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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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漕運減一分。
軍民省一分之勞。
減二分。
軍民省二分之費。
傳曰生之者眾。
食之者寡則國常足矣。
一論逃民、臣前任河南參政時、查各處逃戶周知文冊。
通計二十餘萬戶。
內山東山西順天等府逃戶數多。
其河南之開封汝寧、山東兗州、直隸之鳳陽大名、此幾府地境相連。
往時近黃河湖濼浦葦之鄉。
後河淺水消。
遂變膏腴之地。
逋逃潛住其間者尤眾。
近因河溢橫流。
此幾處水荒。
流民復散。
間有回鄉。
多轉徙南陽唐鄧湖廣襄樊漢沔之間趁食。
恐其饑寒相聚為盜。
聞 朝廷遣官賑恤。
已不失所。
未至為非。
緣此等逃民始因躲避糧差。
終至違悖德化。
食地利而不輸租賦。
曠丁力而不應差徭。
棄故鄉而不聽招回。
住他郡而不從約束。
累 詔寬恤。
其原籍與所在官司。
兩難挨究莫之如何。
況今聲教所暨。
四海歸心。
獨此輩恃 恩玩法。
梗化若此。
然以中原腹心之地。
為流民淵藪。
如昔陳涉王常張角諸盜。
皆由此起。
今 聖明撫運萬無此虞。
然慮積歲滋久。
時遇饑荒。
安知無奸盜扇禍其間。
毒流百姓。
故宜防之於未然。
合候年穀豐登、乞 勑遣近臣、先往此幾處。
著落司府州縣。
各委官沿村逐戶挨勘的實。
籍貫丁口明白。
騐家口以給田業。
隨土宜以課農桑。
舉鄉飲以導其父兄。
立鄉學以訓其子弟。
建鄉社使知報本。
設義倉使知備荒。
時加廵察撫綏。
德禮以化之。
刑法以齊之。
徐議其賦役。
俾為治世之良民。
庶無後來之患一論馬政、治兵以備戎狄、畜馬為先、如漢太僕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置西北二邊、奴婢三萬人、養馬三十萬疋、唐于西北置八坊四十八監以牧馬、自貞觀至麟德年間、馬七十餘萬疋、宋在京有兩院四監六坊、在外有十四監、牧地四萬九千四百餘頃、兵挍一萬六千三百餘人、飼馬二十餘萬匹、然牧馬之地無考。
較共養馬十疋。
隻用一人。
唐之牧馬數蕃。
而芻馬之田數不登。
餵養之人數無考。
宋牧馬之地差廣。
較其養馬一人。
不啻十疋。
又有戶馬。
則蠲其科賦。
保馬則蠲其征役。
比前代馬政。
牧幹官者多。
牧于民者少。
我 太祖高皇帝、定鼎金陵、歸馬淮甸、太僕所領、牧于民間、西北二邊、置太僕寺伍、苑馬寺四、監一十九、苑七十四、則官署有加於昔。
其養馬之人。
與牧地馬數。
莫知幾何、若北京行太僕寺所管馬疋、先俵順天八府民間牧養、後民丁不敷、復俵山東河南、是蓋牧于官者。
其法漸廢。
牧于民者。
其數日蕃。
又不蠲其科賦。
復其征役。
及種馬倒苑馬駒有虧。
未免督責追賠其續增馬數。
又合添俵。
民甚苦之。
宜令各太僕苑馬寺、查勘置設各監苑之初、養馬之人。
放馬之地。
牧馬之數幾何。
其法制仍在。
如便孳牧。
將後該俵馬匹。
與寺苑領養。
又歲選其堪騎操者。
給與馬隊官軍領操調習。
庶幾緩急可用。
若官為多、牧民再增、幸甚、 一論權幸、昔堯舜之世、靜言庸違之共工、不得不流、方命圯族之鯀、不得不殛、況後世之臣、豈無共鯀其人哉、我 太祖皇帝時、置中書省以總政權、初用李善長為左丞相得幸、朝臣之無忠義者、陰與構禍、繼用胡惟庸為左丞相得幸、結構羣小、夤緣為姦、後先敗露、相繼誅夷、 詔罷中書、以抑權幸、 太宗皇帝時、錦衣衞紀綱得幸、希 旨弄權、貪利僣分、事覺併誅其黨、復籍其家、榜示天下、垂戒後世、 太上皇帝信任王振得幸專權擅作威福、內外官僚、罔不畏憚、正直氣沮、莫敢言其非、邪佞朋佞、惟欲附其勢、同列應對、或至屈膝、臣僚參謁、或至叩頭、奢僣巳極、智能自矜、不知用將在謀。
用兵有法、輕視虜寇。
意圖要功。
強萬乘之尊。
擁數十萬之眾。
雖智由 天錫。
然目未見敵。
身未經戰。
且幃幄運籌。
智能莫預。
安能定 廟筭以授諸將哉。
是以諸將不知 主謀。
諸軍不知將令。
乃欲破虜勍敵。
鋒刃未接。
營陣巳陷。
當 國家全盛。
天下無事之秌。
軍非不精。
馬非不良。
兵甲非不堅利臨機失措。
不戰而喪師辱 主為戎狄所笑。
自古以來。
未之有也。
權姦誤國若此、雖其自取殺身赤族之誅、虜且乘勢入關、犯京都、驚陵寢、賴 陛下委任將相、恊力運謀、誓師問罪、虜雖遁去、尤恐 上皇乘輿播越沙漠、困處穹廬、固知 聖情靡寧猶以君道自尊、聲色不動、彼雖殊俗、莫不瞻感敬服、終執臣禮 陛下遣使省問、復諭虜以恭迎 上皇、恩意有加、義以責之、誠以動之、慮方悔罪欵塞、奉送 上皇法駕還京、 陛下得以解鴒原之憂、中國臣民得以解不共戴天之仇、實不幸中之大幸也、斯皆往事、鑒戒昭然、今所任用未聞有此、尤宜慎之於
軍民省一分之勞。
減二分。
軍民省二分之費。
傳曰生之者眾。
食之者寡則國常足矣。
一論逃民、臣前任河南參政時、查各處逃戶周知文冊。
通計二十餘萬戶。
內山東山西順天等府逃戶數多。
其河南之開封汝寧、山東兗州、直隸之鳳陽大名、此幾府地境相連。
往時近黃河湖濼浦葦之鄉。
後河淺水消。
遂變膏腴之地。
逋逃潛住其間者尤眾。
近因河溢橫流。
此幾處水荒。
流民復散。
間有回鄉。
多轉徙南陽唐鄧湖廣襄樊漢沔之間趁食。
恐其饑寒相聚為盜。
聞 朝廷遣官賑恤。
已不失所。
未至為非。
緣此等逃民始因躲避糧差。
終至違悖德化。
食地利而不輸租賦。
曠丁力而不應差徭。
棄故鄉而不聽招回。
住他郡而不從約束。
累 詔寬恤。
其原籍與所在官司。
兩難挨究莫之如何。
況今聲教所暨。
四海歸心。
獨此輩恃 恩玩法。
梗化若此。
然以中原腹心之地。
為流民淵藪。
如昔陳涉王常張角諸盜。
皆由此起。
今 聖明撫運萬無此虞。
然慮積歲滋久。
時遇饑荒。
安知無奸盜扇禍其間。
毒流百姓。
故宜防之於未然。
合候年穀豐登、乞 勑遣近臣、先往此幾處。
著落司府州縣。
各委官沿村逐戶挨勘的實。
籍貫丁口明白。
騐家口以給田業。
隨土宜以課農桑。
舉鄉飲以導其父兄。
立鄉學以訓其子弟。
建鄉社使知報本。
設義倉使知備荒。
時加廵察撫綏。
德禮以化之。
刑法以齊之。
徐議其賦役。
俾為治世之良民。
庶無後來之患一論馬政、治兵以備戎狄、畜馬為先、如漢太僕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置西北二邊、奴婢三萬人、養馬三十萬疋、唐于西北置八坊四十八監以牧馬、自貞觀至麟德年間、馬七十餘萬疋、宋在京有兩院四監六坊、在外有十四監、牧地四萬九千四百餘頃、兵挍一萬六千三百餘人、飼馬二十餘萬匹、然牧馬之地無考。
較共養馬十疋。
隻用一人。
唐之牧馬數蕃。
而芻馬之田數不登。
餵養之人數無考。
宋牧馬之地差廣。
較其養馬一人。
不啻十疋。
又有戶馬。
則蠲其科賦。
保馬則蠲其征役。
比前代馬政。
牧幹官者多。
牧于民者少。
我 太祖高皇帝、定鼎金陵、歸馬淮甸、太僕所領、牧于民間、西北二邊、置太僕寺伍、苑馬寺四、監一十九、苑七十四、則官署有加於昔。
其養馬之人。
與牧地馬數。
莫知幾何、若北京行太僕寺所管馬疋、先俵順天八府民間牧養、後民丁不敷、復俵山東河南、是蓋牧于官者。
其法漸廢。
牧于民者。
其數日蕃。
又不蠲其科賦。
復其征役。
及種馬倒苑馬駒有虧。
未免督責追賠其續增馬數。
又合添俵。
民甚苦之。
宜令各太僕苑馬寺、查勘置設各監苑之初、養馬之人。
放馬之地。
牧馬之數幾何。
其法制仍在。
如便孳牧。
將後該俵馬匹。
與寺苑領養。
又歲選其堪騎操者。
給與馬隊官軍領操調習。
庶幾緩急可用。
若官為多、牧民再增、幸甚、 一論權幸、昔堯舜之世、靜言庸違之共工、不得不流、方命圯族之鯀、不得不殛、況後世之臣、豈無共鯀其人哉、我 太祖皇帝時、置中書省以總政權、初用李善長為左丞相得幸、朝臣之無忠義者、陰與構禍、繼用胡惟庸為左丞相得幸、結構羣小、夤緣為姦、後先敗露、相繼誅夷、 詔罷中書、以抑權幸、 太宗皇帝時、錦衣衞紀綱得幸、希 旨弄權、貪利僣分、事覺併誅其黨、復籍其家、榜示天下、垂戒後世、 太上皇帝信任王振得幸專權擅作威福、內外官僚、罔不畏憚、正直氣沮、莫敢言其非、邪佞朋佞、惟欲附其勢、同列應對、或至屈膝、臣僚參謁、或至叩頭、奢僣巳極、智能自矜、不知用將在謀。
用兵有法、輕視虜寇。
意圖要功。
強萬乘之尊。
擁數十萬之眾。
雖智由 天錫。
然目未見敵。
身未經戰。
且幃幄運籌。
智能莫預。
安能定 廟筭以授諸將哉。
是以諸將不知 主謀。
諸軍不知將令。
乃欲破虜勍敵。
鋒刃未接。
營陣巳陷。
當 國家全盛。
天下無事之秌。
軍非不精。
馬非不良。
兵甲非不堅利臨機失措。
不戰而喪師辱 主為戎狄所笑。
自古以來。
未之有也。
權姦誤國若此、雖其自取殺身赤族之誅、虜且乘勢入關、犯京都、驚陵寢、賴 陛下委任將相、恊力運謀、誓師問罪、虜雖遁去、尤恐 上皇乘輿播越沙漠、困處穹廬、固知 聖情靡寧猶以君道自尊、聲色不動、彼雖殊俗、莫不瞻感敬服、終執臣禮 陛下遣使省問、復諭虜以恭迎 上皇、恩意有加、義以責之、誠以動之、慮方悔罪欵塞、奉送 上皇法駕還京、 陛下得以解鴒原之憂、中國臣民得以解不共戴天之仇、實不幸中之大幸也、斯皆往事、鑒戒昭然、今所任用未聞有此、尤宜慎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