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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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亭徐孚遠闇公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李雯舒章選輯
沈泓臨秋參閱
楊文定公奏疏(奏) 陳芳洲文集(詔 敕諭 疏)
楊文定公奏疏(奏)
楊溥
◆奏
預備倉奏
○預備倉奏【積貯】
伏聞堯湯之世。
不免水旱之患。
而不聞堯湯之民。
至於甚艱難者。
葢預有備也。
凡古聖賢之君。
皆有預備之政我 太祖高皇帝惓惓以生民為心。
凡於預備皆有定制。
洪武年間每縣於四境設立四倉。
用官鈔糴穀。
儲貯其中。
又有近倉之處。
僉點大戶看守。
以備荒年賑貸。
官籍其數。
歛散皆有定規。
又縣之各鄉。
相地所宜。
開濬陂塘。
及修築濱江近河損壞隄岸。
以備水旱。
耕農甚□。
皆萬世之利、自洪武以後。
有司雜務日繁。
前項便民之事。
率無暇及該部雖有行移。
亦皆視為文具。
是以一遇水旱饑荒。
民無所賴。
官無所措公私交窘。
隻如去冬今春。
畿內郡縣艱難可見。
況聞今南方官倉儲穀。
十處九空。
甚者穀既全無。
倉亦無存。
皆鄉之土豪大戶。
侵盜私用。
卻妄捏作死絕及迯亡人戶借用。
虛立簿籍。
欺瞞官府。
其原開陂塘。
亦多被土豪大戶侵占。
以為私巳池塘養魚者。
有湮塞為私田耕種者。
葢今此弊。
南方為甚雖聞間有完處亦是十中之一。
其實廢弛者多。
其濱江近河圩田隄岸。
歲久塌土??。
一遇水漲。
渰沒田禾。
及閘埧蓄洩水利去處或有損壞。
皆為農患。
今即號能吏亦不過簿書期會守巳不忝耳何暇興此等事耶大抵親民之官得人則百廢舉不得其人則百弊興此固守令之責若養民之務風憲之臣皆所當問年來因循。
亦不及此。
事雖若緩其實關係甚切。
伏望 聖人特命該部、移行各布政司按察司、及直隸府州縣、除近有災傷?處、暫且停止候後來豐熟舉行。
其見今豐熟去處。
悉令有司遵依洪武年間舊制。
凡倉穀陂塘隄岸。
並要如舊整理倉有損壞者。
即於農閒時月。
用人修理。
設有虧欠者。
除赦前外。
赦後有侵盜者。
根究明白。
悉令賠償。
完足亦免其罪。
不許妄措無幹之人搪塞若有侵盜証佐明白而不服賠償者。
準土豪及盜用官糧論罪。
有司仍將舊有賠償實數開奏其陂塘隄岸。
亦令郡縣凡損壞。
悉於農閒用人修理有強占陂塘私用者。
犯在赦前亦免其罪。
即令退還不退還者。
亦準土豪及盜官物論罪。
其退陂塘及圩岸閘埧應修去處。
亦令有司開奏。
應修築者。
以次用工。
完日具實奏聞。
仍乞令戶部行各布政司府州縣除災傷附近去處外。
凡秋成豐稔之處。
府州縣官。
於見有官鈔官物。
照依時價。
兩平支糴、穀粟儲以備荒免緻臨急。
倉惶失措。
年終將所糴實數奏聞郡縣官考滿給由。
令開報境內四倉儲穀及任內修築陂塘隄岸實數吏部查理計其治績以定殿最。
各按察司分廵官及直隸廵按禦史所歷州縣。
並要取看四倉實儲穀數。
及陂塘隄岸。
有無損壞修理實蹟。
歲終奏聞。
以憑查考。
如有仍前欺弊怠事者。
亦具奏罪之。
若所廵歷之處。
仍前不問不理或所奏扶同不實從本衙門堂上官糾効奏聞庶幾官有實績荒歲人民。
不緻狼狽。
耕種無旱澇之虞祖宗恤民良???。
不為小人所壞 陳芳洲文集(詔 敕諭 疏) 陳循 ◆詔 立東宮詔 撫安軍民詔 ○立東宮詔【立東宮】
皇太後詔天下、邇因虜寇犯邊、毒害生靈、 皇帝恐禍連 宗社、不得巳躬率六師、往正其罪、以安國家不意被留賊庭、尚念臣民不可無主、茲於皇庶子三人之中、選其賢而長者曰見、深、覌此詔知後來易儲諸公不得無貝矣立為皇太子、正位東宮、仍命郕王為輔代總國政。
撫安天下。
於戲國必有君而社稷為之安。
君必有儲而臣民有所仰。
布告天下、鹹使聞知 ○撫安軍民詔【勝虜】
詔曰朕以涼德、嗣承大統仰惟 祖宗創業之艱、宵旰孳孳、勉圖治理重以 大兄太上皇帝鑾
不免水旱之患。
而不聞堯湯之民。
至於甚艱難者。
葢預有備也。
凡古聖賢之君。
皆有預備之政我 太祖高皇帝惓惓以生民為心。
凡於預備皆有定制。
洪武年間每縣於四境設立四倉。
用官鈔糴穀。
儲貯其中。
又有近倉之處。
僉點大戶看守。
以備荒年賑貸。
官籍其數。
歛散皆有定規。
又縣之各鄉。
相地所宜。
開濬陂塘。
及修築濱江近河損壞隄岸。
以備水旱。
耕農甚□。
皆萬世之利、自洪武以後。
有司雜務日繁。
前項便民之事。
率無暇及該部雖有行移。
亦皆視為文具。
是以一遇水旱饑荒。
民無所賴。
官無所措公私交窘。
隻如去冬今春。
畿內郡縣艱難可見。
況聞今南方官倉儲穀。
十處九空。
甚者穀既全無。
倉亦無存。
皆鄉之土豪大戶。
侵盜私用。
卻妄捏作死絕及迯亡人戶借用。
虛立簿籍。
欺瞞官府。
其原開陂塘。
亦多被土豪大戶侵占。
以為私巳池塘養魚者。
有湮塞為私田耕種者。
葢今此弊。
南方為甚雖聞間有完處亦是十中之一。
其實廢弛者多。
其濱江近河圩田隄岸。
歲久塌土??。
一遇水漲。
渰沒田禾。
及閘埧蓄洩水利去處或有損壞。
皆為農患。
今即號能吏亦不過簿書期會守巳不忝耳何暇興此等事耶大抵親民之官得人則百廢舉不得其人則百弊興此固守令之責若養民之務風憲之臣皆所當問年來因循。
亦不及此。
事雖若緩其實關係甚切。
伏望 聖人特命該部、移行各布政司按察司、及直隸府州縣、除近有災傷?處、暫且停止候後來豐熟舉行。
其見今豐熟去處。
悉令有司遵依洪武年間舊制。
凡倉穀陂塘隄岸。
並要如舊整理倉有損壞者。
即於農閒時月。
用人修理。
設有虧欠者。
除赦前外。
赦後有侵盜者。
根究明白。
悉令賠償。
完足亦免其罪。
不許妄措無幹之人搪塞若有侵盜証佐明白而不服賠償者。
準土豪及盜用官糧論罪。
有司仍將舊有賠償實數開奏其陂塘隄岸。
亦令郡縣凡損壞。
悉於農閒用人修理有強占陂塘私用者。
犯在赦前亦免其罪。
即令退還不退還者。
亦準土豪及盜官物論罪。
其退陂塘及圩岸閘埧應修去處。
亦令有司開奏。
應修築者。
以次用工。
完日具實奏聞。
仍乞令戶部行各布政司府州縣除災傷附近去處外。
凡秋成豐稔之處。
府州縣官。
於見有官鈔官物。
照依時價。
兩平支糴、穀粟儲以備荒免緻臨急。
倉惶失措。
年終將所糴實數奏聞郡縣官考滿給由。
令開報境內四倉儲穀及任內修築陂塘隄岸實數吏部查理計其治績以定殿最。
各按察司分廵官及直隸廵按禦史所歷州縣。
並要取看四倉實儲穀數。
及陂塘隄岸。
有無損壞修理實蹟。
歲終奏聞。
以憑查考。
如有仍前欺弊怠事者。
亦具奏罪之。
若所廵歷之處。
仍前不問不理或所奏扶同不實從本衙門堂上官糾効奏聞庶幾官有實績荒歲人民。
不緻狼狽。
耕種無旱澇之虞祖宗恤民良???。
不為小人所壞 陳芳洲文集(詔 敕諭 疏) 陳循 ◆詔 立東宮詔 撫安軍民詔 ○立東宮詔
撫安天下。
於戲國必有君而社稷為之安。
君必有儲而臣民有所仰。
布告天下、鹹使聞知 ○撫安軍民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