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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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胃。
黃時汁多而甘,衆多嗜之。
或以下酒,然非台南人不知此味。
赤嵌筆談謂:『台人以波羅蜜煨肉,菠蘿煑肺,亦海外奇制』。
信不誣也。
番石榴亦名奈茇,遍生郊野。
盛出之時,初皮棄子,和以油糖,下鹽少許,煮而食之,亦可下飯。
槟榔可以辟瘴,故台人多喜食之。
親友往來,以此相饋。
槟榔之子色青如棗,剖之為二、和以蒌葉石灰,啖之微辛,既而回甘。
久則齒黑。
槟榔之性,棄積消濕,用以為藥。
近時食者較少。
盈盈女郎,競以皓齒相尚矣。
槟榔之幹,其杪如筍,切絲炒肉,味尤甘美。
台人謂之「半天■〈尹〉」。
台灣果子最多。
盛出之時,其價甚賤。
而台又出糖,故各處多制蜜餞。
如新竹之萌姜,嘉義之梅李,鳳山之菠蘿糕,尤馳名。
近數年來,旗後醫生林玑璋始以西法制菠蘿為罐頭,售之他處。
若能擴大規模,消用愈廣,亦利源也。
冠婚 成人之禮,男冠女笄,台灣多以婚時行之。
唯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者,七夕之日,祀神祭祖,父師字之,戚友賀之。
以紙制一亭,祀織女,以介景福。
議婚之時,媒氏送女庚帖于男家,書其年月日。
三日内家中無事,然後訂盟。
間有誤毀器物者,則改蔔;亦古者問名之意也。
訂盟之日,男家以戒指贈女,附以糕餅之屬。
母嫂親往,女奉茶。
既定,女家留宴。
或僅遣媒氏送之。
納釆之禮,俗曰「插簪」。
男家以金簪一對,系朱絲,置于盒内,或用銀簪,視其貧富。
具豚羊、糕餅、糖品、鮮花、老酒、大燭之屬,媒氏乘轎前導,鼓吹送之。
女家酬以糕餅時果,若香蕉、菠蘿、芋頭、紅柑之類。
各以其物,分饋親友。
納征之禮,俗曰「完聘」。
男家具婚書聘金,介以鳳冠、蟒襖、衣裳、繡靴、金镯、珠花及大餅、糖品之屬,送至女家。
又以錫制槟榔兩座,每座四葉,一書「二姓合婚」,一書「百年偕老」。
女家收一,複婚書,以糕餅時果答之,又以紅帽、緞靴、袍褂、鞋襪及荷包、扇袋、書籍、筆硯之類饋婿。
别以錫盒兩座,一植蓮蕉、一植石榴,以銀制榴實四顆,桂花數朵,系紅絲纏繞枝頭,謂之連招貴子。
男家種于庭際,以示昌盛。
納征之禮,略同納釆。
而台南則同時行之。
請期之日,命媒氏送日課于女家,别具更儀。
女家反之。
更儀者,催妝之禮也。
親迎之日,蔔吉而冠,擇戚屬少女父母兄弟俱存者為賓,仿古者筮日筮賓之禮也。
婿坐堂上,置冠履新衣于竹篩,以香熏之,祓不祥也。
賓三梳婿發而加之冠,三加之義也。
既冠,拜先祖,告廟也。
次拜父母,無父母者主婚者代之,醮以酒,申戒辭,仿醮席也。
次拜諸父兄長,皆答之,重成人也。
是時女亦行笄禮,如前儀,唯賓用童子。
既畢,設筵以餞,女首坐,父母兄弟姊妹以次陪。
酒三巡而徹。
凡冠笄之禮,俗曰「上頭」。
先以糯米磨為大丸,上點以紅,分饋親友。
是日合家食之,以取團圓之意。
親迎之時,婿具衣冠,乘大轎,圍紅彩。
媒氏先導,鼓吹從之。
以朋輩四人為燦行,兩童子提燈,兩童子鳴鑼,皆乘轎。
沿途放爆竹,雖遇官長不令避焉。
凡納征親迎,名具禮盤,一人肩之先行,以為贽。
盤内置豚羊肩各一,鹿脯兩片,明筋兩束,冬瓜冰糖各數片,紅酒兩瓶。
女家收之,答以糕餅時果之屬。
唯親迎易鹿脯為鴨,鴨形如雁,以行奠雁之禮。
婿至女家,駐轎于庭,款燦行者于别室。
女弟三緻茶湯,婿具儀答之。
次緻荷包,答以練裙,贈女弟以花炮。
女盛妝出廳,父醮以酒,母命之,立于堂中,向外而拱者三。
婿答之。
母為着練裙,父蒙以帕。
婿退。
花轎進門,紫姑扶女登轎,樂作而行。
以兩童子提宮燈,乘轎前,媵婢從之。
女家放爆竹,閉門,以示不歸之意。
非親迎者,婿俟于堂,禮稍殺。
花轎之後,蓋以竹篩,朱畫八卦,避不祥也。
既至,少駐于庭。
一童子以盤奉雙柑,請新人出,婿揖之,女拱手答拜。
紫姑扶出。
預請福命婦人攜新人手,以一手擎竹篩覆之。
足履紅氈,婿并行,直入洞房。
以竹篩置床上,案上置銅鏡一。
交拜訖,婿為揭帕,并坐案前,燃華燭,飲合卺酒。
翌日,紫姑歸婦家傳語,告成婚也。
男家以鮮花糖包饋之。
三日,廟見,拜祖先,成婦道也。
次拜舅姑,坐而受之。
次拜伯叔諸母,
黃時汁多而甘,衆多嗜之。
或以下酒,然非台南人不知此味。
赤嵌筆談謂:『台人以波羅蜜煨肉,菠蘿煑肺,亦海外奇制』。
信不誣也。
番石榴亦名奈茇,遍生郊野。
盛出之時,初皮棄子,和以油糖,下鹽少許,煮而食之,亦可下飯。
槟榔可以辟瘴,故台人多喜食之。
親友往來,以此相饋。
槟榔之子色青如棗,剖之為二、和以蒌葉石灰,啖之微辛,既而回甘。
久則齒黑。
槟榔之性,棄積消濕,用以為藥。
近時食者較少。
盈盈女郎,競以皓齒相尚矣。
槟榔之幹,其杪如筍,切絲炒肉,味尤甘美。
台人謂之「半天■〈尹〉」。
台灣果子最多。
盛出之時,其價甚賤。
而台又出糖,故各處多制蜜餞。
如新竹之萌姜,嘉義之梅李,鳳山之菠蘿糕,尤馳名。
近數年來,旗後醫生林玑璋始以西法制菠蘿為罐頭,售之他處。
若能擴大規模,消用愈廣,亦利源也。
冠婚 成人之禮,男冠女笄,台灣多以婚時行之。
唯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者,七夕之日,祀神祭祖,父師字之,戚友賀之。
以紙制一亭,祀織女,以介景福。
議婚之時,媒氏送女庚帖于男家,書其年月日。
三日内家中無事,然後訂盟。
間有誤毀器物者,則改蔔;亦古者問名之意也。
訂盟之日,男家以戒指贈女,附以糕餅之屬。
母嫂親往,女奉茶。
既定,女家留宴。
或僅遣媒氏送之。
納釆之禮,俗曰「插簪」。
男家以金簪一對,系朱絲,置于盒内,或用銀簪,視其貧富。
具豚羊、糕餅、糖品、鮮花、老酒、大燭之屬,媒氏乘轎前導,鼓吹送之。
女家酬以糕餅時果,若香蕉、菠蘿、芋頭、紅柑之類。
各以其物,分饋親友。
納征之禮,俗曰「完聘」。
男家具婚書聘金,介以鳳冠、蟒襖、衣裳、繡靴、金镯、珠花及大餅、糖品之屬,送至女家。
又以錫制槟榔兩座,每座四葉,一書「二姓合婚」,一書「百年偕老」。
女家收一,複婚書,以糕餅時果答之,又以紅帽、緞靴、袍褂、鞋襪及荷包、扇袋、書籍、筆硯之類饋婿。
别以錫盒兩座,一植蓮蕉、一植石榴,以銀制榴實四顆,桂花數朵,系紅絲纏繞枝頭,謂之連招貴子。
男家種于庭際,以示昌盛。
納征之禮,略同納釆。
而台南則同時行之。
請期之日,命媒氏送日課于女家,别具更儀。
女家反之。
更儀者,催妝之禮也。
親迎之日,蔔吉而冠,擇戚屬少女父母兄弟俱存者為賓,仿古者筮日筮賓之禮也。
婿坐堂上,置冠履新衣于竹篩,以香熏之,祓不祥也。
賓三梳婿發而加之冠,三加之義也。
既冠,拜先祖,告廟也。
次拜父母,無父母者主婚者代之,醮以酒,申戒辭,仿醮席也。
次拜諸父兄長,皆答之,重成人也。
是時女亦行笄禮,如前儀,唯賓用童子。
既畢,設筵以餞,女首坐,父母兄弟姊妹以次陪。
酒三巡而徹。
凡冠笄之禮,俗曰「上頭」。
先以糯米磨為大丸,上點以紅,分饋親友。
是日合家食之,以取團圓之意。
親迎之時,婿具衣冠,乘大轎,圍紅彩。
媒氏先導,鼓吹從之。
以朋輩四人為燦行,兩童子提燈,兩童子鳴鑼,皆乘轎。
沿途放爆竹,雖遇官長不令避焉。
凡納征親迎,名具禮盤,一人肩之先行,以為贽。
盤内置豚羊肩各一,鹿脯兩片,明筋兩束,冬瓜冰糖各數片,紅酒兩瓶。
女家收之,答以糕餅時果之屬。
唯親迎易鹿脯為鴨,鴨形如雁,以行奠雁之禮。
婿至女家,駐轎于庭,款燦行者于别室。
女弟三緻茶湯,婿具儀答之。
次緻荷包,答以練裙,贈女弟以花炮。
女盛妝出廳,父醮以酒,母命之,立于堂中,向外而拱者三。
婿答之。
母為着練裙,父蒙以帕。
婿退。
花轎進門,紫姑扶女登轎,樂作而行。
以兩童子提宮燈,乘轎前,媵婢從之。
女家放爆竹,閉門,以示不歸之意。
非親迎者,婿俟于堂,禮稍殺。
花轎之後,蓋以竹篩,朱畫八卦,避不祥也。
既至,少駐于庭。
一童子以盤奉雙柑,請新人出,婿揖之,女拱手答拜。
紫姑扶出。
預請福命婦人攜新人手,以一手擎竹篩覆之。
足履紅氈,婿并行,直入洞房。
以竹篩置床上,案上置銅鏡一。
交拜訖,婿為揭帕,并坐案前,燃華燭,飲合卺酒。
翌日,紫姑歸婦家傳語,告成婚也。
男家以鮮花糖包饋之。
三日,廟見,拜祖先,成婦道也。
次拜舅姑,坐而受之。
次拜伯叔諸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