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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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率援剿左鎮陳諒、左虎衛江勝、樓船左鎮朱天貴禦之,國軒亦棄海澄來援。
戰不利,經率諸将歸台灣。
董夫人召而數之曰:『馮、陳之業衰矣!若輩不才,徒累維桑,則如勿往』。
八月,平南将軍赉塔複與經書曰:『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薙發登岸,彼此龃龉。
台灣本非中國版圖,足下父子自辟荊榛。
且眷懷勝國,未常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彈丸,不聽田構壯士逍遙其間乎?今三藩殄滅,中外一家,豪傑識時,必不複思噓已灰之焰,毒瘡痍之民。
若能保境息兵,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薙發,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下稱臣不入貢亦可也。
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于世無患,于人無争,而沿海生靈永息塗炭。
唯足下圖之』。
經從其議,索海澄為互市。
啟聖執不可,議遂破。
三十五年夏四月,彗星見。
初,經西渡,委政永華,以元子克■〈臧上土下〉為監國。
克■〈臧上土下〉年少,明毅果斷,有乃祖風,而永華又悉心輔佐,台灣大治。
内撫民番,外給饷糈,軍無缺之。
及經歸後,諸将頗事偷息。
永華心憂之,請辭兵權,以兵交國軒,未幾卒。
己而刑官柯平、戶官楊英亦相繼逝。
五月,聞清軍有伐台之舉,集諸将議。
命天興知府張日曜按屯籍以十一充伍,得勝兵三千餘人。
七月,彗星再見,仲冬方滅。
十月,遣右武衛林升率軍巡北鄙,墜雞籠城。
經自歸後,不理國政,建園亭于洲仔尾,與諸将落之,驩飲較射,夜以繼日。
又築北園别墅,以奉董夫人。
諸事盡委克■〈臧上土下〉,軍民鹹服。
三十五年春正月朔,監國世子克■〈臧上土下〉率文武朝賀于安平鎮,乃入谒董夫人,賀經于洲仔尾。
經方命居民,将大放元宵。
克■〈臧上土下〉聞之,上啟曰:『偏僻海外,地窄民窮,頻年征戰,幾不聊生。
茲者屢聞清人整軍備艦,意欲東渡。
大仇未滅,人心洶洶,何必以數夕之歡;而耗民間一月之食?伏乞崇儉,以培元氣,以永國祚』。
經嘉之,即止。
唯自張宴,與國軒諸将縱飲而已。
居無何病革,顧命國軒輔世子。
經薨,年三十有九。
諸弟揚言曰:『克■〈臧上土下〉非吾骨肉,一旦得志,吾屬無遺類矣』。
入告董夫人,即收監國印。
國軒不能争。
克■〈臧上土下〉既幽别室,諸弟夜命烏鬼殺之。
妻陳氏殉。
乃立次子克塽為延平郡王,佩招讨大将軍印。
克塽幼,年十二,以仲父聰駕輔政公。
聰貪而懦,軍國大事主于國軒、錫範。
晉國軒武平俟,錫範忠誠伯。
以戎旗四鎮董騰率舟師駐澎湖。
清人聞喪,甯海将軍飛檄台灣,勸納款。
經弟明、智請捐資募兵,錫範不可,國軒許之。
克塽以明為左武骧将軍,智為右武骧将軍。
六月,董夫人薨。
有惡董騰者,解其兵,以右武衛林升代之。
騰,董夫人之弟也。
十月,姚啟聖計招賓客司傅為霖内應,高壽、蔡恺附之。
建威後鎮朱友發其事,為霖等伏誅,及懷安侯沈瑞,屠其家。
瑞妻,禮官鄭斌女也,免之,亦自缢。
于是啟聖疏薦萬正色為陸路提督,施琅為水師提督,謀伐台灣。
克塽以國軒為正提督,征北将軍曾瑞、定北将軍王順為副,率諸鎮守澎湖。
命左武衛何佑為北路總督,智武鎮李茂副之,率兵以戌雞籠。
三十六年春,施琅治兵于平海。
三月,竹塹番亂,命左協理陳绛平之。
十二月,啟聖遣副将黃朝用至澎湖,見國軒,議照朝鮮事例,遂入東甯,馮範、繩武不從。
三十七年春正月,克塽以天興知州林良瑞如福州,報朝用之聘也。
三月,何佑城淡水。
五月,淡水通事李滄請采金裕饷。
命監紀陳福、宣毅前鎮葉明率所部往,遂至卑南覓,不得而還。
六月十四日,琅發銅山,會于八罩嶼,以窺澎湖。
國軒守之,再戰而敗。
林升、邱輝、江勝、陳起明、吳潛、王隆等皆戰死,燒沒軍艦大小二百餘艘。
國軒知勢敗,乘走舸入東甯告急。
克塽大會文武,議戰守之策。
建威中鎮黃良骥請取呂宋,提督中鎮洪邦柱贊之,願為先鋒。
錫範将許之,國軒力陳不可,乃議降。
以協理禮官鄭英平、賓客司林維榮赍表谒琅,并與琅書,請仍居東甯。
不可。
七月十一日,又遣馮錫圭、陳夢炜、劉國昌再至澎湖,上表曰:『臣生自海外,稚魯無知,謬繼創垂之緒,有乖傾向之誠。
迩者樓船西來,旌旗東指,箪壺緩迎于周旅,幹羽煩舞于虞階。
自省重愆,誠為莫贖。
然思皇靈之赫濯,信知天命之有歸。
逆者亡,須者昌,乃覆載待物之廣大;貳者讨,服者舍,諒聖主與人之甚寬。
用遵往時之成命,爰邀此日之殊恩。
冀守宗祧以勿失,永作屏翰于東方。
業有降表具奏外,及接提督臣施琅來書,以複居故土,不敢主張。
臣思既傾心而向化,何難納土以輸誠。
茲特繕具表章,并延平王印一顆、冊一副及武平侯臣劉國軒印一顆、忠誠伯臣馮錫範印一顆,敬遣劉國昌、馮錫圭赍赴軍前,繳奏版籍土地人民,待命境上。
數千裡之封疆,悉歸土宇,百餘萬之戶口,并屬版圖。
遵海而南,永息波濤之警,普天之下,均沾雨露之濡。
實聖德之漸被無方,斯遐區之襁負恐後。
獨念臣全家骨肉,強半孺呱,本系南人,不谙北土。
合情乞就閩省地方,撥賜田園廬室,俾免流移之苦,且養贍有資,則蒙高厚之生成,當繪丹青以銜結。
至于明室宗親、格外優待,通邦士庶、轸念綏柔,文武諸官、加恩遷擢,前附後順、一體垂仁,夙昔結怨、盡與捐除。
籍沒産業、俱行賜複,尤當廣推寬大之仁,明布維新之令。
使夫群情允惬,共鼓舞于春風,萬彙熙恬,同沐遊于化日。
斯誠微臣無厭之求,邀望朝廷不次之恩者也』。
琅得表,許之,命薙發。
甯靖王術桂自以天潢之貴,義不可辱,自缢以殉,妾五人從死。
八月十三日,琅至東甯,祭于成功之廟曰:『自同安侯入台,台地始有居民。
逮賜姓啟土,世為岩疆,莫可誰何。
今琅賴天子之靈、将帥之力,克有茲土。
不辭滅國之罪,所以忠朝廷而報父兄之職分也。
但琅起卒伍,于賜姓有魚水之歡。
中問微嫌,釀成大戾。
琅于賜姓,剪為雠敵,情猶臣主。
蘆中窮士,義所不為。
公誼私恩,如是則己』。
祭畢淚下。
琅以台灣既定,疏告清廷。
歸克塽于北京。
授漢軍公;錫範漢軍伯,國軒天津總兵,何佑梧州副将。
諸将及明室諸王配之各省。
自成功至克塽,凡三世,三十有八年,而明朔亡。
連橫曰:清同治十三年冬十月,福建将軍文煜、總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船政大臣沈葆桢奏言:『明季遺臣、台陽初祖,生而忠正、沒而英靈、懇予賜谥建祠、以順輿情、以明大義事:擄台灣府進士楊士芳等禀稱:竊維有功德于民則祀,能正直而一者為神。
明末賜姓延平郡王鄭成功者,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
少服儒冠,長遭國恤,感時仗義,移孝作忠。
顧寰宇難容洛邑之頑民,向滄溟獨辟田橫之孤島。
奉故主正朔,墾荒裔山川。
傳至子孫,納土内屬。
維我國家宥過錄忠,載在史策。
厥後陰陽水旱之沴,時聞籲嗟祈禱之聲。
肸蠁所通,神應如答。
而民間私祭僅附叢祠,身後易名未邀盛典。
望古遙集,衆心缺然。
可否奏請将明故藩鄭成功準予追谥建祠,列之祀典等因。
并據台灣道夏獻綸、台灣府周懋琦等議詳前來。
臣等伏思鄭成功丁無可如何之厄運,抱得未曾有之孤忠,雖煩盛世之斧■〈片斤〉,足砭千秋之頑懦。
伏讀康熙三十九年聖祖仁皇帝诏曰:『朱成功系明室遺臣,非朕之亂臣賊子,敕遣官護送成功及子經兩柩歸塟南安,置守冢,建祠祀之』。
聖人之言,久垂定論。
惟祠在南安,而台郡未蒙敕建,遺靈莫妥,民望徒殷。
至于賜谥褒忠,我朝恢廓之規,遠轶隆古。
如瞿式耜、張同敞等,俱以殉明捐軀,谥之忠宣、忠烈。
成功所處,尤為其難,較之瞿、張,奚啻伯仲?合無仰懇天思,準予追谥,并于台郡敕建專祠,俾台民知忠義之大可為,雖勝國亦華衮之所及,于勵風俗、正人心之道,或有裨于萬一。
臣等愚昧之見,是否有當,理合恭折具奏』。
诏曰『可』,追谥忠節,建祠台郡,以明季忠義之士百十四人配,而我台建國之大神,永鎮茲土矣。
○延平郡王世系表 紹祖 字象庭,世居福建南安縣楊子山下石井鄉,娶某氏,生芝龍。
芝龍 字飛黃,娶日本平戶河内浦士人女田川氏,改姓翁氏,生成功及七左衛門。
翁氏歸國,七左衛門仍居日本。
繼娶某氏,生四子。
成功 初名森,字大木,少名福松。
隆武元年,賜姓朱,改今名,字明俨。
二年六月,封忠孝伯。
永曆二年十月,封威遠侯。
三年七月,封延平公。
十二年正月,晉封延平郡王。
娶董氏,生子經等十人。
十六年五月,薨于東都。
世忠 從芝龍降清。
世恩 後入北京省父,被殺。
世蔭 後入北京省父,被殺。
世襲 從成功居思明,後入台灣。
世默 後入北京省父,被殺。
按七左衛門居日本,似在此五人之外,或則世襲,俟再考。
經 字式夫,号賢之,襲封延平郡王。
娶唐氏,生子克塽等七人。
妾某氏,生克■〈臧上土下〉。
永曆三十五年正月,薨于東甯。
聰 娶朱氏,生克坦。
明 娶林氏,無出,以裕次子克俊嗣。
睿 殉于南京之役,無出。
智 娶洪氏,生克璋。
寬 娶林氏,生克培。
裕 殉于南京之役,娶王氏,生克崇。
溫 殉于南京之役,娶劉氏,生克模、克傑。
柔 娶洪氏,生克玺。
發 早世,以溫之子克圭嗣。
克■〈臧上土下〉 立為世子,監國,後遇害。
娶陳氏,無出。
克塽 襲封延平郡王。
永曆三十七年歸清,改封漢軍公。
娶馮氏,繼娶史氏,生安世、安邦、安國。
克舉 娶許氏。
克均 娶柯氏。
克拔 娶馮氏。
克■〈土八冏,上中下〉 娶趙氏。
克圻 娶張氏。
克塙 娶劉氏。
戰不利,經率諸将歸台灣。
董夫人召而數之曰:『馮、陳之業衰矣!若輩不才,徒累維桑,則如勿往』。
八月,平南将軍赉塔複與經書曰:『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薙發登岸,彼此龃龉。
台灣本非中國版圖,足下父子自辟荊榛。
且眷懷勝國,未常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彈丸,不聽田構壯士逍遙其間乎?今三藩殄滅,中外一家,豪傑識時,必不複思噓已灰之焰,毒瘡痍之民。
若能保境息兵,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薙發,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下稱臣不入貢亦可也。
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于世無患,于人無争,而沿海生靈永息塗炭。
唯足下圖之』。
經從其議,索海澄為互市。
啟聖執不可,議遂破。
三十五年夏四月,彗星見。
初,經西渡,委政永華,以元子克■〈臧上土下〉為監國。
克■〈臧上土下〉年少,明毅果斷,有乃祖風,而永華又悉心輔佐,台灣大治。
内撫民番,外給饷糈,軍無缺之。
及經歸後,諸将頗事偷息。
永華心憂之,請辭兵權,以兵交國軒,未幾卒。
己而刑官柯平、戶官楊英亦相繼逝。
五月,聞清軍有伐台之舉,集諸将議。
命天興知府張日曜按屯籍以十一充伍,得勝兵三千餘人。
七月,彗星再見,仲冬方滅。
十月,遣右武衛林升率軍巡北鄙,墜雞籠城。
經自歸後,不理國政,建園亭于洲仔尾,與諸将落之,驩飲較射,夜以繼日。
又築北園别墅,以奉董夫人。
諸事盡委克■〈臧上土下〉,軍民鹹服。
三十五年春正月朔,監國世子克■〈臧上土下〉率文武朝賀于安平鎮,乃入谒董夫人,賀經于洲仔尾。
經方命居民,将大放元宵。
克■〈臧上土下〉聞之,上啟曰:『偏僻海外,地窄民窮,頻年征戰,幾不聊生。
茲者屢聞清人整軍備艦,意欲東渡。
大仇未滅,人心洶洶,何必以數夕之歡;而耗民間一月之食?伏乞崇儉,以培元氣,以永國祚』。
經嘉之,即止。
唯自張宴,與國軒諸将縱飲而已。
居無何病革,顧命國軒輔世子。
經薨,年三十有九。
諸弟揚言曰:『克■〈臧上土下〉非吾骨肉,一旦得志,吾屬無遺類矣』。
入告董夫人,即收監國印。
國軒不能争。
克■〈臧上土下〉既幽别室,諸弟夜命烏鬼殺之。
妻陳氏殉。
乃立次子克塽為延平郡王,佩招讨大将軍印。
克塽幼,年十二,以仲父聰駕輔政公。
聰貪而懦,軍國大事主于國軒、錫範。
晉國軒武平俟,錫範忠誠伯。
以戎旗四鎮董騰率舟師駐澎湖。
清人聞喪,甯海将軍飛檄台灣,勸納款。
經弟明、智請捐資募兵,錫範不可,國軒許之。
克塽以明為左武骧将軍,智為右武骧将軍。
六月,董夫人薨。
有惡董騰者,解其兵,以右武衛林升代之。
騰,董夫人之弟也。
十月,姚啟聖計招賓客司傅為霖内應,高壽、蔡恺附之。
建威後鎮朱友發其事,為霖等伏誅,及懷安侯沈瑞,屠其家。
瑞妻,禮官鄭斌女也,免之,亦自缢。
于是啟聖疏薦萬正色為陸路提督,施琅為水師提督,謀伐台灣。
克塽以國軒為正提督,征北将軍曾瑞、定北将軍王順為副,率諸鎮守澎湖。
命左武衛何佑為北路總督,智武鎮李茂副之,率兵以戌雞籠。
三十六年春,施琅治兵于平海。
三月,竹塹番亂,命左協理陳绛平之。
十二月,啟聖遣副将黃朝用至澎湖,見國軒,議照朝鮮事例,遂入東甯,馮範、繩武不從。
三十七年春正月,克塽以天興知州林良瑞如福州,報朝用之聘也。
三月,何佑城淡水。
五月,淡水通事李滄請采金裕饷。
命監紀陳福、宣毅前鎮葉明率所部往,遂至卑南覓,不得而還。
六月十四日,琅發銅山,會于八罩嶼,以窺澎湖。
國軒守之,再戰而敗。
林升、邱輝、江勝、陳起明、吳潛、王隆等皆戰死,燒沒軍艦大小二百餘艘。
國軒知勢敗,乘走舸入東甯告急。
克塽大會文武,議戰守之策。
建威中鎮黃良骥請取呂宋,提督中鎮洪邦柱贊之,願為先鋒。
錫範将許之,國軒力陳不可,乃議降。
以協理禮官鄭英平、賓客司林維榮赍表谒琅,并與琅書,請仍居東甯。
不可。
七月十一日,又遣馮錫圭、陳夢炜、劉國昌再至澎湖,上表曰:『臣生自海外,稚魯無知,謬繼創垂之緒,有乖傾向之誠。
迩者樓船西來,旌旗東指,箪壺緩迎于周旅,幹羽煩舞于虞階。
自省重愆,誠為莫贖。
然思皇靈之赫濯,信知天命之有歸。
逆者亡,須者昌,乃覆載待物之廣大;貳者讨,服者舍,諒聖主與人之甚寬。
用遵往時之成命,爰邀此日之殊恩。
冀守宗祧以勿失,永作屏翰于東方。
業有降表具奏外,及接提督臣施琅來書,以複居故土,不敢主張。
臣思既傾心而向化,何難納土以輸誠。
茲特繕具表章,并延平王印一顆、冊一副及武平侯臣劉國軒印一顆、忠誠伯臣馮錫範印一顆,敬遣劉國昌、馮錫圭赍赴軍前,繳奏版籍土地人民,待命境上。
數千裡之封疆,悉歸土宇,百餘萬之戶口,并屬版圖。
遵海而南,永息波濤之警,普天之下,均沾雨露之濡。
實聖德之漸被無方,斯遐區之襁負恐後。
獨念臣全家骨肉,強半孺呱,本系南人,不谙北土。
合情乞就閩省地方,撥賜田園廬室,俾免流移之苦,且養贍有資,則蒙高厚之生成,當繪丹青以銜結。
至于明室宗親、格外優待,通邦士庶、轸念綏柔,文武諸官、加恩遷擢,前附後順、一體垂仁,夙昔結怨、盡與捐除。
籍沒産業、俱行賜複,尤當廣推寬大之仁,明布維新之令。
使夫群情允惬,共鼓舞于春風,萬彙熙恬,同沐遊于化日。
斯誠微臣無厭之求,邀望朝廷不次之恩者也』。
琅得表,許之,命薙發。
甯靖王術桂自以天潢之貴,義不可辱,自缢以殉,妾五人從死。
八月十三日,琅至東甯,祭于成功之廟曰:『自同安侯入台,台地始有居民。
逮賜姓啟土,世為岩疆,莫可誰何。
今琅賴天子之靈、将帥之力,克有茲土。
不辭滅國之罪,所以忠朝廷而報父兄之職分也。
但琅起卒伍,于賜姓有魚水之歡。
中問微嫌,釀成大戾。
琅于賜姓,剪為雠敵,情猶臣主。
蘆中窮士,義所不為。
公誼私恩,如是則己』。
祭畢淚下。
琅以台灣既定,疏告清廷。
歸克塽于北京。
授漢軍公;錫範漢軍伯,國軒天津總兵,何佑梧州副将。
諸将及明室諸王配之各省。
自成功至克塽,凡三世,三十有八年,而明朔亡。
連橫曰:清同治十三年冬十月,福建将軍文煜、總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船政大臣沈葆桢奏言:『明季遺臣、台陽初祖,生而忠正、沒而英靈、懇予賜谥建祠、以順輿情、以明大義事:擄台灣府進士楊士芳等禀稱:竊維有功德于民則祀,能正直而一者為神。
明末賜姓延平郡王鄭成功者,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
少服儒冠,長遭國恤,感時仗義,移孝作忠。
顧寰宇難容洛邑之頑民,向滄溟獨辟田橫之孤島。
奉故主正朔,墾荒裔山川。
傳至子孫,納土内屬。
維我國家宥過錄忠,載在史策。
厥後陰陽水旱之沴,時聞籲嗟祈禱之聲。
肸蠁所通,神應如答。
而民間私祭僅附叢祠,身後易名未邀盛典。
望古遙集,衆心缺然。
可否奏請将明故藩鄭成功準予追谥建祠,列之祀典等因。
并據台灣道夏獻綸、台灣府周懋琦等議詳前來。
臣等伏思鄭成功丁無可如何之厄運,抱得未曾有之孤忠,雖煩盛世之斧■〈片斤〉,足砭千秋之頑懦。
伏讀康熙三十九年聖祖仁皇帝诏曰:『朱成功系明室遺臣,非朕之亂臣賊子,敕遣官護送成功及子經兩柩歸塟南安,置守冢,建祠祀之』。
聖人之言,久垂定論。
惟祠在南安,而台郡未蒙敕建,遺靈莫妥,民望徒殷。
至于賜谥褒忠,我朝恢廓之規,遠轶隆古。
如瞿式耜、張同敞等,俱以殉明捐軀,谥之忠宣、忠烈。
成功所處,尤為其難,較之瞿、張,奚啻伯仲?合無仰懇天思,準予追谥,并于台郡敕建專祠,俾台民知忠義之大可為,雖勝國亦華衮之所及,于勵風俗、正人心之道,或有裨于萬一。
臣等愚昧之見,是否有當,理合恭折具奏』。
诏曰『可』,追谥忠節,建祠台郡,以明季忠義之士百十四人配,而我台建國之大神,永鎮茲土矣。
○延平郡王世系表 紹祖 字象庭,世居福建南安縣楊子山下石井鄉,娶某氏,生芝龍。
芝龍 字飛黃,娶日本平戶河内浦士人女田川氏,改姓翁氏,生成功及七左衛門。
翁氏歸國,七左衛門仍居日本。
繼娶某氏,生四子。
成功 初名森,字大木,少名福松。
隆武元年,賜姓朱,改今名,字明俨。
二年六月,封忠孝伯。
永曆二年十月,封威遠侯。
三年七月,封延平公。
十二年正月,晉封延平郡王。
娶董氏,生子經等十人。
十六年五月,薨于東都。
世忠 從芝龍降清。
世恩 後入北京省父,被殺。
世蔭 後入北京省父,被殺。
世襲 從成功居思明,後入台灣。
世默 後入北京省父,被殺。
按七左衛門居日本,似在此五人之外,或則世襲,俟再考。
經 字式夫,号賢之,襲封延平郡王。
娶唐氏,生子克塽等七人。
妾某氏,生克■〈臧上土下〉。
永曆三十五年正月,薨于東甯。
聰 娶朱氏,生克坦。
明 娶林氏,無出,以裕次子克俊嗣。
睿 殉于南京之役,無出。
智 娶洪氏,生克璋。
寬 娶林氏,生克培。
裕 殉于南京之役,娶王氏,生克崇。
溫 殉于南京之役,娶劉氏,生克模、克傑。
柔 娶洪氏,生克玺。
發 早世,以溫之子克圭嗣。
克■〈臧上土下〉 立為世子,監國,後遇害。
娶陳氏,無出。
克塽 襲封延平郡王。
永曆三十七年歸清,改封漢軍公。
娶馮氏,繼娶史氏,生安世、安邦、安國。
克舉 娶許氏。
克均 娶柯氏。
克拔 娶馮氏。
克■〈土八冏,上中下〉 娶趙氏。
克圻 娶張氏。
克塙 娶劉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