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城守紀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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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既破,天下舊臣、遺老志不忘明者,皆輔明之餘孽,以冀中興。
于是,趙王起于太湖,義陽王起于崇明,桂王起于廣西(号興隆),潞王起于杭州,靖江王稱監國,保甯王起于河南,羅川王、永甯王起于湖東,益王集二千人起兵,惠王、瑞王、安仁王、永明王、德化王、安東王、晉平王紛紛不靖。
閏六月初九日,張國維、陳函輝等迎魯王監國。
初十日,黃道周、張肯堂迎立唐王,改元隆武。
浙、閩起事,江南北民心煽動,豫王留兵二千駐蘇州,大軍悉下浙江,仍命劉光鬥安撫常州。
二十一日,大清兵圍城。
清兵連日不能克,羽檄乞師,爰命七王、八王、十王等率将弁千員、馬步十餘萬向江陰進發。
降将劉花馬良佐為先鋒,首掠西門,江民出戰,被殺者五十人,而清兵不傷,乃退歸。
移兵至南關,邵康公往禦不克。
衆以康公為無功,其守南關也,士民不許出入而私放其鄉人,爰下之獄。
清兵曆東門到北門,分十六營圍城,繼燒東城,大掠城外富戶,鄉兵死戰,敗走。
清亦喪其騎将一員。
分兵北門,鄉兵三路禦之,兩路皆潰。
數十人據橋力戰,殺其騎将,乃收兵返。
二十三日,大清兵掠東鄉。
清兵合營并北,焚民居,多殺戮。
轉掠而東,大橋東西灣二保拒之,殺其騎将二員。
泗善港葛輔弼父子率兵五百人,自負剽悍,入城赴援,各保鹹出兵助之。
但素為鹽盜,不谙紀律,亦至民家劫掠,酣飲樗蒲。
至三官殿,勉強交戰,殲焉。
清兵乘勝東下,恣掠大橋、周莊等處,搜山掠地,肆意抄殺,所傷老弱、男女無算。
周莊民搜敵索戰,侯城人(一作陶城民三人)殺其騎将一員,乃退。
兵亂日久,政令不能出城,遠鄉叛奴乘釁索券、焚宅、弒主者,絡繹而起。
煙光降火相雜蔽天,大家救死不暇。
清兵日多,旋營君山、黃山,燒掠四城民居,晝夜不絕。
二十四日,大清招降。
劉良佐作招降書一紙,從東城外射進。
其書曰:傳谕鄉紳士庶人等知悉:照得本府原為安撫地方,況南北兩直、川、陝、河南、山東等處地方俱已薙發,惟爾江陰一處故執違國令,何不顧身家性命!即令本府奉旨平伊江陰,大兵一、二日即到。
爾等速薙發投順,保全身家。
本府訪得該縣程璧,素系好人,爾等百姓即便具保,本府題叙管爾縣。
如有武職官員,亦具保狀,仍前題叙,照舊管事。
本府不忍殺爾百姓,念爾等皆系清朝赤子,錢糧猶小,薙發為大。
今秋成之時,爾等在鄉者即便務農,在城者即便貿易。
爾等及早投順,本府斷不動爾一絲一粒也。
特谕。
二十五日,江陰義民答書。
陳典史及城中士民等公議回書,秉筆者王華也。
其略曰:江陰禮樂之邦,忠義素着;止以變革大故,随時從俗。
方謂雖經易代,尚不改衣冠文物之舊。
豈意薙發一令,大拂人心。
是以鄉城老幼,誓死不從,堅持不二。
屢次兵臨境上,勝敗相持,皆以各鄉鎮勤王義師聞風赴鬥。
若城中大衆齊心固守,并未嘗輕敵也。
今天下大勢,所争不在一邑,蘇、杭一帶俱無定局,何必戀此一方,稱兵不解。
況既為義舉,便當愛養百姓,收拾人心,何故屠戮、奸淫、燒搶、劫掠,使天怒人怨,怆目痛心。
為今之計,當速收兵,靜聽蘇、杭大郡行止。
蘇、杭若行,何有江陰一邑。
不然,縱百萬臨城,江陰死守之志已決,斷不苟且求生也。
謹與諸公約,總以蘇、杭為率,從否唯命,餘無所言。
慕廬氏曰:随時從俗,已自認從清;所不肯者,薙發耳。
然蘇、杭若行,何有江陰一邑,亦是老實言語。
使良佐竟坐實此言,收兵他住,俟平定蘇、杭後,發一使至城下,其又何辭?且究屬拳大地方,即緩緩收服,不患其翅飛去也。
計不出此,而損去三王、十八将,或亦彼此有定劫耳。
二十八日,都司周瑞珑逸。
良佐令軍士四散焚劫,鄉兵見清兵勢大不可敵,悉遠遁,無複來援者。
周都司亦揚帆去。
二十九日,追殺鄉兵。
良佐仍令軍士追殺遠竄鄉兵。
七月初一日,專意攻城。
良佐再令軍士搜殺星散鄉民,而鄉兵斷絕,遂專意攻城矣。
城中嚴禦,外軍箭如雨注,城上人一手以鍋蓋自蔽,一手接箭,日得三、四百枝(一作三、四十萬)。
初五日,誅守備顧元泌。
外兵攻城時,元泌登城射敵,矢每不及敵而墜;衆疑之。
其效用馬矮子,竊火藥從城上投敵,衆執之,同往搜元泌寓,得請兵文書一道。
蓋閏六月初,衆會申文田淮撫請兵,元泌私易文緩兵,故原文猶在寓也。
遂誅元泌并效用者四十人,内應遂絕。
迎原任典史閻應元。
應元字麗亨,北直通州人,由武生起椽吏,官京倉大使。
崇祯辛巳,赴江陰典史任。
始至,海寇顧三麻子率數百艘犯黃田港,應元集兵拒守,手射三矢,應弦而倒,賊畏不敢犯。
後又平鹽盜,弭民亂,邑民德之,為肖像社學中。
以大臣論薦,特授都司劄,軍前檄用;而馬、阮用事,僅平轉廣東韶州英德縣主簿。
母病兼道梗,挈家避居砂山之麓。
變作時,陳典史與邑士民即拟敦請,元泌百計撓阻。
至是,泌誅,遂決意迎之。
漕撫田仰亦移文勸勉。
明遇端使十六人,缒城夜出,至其居。
應元曰:爾等能從我則可,不然不為若主也。
衆曰:敢不惟命是聽。
初九日,閻應元入江陰城。
祝塘少年五十人(一作六百人)執械護送,經七裡廟,題詩于壁,以見「事則萬無可為、死則萬無可免」也。
及至城,謂鄉兵裹糧而來,勢不能入;且烏合之衆,不足制勝,厚犒遣還。
獨與家丁王進忠等四十八人入守。
始至,即出邵康公于獄。
發原任兵使徐世蔭、曾化龍所造火藥、火攻器具為用,伊在任時所監造者。
次,傳谕巨室,各出資助饷;镪不足,凡泉貨百物得估值充數,收儲察院内,備民兵犒賞諸費。
乃大料民居,盡知城中若幹保、若幹戶、若幹口丁、壯老幼若幹人,悉取注冊。
擇骁勇者隸麾下,卒賴其力,以成義舉。
初十日,祭旗發令。
命各城收拾衣甲、器械、祭旗。
命武舉人王公略守東門,把總汪某守南門,陳明遇守西門;應元自守北門,而與明遇仍總督四門,晝夜巡曆。
命開城門,合鄉兵二十餘萬人與在城民兵,分保而守。
城門用大木塞斷,派十人守一垛。
卯時,喊殺一聲;午時再派十人,喊殺一聲;酉時,仍換前十人,随宿。
夜半,再換後十人更番,周而複始。
城下設十堞廠,日夕輪換,安息燒煮。
公屋無用者,毀拆磚瓦,使瞽目人傳遞不停。
十人小旗一面,百人大旗一面、紅夷炮一座
南都既破,天下舊臣、遺老志不忘明者,皆輔明之餘孽,以冀中興。
于是,趙王起于太湖,義陽王起于崇明,桂王起于廣西(号興隆),潞王起于杭州,靖江王稱監國,保甯王起于河南,羅川王、永甯王起于湖東,益王集二千人起兵,惠王、瑞王、安仁王、永明王、德化王、安東王、晉平王紛紛不靖。
閏六月初九日,張國維、陳函輝等迎魯王監國。
初十日,黃道周、張肯堂迎立唐王,改元隆武。
浙、閩起事,江南北民心煽動,豫王留兵二千駐蘇州,大軍悉下浙江,仍命劉光鬥安撫常州。
二十一日,大清兵圍城。
清兵連日不能克,羽檄乞師,爰命七王、八王、十王等率将弁千員、馬步十餘萬向江陰進發。
降将劉花馬良佐為先鋒,首掠西門,江民出戰,被殺者五十人,而清兵不傷,乃退歸。
移兵至南關,邵康公往禦不克。
衆以康公為無功,其守南關也,士民不許出入而私放其鄉人,爰下之獄。
清兵曆東門到北門,分十六營圍城,繼燒東城,大掠城外富戶,鄉兵死戰,敗走。
清亦喪其騎将一員。
分兵北門,鄉兵三路禦之,兩路皆潰。
數十人據橋力戰,殺其騎将,乃收兵返。
二十三日,大清兵掠東鄉。
清兵合營并北,焚民居,多殺戮。
轉掠而東,大橋東西灣二保拒之,殺其騎将二員。
泗善港葛輔弼父子率兵五百人,自負剽悍,入城赴援,各保鹹出兵助之。
但素為鹽盜,不谙紀律,亦至民家劫掠,酣飲樗蒲。
至三官殿,勉強交戰,殲焉。
清兵乘勝東下,恣掠大橋、周莊等處,搜山掠地,肆意抄殺,所傷老弱、男女無算。
周莊民搜敵索戰,侯城人(一作陶城民三人)殺其騎将一員,乃退。
兵亂日久,政令不能出城,遠鄉叛奴乘釁索券、焚宅、弒主者,絡繹而起。
煙光降火相雜蔽天,大家救死不暇。
清兵日多,旋營君山、黃山,燒掠四城民居,晝夜不絕。
二十四日,大清招降。
劉良佐作招降書一紙,從東城外射進。
其書曰:傳谕鄉紳士庶人等知悉:照得本府原為安撫地方,況南北兩直、川、陝、河南、山東等處地方俱已薙發,惟爾江陰一處故執違國令,何不顧身家性命!即令本府奉旨平伊江陰,大兵一、二日即到。
爾等速薙發投順,保全身家。
本府訪得該縣程璧,素系好人,爾等百姓即便具保,本府題叙管爾縣。
如有武職官員,亦具保狀,仍前題叙,照舊管事。
本府不忍殺爾百姓,念爾等皆系清朝赤子,錢糧猶小,薙發為大。
今秋成之時,爾等在鄉者即便務農,在城者即便貿易。
爾等及早投順,本府斷不動爾一絲一粒也。
特谕。
二十五日,江陰義民答書。
陳典史及城中士民等公議回書,秉筆者王華也。
其略曰:江陰禮樂之邦,忠義素着;止以變革大故,随時從俗。
方謂雖經易代,尚不改衣冠文物之舊。
豈意薙發一令,大拂人心。
是以鄉城老幼,誓死不從,堅持不二。
屢次兵臨境上,勝敗相持,皆以各鄉鎮勤王義師聞風赴鬥。
若城中大衆齊心固守,并未嘗輕敵也。
今天下大勢,所争不在一邑,蘇、杭一帶俱無定局,何必戀此一方,稱兵不解。
況既為義舉,便當愛養百姓,收拾人心,何故屠戮、奸淫、燒搶、劫掠,使天怒人怨,怆目痛心。
為今之計,當速收兵,靜聽蘇、杭大郡行止。
蘇、杭若行,何有江陰一邑。
不然,縱百萬臨城,江陰死守之志已決,斷不苟且求生也。
謹與諸公約,總以蘇、杭為率,從否唯命,餘無所言。
慕廬氏曰:随時從俗,已自認從清;所不肯者,薙發耳。
然蘇、杭若行,何有江陰一邑,亦是老實言語。
使良佐竟坐實此言,收兵他住,俟平定蘇、杭後,發一使至城下,其又何辭?且究屬拳大地方,即緩緩收服,不患其翅飛去也。
計不出此,而損去三王、十八将,或亦彼此有定劫耳。
二十八日,都司周瑞珑逸。
良佐令軍士四散焚劫,鄉兵見清兵勢大不可敵,悉遠遁,無複來援者。
周都司亦揚帆去。
二十九日,追殺鄉兵。
良佐仍令軍士追殺遠竄鄉兵。
七月初一日,專意攻城。
良佐再令軍士搜殺星散鄉民,而鄉兵斷絕,遂專意攻城矣。
城中嚴禦,外軍箭如雨注,城上人一手以鍋蓋自蔽,一手接箭,日得三、四百枝(一作三、四十萬)。
初五日,誅守備顧元泌。
外兵攻城時,元泌登城射敵,矢每不及敵而墜;衆疑之。
其效用馬矮子,竊火藥從城上投敵,衆執之,同往搜元泌寓,得請兵文書一道。
蓋閏六月初,衆會申文田淮撫請兵,元泌私易文緩兵,故原文猶在寓也。
遂誅元泌并效用者四十人,内應遂絕。
迎原任典史閻應元。
應元字麗亨,北直通州人,由武生起椽吏,官京倉大使。
崇祯辛巳,赴江陰典史任。
始至,海寇顧三麻子率數百艘犯黃田港,應元集兵拒守,手射三矢,應弦而倒,賊畏不敢犯。
後又平鹽盜,弭民亂,邑民德之,為肖像社學中。
以大臣論薦,特授都司劄,軍前檄用;而馬、阮用事,僅平轉廣東韶州英德縣主簿。
母病兼道梗,挈家避居砂山之麓。
變作時,陳典史與邑士民即拟敦請,元泌百計撓阻。
至是,泌誅,遂決意迎之。
漕撫田仰亦移文勸勉。
明遇端使十六人,缒城夜出,至其居。
應元曰:爾等能從我則可,不然不為若主也。
衆曰:敢不惟命是聽。
初九日,閻應元入江陰城。
祝塘少年五十人(一作六百人)執械護送,經七裡廟,題詩于壁,以見「事則萬無可為、死則萬無可免」也。
及至城,謂鄉兵裹糧而來,勢不能入;且烏合之衆,不足制勝,厚犒遣還。
獨與家丁王進忠等四十八人入守。
始至,即出邵康公于獄。
發原任兵使徐世蔭、曾化龍所造火藥、火攻器具為用,伊在任時所監造者。
次,傳谕巨室,各出資助饷;镪不足,凡泉貨百物得估值充數,收儲察院内,備民兵犒賞諸費。
乃大料民居,盡知城中若幹保、若幹戶、若幹口丁、壯老幼若幹人,悉取注冊。
擇骁勇者隸麾下,卒賴其力,以成義舉。
初十日,祭旗發令。
命各城收拾衣甲、器械、祭旗。
命武舉人王公略守東門,把總汪某守南門,陳明遇守西門;應元自守北門,而與明遇仍總督四門,晝夜巡曆。
命開城門,合鄉兵二十餘萬人與在城民兵,分保而守。
城門用大木塞斷,派十人守一垛。
卯時,喊殺一聲;午時再派十人,喊殺一聲;酉時,仍換前十人,随宿。
夜半,再換後十人更番,周而複始。
城下設十堞廠,日夕輪換,安息燒煮。
公屋無用者,毀拆磚瓦,使瞽目人傳遞不停。
十人小旗一面,百人大旗一面、紅夷炮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