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史卷十一 正德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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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事者,皆雲鹧鸪啼。

     ○賊有義氣 六年冬,流賊趙風子入泌陽,前大學士焦芳僅以身免,發其先世冢墓無遺骸,取芳衣冠被庭樹,曆數其惡,命劍士斬之曰:使我手誅此賊以謝天下。

    進攻鈞州不克,賊黨聲言欲屠城,趙風子以馬文升尚書家在圍中,引衆去之。

    二人之報如此。

     ○八虎 帝在位,青宮舊閹馬永成、谷大用、劉瑾、張永、魏彬、羅謹、丘聚、張興等,日與上卧起,業導上為狗馬鷹兔,與舞娼角抵戲矣。

    既而漸廢萬幾,不親庶政,時号八虎。

     ○京師謠 八虎輩外雖和同,内實相傾。

    及瑾誅,魏彬在司禮監,馬永成欲易鎮守内臣敕,仍與刑名等事。

    彬曰:已有诏革,不可複行。

    永成怒曰:凡事吾輩同議,爾何敢專?因毆彬。

    二人訴于上,兩罷之。

    乃以張永管司禮監。

    無何,永為内官熊茂奏谪孝陵司香,谷大用亦以事罷。

    京師謠曰:馬飽不用喂,鼓破不用張。

    五人同一心,劉瑾去頂缸。

    方音呼魏為喂,谷為鼓也。

     ○時賜 朝制端陽節賜百官摺扇彩索,寒至,賜百官戴暖耳。

    帝在位,獨以時賜百官穿紗羅貯絲。

     ○用宋事相譏 國朝年号,俱犯前代。

    前涼張重華、五代蠻人張遇賢、宋方臘,皆僭“永樂”。

    元武宗太子阿速急八即位上都,僭“天順”。

    夏主李乾順亦僭号“正德”。

    初正德紀元诏下,馬冢宰文升試選人,題為“宰相須用讀書人論”,蓋用宋事以譏内閣也。

     ○外四家 帝時魏彬、劉泰、劉晖、錢甯皆賜國姓為義子,号外四家。

     ○自稱官銜 甯王宸濠之叛,帝傳旨雲:便着提督軍務威武大将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親提各鎮邊軍前去征剿。

    蓋自謂也。

     ○河水僵立 十年,山東文安縣河水忽僵立,風色甚寒,凍結為柱,高圍俱五丈,中空而旁穴。

    數日流賊過縣,鄉民走入柱穴中避之,賴以保全者百萬。

     ○宣府微行 帝微行至宣府,營建府第,時時夜出。

    見高門大戶,即馳入,或宣其婦女行淫,富民皆懼。

    于是厚賂幸臣江彬以求免。

    久之,軍士樵蘇不繼,至毀民屋廬以供爨焉。

     ○僧頭相觸 十二年閏十二月,上迎春于宣府,備諸戲劇,又饬大車數十輛,令僧與婦女數百共載。

    婦女各執圓球,車既馳,交擊,僧頭或相觸而堕,上視之大笑,以為樂。

     ○官食 十三年駕幸大同,鎮守地方太監馬錫以總兵葉椿第為獻,遂為都督府居焉。

    又奪都指揮關山、指揮楊俊兩宅,置店二所,改為酒肆,榜曰官食。

     ○雨果 帝微行如瓜州,避雨民家,以鄉果青橘進,帝曰:此橘可名為雨果。

     ○水帝 帝至清江浦,自從小舟,漁于積水池,舟竟覆,帝溺焉。

    左右掖起,帝曰:我不意水中亦有帝。

    因自号水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