤,勵以永年』。
是年冬,康安調閩浙總督,曆洊内外,後以功晉封貝子。
嘉慶元年薨,晉封郡王,說文襄,入祀賢良、昭忠兩祠,配飨太廟;事在清史。
海蘭察亦滿州人,勇敢善戰。
康安每統師,辄為參贊,所向克捷。
台灣之役,晉封超勇公,與舒亮、普爾普俱圖形紫光閣,禦制平定台灣二十功臣像贊。
餘亦晉擢有差。
楊廷理列傳 楊廷理,字雙梧,廣西馬平入。
以拔貢生初知侯官縣,曆升至台灣海防同知。
乾隆五十一年冬十一月,彰化林爽文起事,知縣孫景燧遇害,全台震動,乃攝府篆。
是時,爽文已圍諸羅,鳳山莊大田亦起應,府治戒嚴。
府治固無城,植竹為藩,聯以木栅,年久多毀。
廷理急集紳民,籌守備。
各街置一栅,派人守之。
甫就而諸羅陷。
總兵柴大紀率師扼鹽埕,城中空虛。
廷理手一旗,大書募義勇,馳呼于市曰:『好男兒,其從我』。
聞者走集,不三日而得八千人。
告以守城之義,皆曰『諾』。
複募海口水手一千、調熟番一千,凡萬人;設寮帳,整炮械,具糧秣,數日而戰具備。
乃以四千人守各隘,六千人屯城中。
時各省援軍未至,府治當南北之沖,爽文、大田合兵攻。
五十二年元旦,薄東門。
廷理出小東門,左營遊擊古淵出小南門、合擊之。
二十四日,大田複攻,四路合圍,号稱十萬。
廷理率衆禦。
兩軍方戰,黨首莊錫舍忽倒戈降,廷理以書招之也。
大田聞之氣沮,遂不敢複攻府治。
十月,大将軍福康安至鹿港,克彰化,廷理率義勇從,三戰三捷,疏通中路。
遂見康安于丁台莊,康安勞之。
爽文既擒,移師南下,進攻大田,獲之。
台灣平。
五十三年春,署台灣道,加按察使銜,經理善後,遂建府城。
六十年。
以在侯官任内虧欠庫款,谪戍伊犁。
嘉慶八年赦還。
十一年,捐複知府,分發福建。
十二年,又任台灣府。
當是時,蔡牽俶擾海上,疊犯台灣。
七月,南澳鎮總兵王得祿敗朱潰于雞籠港内,濆竄蘇澳。
廷理率兵北上,至五圍,集耆老撫慰。
又知熟番土目潘賢文陰與濆通,厚結之,衆皆鼓勵,願效命。
遂與得祿會攻,濆大敗去。
廷理巡視蛤仔難,謀開設,而大府以地在險遠,民番雜處,慮有變,不許。
十五年四月,總督方維甸巡台灣,次艋舺,蛤仔難民番皆請收入版圖。
命廷理偕巡檢胡桂往勘之。
廷理以台有業戶,其弊頗多,力主裁除。
業戶不從。
勸谕再三,始各領丈。
乃将籌辦情形,條陳大府。
而司中以台洋隔絕,事難懸拟,請交台灣鎮道議複。
十七年七月,始收其地,設噶瑪蘭廳,廷理任通判。
十二月,調建甯知府。
民思其政,為位于文昌壇之右。
鄭其仁、李安善列傳 鄭其仁,字彭年,号靜齋,台灣府治西定坊人。
少有力,能舉巨石作掌上舞。
年十八,入鳳山武庠。
三赴鄉闱,不中。
遂居鳳山姜園莊,力田治産。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陷彰化,莊大田起兵應,衆以其仁負重望,請出。
不從,乘夜踰垣走。
妻林氏慮被害,憂悸暴病。
莊人載至鳥樹林塭,未至而卒。
其仁埋諸沙汕,遂覓船至府。
署知府楊廷理命募義勇助戰守。
已而大田攻府城,其仁中彈未愈,辄出戰。
嗣随副将丁朝雄由水道攻東港,克之,以功授守備。
東港地近姜園,其仁素悉情形,乃集流亡,給口糧,收以為用,勢益振,而東港恃以無恐。
五十三年春,大将軍福康安平北路,率師而南。
廷理帶兵協剿,其仁願為前隊。
戰于放■〈纟索〉莊,遇伏,力戰死,年三十有四。
事聞,加都司銜,谥忠勇,賜祭,祀京師昭忠祠,世襲雲騎尉,塟于府治小北門之洲仔尾,林氏附焉。
嘉慶十二年,邑人士請與薜邦揚、許鴻均祀忠義孝悌祠,诏可。
薛邦揚,字垂青,府治甯南坊人,為台邑禀生。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攻府治,邦揚募義勇助守,不給,則貨田宅以濟。
又從遊擊蔡攀龍駐桶盤俴,曆戰數次。
五十二年五月初三日,莊大田合諸軍來攻,兵民并力禦。
邦揚親自陷陣,中炮,墜馬死。
妻兄某在旁,奪屍歸,年二十有八。
妻陳氏,遺腹生一子。
許鴻,府治鎮北坊人,入武庠。
林爽文之役,總兵柴大紀率兵禦于三崁店,鴻以義勇從。
遇戰陷陣。
知府楊廷理見其危,督衆救之,而鴻已沒,得其屍歸。
年三十有四。
李安善,字喬基,廣東嘉應州人。
祖某來台,曾募鄉勇從征朱一貴,以功授職,因家彰化之北莊,墾田緻富。
安善少讀書,納粟入監。
裡黨有事,知無不為,故衆倚為重。
乾隆五十一年冬,林爽丈起事,陷彰化,攻諸羅,以楊振國、高文麟守城。
粵莊因械鬥之怨,故不從。
安善窺其虛,集子弟而告之曰:『城可取也』。
粵人聞之,願效命。
得數千人,分匹隊,與前任知縣張貞生、把總陳邦光,以十二月十二日分攻縣治,克之,獲振國、文麟等,解省受戮。
當是時,城人多去,而所部以搜捕為名,焚莊掠物。
安善不能制,撤歸北莊,城複矢。
北莊距大裡杙不遠,爽文慮為肘腋患,命衆攻之。
安善竭力禦。
求援各莊,無有應者。
隻身走鹿港,請鉛藥,為戰守之用。
而爽文購之急。
歸及牛罵頭,被獲,挾至大裡杙,勸其降。
不從,殺之。
事聞,賜祭予恤,賞知縣銜,蔭一子以知縣用,附祀忠烈祠。
陳周全、高夔列傳 陳周全、台邑人,天地會之黨也。
林爽文敗後,南北小康。
守土官不以吏治為意,孳孳為利。
乃奧鳳山陳光愛謀,招人入會,從者數百,遂議起事。
乾隆六十年春二月,光愛劫石井汛,未破,為同知朱慧昌所禽,戮之。
周全走彰化。
彰固天地會部落,爽文之徒尚有存者。
與黃朝、陳容集餘黨,而自為會首。
以洪棟為軍師,禡旗糾旅,至者數千人。
三月朔,襲鹿港,殺同知朱慧昌。
鹿港營遊擊曾紹龍、外委任向标均戰沒。
署北路副将張無咎在彰聞變,令遊擊陳大恩馳救。
途次聞耗,還屯八卦山;無咎逃,署知縣朱瀾亦棄城走。
明日,周全攻城,先擊八卦山。
都司焦光宗赴援,未至而破。
大恩自焚死,張、朱皆被戕。
光宗自刃,未死遏救,匿武生林國泰家。
典史費增運、千總吳見龍、郭雲秀皆巷戰死。
周全既入城,據縣署,大張文告。
而鬥六人王快亦起事,破鬥六營以應,迫嘉義。
報至,巡道楊廷理登陴。
總兵哈當阿、知府遇昌、遊擊麥瑞合率水陸兵九百名往,至灣裹溪,阻水不得進。
先是汀州府同知沈揚奉委至彰,遭變,伏民家,密與貢生吳升東、廪生楊應選等集鄉壯,以待官軍,大肚、鹿港督莊應之。
周全知力薄,棄城去。
國泰率義民數百至,以筍輿升光宗入城。
郡中聞報,以前嘉義知縣單瑞龍署縣事,沈揚署鹿港同知。
周全南下,至埔心莊,為莊人陳祈所執,解獻軍前。
哈當阿夜渡虎尾溪,趣入城,令捕餘黨,黃朝、陳容、洪棟次第被禽,均戮于郡。
當周全之敗,鳳山人鄭賀偵郡中兵虛,謀夜襲。
其友許強豫聞官令,與之周旋,醉而縛之,獻于道轅。
未幾王快亦被戮。
事聞,文武紳民各懲賞有差。
越十有六年而有高夔之事。
高夔淡水人。
時漳泉械鬥方息,無賴之徒又謀起釁,各莊騷動。
夔糾集黨徒,得百數十人。
嘉慶十六年夏六月初旬,偕族人姣赴柑園,謀起事。
未集,新莊縣丞簡清瀚聞之,會艋舺都司莊秉元率兵捕。
夔走入五指山,黨人俱散。
越一月,知府汪楠、同知查廷華各率兵入山大索,被禽。
姣亦就捕。
諸人皆磔死。
乘勢救諸羅。
爽文拒戰于侖仔頂而敗,再戰于牛稠山複敗,遂解諸羅之圍;進破鬥六門,毀大裡杙。
爽文走集集,逐之至小半天,竄老衢崎,遂縛之,檻送北京。
捷聞,封一等嘉勇公。
移師而南,戰于楠梓坑,複鳳山。
莊大田竄琅■〈王喬〉。
水陸并進,禽之,磔于府治。
餘黨悉平。
其右旋螺命存福建藩庫,凡将軍、總督渡台及冊封琉球,佩之行。
當諸羅解圍之時,柴大紀出迎。
自以參贊伯爵,不執橐鞬之儀。
康安銜之。
至是劾其前後奏報不實。
诏以『大紀固守孤城,時逾半載,非得兵民死力,豈能不陷?若謂詭谲取巧,則當時何不遵旨出城?其言糧食垂盡,原所以速外援。
若不危急其詞,豈不益緩救兵?大紀屢蒙褒獎,或稍涉自滿,于康安禮節不謹,緻為所憎,遂直揭其短,殊失大臣休容之度。
又福康安抵諸羅後,凡有攻剿,皆不派大紀、蔡攀龍。
而于擁兵不救之恒瑞,非惟不劾,且屢叙其戰功,曲為庇護。
恒瑞本應軍前正法,恐駭聽聞,其逮交刑部治罪」。
尋遣戍伊犁。
會侍郎德成自浙江歸,高宗以康安所劾大紀事詢之。
德成奏言:『大紀在任貪黩,令兵私回内地貿易。
及事起倉卒,不早撲滅,以緻猖獗』。
又逮問提督任承恩,供亦同。
乃命康安與閩浙總督李侍堯查奏。
五十三年春正月,诏曰:『柴大紀前此久困孤城,不肯退兵。
奏至時,朕披閱墜淚。
即在廷諸臣凡有人心者,無不歎其義勇。
用人者當錄其大功,而宥其小過,豈能據福康安虛詞一劾,遽治以無名之罪?前詢李侍堯之旨,至今尚未複奏,殆亦難于措詞乎』?尋李侍堯奏至,略如福康安指。
福康安奏言:『大紀鹽埕橋之戰,尚能出力。
守禦諸羅,亦有微勞。
惟以專阃大員,既不能整饬于平日,又不能撲滅于臨時,皆紀律不明所緻。
請即解京正法』。
七月,大紀逮至京,命軍機大臣會同大學士九卿覆訊。
大紀再三稱冤。
及廷訊,始引咎,仍微訴其枉。
诏曰:『福康安等拟大紀斬決。
朕念其守城微勞,原欲從寬未減,改為監候。
乃展轉狡辯取死,豈可複從寬典?其即依所拟正法』。
于是大紀處斬,時論冤之。
台灣既平,康安上善後策十六事,其要在習戎備、除奸民、清吏治、速郵政。
下旨允行。
又以歸化番人效力軍前,請援四川屯練之制,設置屯丁;語在軍備志。
八月,命于台灣府城及嘉義縣各建生祠,禦制詩文以紀其事,再圖形紫光閣。
凱旋之時,适駕幸熱河,賜宴賦詩,并立碑熱河文廟告成,而系以辭曰:『瀛壖外郡,閩峤全區,厥名台灣,古不入圖。
神禹未略,章亥所無,本非扼要,棄之海隅。
朱明之世,始聞中國。
紅毛初據,鄭氏旋得。
恃其險遠,難窮兵力。
每為閩患,訖無甯息。
皇祖一恕,遂荒南東。
郡之縣之,辟我提封。
一年三熟,蔗藷收豐。
漸興學校,頗進生童。
始之畏途,今之樂土。
大吏忽之,恣其貪取。
既嬉其文,複恬其武。
匪今伊昔,叛亂屢覩。
向辛醜年,昨丙午歲,一貴爽文,其亂為最。
水陸提督,發兵于外,奈相觀望,賊益張大。
天啟予衷,更遣重臣。
百巴圖魯,勇皆絕倫。
川湖黔粵,精兵萬人。
水陸并進,至海之濱。
至海之濱,崇武略駐。
後兵到齊,恬波徑渡。
一日千裡,以遲為速,百舟齊至,神佑之故。
馳救諸羅,群賊峰擁。
列陣以待,不值賈勇。
如虎搏兔,案角隴種。
頃刻解圍,義民歡動。
鬥六之門,為賊鎖鑰;大裡之杙,更其巢落。
長驅掃蕩,如風卷箨。
夜攜眷屬,内山逃托。
生番化外,然亦人類。
怵之以威,赉之以惠。
彼知畏懷,賊竄無地。
遂以成禽,爽文首系。
狼狽為奸,留一弗可。
自北而南,如上臨下。
海口遮羅,山塗關鎖。
遂縛大田,略無遺者。
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曰福康安,智超謀深;曰海蘭察,勇敢獨任。
三月成功,勳揚古今。
既靖妖孽,當安民庶。
善後事宜,康安是付。
定十六條,諸弊袪故。
永奠海疆,光我王度。
凡八武成,蒙佑自天。
雖今耄耋,敢弛惕幹。
如曰七德,實無一焉。
惟是敬勤,勵以永年』。
是年冬,康安調閩浙總督,曆洊内外,後以功晉封貝子。
嘉慶元年薨,晉封郡王,說文襄,入祀賢良、昭忠兩祠,配飨太廟;事在清史。
海蘭察亦滿州人,勇敢善戰。
康安每統師,辄為參贊,所向克捷。
台灣之役,晉封超勇公,與舒亮、普爾普俱圖形紫光閣,禦制平定台灣二十功臣像贊。
餘亦晉擢有差。
楊廷理列傳 楊廷理,字雙梧,廣西馬平入。
以拔貢生初知侯官縣,曆升至台灣海防同知。
乾隆五十一年冬十一月,彰化林爽文起事,知縣孫景燧遇害,全台震動,乃攝府篆。
是時,爽文已圍諸羅,鳳山莊大田亦起應,府治戒嚴。
府治固無城,植竹為藩,聯以木栅,年久多毀。
廷理急集紳民,籌守備。
各街置一栅,派人守之。
甫就而諸羅陷。
總兵柴大紀率師扼鹽埕,城中空虛。
廷理手一旗,大書募義勇,馳呼于市曰:『好男兒,其從我』。
聞者走集,不三日而得八千人。
告以守城之義,皆曰『諾』。
複募海口水手一千、調熟番一千,凡萬人;設寮帳,整炮械,具糧秣,數日而戰具備。
乃以四千人守各隘,六千人屯城中。
時各省援軍未至,府治當南北之沖,爽文、大田合兵攻。
五十二年元旦,薄東門。
廷理出小東門,左營遊擊古淵出小南門、合擊之。
二十四日,大田複攻,四路合圍,号稱十萬。
廷理率衆禦。
兩軍方戰,黨首莊錫舍忽倒戈降,廷理以書招之也。
大田聞之氣沮,遂不敢複攻府治。
十月,大将軍福康安至鹿港,克彰化,廷理率義勇從,三戰三捷,疏通中路。
遂見康安于丁台莊,康安勞之。
爽文既擒,移師南下,進攻大田,獲之。
台灣平。
五十三年春,署台灣道,加按察使銜,經理善後,遂建府城。
六十年。
以在侯官任内虧欠庫款,谪戍伊犁。
嘉慶八年赦還。
十一年,捐複知府,分發福建。
十二年,又任台灣府。
當是時,蔡牽俶擾海上,疊犯台灣。
七月,南澳鎮總兵王得祿敗朱潰于雞籠港内,濆竄蘇澳。
廷理率兵北上,至五圍,集耆老撫慰。
又知熟番土目潘賢文陰與濆通,厚結之,衆皆鼓勵,願效命。
遂與得祿會攻,濆大敗去。
廷理巡視蛤仔難,謀開設,而大府以地在險遠,民番雜處,慮有變,不許。
十五年四月,總督方維甸巡台灣,次艋舺,蛤仔難民番皆請收入版圖。
命廷理偕巡檢胡桂往勘之。
廷理以台有業戶,其弊頗多,力主裁除。
業戶不從。
勸谕再三,始各領丈。
乃将籌辦情形,條陳大府。
而司中以台洋隔絕,事難懸拟,請交台灣鎮道議複。
十七年七月,始收其地,設噶瑪蘭廳,廷理任通判。
十二月,調建甯知府。
民思其政,為位于文昌壇之右。
鄭其仁、李安善列傳 鄭其仁,字彭年,号靜齋,台灣府治西定坊人。
少有力,能舉巨石作掌上舞。
年十八,入鳳山武庠。
三赴鄉闱,不中。
遂居鳳山姜園莊,力田治産。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陷彰化,莊大田起兵應,衆以其仁負重望,請出。
不從,乘夜踰垣走。
妻林氏慮被害,憂悸暴病。
莊人載至鳥樹林塭,未至而卒。
其仁埋諸沙汕,遂覓船至府。
署知府楊廷理命募義勇助戰守。
已而大田攻府城,其仁中彈未愈,辄出戰。
嗣随副将丁朝雄由水道攻東港,克之,以功授守備。
東港地近姜園,其仁素悉情形,乃集流亡,給口糧,收以為用,勢益振,而東港恃以無恐。
五十三年春,大将軍福康安平北路,率師而南。
廷理帶兵協剿,其仁願為前隊。
戰于放■〈纟索〉莊,遇伏,力戰死,年三十有四。
事聞,加都司銜,谥忠勇,賜祭,祀京師昭忠祠,世襲雲騎尉,塟于府治小北門之洲仔尾,林氏附焉。
嘉慶十二年,邑人士請與薜邦揚、許鴻均祀忠義孝悌祠,诏可。
薛邦揚,字垂青,府治甯南坊人,為台邑禀生。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攻府治,邦揚募義勇助守,不給,則貨田宅以濟。
又從遊擊蔡攀龍駐桶盤俴,曆戰數次。
五十二年五月初三日,莊大田合諸軍來攻,兵民并力禦。
邦揚親自陷陣,中炮,墜馬死。
妻兄某在旁,奪屍歸,年二十有八。
妻陳氏,遺腹生一子。
許鴻,府治鎮北坊人,入武庠。
林爽文之役,總兵柴大紀率兵禦于三崁店,鴻以義勇從。
遇戰陷陣。
知府楊廷理見其危,督衆救之,而鴻已沒,得其屍歸。
年三十有四。
李安善,字喬基,廣東嘉應州人。
祖某來台,曾募鄉勇從征朱一貴,以功授職,因家彰化之北莊,墾田緻富。
安善少讀書,納粟入監。
裡黨有事,知無不為,故衆倚為重。
乾隆五十一年冬,林爽丈起事,陷彰化,攻諸羅,以楊振國、高文麟守城。
粵莊因械鬥之怨,故不從。
安善窺其虛,集子弟而告之曰:『城可取也』。
粵人聞之,願效命。
得數千人,分匹隊,與前任知縣張貞生、把總陳邦光,以十二月十二日分攻縣治,克之,獲振國、文麟等,解省受戮。
當是時,城人多去,而所部以搜捕為名,焚莊掠物。
安善不能制,撤歸北莊,城複矢。
北莊距大裡杙不遠,爽文慮為肘腋患,命衆攻之。
安善竭力禦。
求援各莊,無有應者。
隻身走鹿港,請鉛藥,為戰守之用。
而爽文購之急。
歸及牛罵頭,被獲,挾至大裡杙,勸其降。
不從,殺之。
事聞,賜祭予恤,賞知縣銜,蔭一子以知縣用,附祀忠烈祠。
陳周全、高夔列傳 陳周全、台邑人,天地會之黨也。
林爽文敗後,南北小康。
守土官不以吏治為意,孳孳為利。
乃奧鳳山陳光愛謀,招人入會,從者數百,遂議起事。
乾隆六十年春二月,光愛劫石井汛,未破,為同知朱慧昌所禽,戮之。
周全走彰化。
彰固天地會部落,爽文之徒尚有存者。
與黃朝、陳容集餘黨,而自為會首。
以洪棟為軍師,禡旗糾旅,至者數千人。
三月朔,襲鹿港,殺同知朱慧昌。
鹿港營遊擊曾紹龍、外委任向标均戰沒。
署北路副将張無咎在彰聞變,令遊擊陳大恩馳救。
途次聞耗,還屯八卦山;無咎逃,署知縣朱瀾亦棄城走。
明日,周全攻城,先擊八卦山。
都司焦光宗赴援,未至而破。
大恩自焚死,張、朱皆被戕。
光宗自刃,未死遏救,匿武生林國泰家。
典史費增運、千總吳見龍、郭雲秀皆巷戰死。
周全既入城,據縣署,大張文告。
而鬥六人王快亦起事,破鬥六營以應,迫嘉義。
報至,巡道楊廷理登陴。
總兵哈當阿、知府遇昌、遊擊麥瑞合率水陸兵九百名往,至灣裹溪,阻水不得進。
先是汀州府同知沈揚奉委至彰,遭變,伏民家,密與貢生吳升東、廪生楊應選等集鄉壯,以待官軍,大肚、鹿港督莊應之。
周全知力薄,棄城去。
國泰率義民數百至,以筍輿升光宗入城。
郡中聞報,以前嘉義知縣單瑞龍署縣事,沈揚署鹿港同知。
周全南下,至埔心莊,為莊人陳祈所執,解獻軍前。
哈當阿夜渡虎尾溪,趣入城,令捕餘黨,黃朝、陳容、洪棟次第被禽,均戮于郡。
當周全之敗,鳳山人鄭賀偵郡中兵虛,謀夜襲。
其友許強豫聞官令,與之周旋,醉而縛之,獻于道轅。
未幾王快亦被戮。
事聞,文武紳民各懲賞有差。
越十有六年而有高夔之事。
高夔淡水人。
時漳泉械鬥方息,無賴之徒又謀起釁,各莊騷動。
夔糾集黨徒,得百數十人。
嘉慶十六年夏六月初旬,偕族人姣赴柑園,謀起事。
未集,新莊縣丞簡清瀚聞之,會艋舺都司莊秉元率兵捕。
夔走入五指山,黨人俱散。
越一月,知府汪楠、同知查廷華各率兵入山大索,被禽。
姣亦就捕。
諸人皆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