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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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孤懸海外,七省以為門戶、關系非輕。
欲固地險,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營制。
而整理吏治營制之權,操于督撫。
總督兼轄浙江,移駐不如巡撫之便。
臣等明知地屬封疆,事關更制,非部民屬吏所應越陳;而夙夜深思,為台民計,為閩省計,為沿海籌防計,有不得不出于此者。
敢不據實上聞,以為蒭荛之獻』。
旨下福建督撫議奏。
總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奏言:『福、台關聯甚巨,彼此相依,未可遽分為二。
請以福建巡撫冬春駐台,夏秋駐省』。
诏可。
于是葆桢奏建台北府,改淡防廳為新竹,噶瑪蘭廳為宜蘭,新設恒春、淡水兩縣,置台東、基隆兩廳,而移北路撫民理番同知于埔裡社,改為中路。
大事更張,以革新吏治。
營制亦稍整饬,而台灣之規模漸大矣。
光緒二年六月,江南道禦史林拱樞奏言:『琅■〈王喬〉之役,沈葆桢暫任其事,議移巡撫駐紮台灣,俾善其後。
以現在情形而論,區處台灣,非善後之謀,實創始之事』。
十二月,刑部左侍郎袁葆恒亦奏言:『台灣之地,雖僻海濱,而物産豐富,各國垂涎。
倘為外人盤踞,則南北洋各處,出沒窺伺,防不勝防。
加以民番雜處,區畫尤難,非專駐大臣,鎮以重兵,舉其地之民風、吏治、營制、鄉團,事事實力整頓,洽以德意,孚以威信,未易為功。
查直隸、四川、甘肅各省,皆以總督兼辦巡撫。
可否改福建巡撫為台灣巡撫,常川駐守,經理全台。
其福建全省事宜,專歸總督辦理。
事任各有攸司,責成即有所屬,似于台灣目前情形,不無裨益』。
而巡撫丁日昌亦以分駐兩地,往來不便,奏請簡駐重臣,督辦數年,而後建省。
部議不可。
七年春,巡撫岑毓英巡視台灣。
以台灣孤懸海外,幅員遼闊,籌備防務,必須南北聲氣相通,方易措手。
查彰化縣治居南北之中,應将台灣道、府二缺,權其輕重難易,移一于此,俾可居中控制。
兵備道劉璈以彰化之下橋仔頭莊可為都會之地,議移道缺;而以埔裹社之中路同知為台灣直隸州,與巡道北路副将均移于此。
劃大肚、八卦兩山之地,歸州管轄。
移彰化縣于鹿港,改為州屬,而貓霧捒巡檢為州吏目,南投縣丞為州判,駐埔裹社。
分鳳山縣學官一員為州學正。
改台灣府為台南府,專轄台、鳳、嘉、恒四縣,以與台北對立。
毓英以為可。
将入奏,會越南事起,視師廣東,台灣亦戒嚴,诏以直隸陸路提督劉銘傳駐台治軍。
及平,以銘傳為福建巡撫。
十一年五月,奏請專駐台灣,辦理要政,又陳設防、練兵、清賦、撫番四事。
七月,欽差大臣左宗棠奏言:『今日之事勢,以海防為要圖;而閩省之籌防,以台灣為重地。
台雖設有鎮、道,一切政事,必禀承督,洋懸隔,文報往來,平時且不免稽遲,有事則更虞梗塞。
如前次法人之變,海道不通,諸多阻礙,其已事也。
臣查同、光之交,前辦理台防大臣沈葆桢躬曆全台,深維利害,曾有移駐巡撫十二便之疏,比經吏部議準在案。
嗣與督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仍以巡撫兼顧兩地覆奏。
光緒二年,侍郎袁葆恒請将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其福建全省事宜,專歸總督辦理。
部議以沈葆桢原奏,台灣别建一省,苦于器局未成,彼此相依,不能離而為二,未克奉旨允行。
厥後撫臣丁日昌以冬春駐台、夏秋駐省,往來不便,因有專簡重臣督辦數年之請。
臣合觀前後奏折,督撫大臣謀慮雖周,未免各存意見。
蓋王凱泰因該地瘴疠時行,心懷畏卻,故沈葆桢循其意而改為分駐之議。
丁日昌所請重臣督辦,亦非久遠之圖。
皆不如袁葆恒事外旁觀,識議較為切當。
夫台灣雖系島嶼,綿亘亦一千餘裡。
舊制設官之地,祗海濱三分之一。
每年物産關稅,較之廣西、貴州等省,有盈無绌。
倘撫番之政,果能切實推行,自然之利,不為因循廢棄,居然海外一大都會也。
且以形勢言,孤峙大洋,為七省門戶,關系全局,甚非淺鮮。
其中如講求軍備、整頓吏治、培養風氣、疏浚利源,在在均關緊要,非有重臣以專駐之,則辦理必有棘手。
以臣愚見,惟有如袁葆恒所請,将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所有台、澎一切應辦事宜概歸該撫經理,庶事有專責,于台防善後大有裨益。
至該地産米甚富,内地本屬相需。
若協濟饷項,各省尚通有無,亦萬無不為籌解之理。
委用官員,請照江蘇成例。
各官到閩之後,量缺多少,簽分發往。
學政事宜,并歸巡撫兼管。
勘轉命案,即歸台灣道就近辦理。
其餘一切建置分隸各部之政,從前巳有成議,毋庸更張。
專候谕旨定案,即饬次第舉行』。
當是時,内外臣工條陳台灣善後者幾十數起。
而貴州按察使司李元度亦請以福建巡撫專駐台灣,兼理學政。
且言「軍中所需軍火炮械,均須在台設局,制造存儲
欲固地險,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營制。
而整理吏治營制之權,操于督撫。
總督兼轄浙江,移駐不如巡撫之便。
臣等明知地屬封疆,事關更制,非部民屬吏所應越陳;而夙夜深思,為台民計,為閩省計,為沿海籌防計,有不得不出于此者。
敢不據實上聞,以為蒭荛之獻』。
旨下福建督撫議奏。
總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奏言:『福、台關聯甚巨,彼此相依,未可遽分為二。
請以福建巡撫冬春駐台,夏秋駐省』。
诏可。
于是葆桢奏建台北府,改淡防廳為新竹,噶瑪蘭廳為宜蘭,新設恒春、淡水兩縣,置台東、基隆兩廳,而移北路撫民理番同知于埔裡社,改為中路。
大事更張,以革新吏治。
營制亦稍整饬,而台灣之規模漸大矣。
光緒二年六月,江南道禦史林拱樞奏言:『琅■〈王喬〉之役,沈葆桢暫任其事,議移巡撫駐紮台灣,俾善其後。
以現在情形而論,區處台灣,非善後之謀,實創始之事』。
十二月,刑部左侍郎袁葆恒亦奏言:『台灣之地,雖僻海濱,而物産豐富,各國垂涎。
倘為外人盤踞,則南北洋各處,出沒窺伺,防不勝防。
加以民番雜處,區畫尤難,非專駐大臣,鎮以重兵,舉其地之民風、吏治、營制、鄉團,事事實力整頓,洽以德意,孚以威信,未易為功。
查直隸、四川、甘肅各省,皆以總督兼辦巡撫。
可否改福建巡撫為台灣巡撫,常川駐守,經理全台。
其福建全省事宜,專歸總督辦理。
事任各有攸司,責成即有所屬,似于台灣目前情形,不無裨益』。
而巡撫丁日昌亦以分駐兩地,往來不便,奏請簡駐重臣,督辦數年,而後建省。
部議不可。
七年春,巡撫岑毓英巡視台灣。
以台灣孤懸海外,幅員遼闊,籌備防務,必須南北聲氣相通,方易措手。
查彰化縣治居南北之中,應将台灣道、府二缺,權其輕重難易,移一于此,俾可居中控制。
兵備道劉璈以彰化之下橋仔頭莊可為都會之地,議移道缺;而以埔裹社之中路同知為台灣直隸州,與巡道北路副将均移于此。
劃大肚、八卦兩山之地,歸州管轄。
移彰化縣于鹿港,改為州屬,而貓霧捒巡檢為州吏目,南投縣丞為州判,駐埔裹社。
分鳳山縣學官一員為州學正。
改台灣府為台南府,專轄台、鳳、嘉、恒四縣,以與台北對立。
毓英以為可。
将入奏,會越南事起,視師廣東,台灣亦戒嚴,诏以直隸陸路提督劉銘傳駐台治軍。
及平,以銘傳為福建巡撫。
十一年五月,奏請專駐台灣,辦理要政,又陳設防、練兵、清賦、撫番四事。
七月,欽差大臣左宗棠奏言:『今日之事勢,以海防為要圖;而閩省之籌防,以台灣為重地。
台雖設有鎮、道,一切政事,必禀承督,洋懸隔,文報往來,平時且不免稽遲,有事則更虞梗塞。
如前次法人之變,海道不通,諸多阻礙,其已事也。
臣查同、光之交,前辦理台防大臣沈葆桢躬曆全台,深維利害,曾有移駐巡撫十二便之疏,比經吏部議準在案。
嗣與督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仍以巡撫兼顧兩地覆奏。
光緒二年,侍郎袁葆恒請将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其福建全省事宜,專歸總督辦理。
部議以沈葆桢原奏,台灣别建一省,苦于器局未成,彼此相依,不能離而為二,未克奉旨允行。
厥後撫臣丁日昌以冬春駐台、夏秋駐省,往來不便,因有專簡重臣督辦數年之請。
臣合觀前後奏折,督撫大臣謀慮雖周,未免各存意見。
蓋王凱泰因該地瘴疠時行,心懷畏卻,故沈葆桢循其意而改為分駐之議。
丁日昌所請重臣督辦,亦非久遠之圖。
皆不如袁葆恒事外旁觀,識議較為切當。
夫台灣雖系島嶼,綿亘亦一千餘裡。
舊制設官之地,祗海濱三分之一。
每年物産關稅,較之廣西、貴州等省,有盈無绌。
倘撫番之政,果能切實推行,自然之利,不為因循廢棄,居然海外一大都會也。
且以形勢言,孤峙大洋,為七省門戶,關系全局,甚非淺鮮。
其中如講求軍備、整頓吏治、培養風氣、疏浚利源,在在均關緊要,非有重臣以專駐之,則辦理必有棘手。
以臣愚見,惟有如袁葆恒所請,将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所有台、澎一切應辦事宜概歸該撫經理,庶事有專責,于台防善後大有裨益。
至該地産米甚富,内地本屬相需。
若協濟饷項,各省尚通有無,亦萬無不為籌解之理。
委用官員,請照江蘇成例。
各官到閩之後,量缺多少,簽分發往。
學政事宜,并歸巡撫兼管。
勘轉命案,即歸台灣道就近辦理。
其餘一切建置分隸各部之政,從前巳有成議,毋庸更張。
專候谕旨定案,即饬次第舉行』。
當是時,内外臣工條陳台灣善後者幾十數起。
而貴州按察使司李元度亦請以福建巡撫專駐台灣,兼理學政。
且言「軍中所需軍火炮械,均須在台設局,制造存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