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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蕭同叔子為質!’揖而去之。
”宜僚臨白刃而正色。
楚白公勝欲為亂,謂石乞曰:“王卿士皆以五百人當之則可。
”乞曰:“不可得也。
”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
”乃從白公而見之。
與言,悅;告之故,辭;承之以劍,不動。
事見《左傳》。
王室大臣,豈得以見脅為辭!又袁術僭逆,非一朝一夕,日磾随從,周旋曆歲。
《漢律》與罪人交關三日已上,皆應知情。
春秋魯叔孫得臣卒,以不發揚襄仲之罪,貶不書日。
《公羊傳》曰:“叔孫得臣卒。
”何休注曰:“不日者,知公子遂欲殺君,而為人臣知賊而不言,明當誅也。
”公子遂即襄仲也。
鄭人讨幽公之亂,斫子家之棺。
《左傳》:“鄭子家卒,鄭人讨幽公之亂,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
”杜預注曰:“斫薄其棺,不使從卿禮。
”為其殺君故也。
聖上哀矜舊臣,未忍追案,不宜加禮。
”朝廷從之。
時論者多欲複肉刑。
融乃建議曰:“古者敦庬,善否不别,《左傳》楚申叔時曰:“人生敦庬。
”杜預注:“庬,厚大也。
”吏端刑清,端,直也。
政無過失。
百姓有罪,皆自取之。
末世陵遲,風化壞亂,政撓其俗,法害其人。
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殘其支體而棄廢之。
非所謂與時消息者也。
《易》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纣斫朝涉之胫,天下謂為無道。
《尚書》曰:“纣斫朝涉之胫。
”孔安國注曰:“冬日見朝涉水者,謂其胫耐寒,斫而視之。
”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前書》賈山曰:“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島之人養千八百君也。
”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纣也。
求俗休和,弗可得已。
且被刑之人,慮不念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莫複歸正。
夙沙亂齊,《左傳》曰,靈公廢太子光,立公子牙,使高厚傅牙,夙沙衛為少傅。
崔杼逆光而立之,是為莊公。
莊公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
伊戾禍宋,《左傳》,楚客聘于晉,過宋,太子痤知之,請野享之。
公使往,伊戾請從,遣之。
至則欿用牲,加書征之,騁而告曰:“太子将為亂,既與楚客盟矣。
”公使視之,則信有焉。
公囚太子,太子缢死。
公徐聞其無罪,乃亨伊戾。
趙高、英布,為世大患。
《史記》,胡亥謂李斯曰:“高,故宮人也。
”遂專信任之。
後殺李斯,劫殺胡亥,卒亡秦也。
《前書》,英布坐法黥,論輸骊山,亡之江中為群盜。
及屬項羽,常為先鋒陷陣。
後歸漢,為九江王。
謀反,誅之。
不能止人遂為非也,适足絕人還為善耳。
雖忠如鬻拳,《左傳》:“初,鬻拳強谏,楚子弗從。
臨之以兵,懼而從之。
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
’遂自刖。
楚人以為大阍。
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
谏以自納于刑,刑猶不忘納君于善。
’”信如卞和,《韓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于楚山之中,獻之武王。
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
’王以和為謾己,刖其左足。
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玉人又曰:‘石也。
’又刖其右足。
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以血。
王使玉人攻璞而得寶焉。
”《琴操》曰:“荊王封和為陵陽侯,和辭不就而去。
乃作怨歌曰:‘進寶得刑,足離分兮。
去封立信,守休芸兮。
斷者不續,豈不冤兮!’”智如孫膑,《史記》,孫膑與龐涓學兵法,涓事魏惠王為将軍,自以能不及膑,陰使召膑,斷其兩足而黥之。
膑後入齊,威王問兵法,以為師。
魏與趙攻韓,齊使田忌将而往。
龐涓聞,去韓而歸。
膑謂田忌曰:“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
軍半至。
使齊軍入魏地為十萬竈,明日為五萬竈,明日為二萬竈。
”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
”乃棄其步兵,與其輕銳倍日并行逐之。
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
馬陵道狹,旁多險阻,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于此木下”。
于是令齊軍曰:“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日莫見火舉而俱發。
”涓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攢火燭之,讀書未畢,齊軍萬弩俱發,魏軍大亂相失。
龐涓自知智窮兵敗,遂自刭。
曰:“遂成豎子之名矣。
”冤如巷伯,毛苌注《詩》雲:“巷伯,内小臣也。
掌王後之命于宮中,故謂之巷伯。
”伯被讒将刑,寺人孟子傷而作詩,以刺幽王也。
才如史遷,李陵為匈奴敗,馬遷明陵當必立功以報漢,遂被下蠶室宮刑,後乃着《史記》。
達如子政,劉向字子政。
宣帝時,上言黃金可成。
上令典尚方鑄作事,費甚多,方不驗,乃下吏,當死。
上奇其材,得逾冬減論。
班固雲:“向博物洽聞,通達古今。
”一離刀鋸,沒世不齒。
《國語》“中刑用刀鋸”也。
是太甲之思庸,《尚書》:“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
三年,複歸于亳。
思庸。
”孔注曰:“念常道也。
”穆公之霸秦,秦穆使孟明、白乙等伐鄭,蹇叔谏,不從。
晉襄公敗諸崤,囚孟明等,後歸之。
穆公曰:“孤之罪也,夫子何罪!”複使為政,遂霸西戎。
事見《左傳》。
南睢之骨立,衛武之初筵,韓詩曰:“《賓之初筵》,衛武公飲酒悔過也。
言賓客初就筵之時,賓主秩秩然,俱謹敬也。
賓既醉止,載号載呶,不知其為惡也。
”陳湯之都賴,《前書》,湯字子公。
遷西域副校尉,矯制發諸國兵,斬郅支單于于都賴水上。
魏尚之守邊,文帝時,尚為雲中守,坐上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
趙人馮唐為郎,為言文帝,赦尚複為雲中守也。
無所複施也。
漢開改惡之路,凡為此也。
故明德之君,遠度深惟,棄短就長,不苟革其政者也。
”朝廷善之,卒不改焉。
是時荊州牧劉表不供職貢,多行僭僞,遂乃郊祀天地,拟斥乘輿。
斥,指也。
诏書班下其事。
融上疏曰:“竊聞領荊州牧劉表桀逆放恣,所為不軌,至乃郊祭天地,拟儀社稷。
雖昏僭惡極,罪不容誅,至于國體,宜且諱之。
體謂國家之大體也。
何者?萬乘至重,天王至尊,身為聖躬,國為神器,《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
”陛級縣遠,祿位限絕,賈誼曰:“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衆庶如地。
故陛乃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也。
”猶天之不可階,日月之不可逾也。
《論語》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
”又曰:
”宜僚臨白刃而正色。
楚白公勝欲為亂,謂石乞曰:“王卿士皆以五百人當之則可。
”乞曰:“不可得也。
”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
”乃從白公而見之。
與言,悅;告之故,辭;承之以劍,不動。
事見《左傳》。
王室大臣,豈得以見脅為辭!又袁術僭逆,非一朝一夕,日磾随從,周旋曆歲。
《漢律》與罪人交關三日已上,皆應知情。
春秋魯叔孫得臣卒,以不發揚襄仲之罪,貶不書日。
《公羊傳》曰:“叔孫得臣卒。
”何休注曰:“不日者,知公子遂欲殺君,而為人臣知賊而不言,明當誅也。
”公子遂即襄仲也。
鄭人讨幽公之亂,斫子家之棺。
《左傳》:“鄭子家卒,鄭人讨幽公之亂,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
”杜預注曰:“斫薄其棺,不使從卿禮。
”為其殺君故也。
聖上哀矜舊臣,未忍追案,不宜加禮。
”朝廷從之。
時論者多欲複肉刑。
融乃建議曰:“古者敦庬,善否不别,《左傳》楚申叔時曰:“人生敦庬。
”杜預注:“庬,厚大也。
”吏端刑清,端,直也。
政無過失。
百姓有罪,皆自取之。
末世陵遲,風化壞亂,政撓其俗,法害其人。
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殘其支體而棄廢之。
非所謂與時消息者也。
《易》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纣斫朝涉之胫,天下謂為無道。
《尚書》曰:“纣斫朝涉之胫。
”孔安國注曰:“冬日見朝涉水者,謂其胫耐寒,斫而視之。
”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前書》賈山曰:“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島之人養千八百君也。
”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纣也。
求俗休和,弗可得已。
且被刑之人,慮不念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莫複歸正。
夙沙亂齊,《左傳》曰,靈公廢太子光,立公子牙,使高厚傅牙,夙沙衛為少傅。
崔杼逆光而立之,是為莊公。
莊公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
伊戾禍宋,《左傳》,楚客聘于晉,過宋,太子痤知之,請野享之。
公使往,伊戾請從,遣之。
至則欿用牲,加書征之,騁而告曰:“太子将為亂,既與楚客盟矣。
”公使視之,則信有焉。
公囚太子,太子缢死。
公徐聞其無罪,乃亨伊戾。
趙高、英布,為世大患。
《史記》,胡亥謂李斯曰:“高,故宮人也。
”遂專信任之。
後殺李斯,劫殺胡亥,卒亡秦也。
《前書》,英布坐法黥,論輸骊山,亡之江中為群盜。
及屬項羽,常為先鋒陷陣。
後歸漢,為九江王。
謀反,誅之。
不能止人遂為非也,适足絕人還為善耳。
雖忠如鬻拳,《左傳》:“初,鬻拳強谏,楚子弗從。
臨之以兵,懼而從之。
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
’遂自刖。
楚人以為大阍。
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
谏以自納于刑,刑猶不忘納君于善。
’”信如卞和,《韓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于楚山之中,獻之武王。
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
’王以和為謾己,刖其左足。
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玉人又曰:‘石也。
’又刖其右足。
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以血。
王使玉人攻璞而得寶焉。
”《琴操》曰:“荊王封和為陵陽侯,和辭不就而去。
乃作怨歌曰:‘進寶得刑,足離分兮。
去封立信,守休芸兮。
斷者不續,豈不冤兮!’”智如孫膑,《史記》,孫膑與龐涓學兵法,涓事魏惠王為将軍,自以能不及膑,陰使召膑,斷其兩足而黥之。
膑後入齊,威王問兵法,以為師。
魏與趙攻韓,齊使田忌将而往。
龐涓聞,去韓而歸。
膑謂田忌曰:“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
軍半至。
使齊軍入魏地為十萬竈,明日為五萬竈,明日為二萬竈。
”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
”乃棄其步兵,與其輕銳倍日并行逐之。
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
馬陵道狹,旁多險阻,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于此木下”。
于是令齊軍曰:“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日莫見火舉而俱發。
”涓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攢火燭之,讀書未畢,齊軍萬弩俱發,魏軍大亂相失。
龐涓自知智窮兵敗,遂自刭。
曰:“遂成豎子之名矣。
”冤如巷伯,毛苌注《詩》雲:“巷伯,内小臣也。
掌王後之命于宮中,故謂之巷伯。
”伯被讒将刑,寺人孟子傷而作詩,以刺幽王也。
才如史遷,李陵為匈奴敗,馬遷明陵當必立功以報漢,遂被下蠶室宮刑,後乃着《史記》。
達如子政,劉向字子政。
宣帝時,上言黃金可成。
上令典尚方鑄作事,費甚多,方不驗,乃下吏,當死。
上奇其材,得逾冬減論。
班固雲:“向博物洽聞,通達古今。
”一離刀鋸,沒世不齒。
《國語》“中刑用刀鋸”也。
是太甲之思庸,《尚書》:“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
三年,複歸于亳。
思庸。
”孔注曰:“念常道也。
”穆公之霸秦,秦穆使孟明、白乙等伐鄭,蹇叔谏,不從。
晉襄公敗諸崤,囚孟明等,後歸之。
穆公曰:“孤之罪也,夫子何罪!”複使為政,遂霸西戎。
事見《左傳》。
南睢之骨立,衛武之初筵,韓詩曰:“《賓之初筵》,衛武公飲酒悔過也。
言賓客初就筵之時,賓主秩秩然,俱謹敬也。
賓既醉止,載号載呶,不知其為惡也。
”陳湯之都賴,《前書》,湯字子公。
遷西域副校尉,矯制發諸國兵,斬郅支單于于都賴水上。
魏尚之守邊,文帝時,尚為雲中守,坐上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
趙人馮唐為郎,為言文帝,赦尚複為雲中守也。
無所複施也。
漢開改惡之路,凡為此也。
故明德之君,遠度深惟,棄短就長,不苟革其政者也。
”朝廷善之,卒不改焉。
是時荊州牧劉表不供職貢,多行僭僞,遂乃郊祀天地,拟斥乘輿。
斥,指也。
诏書班下其事。
融上疏曰:“竊聞領荊州牧劉表桀逆放恣,所為不軌,至乃郊祭天地,拟儀社稷。
雖昏僭惡極,罪不容誅,至于國體,宜且諱之。
體謂國家之大體也。
何者?萬乘至重,天王至尊,身為聖躬,國為神器,《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
”陛級縣遠,祿位限絕,賈誼曰:“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衆庶如地。
故陛乃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也。
”猶天之不可階,日月之不可逾也。
《論語》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
”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