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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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便於河南不便於山東。
噫苟利社稷。
安問東南第恐水勢難強。
南隄不能束其溢。
石壩不能攢其流。
灌城郭。
漂人民。
山東之大澇頻仍。
河南之阽危轉甚矧其禍不獨在河南山東。
且中於 陵運矣。
昔宋熙寧中、河決恩州、司馬光請於二股西置。
上約擗水、令東流既深、即塞北流、放禦河胡盧獨下、用紓恩冀深瀛以西之患帝曰東流比流、孰輕孰重、光曰兩地皆王民、無輕重真仁人之言哉、今斀奈何為一方擇便也、矧開河易。
塞河難塞決河易塞千百年之黃河灘。
夫新河既成不塞黃河。
則水勢有所專趨。
新河終焉淤澱。
是棄前功也塞之又難為力也。
無論全塞。
則稍壅之。
其上流銅瓦廂芝蔴莊黃陵岡諸處。
水決裂四出。
若黃陵岡一決則水渰漕河。
奪汶濟入海之路以去。
如永樂景泰間故事。
是漕舟不通而咽喉盡塞視今日黃河雖南。
而小股河李吉口涓涓之流。
猶可下通徐州。
建閘濟運其事勢固不侔矣。
且夫李吉口淤而黃堌口決黃堌口半塞而蒙墻口決。
下決未通而傍決復塞。
愈決愈上。
此已事之明鑒。
固然之河情撫臣疏憂及此矣要在總河者。
審地勢。
集眾思。
從長參酌。
不待捧土河瀕而成毀利鈍。
較若數計。
詎可冥冥決事哉。
至泇之役亦自不可廢者、按泇河自邳州抵夏鎮凡二百三十裡、中有微湖、北接汶泗諸水、南達沂沭諸河而諸泉夾注、原遠流長、實為徐邳橐鑰、且岸高土堅、又能束其流、無令滋漫、誠引泉水以達呂湖、引湖水以入泇河、由宿遷出口與淮流接可避黃濤之險、似于天造地設、當與故道並存、隆慶中朱公衡建議請共廷臣熟計、嗣經言官屢疏下部覆得報可會舒公應龍創開韓莊渠分洩湖流、繼以劉公東星督率諸臣、併力疏闢業有成河矣、連年糧艘鱗次、多由往來、安可詫泇無救於運、祗緣河身所挑尚狹而淺中有微山。
攻鑿未竟。
政宜乘此未竟殫力挑通。
又開黃泥灣支渠節縮湖流。
築塞舊漕。
使水專一而不分。
建竪壩閘。
使水瀦蓄而不洩。
儻不必借資黃水。
而運道亦有備乎。
頃者在廷諸臣、多韙其議而或以為不可、葢誠見水衡日虛。
河勢孔亟。
未免顧此失彼。
且慮沙硜巨石。
湖底版石。
人力難施。
是或一道。
不知開韓莊山礓。
不過數十裡。
鑿梁城山渠。
不過十數裡。
費金錢不過十數萬、憚此數十裡開鑿之艱。
而日與數千裡黃河為難恡此十數萬之費。
而歲置十百萬於洪濤漭瀁中。
試一度之。
難易自見。
況設閘必須用石開鑿亦非虛糜俟工有次第。
或移利國驛於新開閘口。
設司道官以綜理沿河。
乘時酌宜經制備用泇之役。
毋亦運道便計乎。
人有難于湖不可堤者。
不知湖濱生地可循也人有難於石不可泓者。
不知洩水故渠可因也。
人有難於水不易瀦者。
不知節宣數閘可恃也。
舊稱六難此捕風躡影之難、非實見得難也、惟泇一成、漕向滕嶧郯沭而背徐邳桃宿、向者日漸紛華、則輾然喜、背者日漸寥落、則穆然嗟、以故勘泇者非溺于桑梓之共利、即移于編列之共熒。
未臻厥成。
懼者眾矣。
竊嘗度之、臚為三策、有全棄黃河而創為新漕者上也濬泇河是也有半藉黃河而規復舊漕者中也閘正河是也有從黃河之決而權為目前之漕者下也開徐之城南洩水支河是也舍此三者引河挽河無策矣夫今之策漕者無不鰓鰓挽流於新棄之濁河導衝於久棄之小浮橋河若謂故道一日不復、黃河一日不治、舍故道無河矣、當河決郡縣、親罹沮洳之患、有不贊美塞決濬淤者是眯目也、其依近 祖陵邑、見河決入渦入泡入澮以入淮泗、即身在浸中、有不借口沉沒 寢園者、是糊心也、議漕者不敢設一奇於河之外。
議河者不敢設一奇於道之外。
曾不知鎮口以下、行漕、在正統以前、原不藉黃。
惟資汶泗諸泉。
自足達淮。
水原清。
故名清河。
後徐有貞公塞滎陽之決分流殺勢。
乃自蘭陽東至徐入漕。
久之黃濤盛衝。
洗漕之故道。
既極廣愽。
水皆至濁故不稱清河而稱黃河。
後何忘其故吾。
河偶一徙即用工挑濬以引其來惟恐其轉徙之他。
故先輩有人以酒為生、一不飲即死之喻。
由斯以譚。
河之決者。
中州百姓之患也。
非漕也。
策漕者、復舊藉汶泗之流。
創新浮泇之??水波、二者於漕為得計矣、但復舊清河、不必兼濬泇??水。
創新泇河。
不必兼閘邳徐、葢汶泗上流兩分之。
涸淺所必有而賄力有限。
兩用之罷詘又所必至。
舉世人心方齟齬、舍河而漕、閘舊河一有涸淺、闢泇河一有罷詘、又安知不以借口廢之半塗焉、河決既為民患、即踵賈讓、不與爭地之策、比者河遷、靡有寧歲、城民之遷、又靡有定地、藉令起讓再議、安知其說不變、夫今決河分股為兩、一自符離集出小河口、一自泡河經毫州鎮會淮出泗州、策河者其自符離集一股、當濬而深之、兩岸為隄、以約束其流、至出口處、又當
便於河南不便於山東。
噫苟利社稷。
安問東南第恐水勢難強。
南隄不能束其溢。
石壩不能攢其流。
灌城郭。
漂人民。
山東之大澇頻仍。
河南之阽危轉甚矧其禍不獨在河南山東。
且中於 陵運矣。
昔宋熙寧中、河決恩州、司馬光請於二股西置。
上約擗水、令東流既深、即塞北流、放禦河胡盧獨下、用紓恩冀深瀛以西之患帝曰東流比流、孰輕孰重、光曰兩地皆王民、無輕重真仁人之言哉、今斀奈何為一方擇便也、矧開河易。
塞河難塞決河易塞千百年之黃河灘。
夫新河既成不塞黃河。
則水勢有所專趨。
新河終焉淤澱。
是棄前功也塞之又難為力也。
無論全塞。
則稍壅之。
其上流銅瓦廂芝蔴莊黃陵岡諸處。
水決裂四出。
若黃陵岡一決則水渰漕河。
奪汶濟入海之路以去。
如永樂景泰間故事。
是漕舟不通而咽喉盡塞視今日黃河雖南。
而小股河李吉口涓涓之流。
猶可下通徐州。
建閘濟運其事勢固不侔矣。
且夫李吉口淤而黃堌口決黃堌口半塞而蒙墻口決。
下決未通而傍決復塞。
愈決愈上。
此已事之明鑒。
固然之河情撫臣疏憂及此矣要在總河者。
審地勢。
集眾思。
從長參酌。
不待捧土河瀕而成毀利鈍。
較若數計。
詎可冥冥決事哉。
至泇之役亦自不可廢者、按泇河自邳州抵夏鎮凡二百三十裡、中有微湖、北接汶泗諸水、南達沂沭諸河而諸泉夾注、原遠流長、實為徐邳橐鑰、且岸高土堅、又能束其流、無令滋漫、誠引泉水以達呂湖、引湖水以入泇河、由宿遷出口與淮流接可避黃濤之險、似于天造地設、當與故道並存、隆慶中朱公衡建議請共廷臣熟計、嗣經言官屢疏下部覆得報可會舒公應龍創開韓莊渠分洩湖流、繼以劉公東星督率諸臣、併力疏闢業有成河矣、連年糧艘鱗次、多由往來、安可詫泇無救於運、祗緣河身所挑尚狹而淺中有微山。
攻鑿未竟。
政宜乘此未竟殫力挑通。
又開黃泥灣支渠節縮湖流。
築塞舊漕。
使水專一而不分。
建竪壩閘。
使水瀦蓄而不洩。
儻不必借資黃水。
而運道亦有備乎。
頃者在廷諸臣、多韙其議而或以為不可、葢誠見水衡日虛。
河勢孔亟。
未免顧此失彼。
且慮沙硜巨石。
湖底版石。
人力難施。
是或一道。
不知開韓莊山礓。
不過數十裡。
鑿梁城山渠。
不過十數裡。
費金錢不過十數萬、憚此數十裡開鑿之艱。
而日與數千裡黃河為難恡此十數萬之費。
而歲置十百萬於洪濤漭瀁中。
試一度之。
難易自見。
況設閘必須用石開鑿亦非虛糜俟工有次第。
或移利國驛於新開閘口。
設司道官以綜理沿河。
乘時酌宜經制備用泇之役。
毋亦運道便計乎。
人有難于湖不可堤者。
不知湖濱生地可循也人有難於石不可泓者。
不知洩水故渠可因也。
人有難於水不易瀦者。
不知節宣數閘可恃也。
舊稱六難此捕風躡影之難、非實見得難也、惟泇一成、漕向滕嶧郯沭而背徐邳桃宿、向者日漸紛華、則輾然喜、背者日漸寥落、則穆然嗟、以故勘泇者非溺于桑梓之共利、即移于編列之共熒。
未臻厥成。
懼者眾矣。
竊嘗度之、臚為三策、有全棄黃河而創為新漕者上也濬泇河是也有半藉黃河而規復舊漕者中也閘正河是也有從黃河之決而權為目前之漕者下也開徐之城南洩水支河是也舍此三者引河挽河無策矣夫今之策漕者無不鰓鰓挽流於新棄之濁河導衝於久棄之小浮橋河若謂故道一日不復、黃河一日不治、舍故道無河矣、當河決郡縣、親罹沮洳之患、有不贊美塞決濬淤者是眯目也、其依近 祖陵邑、見河決入渦入泡入澮以入淮泗、即身在浸中、有不借口沉沒 寢園者、是糊心也、議漕者不敢設一奇於河之外。
議河者不敢設一奇於道之外。
曾不知鎮口以下、行漕、在正統以前、原不藉黃。
惟資汶泗諸泉。
自足達淮。
水原清。
故名清河。
後徐有貞公塞滎陽之決分流殺勢。
乃自蘭陽東至徐入漕。
久之黃濤盛衝。
洗漕之故道。
既極廣愽。
水皆至濁故不稱清河而稱黃河。
後何忘其故吾。
河偶一徙即用工挑濬以引其來惟恐其轉徙之他。
故先輩有人以酒為生、一不飲即死之喻。
由斯以譚。
河之決者。
中州百姓之患也。
非漕也。
策漕者、復舊藉汶泗之流。
創新浮泇之??水波、二者於漕為得計矣、但復舊清河、不必兼濬泇??水。
創新泇河。
不必兼閘邳徐、葢汶泗上流兩分之。
涸淺所必有而賄力有限。
兩用之罷詘又所必至。
舉世人心方齟齬、舍河而漕、閘舊河一有涸淺、闢泇河一有罷詘、又安知不以借口廢之半塗焉、河決既為民患、即踵賈讓、不與爭地之策、比者河遷、靡有寧歲、城民之遷、又靡有定地、藉令起讓再議、安知其說不變、夫今決河分股為兩、一自符離集出小河口、一自泡河經毫州鎮會淮出泗州、策河者其自符離集一股、當濬而深之、兩岸為隄、以約束其流、至出口處、又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