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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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該撫按官即與查明管業、不許互搆爭端、欽此、欽遵在卷、查此案巳刻載蜀誌、則其地明屬水西矣、但水西始雖力爭後忽和好。
仍將此地安插藺夷。
與本部諸夷交錯而處。
及奢崇明父子敗遯、則專以龍場剋仲為窟。
水西不惟不問。
且竭力護之。
臣每遇漢把訴辨輒責之曰既係爾家故土、何以有藺夷、藺夷所處、即是藺界、各目亦自語塞、今據蜀省所執、以剋仲壩為藺界臣查有藺夷奢宏見住此壩即此是界、亦最分明、外如正西沔陽白兆岩上岩下等處俱有藺夷住民無恙、則原日舊址、固盡在無失也獨是龍塲剋仲等處、深入夷穴、開闢以來。
曾無漢人得住自。
天啟三年臣因追拏奢賊、始發總兵官李維新、併副參林兆鼎王國禎譚正修等、親入其地、俱雲此地距大方隻六七十裡。
離永寧實有六日。
山峻箐深。
不產稻穀。
旁有滑石峒一種羿子、天生獰惡、如蟻如蜂、即水藺不能制、多棄為甌脫、臣惟禦夷之法。
治以不治。
既來則安。
不使再開剿局。
且水西業巳納款。
豈殘藺尚敢負固。
每每持議、欲四川總鎮差官、帶舊日藺目過河查明藺夷住址俾照往例納款認糧、毋許憑陵、則界限既明、而葛藤可斬、乃總兵侯良柱併敘瀘道臣常任賢持議必欲於龍塲壩設將添兵、撫臣劉漢儒據議移咨商之於臣、臣竊以為不可、公處西事令以因俗省事為主大抵守邊者扼險。
未聞入險。
此地枕在夷穴。
四面孤懸。
限隔一河。
不便接應。
據議築城守渡。
設哨轉運。
捐有用以事無用。
無論經費不貲。
且內激藺夷窮獸之鬬。
外挑水西扼吭之嫌。
釁端一開。
未易收拾。
昔年四川撫臣饒景暉、欲差一官住龍塲坐鎮、黔撫臣張鶴鳴、上疏爭之、具有成案、臣雖衰庸亦有血性、豈敢不圖疆理而苟且塞責、但考之成案、質之輿論、處置之法不過如此、疆塲利害、理當暢言。
未敢創可喜之譚。
以釀無窮之害此臣迂愚之見。
與蜀相左者也。
○水西夷漢各目投誠措置事宜疏【措置投誠把目】
臣於本年六月初二日準兵部咨為塘報事、職方凊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貴州督按并安位安祚遠各題奉緣由、俱奉 明旨兵部看議具奏、欽此案呈到部、看得安位安祚遠、穴中蟻鬬、各詞呶呶、據安位疏稱祚遠為叛主、據祚遠疏稱安位為叛 朝廷、而該督按詳報情由。
亦各異同、在督臣惟恐開封疆之隙、在按臣則欲犁掃而臣部執其兩端、參酌事勢、無論安位在時、據龍塲、侵沙溪、即孽位死後、諸把弄權、不請命 朝廷、遽立隴氏之子、且申文謬妄、曰中興、曰天與、全無顧忌、儻置之不問聽其自迎自立不明不白。
養成尾大之勢。
西南半壁。
從此無寧宇矣論法自當聲討、況有來歸退地、所向無前、視水西餘孽、直腐鼠耳、在我固不屑因人成事、以自居於不武、而以夷攻夷、亦 朝廷操縱之法、未始不可、酌而行之但今安位巳服 天誅、而祚遠亦患痘斃、以水西片地、爭戰正未有巳合 敕該督按查隴與安果否嫡派、中興天與等語、是誰奸把僣稱、不告 朝廷、擅立宣慰、是誰奸把主持、一一查明、擇一親而賢者立之。
庶穴中之鬬可寢。
而西南一隅。
不緻於騷動也。
崇禎八年三月初七日、本部題、初十日、奉 聖旨安烏俱斃、亟圖善後、巳有旨了、據報擅立隴氏、呈詞狡肆、著該督按詳察情形、熟籌措置、仍一面將操縱機宜、明白馳奏、不得玩延釀釁、欽此欽遵、抄出到部、備咨煩照 明旨內事理定限八月中明白具奏等因、到臣準此、又於六月二十二日接閱邸報內、見兵部覆順目投誠一疏內雲、改土設流。
不如分土世官。
似屬長便。
區畫之策。
則惟有分別黔蜀各轄。
以蜀責蜀。
以黔責黔。
相機操縱之一法而巳。
如藺土蜀轄也。
聽蜀撫矢?見畫。
水西黔轄也。
聽黔督規畫。
有來歸者。
即以祚昌為例。
率萬人地土至者。
授指揮。
率數千人地土至者。
授千戶。
率數百人地土至者。
授百戶。
歸附既眾。
負固者孤。
尋亦當回心向化。
此中國治夷之法。
於計最便。
但目前順目無幾。
而逆日實繁有徒。
若執一行。
恐釀他變。
漢法戎索。
該督撫身在地方。
自有機宜。
又非臣部所能遙度矣。
四月二十六日、覆奉 明旨內有水西各目有無舍舊圖新相繼來歸者、一以祚昌為例、著該督宣布恩信招擕懷來、乘時綏定、欽此、該臣遵奉 明旨就經牌行帶管畢節道臣楊森、併總兵官範邦雄、宣諭外、該臣案查先據宣慰司安位妻祿氏、社柱、并目把杓佐化沙周世儒等、呈稱卑司與普安東川鎮雄等府、原係同派分枝、百世相沿、互相偕繼、如昔年安紹慶隴懷玉之例、今卑司宣慰安位之嗣當立、幹係地方、時不容緩、就經齊集四十八目一百二十宗親、一千二百夜所、及掌衙漢把、鄰近土司、億萬叟童、選立親枝賢能、萬舌同推鎮雄土知府隴懷玉之子、居長且賢、況係祖父老宣慰安國亨正派重孫、例當入繼、蔔定官名安天與、承頂本司宗嗣、統制闔司、世篤忠貞報國、從此立見太寧、司運中興有主、毫無他意、大愜輿情懇祈會題等情、據此、又據宣慰司管下頭目白沙永則、阿烏謎、察架喇白你等、呈為遵奉循立親枝、以正名分事、照得宣慰安位陡疾身亡、于時眾目未齊、比在大方目把、驚惶痛傷、恐受撫之初、民心搖惑、議借鎮雄之子繼襲隨具中詳、蒙恩鑒察、不容以隴易安、各目感激、難容含默、竊念卑司世守西南、歷代附順、自祖靄翠、蒙 太祖高皇帝授中順大夫、世襲土官宣慰使、加鎮國大將軍、三珠虎符、傳流至安佐、生安萬鍾、萬鎰、萬銓三子、萬鍾承襲、正德年間、被逆殺死無嗣、奏經勘問令親弟萬鎰繼襲、鎰生安仁、銓生安智、鎰因病故、安仁年幼、詳令萬銓借官扶侄、安仁既長、萬銓還職、退居臥這、後安仁病故、遺子安國亨、年幼又復詳令萬銓借官扶孫、國亨既長、萬銓仍又還職退居臥這養老、國亨長子安民、早故、次子安疆承襲無嗣、三子堯臣承襲、生今已故安位、安銓子安智生安國禎、禎生長子安邦邦生今臥這安世見生長子安承宗、舊案宗圖可考議親議嫡、義順禮和、即錄萬銓兩次扶讓之賢、亦難冺奪、就該各目會集漢夷耆老大小夷眾、照依俗禮、願立臥這頭目安世長男安承宗為巳故宣慰安位宗嗣、非周世儒等假借鎮雄之子、緻煩本部院駁查據此、又據四川烏蒙府呈為懇察原情俯允夷俗以服夷心事、切照卑府護印撫子女官隴氏海霸、乃鎮雄府加銜參政祿氏之女、母子効忠報國、朝省皆知、禍緣藺奢作叛、糾股水西頭目安邦彥等恊從、比時安位尚未出幼、位母孤孀難制暨後該司再四懇求氏母欲聘卑府長女祿滄為水西正女官、母雲水西烏蒙、本係世代親姻、但烏蒙世稱忠順、該司不合從逆、既要求我孫女、必須聽撫悔禍自新、方便主此親事、後崇禎二年、邦彥就戮、該司聽撫、崇禎三年、差九撦頭目前來求親、見得悔過聽撫、及母命難違、隻得詳允、至崇禎五年該司公出九十九件夷禮來府交奠兩府祖宗、約定八年內于歸不幸安位病故切思夷俗、原與漢禮不同、凡生女子、一許某府為親、交奠之後、稍有不幸、則女之魂靈送歸伊府交割婆家祖宗設若男家不幸、女送伊府立正
仍將此地安插藺夷。
與本部諸夷交錯而處。
及奢崇明父子敗遯、則專以龍場剋仲為窟。
水西不惟不問。
且竭力護之。
臣每遇漢把訴辨輒責之曰既係爾家故土、何以有藺夷、藺夷所處、即是藺界、各目亦自語塞、今據蜀省所執、以剋仲壩為藺界臣查有藺夷奢宏見住此壩即此是界、亦最分明、外如正西沔陽白兆岩上岩下等處俱有藺夷住民無恙、則原日舊址、固盡在無失也獨是龍塲剋仲等處、深入夷穴、開闢以來。
曾無漢人得住自。
天啟三年臣因追拏奢賊、始發總兵官李維新、併副參林兆鼎王國禎譚正修等、親入其地、俱雲此地距大方隻六七十裡。
離永寧實有六日。
山峻箐深。
不產稻穀。
旁有滑石峒一種羿子、天生獰惡、如蟻如蜂、即水藺不能制、多棄為甌脫、臣惟禦夷之法。
治以不治。
既來則安。
不使再開剿局。
且水西業巳納款。
豈殘藺尚敢負固。
每每持議、欲四川總鎮差官、帶舊日藺目過河查明藺夷住址俾照往例納款認糧、毋許憑陵、則界限既明、而葛藤可斬、乃總兵侯良柱併敘瀘道臣常任賢持議必欲於龍塲壩設將添兵、撫臣劉漢儒據議移咨商之於臣、臣竊以為不可、公處西事令以因俗省事為主大抵守邊者扼險。
未聞入險。
此地枕在夷穴。
四面孤懸。
限隔一河。
不便接應。
據議築城守渡。
設哨轉運。
捐有用以事無用。
無論經費不貲。
且內激藺夷窮獸之鬬。
外挑水西扼吭之嫌。
釁端一開。
未易收拾。
昔年四川撫臣饒景暉、欲差一官住龍塲坐鎮、黔撫臣張鶴鳴、上疏爭之、具有成案、臣雖衰庸亦有血性、豈敢不圖疆理而苟且塞責、但考之成案、質之輿論、處置之法不過如此、疆塲利害、理當暢言。
未敢創可喜之譚。
以釀無窮之害此臣迂愚之見。
與蜀相左者也。
○水西夷漢各目投誠措置事宜疏
亦各異同、在督臣惟恐開封疆之隙、在按臣則欲犁掃而臣部執其兩端、參酌事勢、無論安位在時、據龍塲、侵沙溪、即孽位死後、諸把弄權、不請命 朝廷、遽立隴氏之子、且申文謬妄、曰中興、曰天與、全無顧忌、儻置之不問聽其自迎自立不明不白。
養成尾大之勢。
西南半壁。
從此無寧宇矣論法自當聲討、況有來歸退地、所向無前、視水西餘孽、直腐鼠耳、在我固不屑因人成事、以自居於不武、而以夷攻夷、亦 朝廷操縱之法、未始不可、酌而行之但今安位巳服 天誅、而祚遠亦患痘斃、以水西片地、爭戰正未有巳合 敕該督按查隴與安果否嫡派、中興天與等語、是誰奸把僣稱、不告 朝廷、擅立宣慰、是誰奸把主持、一一查明、擇一親而賢者立之。
庶穴中之鬬可寢。
而西南一隅。
不緻於騷動也。
崇禎八年三月初七日、本部題、初十日、奉 聖旨安烏俱斃、亟圖善後、巳有旨了、據報擅立隴氏、呈詞狡肆、著該督按詳察情形、熟籌措置、仍一面將操縱機宜、明白馳奏、不得玩延釀釁、欽此欽遵、抄出到部、備咨煩照 明旨內事理定限八月中明白具奏等因、到臣準此、又於六月二十二日接閱邸報內、見兵部覆順目投誠一疏內雲、改土設流。
不如分土世官。
似屬長便。
區畫之策。
則惟有分別黔蜀各轄。
以蜀責蜀。
以黔責黔。
相機操縱之一法而巳。
如藺土蜀轄也。
聽蜀撫矢?見畫。
水西黔轄也。
聽黔督規畫。
有來歸者。
即以祚昌為例。
率萬人地土至者。
授指揮。
率數千人地土至者。
授千戶。
率數百人地土至者。
授百戶。
歸附既眾。
負固者孤。
尋亦當回心向化。
此中國治夷之法。
於計最便。
但目前順目無幾。
而逆日實繁有徒。
若執一行。
恐釀他變。
漢法戎索。
該督撫身在地方。
自有機宜。
又非臣部所能遙度矣。
四月二十六日、覆奉 明旨內有水西各目有無舍舊圖新相繼來歸者、一以祚昌為例、著該督宣布恩信招擕懷來、乘時綏定、欽此、該臣遵奉 明旨就經牌行帶管畢節道臣楊森、併總兵官範邦雄、宣諭外、該臣案查先據宣慰司安位妻祿氏、社柱、并目把杓佐化沙周世儒等、呈稱卑司與普安東川鎮雄等府、原係同派分枝、百世相沿、互相偕繼、如昔年安紹慶隴懷玉之例、今卑司宣慰安位之嗣當立、幹係地方、時不容緩、就經齊集四十八目一百二十宗親、一千二百夜所、及掌衙漢把、鄰近土司、億萬叟童、選立親枝賢能、萬舌同推鎮雄土知府隴懷玉之子、居長且賢、況係祖父老宣慰安國亨正派重孫、例當入繼、蔔定官名安天與、承頂本司宗嗣、統制闔司、世篤忠貞報國、從此立見太寧、司運中興有主、毫無他意、大愜輿情懇祈會題等情、據此、又據宣慰司管下頭目白沙永則、阿烏謎、察架喇白你等、呈為遵奉循立親枝、以正名分事、照得宣慰安位陡疾身亡、于時眾目未齊、比在大方目把、驚惶痛傷、恐受撫之初、民心搖惑、議借鎮雄之子繼襲隨具中詳、蒙恩鑒察、不容以隴易安、各目感激、難容含默、竊念卑司世守西南、歷代附順、自祖靄翠、蒙 太祖高皇帝授中順大夫、世襲土官宣慰使、加鎮國大將軍、三珠虎符、傳流至安佐、生安萬鍾、萬鎰、萬銓三子、萬鍾承襲、正德年間、被逆殺死無嗣、奏經勘問令親弟萬鎰繼襲、鎰生安仁、銓生安智、鎰因病故、安仁年幼、詳令萬銓借官扶侄、安仁既長、萬銓還職、退居臥這、後安仁病故、遺子安國亨、年幼又復詳令萬銓借官扶孫、國亨既長、萬銓仍又還職退居臥這養老、國亨長子安民、早故、次子安疆承襲無嗣、三子堯臣承襲、生今已故安位、安銓子安智生安國禎、禎生長子安邦邦生今臥這安世見生長子安承宗、舊案宗圖可考議親議嫡、義順禮和、即錄萬銓兩次扶讓之賢、亦難冺奪、就該各目會集漢夷耆老大小夷眾、照依俗禮、願立臥這頭目安世長男安承宗為巳故宣慰安位宗嗣、非周世儒等假借鎮雄之子、緻煩本部院駁查據此、又據四川烏蒙府呈為懇察原情俯允夷俗以服夷心事、切照卑府護印撫子女官隴氏海霸、乃鎮雄府加銜參政祿氏之女、母子効忠報國、朝省皆知、禍緣藺奢作叛、糾股水西頭目安邦彥等恊從、比時安位尚未出幼、位母孤孀難制暨後該司再四懇求氏母欲聘卑府長女祿滄為水西正女官、母雲水西烏蒙、本係世代親姻、但烏蒙世稱忠順、該司不合從逆、既要求我孫女、必須聽撫悔禍自新、方便主此親事、後崇禎二年、邦彥就戮、該司聽撫、崇禎三年、差九撦頭目前來求親、見得悔過聽撫、及母命難違、隻得詳允、至崇禎五年該司公出九十九件夷禮來府交奠兩府祖宗、約定八年內于歸不幸安位病故切思夷俗、原與漢禮不同、凡生女子、一許某府為親、交奠之後、稍有不幸、則女之魂靈送歸伊府交割婆家祖宗設若男家不幸、女送伊府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