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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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是荒原狼,窮光蛋;他們到底都是幹什麼的,我不知道。
鄉戀、失望、尋求精神補償的需要驅使他們每個人來到這裡,結了婚的人到這裡尋找獨身時光的氣氛,年邁的官員到這裡尋找自己學生時代的歲月,他們大家都相當沉默,喜歡喝酒,像我一樣甯可慢慢地獨斟獨飲半升阿爾薩斯酒,也不願坐在女子樂隊前面看她們表演。
我在這裡坐下,在這裡可以果一小時,兩小時也行。
我剛喝了一日阿爾薩斯酒,就忽地想起,今天我除了早上吃了點面包外還沒有吃過什麼東西呢。
真奇怪,人什麼都能往下吞!大約十分鐘前我看了一份報紙,把一個不負責任的人的思想通過眼睛映入我的腦海,把别人的話在嘴裡加進唾液,大口咀嚼,不能消化的又吐了出來。
我就這麼吃着,結果整整“吃”了一欄報紙。
接着,我吃了一大塊牛肝,這牛肝是人們從一頭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取下來的。
真奇怪!最好喝的是阿爾薩斯酒。
我不喜歡烈性酒,至少平常日子不喜歡喝,這種烈性酒香氣四溢,都有一股特殊味道,而且因此聞名。
我最喜歡的是純正溫和、便宜無名的土釀葡萄酒,這種酒不醉人,味道很好,有一股泥土、藍大和樹木的氣味。
一杯阿爾薩斯酒加一塊面包,這就是一頓美肴。
可現在,我已經一塊牛肝落了肚,對我這樣一個很少吃肉的人來說這是很不尋常的享受,我又斟滿了第二杯酒。
說來也怪,不知哪個綠色山谷裡的健壯老實的人種植葡萄,釀成葡萄酒,然後讓那世界各地遠離他們的某些失望的、默默喝酒的市民和一籌莫展的荒原狼從酒杯中汲取一點勇氣,獲得一點暫時的歡快。
管他奇怪不奇怪的。
反正喝酒還真不錯,對穩定情緒有幫助。
對報紙上那篇無稽文章,我事後輕松地笑了一陣,忽然,剛才聽後已經遺忘了的、用木管演奏的鋼琴曲的旋律在我耳邊響起。
這旋律像一個小小的反光的肥皂泡,閃着光亮,五光十色地映照出整個世界,然後又輕輕破滅。
假如這美妙絕倫的小旋律能暗暗地在我靈魂中紮根,日後又會讓那五彩缤紛的花朵在我心中開放,那我怎麼能算完全垮了呢?即便我是迷途的動物,不理解周圍的世界,但是我能聽到那優美的旋律,所以我愚蠢的生活仍然有它的意義,我身上有什麼東西能答複疑難,接收來自天國的呼喚,我腦子裡儲存着千百張圖畫: 這是喬托畫在帕多瓦小教堂藍色拱頂上的一群天使,在天使旁走路的是哈姆雷特和戴着花環的莪菲麗亞,世界七一切悲哀和誤會的美好比喻,那一張畫的是站在燃燒的氣球中的基亞諾索在吹号角,那面,亞提亞·施默爾茨勒手裡拿着他的新帽子,婆羅浮屠把他成堆的雕塑吹到空中。
盡管這許多優美的形象也活在千千萬萬其他人的心中,然而還有上萬種其他不知名的圖畫和音響印在我的腦海中,它們的故鄉,它們的耳目都隻活在我的内心。
那古老的醫院院牆呈灰綠色,由于長期風雨侵蝕,牆上斑斑點點,顯得十分破舊,那一條條縫隙、一塊塊污斑中似乎有千百幅壁畫——有誰理會它,有誰把它攝入自己的靈魂?誰愛它,能感受到它那慢慢減退的顔色的魅力?教士們的帶有精緻插圖的古老冊籍,被人們遺忘了的一兩百年前的德國作家的作品,所有那些磨損發黴的書籍,老音樂家的書籍和手稿,記載着旋律的幻想的又硬又黃的樂譜,這些書裡的聲音,妙語如珠的也好,荒誕不經的也好,懷古思舊的也好,今天有誰在傾聽這些聲音?有誰心中充滿這些書中的精神和魔力來到與這些書籍精神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世界?誰還會想起古比奧①的山上那棵頑強的小柏樹?這棵柏樹被山上滾下的一塊大石頭砸成兩半,但仍然保住了性命,又長出了新的小小的樹冠。
誰還能對那位住在二樓的勤勞的家庭主婦和她的南洋杉正眼相視?誰會在夜晚透過浮動的濃霧辨認萊茵河上空白雲組成的字母?隻有荒原狼。
有誰在他那生活的廢墟上尋找支離破碎的人生意義,忍受似乎是荒唐的事情,過着似乎是瘋子的生活,暗中卻在最後的迷惑的混亂中希望能接近上帝,得到上帝的啟示? 老闆娘還想給我斟酒,我緊緊捂着我的杯子,站起身來。
我不要灑了。
那金色的痕迹又閃亮了,提醒我想起永生,想起莫紮特,想起群星。
我又能呼吸一個小時了,又能生活一個小時了,又能活在世上而不用忍受什麼痛苦,不必擔驚受怕,不必感到羞恥。
我走出酒館,來到靜寂的街上;街上冷風飕飕,雨點被風吹打到街燈上,發出清脆的響聲,射出一閃一閃的微光。
現在上哪兒去?如果此刻我會什麼魔術的話,我就讓它給我變出一個漂亮的路易·賽澤式的小客廳,幾位音樂高手為我演奏兩三首亨德爾和莫紮特的曲子。
我會很有興緻地去欣賞音樂,像上帝喝醇酒那樣把那清淡高雅的音樂唱下去。
噢,要是我現在有一位朋友,他住在一間閣樓裡,屋裡放着小提琴,點着蠟燭,他坐在桌旁冥思苦想,那該多好!要是有這樣一位朋友,我就會在萬籁俱寂的夜晚潛進他的房子,悄悄地走上東彎西拐的樓梯,給他一個措手不及,我們會興高采烈地交談,聽音樂,度過這夜深人靜中的幾小時超脫塵世的時光。
以往,在那已經消逝的年月,我曾多次享受過這種幸福,但是随着歲月的流逝,這種感覺已淡漠了,離我而去了,在此時此地與彼時彼地之間橫亘着黯淡的歲月。
我猶豫了一會兒,便登上歸途。
我高高地翻起大衣領子,手杖敲在潮濕的路面上發出略略的響聲。
我哪怕走得再慢,也用不了多少時間就能到家,很快我又會坐在我的小閣樓裡——一我那小小的所謂故鄉,我不喜歡它,但是我又少不了它,因為我已不能像過去那樣在野外遊蕩,度過那冬天寒冷的雨夜。
這樣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嗯,好吧,我不願讓那風雨、南洋杉、風濕病痛敗壞我夜晚的雅興,雖然找不到演奏室内樂的樂隊、找不到演奏小提琴的孤獨的朋友,然而那高尚純潔的音樂仍在我心中回響,随着有節奏的呼吸,我輕輕地哼着,為我自己表演。
我一邊想着一邊向前走。
不,沒有室内樂,沒有朋友也行,無可奈何地苦苦尋求溫暖豈不可笑。
孤獨就是無求于人,我渴望得到孤獨,天長日久,我總算獲得了它。
孤獨是冰冷的,噢,是啊,它又是那樣的恬靜,那樣的廣闊無垠,像那又冷又靜、群星回旋的宇宙空間一樣。
我走過一家舞廳,迎面傳來一種強烈的爵士樂的聲響,活像一種生肉蒸發的氣味,令人感到又熱又難聞。
我駐足停留了一會兒;我非常讨厭這類音樂,但是它又總是悄悄地吸引我。
雖然爵士樂與我格格不入,但比起當代所有學究式的音樂來,我卻十倍地喜愛爵士樂,因為它能以粗犷歡樂的節奏深深刺激我的感官,激起我一股質樸而直言不諱的情欲。
我站在那兒聞了一會兒,嗅了嗅那帶有血腥味的刺耳的音樂,惱怒而又貪婪地聞了聞大廳裡的氣味。
抒情的那一半音樂憂郁而又悅耳,非常傷感;另一半則非常粗犷,變化無常而節奏強烈;然而這兩部分又天真爛漫、和諧地融成一體。
這是沒落的音樂,最後幾個皇帝統治羅馬時肯定有過類似的音樂。
和巴赫、莫紮特以及真正的音樂相比,這種音樂簡直是胡鬧;但是隻要一加比較,就知道這一切就是我們的藝術,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所謂文化。
這種音樂有個優點:它非常坦率、純樸、誠實、天真、愉快。
在這種音樂裡包含有黑人味,美國味,對我們歐洲人來說,黑人和美國人那樣強壯,顯得非常有生氣,非常天真……、歐洲是否也會變成這樣?是否已經在變化之中?難道我們這些了解并崇敬昔日的歐洲、昔日的真正的音樂、昔日的真正的文學的人隻不過是明天就被人遺忘、被人嘲笑的少數愚蠢的、複雜的神經官能症患者?難道我們稱為“文化”。
稱為精神、靈魂、優美、神聖的東西隻不過是一個早已死亡的幽靈,隻有我們幾個傻瓜才以為那是真的、活的?難道就從來不曾有過真正的、生氣盎然的文化?難道我們這些傻瓜夢寐以求的隻是一個幻影? 老城區把我融進了它的懷抱,在灰色的夜幕中影影綽綽露出小教堂的輪廓。
忽然,我又想起今天傍晚經曆的事情,想起那神秘莫測的尖拱門,想起上面那神秘莫測的燈光廣告牌,想起那嘲弄似地一閃一滅的字母。
那字母拼成的是哪幾個字廣普通人不得入内。
”還有一句:“專為狂人而設。
”我向古老的石牆望去,仔仔細細地瞧着它,心中暗自希望魔術再次出現,希望燈光拼出字來向我這個瘋子發出邀請,希望小門放我進去。
也許那裡有我追求的東西?也許那裡在演奏我喜愛的音樂? 四周一片黑暗,黑乎乎的石牆仿佛沉浸在夢幻之中,在冷冷地看着我。
石牆孤兒沒有門,也沒有尖頂拱門,連個洞都沒有。
我微笑着繼續往前走,朝那堵牆友好地點頭緻意。
“睡吧,牆,我不喚醒你。
随着時間的流逝,他們會把你拆除,或者貪婪的公司在你身上貼上各種廣告,但是,現在你還挺立在這裡,現在你還那麼優美,雅靜,可愛。
” 當我走到一條黑;情的胡同前時,冷不防從那裡走出一個人,吓我一跳。
他是個孤獨的夜歸者,步履沉重。
他頭戴帽子,身穿藍色襯衣,肩上扛根杆子,杆子上挂一張廣告,像集市上的商人那樣,肚子前的腰帶上挂一個敞開的小盒子。
他非常疲勞,在我面前無力地走着,沒有回過頭看我一眼,要不然我就會向他打招呼,送他一支煙。
當他走到下一盞路燈下時,我想看看那挂在杆子上端的紅紙上寫的是什麼字,可惜那張紙晃來晃去,我無法看清。
于是我就向他喊了一聲,請他讓我看看那張廣告。
他停下腳步,把杆子拿正,這時我才看清那跳躍晃動的字母組成的字是: 無政府主義者的晚間娛樂! 魔劇院! 普通人不得…… 我歡呼起來:“我找的就是它。
您的晚間娛樂是什麼?在什麼地點、什麼時候舉行?” 他挪動腳步,又走起路來。
“普通人不得入内,”他無精打采地冷冷回答了一句,就跑開了。
他已經煩了,他要回家。
我跟着跑過去,對他喊道:“站住!您的小盒子裡裝的什麼?我想買一點。
” 那人不肯停步,一邊走一邊機械地從小盒子裡拿出一本小書遞給我。
我慌忙接過書,放進口袋。
我在那裡解大衣的扣子掏錢時,他已經走進旁邊的一扇大門,關上門不見了。
我聽見他那沉重的腳步走過院子裡的石頭路面,走上一道木梯,然後就什麼也聽不見了。
突然,我也感到非常疲勞,朦胧地感到夜已很深,該回家了。
我加快腳步,迅速穿過兩旁都是高牆的沉睡的郊外小巷,來到我住的那個地段。
這一帶住的是官員和收入低微的退休老人,幹幹淨淨的小公寓前有小塊的草地,牆上爬着常春藤。
我走過常春藤和草地,走過一棵小闆樹,來到樓門前,我找到鑰匙眼,按了燈鈕,輕手輕腳走進玻璃門,經過擦得沸亮的櫃子和盆栽小樹,開開我的房門——我的小小的所謂故鄉。
我房間裡,靠椅、爐子、墨水瓶、畫盒、諾瓦利斯、陀思妥耶夫斯基正等着我歸來,就像母親或妻子、孩子、使女和狗、貓等着别的、正常的人回家一樣。
我脫潮濕的大衣時,手不由得又碰到了那本小書。
我拿出書。
這是一本很薄的小書,像那些市場上出售的廉價小冊子如《正月出生的人》或《返老還童妙法》一樣,紙張低劣,印刷粗糙。
我在靠椅上坐下,戴上眼鏡,讀着這本市場小冊子封面上的書名,心中覺得詫異,忽然産生了同病相憐之感。
那本書叫《荒原狼——非為常人而作》 我一口氣讀完這篇文章,越讀越覺有趣,現将文章抄錄于下: 論荒原狼 ——為狂人而作 從前有個人名叫哈裡,又稱荒原狼。
他用兩條腿行走,穿着衣服,是個人,可是實際上他又是一隻荒原狼。
智力發達的人能學會的東西他學到了不少,他是個相當聰明的人。
但是有一點他不曾學會:對自己、對生活感到滿足。
他可沒有這種本事,他是個從不滿足的人。
這也許是因為他在内心深處随時随刻都知道(或以為知道)他根本不是人,而是從荒原來的一隻狼。
他是否真的是狼,抑或他出生之前就已經被人用魔術把他從糧變成了人,抑或他生下時是人。
卻有荒原糧的靈魂天性,抑或他自以為是狠這個想法本身隻是他的幻覺或疾病等等,等等,聰明之士盡可争論。
譬如說也可能是這樣的:這個人在童年時也許很野,很不聽話,毫無約束,他的教育者企圖徹底克服他身上的獸性,他們這樣做卻反而使他産生了幻想,以為自己确實是一隻野獸,隻是披着一層薄薄的教育與人性的外衣罷了。
關于這一點,人們可以長期争論不休,甚至寫幾本書;但是這對荒原狼卻毫無用處,因為他認為、糧隻是他靈魂的一種幻覺也罷,還是被魔術一變鑽進了他的身體也罷,或者由于嚴師訓斥鞭打而得了狼性也罷,這都無關緊要。
不管别人怎麼想,也不管他自己怎麼想,都不可能把狼從他身上拉出來。
荒原狼有兩種本性:人性和獸性,這就是他的命運,也許這種命運并不特殊,也不罕見。
聽說,已經有過不少人,他們的性格有很多地方像狗、像狐、像魚或者做蛇,但他們并不因此而有什麼特别的難處。
在這些人身上,人和狐、人和魚和平共處,相安無事,他們甚至互相幫助,有些人有了出息,被人羨慕,他們得以成功更應歸功于他們身上的狐性或者猴性,而不是歸功于人性。
這是盡人皆知的事情。
哈裡卻與衆不同,在他身上;人和狠不是相安無事,互助互濟,而是勢不兩立,專門互相作對。
一個人靈魂軀體裡的兩個方面互為死敵,這種生活是非常痛苦的。
唉,各人有各人的命,人生不易啊! 我們的荒原狼情況如何呢?在感情上,他和一切混雜生物一樣,忽而為狼,忽而為人。
但有一點與他人不同,當他是糧的時候,他身上的人總是在那裡觀察,辨别,決斷,伺機進攻;反過來,當他是人的時候,狼也是如此。
比如,當作為人的哈裡有一個美好的想法,産生高尚純潔的感情,所謂做了好事時,他身上的狼就露出牙齒;獰笑,帶着血腥的嘲弄的口吻告訴他,這場高尚的虛情假意與荒原狼的嘴臉是多麼不相稱,顯得多麼可笑,因為狼心裡總是清清楚楚,他感到惬意僞是什麼一一孤獨地在荒原上奔馳;喝血,追逐母狼;從狼的角度看,任何一個人性的行為都是非常滑稽愚蠢和不倫不類的。
反之也一樣,當哈裡狼性大發,在别人面前跳牙咧嘴,對所有的人以及他們虛僞的、變态的舉止和習俗深惡痛絕時,他身上的人就潛伏一邊,觀察糧,稱他為野獸、畜生,敗壞他的情緒,使他無法享受簡單樸素、健康粗野的狼性之樂。
這就是荒原糧的特性。
可以想象,哈裡的生活并不舒服,并不幸福。
然而,這不等于說他就特别的不幸(雖然他自己确有此感,因為人總把自己的不幸看作是天下最大的痛苦)。
其實,對任何人都不能說這種活。
即使有人身上沒有狼性,也不能因此慶幸。
哪怕最不幸的人生也會有陽光明媚的時光,也會在砂礫石縫中長出小小的幸福之花。
荒原狼也是這樣。
大多數情況下他是很不幸的,這一點誰也不能否認,他愛人或被人愛時,也能使别人不幸。
因為那些愛他的人往往隻看到他的一個方面。
有的人把他看作一個文雅聰明的怪人而愛他,一旦發現他身上的狼性,就驚異萬分,大失所望。
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如同每個造物一樣,哈裡希望别人把他當作整體愛他,在愛他的人面前——他非常看重他們的愛情——他不能說謊
鄉戀、失望、尋求精神補償的需要驅使他們每個人來到這裡,結了婚的人到這裡尋找獨身時光的氣氛,年邁的官員到這裡尋找自己學生時代的歲月,他們大家都相當沉默,喜歡喝酒,像我一樣甯可慢慢地獨斟獨飲半升阿爾薩斯酒,也不願坐在女子樂隊前面看她們表演。
我在這裡坐下,在這裡可以果一小時,兩小時也行。
我剛喝了一日阿爾薩斯酒,就忽地想起,今天我除了早上吃了點面包外還沒有吃過什麼東西呢。
真奇怪,人什麼都能往下吞!大約十分鐘前我看了一份報紙,把一個不負責任的人的思想通過眼睛映入我的腦海,把别人的話在嘴裡加進唾液,大口咀嚼,不能消化的又吐了出來。
我就這麼吃着,結果整整“吃”了一欄報紙。
接着,我吃了一大塊牛肝,這牛肝是人們從一頭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取下來的。
真奇怪!最好喝的是阿爾薩斯酒。
我不喜歡烈性酒,至少平常日子不喜歡喝,這種烈性酒香氣四溢,都有一股特殊味道,而且因此聞名。
我最喜歡的是純正溫和、便宜無名的土釀葡萄酒,這種酒不醉人,味道很好,有一股泥土、藍大和樹木的氣味。
一杯阿爾薩斯酒加一塊面包,這就是一頓美肴。
可現在,我已經一塊牛肝落了肚,對我這樣一個很少吃肉的人來說這是很不尋常的享受,我又斟滿了第二杯酒。
說來也怪,不知哪個綠色山谷裡的健壯老實的人種植葡萄,釀成葡萄酒,然後讓那世界各地遠離他們的某些失望的、默默喝酒的市民和一籌莫展的荒原狼從酒杯中汲取一點勇氣,獲得一點暫時的歡快。
管他奇怪不奇怪的。
反正喝酒還真不錯,對穩定情緒有幫助。
對報紙上那篇無稽文章,我事後輕松地笑了一陣,忽然,剛才聽後已經遺忘了的、用木管演奏的鋼琴曲的旋律在我耳邊響起。
這旋律像一個小小的反光的肥皂泡,閃着光亮,五光十色地映照出整個世界,然後又輕輕破滅。
假如這美妙絕倫的小旋律能暗暗地在我靈魂中紮根,日後又會讓那五彩缤紛的花朵在我心中開放,那我怎麼能算完全垮了呢?即便我是迷途的動物,不理解周圍的世界,但是我能聽到那優美的旋律,所以我愚蠢的生活仍然有它的意義,我身上有什麼東西能答複疑難,接收來自天國的呼喚,我腦子裡儲存着千百張圖畫: 這是喬托畫在帕多瓦小教堂藍色拱頂上的一群天使,在天使旁走路的是哈姆雷特和戴着花環的莪菲麗亞,世界七一切悲哀和誤會的美好比喻,那一張畫的是站在燃燒的氣球中的基亞諾索在吹号角,那面,亞提亞·施默爾茨勒手裡拿着他的新帽子,婆羅浮屠把他成堆的雕塑吹到空中。
盡管這許多優美的形象也活在千千萬萬其他人的心中,然而還有上萬種其他不知名的圖畫和音響印在我的腦海中,它們的故鄉,它們的耳目都隻活在我的内心。
那古老的醫院院牆呈灰綠色,由于長期風雨侵蝕,牆上斑斑點點,顯得十分破舊,那一條條縫隙、一塊塊污斑中似乎有千百幅壁畫——有誰理會它,有誰把它攝入自己的靈魂?誰愛它,能感受到它那慢慢減退的顔色的魅力?教士們的帶有精緻插圖的古老冊籍,被人們遺忘了的一兩百年前的德國作家的作品,所有那些磨損發黴的書籍,老音樂家的書籍和手稿,記載着旋律的幻想的又硬又黃的樂譜,這些書裡的聲音,妙語如珠的也好,荒誕不經的也好,懷古思舊的也好,今天有誰在傾聽這些聲音?有誰心中充滿這些書中的精神和魔力來到與這些書籍精神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世界?誰還會想起古比奧①的山上那棵頑強的小柏樹?這棵柏樹被山上滾下的一塊大石頭砸成兩半,但仍然保住了性命,又長出了新的小小的樹冠。
誰還能對那位住在二樓的勤勞的家庭主婦和她的南洋杉正眼相視?誰會在夜晚透過浮動的濃霧辨認萊茵河上空白雲組成的字母?隻有荒原狼。
有誰在他那生活的廢墟上尋找支離破碎的人生意義,忍受似乎是荒唐的事情,過着似乎是瘋子的生活,暗中卻在最後的迷惑的混亂中希望能接近上帝,得到上帝的啟示? 老闆娘還想給我斟酒,我緊緊捂着我的杯子,站起身來。
我不要灑了。
那金色的痕迹又閃亮了,提醒我想起永生,想起莫紮特,想起群星。
我又能呼吸一個小時了,又能生活一個小時了,又能活在世上而不用忍受什麼痛苦,不必擔驚受怕,不必感到羞恥。
我走出酒館,來到靜寂的街上;街上冷風飕飕,雨點被風吹打到街燈上,發出清脆的響聲,射出一閃一閃的微光。
現在上哪兒去?如果此刻我會什麼魔術的話,我就讓它給我變出一個漂亮的路易·賽澤式的小客廳,幾位音樂高手為我演奏兩三首亨德爾和莫紮特的曲子。
我會很有興緻地去欣賞音樂,像上帝喝醇酒那樣把那清淡高雅的音樂唱下去。
噢,要是我現在有一位朋友,他住在一間閣樓裡,屋裡放着小提琴,點着蠟燭,他坐在桌旁冥思苦想,那該多好!要是有這樣一位朋友,我就會在萬籁俱寂的夜晚潛進他的房子,悄悄地走上東彎西拐的樓梯,給他一個措手不及,我們會興高采烈地交談,聽音樂,度過這夜深人靜中的幾小時超脫塵世的時光。
以往,在那已經消逝的年月,我曾多次享受過這種幸福,但是随着歲月的流逝,這種感覺已淡漠了,離我而去了,在此時此地與彼時彼地之間橫亘着黯淡的歲月。
我猶豫了一會兒,便登上歸途。
我高高地翻起大衣領子,手杖敲在潮濕的路面上發出略略的響聲。
我哪怕走得再慢,也用不了多少時間就能到家,很快我又會坐在我的小閣樓裡——一我那小小的所謂故鄉,我不喜歡它,但是我又少不了它,因為我已不能像過去那樣在野外遊蕩,度過那冬天寒冷的雨夜。
這樣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嗯,好吧,我不願讓那風雨、南洋杉、風濕病痛敗壞我夜晚的雅興,雖然找不到演奏室内樂的樂隊、找不到演奏小提琴的孤獨的朋友,然而那高尚純潔的音樂仍在我心中回響,随着有節奏的呼吸,我輕輕地哼着,為我自己表演。
我一邊想着一邊向前走。
不,沒有室内樂,沒有朋友也行,無可奈何地苦苦尋求溫暖豈不可笑。
孤獨就是無求于人,我渴望得到孤獨,天長日久,我總算獲得了它。
孤獨是冰冷的,噢,是啊,它又是那樣的恬靜,那樣的廣闊無垠,像那又冷又靜、群星回旋的宇宙空間一樣。
我走過一家舞廳,迎面傳來一種強烈的爵士樂的聲響,活像一種生肉蒸發的氣味,令人感到又熱又難聞。
我駐足停留了一會兒;我非常讨厭這類音樂,但是它又總是悄悄地吸引我。
雖然爵士樂與我格格不入,但比起當代所有學究式的音樂來,我卻十倍地喜愛爵士樂,因為它能以粗犷歡樂的節奏深深刺激我的感官,激起我一股質樸而直言不諱的情欲。
我站在那兒聞了一會兒,嗅了嗅那帶有血腥味的刺耳的音樂,惱怒而又貪婪地聞了聞大廳裡的氣味。
抒情的那一半音樂憂郁而又悅耳,非常傷感;另一半則非常粗犷,變化無常而節奏強烈;然而這兩部分又天真爛漫、和諧地融成一體。
這是沒落的音樂,最後幾個皇帝統治羅馬時肯定有過類似的音樂。
和巴赫、莫紮特以及真正的音樂相比,這種音樂簡直是胡鬧;但是隻要一加比較,就知道這一切就是我們的藝術,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所謂文化。
這種音樂有個優點:它非常坦率、純樸、誠實、天真、愉快。
在這種音樂裡包含有黑人味,美國味,對我們歐洲人來說,黑人和美國人那樣強壯,顯得非常有生氣,非常天真……、歐洲是否也會變成這樣?是否已經在變化之中?難道我們這些了解并崇敬昔日的歐洲、昔日的真正的音樂、昔日的真正的文學的人隻不過是明天就被人遺忘、被人嘲笑的少數愚蠢的、複雜的神經官能症患者?難道我們稱為“文化”。
稱為精神、靈魂、優美、神聖的東西隻不過是一個早已死亡的幽靈,隻有我們幾個傻瓜才以為那是真的、活的?難道就從來不曾有過真正的、生氣盎然的文化?難道我們這些傻瓜夢寐以求的隻是一個幻影? 老城區把我融進了它的懷抱,在灰色的夜幕中影影綽綽露出小教堂的輪廓。
忽然,我又想起今天傍晚經曆的事情,想起那神秘莫測的尖拱門,想起上面那神秘莫測的燈光廣告牌,想起那嘲弄似地一閃一滅的字母。
那字母拼成的是哪幾個字廣普通人不得入内。
”還有一句:“專為狂人而設。
”我向古老的石牆望去,仔仔細細地瞧着它,心中暗自希望魔術再次出現,希望燈光拼出字來向我這個瘋子發出邀請,希望小門放我進去。
也許那裡有我追求的東西?也許那裡在演奏我喜愛的音樂? 四周一片黑暗,黑乎乎的石牆仿佛沉浸在夢幻之中,在冷冷地看着我。
石牆孤兒沒有門,也沒有尖頂拱門,連個洞都沒有。
我微笑着繼續往前走,朝那堵牆友好地點頭緻意。
“睡吧,牆,我不喚醒你。
随着時間的流逝,他們會把你拆除,或者貪婪的公司在你身上貼上各種廣告,但是,現在你還挺立在這裡,現在你還那麼優美,雅靜,可愛。
” 當我走到一條黑;情的胡同前時,冷不防從那裡走出一個人,吓我一跳。
他是個孤獨的夜歸者,步履沉重。
他頭戴帽子,身穿藍色襯衣,肩上扛根杆子,杆子上挂一張廣告,像集市上的商人那樣,肚子前的腰帶上挂一個敞開的小盒子。
他非常疲勞,在我面前無力地走着,沒有回過頭看我一眼,要不然我就會向他打招呼,送他一支煙。
當他走到下一盞路燈下時,我想看看那挂在杆子上端的紅紙上寫的是什麼字,可惜那張紙晃來晃去,我無法看清。
于是我就向他喊了一聲,請他讓我看看那張廣告。
他停下腳步,把杆子拿正,這時我才看清那跳躍晃動的字母組成的字是: 無政府主義者的晚間娛樂! 魔劇院! 普通人不得…… 我歡呼起來:“我找的就是它。
您的晚間娛樂是什麼?在什麼地點、什麼時候舉行?” 他挪動腳步,又走起路來。
“普通人不得入内,”他無精打采地冷冷回答了一句,就跑開了。
他已經煩了,他要回家。
我跟着跑過去,對他喊道:“站住!您的小盒子裡裝的什麼?我想買一點。
” 那人不肯停步,一邊走一邊機械地從小盒子裡拿出一本小書遞給我。
我慌忙接過書,放進口袋。
我在那裡解大衣的扣子掏錢時,他已經走進旁邊的一扇大門,關上門不見了。
我聽見他那沉重的腳步走過院子裡的石頭路面,走上一道木梯,然後就什麼也聽不見了。
突然,我也感到非常疲勞,朦胧地感到夜已很深,該回家了。
我加快腳步,迅速穿過兩旁都是高牆的沉睡的郊外小巷,來到我住的那個地段。
這一帶住的是官員和收入低微的退休老人,幹幹淨淨的小公寓前有小塊的草地,牆上爬着常春藤。
我走過常春藤和草地,走過一棵小闆樹,來到樓門前,我找到鑰匙眼,按了燈鈕,輕手輕腳走進玻璃門,經過擦得沸亮的櫃子和盆栽小樹,開開我的房門——我的小小的所謂故鄉。
我房間裡,靠椅、爐子、墨水瓶、畫盒、諾瓦利斯、陀思妥耶夫斯基正等着我歸來,就像母親或妻子、孩子、使女和狗、貓等着别的、正常的人回家一樣。
我脫潮濕的大衣時,手不由得又碰到了那本小書。
我拿出書。
這是一本很薄的小書,像那些市場上出售的廉價小冊子如《正月出生的人》或《返老還童妙法》一樣,紙張低劣,印刷粗糙。
我在靠椅上坐下,戴上眼鏡,讀着這本市場小冊子封面上的書名,心中覺得詫異,忽然産生了同病相憐之感。
那本書叫《荒原狼——非為常人而作》 我一口氣讀完這篇文章,越讀越覺有趣,現将文章抄錄于下: 論荒原狼 ——為狂人而作 從前有個人名叫哈裡,又稱荒原狼。
他用兩條腿行走,穿着衣服,是個人,可是實際上他又是一隻荒原狼。
智力發達的人能學會的東西他學到了不少,他是個相當聰明的人。
但是有一點他不曾學會:對自己、對生活感到滿足。
他可沒有這種本事,他是個從不滿足的人。
這也許是因為他在内心深處随時随刻都知道(或以為知道)他根本不是人,而是從荒原來的一隻狼。
他是否真的是狼,抑或他出生之前就已經被人用魔術把他從糧變成了人,抑或他生下時是人。
卻有荒原糧的靈魂天性,抑或他自以為是狠這個想法本身隻是他的幻覺或疾病等等,等等,聰明之士盡可争論。
譬如說也可能是這樣的:這個人在童年時也許很野,很不聽話,毫無約束,他的教育者企圖徹底克服他身上的獸性,他們這樣做卻反而使他産生了幻想,以為自己确實是一隻野獸,隻是披着一層薄薄的教育與人性的外衣罷了。
關于這一點,人們可以長期争論不休,甚至寫幾本書;但是這對荒原狼卻毫無用處,因為他認為、糧隻是他靈魂的一種幻覺也罷,還是被魔術一變鑽進了他的身體也罷,或者由于嚴師訓斥鞭打而得了狼性也罷,這都無關緊要。
不管别人怎麼想,也不管他自己怎麼想,都不可能把狼從他身上拉出來。
荒原狼有兩種本性:人性和獸性,這就是他的命運,也許這種命運并不特殊,也不罕見。
聽說,已經有過不少人,他們的性格有很多地方像狗、像狐、像魚或者做蛇,但他們并不因此而有什麼特别的難處。
在這些人身上,人和狐、人和魚和平共處,相安無事,他們甚至互相幫助,有些人有了出息,被人羨慕,他們得以成功更應歸功于他們身上的狐性或者猴性,而不是歸功于人性。
這是盡人皆知的事情。
哈裡卻與衆不同,在他身上;人和狠不是相安無事,互助互濟,而是勢不兩立,專門互相作對。
一個人靈魂軀體裡的兩個方面互為死敵,這種生活是非常痛苦的。
唉,各人有各人的命,人生不易啊! 我們的荒原狼情況如何呢?在感情上,他和一切混雜生物一樣,忽而為狼,忽而為人。
但有一點與他人不同,當他是糧的時候,他身上的人總是在那裡觀察,辨别,決斷,伺機進攻;反過來,當他是人的時候,狼也是如此。
比如,當作為人的哈裡有一個美好的想法,産生高尚純潔的感情,所謂做了好事時,他身上的狼就露出牙齒;獰笑,帶着血腥的嘲弄的口吻告訴他,這場高尚的虛情假意與荒原狼的嘴臉是多麼不相稱,顯得多麼可笑,因為狼心裡總是清清楚楚,他感到惬意僞是什麼一一孤獨地在荒原上奔馳;喝血,追逐母狼;從狼的角度看,任何一個人性的行為都是非常滑稽愚蠢和不倫不類的。
反之也一樣,當哈裡狼性大發,在别人面前跳牙咧嘴,對所有的人以及他們虛僞的、變态的舉止和習俗深惡痛絕時,他身上的人就潛伏一邊,觀察糧,稱他為野獸、畜生,敗壞他的情緒,使他無法享受簡單樸素、健康粗野的狼性之樂。
這就是荒原糧的特性。
可以想象,哈裡的生活并不舒服,并不幸福。
然而,這不等于說他就特别的不幸(雖然他自己确有此感,因為人總把自己的不幸看作是天下最大的痛苦)。
其實,對任何人都不能說這種活。
即使有人身上沒有狼性,也不能因此慶幸。
哪怕最不幸的人生也會有陽光明媚的時光,也會在砂礫石縫中長出小小的幸福之花。
荒原狼也是這樣。
大多數情況下他是很不幸的,這一點誰也不能否認,他愛人或被人愛時,也能使别人不幸。
因為那些愛他的人往往隻看到他的一個方面。
有的人把他看作一個文雅聰明的怪人而愛他,一旦發現他身上的狼性,就驚異萬分,大失所望。
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如同每個造物一樣,哈裡希望别人把他當作整體愛他,在愛他的人面前——他非常看重他們的愛情——他不能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