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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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百年。

    必無乖舛。

    然其書巳多于曩昔。

    其術亦易于前人矣。

    其三事竣曆成、更求大備、一義一法、必深言所以然之故、從流遡源、因枝達榦、不止集星曆之大成、兼能為萬務之根本、此其書必逾數倍、其事必閱歲年、既而法意既明、明之者自能立法、傳之其人、數百年後、見有違離、推明其故因而測天改憲、此所謂今之法。

    可更于後。

    後之人。

    必勝于今者也。

    兩端臚列、事在徐圖、先其易簡、次其繁重、惟是功非朝夕、人必旁求、藉非多助。

    為時愈久、此必然之勢也、若臣弱植衰年、庸才末學、即第二議、必非臣所能竟、何況其三、特如精衛填海、有求成之望愚叟移山、論可為之理而巳、伏惟 聖明矜??言、 ○恭承恩命、謹陳愚見以祈 聖明採擇事【修曆】 臣以庸愚、備員佐禮、曠官素食、每抱兢慙、頃因日食不合、伏蒙欽允臣部所請、修改曆法、臣以昔年舊議廁名其間欽奉 聖旨、這修改曆法事宜四欵、俱依議、徐光啟見在本部、著一切督領、李之藻速與起補蚤來供事、該部知道、欽此欽遵、臣聞命自天、有如紊負、雖知才識短淺、而 君父之命、所不敢辭、除報名廷謝外、切念曆數一家、今為絕學、而臣濱海??立儒、無從師授、萬曆四十等年、禮臣謬相推舉者。

    亦為臣能虗心採聽、庶或因人成事、以襄大典、非謂臣能剏立矩矱自勝前人也、十八年來、益加衰老、舊學遺忘、勉肩重任、亦率循素志、廣集衆長、冀幸得當、以報欽命而巳、臣惟古來言曆者有二誤、其一則元史曆議言考古証今。

    日度失行者十事。

    夫巳則不合。

    而歸咎于天。

    謬之甚也。

    其一則宋儒言天必有一定之數。

    今失傳耳。

    夫古之曆法。

    當時則合者多矣。

    非不自謂巳定久而又復不合、則豈有一定可拘哉臣所聞者天行有恒數而無齊數也有恒者如夏至日長。

    冬至日短終古不易。

    不齊者。

    如長極漸短。

    短極漸長。

    終歲之間無一相似。

    歲法如此。

    他法皆然。

    以至百千萬年。

    了無相似。

    而用法商求。

    仍歸輳合。

    遲速永短。

    悉依期限。

    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

    今所求者。

    每遇一差。

    必尋其所以差之故。

    每用一法。

    必論其所以不差之故上推遠古。

    下驗將來。

    必期一一無爽。

    日月交食。

    五星淩犯。

    必期事事密合。

    又湏窮原極本。

    著為明白簡易之說。

    使一覽了然。

    百世之後。

    人人可以從事遇有少差。

    因可隨時隨事。

    依法修改。

    且度數既明。

    又可旁通衆務。

    濟時適用。

    此則臣之所志。

    而非臣之所能故不無望於衆思羣力之助也。

    謹陳急要事宜四欵、分三十三條、上 禦覽、伏惟 聖明裁擇施行、事緒繁多、有踰限制、懇祈 聖鑒 計開 曆法修正十事 修曆用人三事 急用儀象十事 度數旁通十事 △曆法修正十事 其一議歲差、每歲東行漸長漸短之數、以正古來百年五十年六十六年等多寡互異之說、 其二議歲實小餘、昔多今少、漸次改易、及日景長短歲歲不同之因、以定冬至以正氣朔 其三每日測驗日行經度、以定盈縮、加減真率、東西南北高下之差、以步日躔 其四夜測月行經緯度數、以定交轉遲疾真率、東西南北高下之差以步月離 其五密測列宿經緯行度、以定七政盈縮遲疾順逆違離遠近之數 其六密測五星經緯行度、以定小輸行度遲疾留逆伏見之數、東西南北高下之差以推步淩犯、 其七推變黃赤道廣狹度數、密測二道距度、及月五星各道、與黃道相距之度、以定交轉 其八議日月去交遠近、及真會似曾之因、以定距午時差之真率以正交食、 其九測日行考知二極出入地度數以定周天緯度以齊七政、因月食考知東西相距地輪經度、以定交食時刻 其十依唐元法、隨地測驗二極、出入地度數、地輪經緯以定晝夜晨昏永短、以正交食有無多寡先後之數、 右十事、俱目前切要、其餘備細條目未敢凟陳、伏乞聖裁、 △修曆用人三事 其一中外臣僚、臣部所舉、南冏臣李之藻、巳蒙錄用仍令蚤來、其餘果有耑門名家、亦宜兼收、容臣等隨時訪求、有立法超卓、陳義精當者、具實奏聞以待簡用、 其二用西法、 高皇帝得回回曆法、稱為乾方先聖之書、令詞臣吳伯宗等、與馬沙亦黑同事翻譯、至今傳用、惜亦年遠漸差、萬曆間西洋歸化陪臣利瑪竇等、尤精其術、四十等年、曾經部覆推舉今其同伴龍華民鄧、玉亟二臣見居賜寺、必得其書、其法、方可以較正訛謬、增補闕略、葢其術業既精、積驗復久、若以大統舊法、與之會通歸一、則事半而功倍矣 其三修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