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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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書錄解題、錄作曆,二卷,唐志五十卷。
〕 相國事狀七卷韋琯撰。
〔繹按:通志略、相國作國相。
〕 翰林志一卷李肇撰。
翰林舊規一卷楊钜撰。
〔繹按:唐志、通志略、通考、翰林下并有學士院三字。
〕 文昌損益二卷張之緒攢,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職官該一卷杜英師撰。
〔繹按:通志略無官字,二卷,宋志、一卷,遂初堂書目作職核,誤也。
〕 唐循資格一卷原釋,天寶中修,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唐循資格一卷原釋,唐王涯修定,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梁循資格一卷後唐清泰中修定,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職官要錄三十卷陶藻撰。
〔繹按:隋志作陶藻,古字同,唐志作陶彥藻,宋志同,作七卷。
〕 史館故事錄三十卷 〔繹按:通志略雲,五代周史官所錄,通考、二卷。
〕 職官品服三十一卷梁勖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三十三卷。
〕 續翰林志二卷蘇易簡撰。
次續翰林志二卷胡蘇耆撰。
〔繹按:宋志、一卷,蘇耆撰,無胡字。
〕 史館懋官志五卷趙鄰幾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職官要錄鈔三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曆代官号十卷宋志、不知作者。
循資曆一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叙官朝儀五卷 〔繹按:通志略、一卷,不著撰人。
〕 翰林内志一卷通志略、不著撰人。
〔繹按:宋志作李肇撰,疑即前翰林志重出也。
〕 唐宰輔圖二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起高祖迄昭宗,宰相名氏,拜免年月。
(見玉海藝文類。
) 唐中書則例一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百司考選敕格五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敕格作格敕,不著撰人。
〕 原叙,堯舜三代,建官名數不同,而周之六官備矣,然漢唐之興,皆因秦隋官号而損益之,足以緻治興化,由此而言,在乎舉職勤、事代公、治物一而已,至于車服印绶,爵秩俸廪,因時為制,著于有司,(繹按,一本有焉字。
)書曰,無曠庶官,又曰,允釐百工,夫百官象物,奉職恭位,此虞舜所以端拱無為,而化成天下,可不重哉。
(見歐陽文忠公集。
) 〔繹按:以上原卷十五。
〕 儀注類 共二十八部,計一百一十卷 繹垵,玉海引崇文目同,雲始于正辭錄,終于鹵簿圖記,今核計實二十九部,一百二十卷。
正辭錄三卷李至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釋按,玉海雲,淳化二年七月戊申秘書監李至以新撰正辭錄三卷上,崇文目同。
崇祀錄二十卷孫奭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漢舊儀三卷衛宏撰。
〔繹按:隋志、唐志并四卷,玉海禮儀類引中興書目雲,漢舊儀四卷,今存者三卷,非宏全書,崇文目同。
〕 諸州縣祭社稷儀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獨斷二卷蔡邕撰。
漢官典則儀式選用一卷蔡質撰。
〔繹按:隋志、二卷。
〕 大唐郊祀錄十卷王泾撰。
〔繹按:宋志作王經。
〕 禮閣新儀三十卷韋公肅撰。
〔繹按:唐志、二十卷,玉海雲,禮閣新儀,三十卷,崇文目、二十卷,藝文志、三十卷,則此條宜作二十卷,舊本作三十卷,疑誤。
〕 唐葬王播儀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唐志上無唐字,不著撰人,宋志、賈氏(名失)撰,亦無唐字。
〕 唐禮纂要六卷柳逞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柳珵。
〕 二儀實錄一卷劉孝孫撰。
内外親族五服儀二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書儀三卷原釋,裴氵茝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唐志、宋志、茝作同。
〕 書儀二卷原釋,鄭餘慶撰,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舊本、餘慶作餘度,傳寫之訛,今校改。
〕 家祭儀一卷原釋,徐閏。
(見天一閣鈔本。
) 家祭禮一卷原釋,孟诜。
(見天一閣鈔本。
) 寝堂時飨儀一卷範傳式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祠飨儀一卷鄭正則撰。
祭錄一卷周元陽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家薦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陳詩庭雲,唐志有賈瑣家薦儀一卷,當即此書。
孫氏仲亨儀一卷孫日用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唐志、日用作曰用。
〕 書儀二卷原釋,杜有晉,阙(見天一閣鈔本。
) 使範一卷原釋,王晉撰,記開元以後使者所用章奏文牒之式,凡十二篇。
(見玉海禮儀類。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作二卷,宋志、凡兩見并作一卷,又有李商隐撰一卷。
〕 中禮儀注八卷王悫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梁南郊儀注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梁上有朱字,不著撰人。
〕 新定書儀二卷原釋,劉嶽,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四季祠祭文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汾陰後土故事三卷宋志注不知作者。
鹵簿圖記十卷宋绶撰。
〔繹按:宋志、上有天聖二字。
〕 原叙,昔漢諸儒得古禮十七篇,以為儀禮,而大射之篇獨曰儀,儀蓋射主于容,升降揖讓不可以失,記曰、禮之末節,有司掌之,凡為天下國家者,莫不講乎三代之制,其采章文物,邦國之典,存乎禮官,秦漢以來,世有損益,至于車旗服器,有司所記遺文故事,凡可錄者,附于史官雲。
(見歐陽文忠公集。
) 〔繹按:以上原卷十六。
〕 刑法類 共五十一部,計七百一十六卷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核計實七百五卷。
〕 律十二卷宋志、不著撰人。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律疏三十卷長孫無忌等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三十卷,不著撰人,今本題唐律疏義。
〕 律音義一卷孫奭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開寶刑統三十卷窦俨與法官蘇曉等撰。
大中刑律統類十二卷張戣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舊本脫律字,今校增,宋志、無刑律二字,又重出一部,大中作大小,誤。
〕 顯德刑統二十卷張昭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江南刑律統類十卷姜虔嗣撰。
唐令三十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舊唐志、宋志、并不著撰人,書錄解題雲,宋璟等删定。
〕 梁令三十卷諸家書目,并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又有梁令三十卷雲,朱梁時修。
〕 開元格十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有開元前格、後格、新格三書,并十卷,不著撰人,唐志、前格姚崇等撰,後格新格并不著撰人。
〕 開成詳定格十卷狄兼謩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作狄兼纂撰,誤。
梁格十卷宋志、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後唐長定格三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新長定格三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傍通開元格一卷宋璟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誤作宋景,又重出一部,誤。
〕 唐開元格令科要一卷裴光庭撰。
判格三卷張伾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式二十卷姚崇等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梁式二十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式苑四卷元泳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大和格後敕四十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又引藝文志、敕一作初。
〕 大中刑法總要格後敕六十卷原釋,刑部侍郎劉瑑等纂,(見玉海诏令類。
)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此書凡兩見,并無格後敕三字,亦不著撰人。
〕 度支長行旨五卷李林甫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雜敕三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天成雜敕三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雲,後唐诏敕僞蜀人編。
〕 天福編敕三十卷諸家書目、并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此書凡兩見,并三十一卷,不著撰人。
〕 建隆編敕三卷窦儀與法官編,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四卷,宋志同,不著撰人。
〕 太平興國編敕十五卷諸家書目、并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舊本脫敕字,今據玉海引崇文目校增。
〕 景德農田編敕五卷丁謂等編,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藝文類、食貨類、引崇文目并作編敕,舊本脫編字,今校增,陳詩庭雲,通志略無編字,宋志作田農敕,無景德二字,亦無編字。
〕 儀制赦書德音十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諸路轉運司編敕三十卷陳彭年編,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無諸路二字。
〕 大中祥符編敕二十卷陳彭年編,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三十卷,宋志、二十卷。
〕 諸路宣敕十二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禮部考試進士敕一卷晁迥等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天聖編敕十二卷呂夷簡等修。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作天聖編敕十三卷,目一卷,讀書後志、三十卷雲,天聖中宋庠龐籍改修,一司一務敕三十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作呂夷簡撰。
〕 雜制敕三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有蜀雜制敕三卷兩見,并不著撰人。
〕 江南删定條三十卷僞唐李氏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唐律令事類四十卷李林甫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刑法要錄十卷盧纾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律令手鑒二卷王行先撰。
〔繹按:舊本脫卷數,玉海雲,王行先律令手鑒二卷,崇文目同,則此書乃二卷也,通志略作一卷,宋志作王行先令律手鑒,注雲,先一作仙,又重出一部,手鑒作守鑒,誤。
〕 五刑纂經三卷黃克昇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作五刑纂要錄,又重出一部,與此同,克昇作克升。
〕 法鑒八卷李崇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作李崇紹撰,宋志凡兩見,并張員撰,今從唐志及玉海,刑律總要十二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僞吳删定格令五十卷楊行密時太修,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疑獄集三卷和凝及子<山蒙>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金科易覽一卷原釋、趙綽。
(見郡齋讀書後志。
) 〔繹按:讀書後志、玉海引崇文目并同,通考、三卷,通志略作趙緒撰。
〕 律鑒一卷原釋、無撰人,(見玉海诏令類。
)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作趙綽撰,又重出一部作趙編。
〕 法要一卷趙綽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此書宋志凡兩見,一作趙編撰。
〕 斷獄立成三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此書凡兩見,斷獄一作斷嶽誤。
〕 外台秘要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此書凡兩見,并不著撰人。
〕 原叙,刑者聖人所以愛民之具也,其禁暴止殺之意,必本乎至仁,然而執梃刃刑人而不疑者,審得其當也,故法家之說,務原人情,極其真僞,必使有司不得铢寸輕重出入,則其為書,不得不備,曆世之治,因時制法,緣民之情,損益不常,故凡法令之要,皆著于篇。
(見歐陽文忠公集。
) 〔繹按:以上原卷十七。
〕 地理類 共八十三部,計六百四十七卷。
〔繹按:玉海引此,六百作八百,誤,雲始于山海經,終于雲南風俗記。
〕 山海經十八卷原釋,郭璞注,(見天一閣鈔本。
)侍中秀領校。
(見東觀餘論。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漢志、十三篇,隋志、唐志并二十三卷,黃長睿校正,崇文總目雲,秀即劉歆也。
〕 山海經圖十卷原釋,舒雅修。
(見玉海地理類。
) 〔繹按:讀書後志雲,皇朝舒雅等撰,閩中刊行本,或題曰張僧繇畫,妄也。
〕 山海經圖贊二卷郭璞撰。
〔繹按:宋志無圖字。
〕 神異經二卷東方朔撰,張華注。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隋志、書錄解題、通考并一卷。
〕 十洲記一卷東方朔撰。
〔繹按:四庫書目作海内十洲記。
〕 水經四十卷桑欽撰。
〔繹按:水經本二卷,此作四十卷,當是郦道元注也,經下應增注字。
〕 襄陽耆舊傳三卷習鑒齒撰。
〔繹按:舊唐志、五卷。
〕 南越志七卷沈懷遠撰。
〔繹按:諸家書目并五卷。
〕 吳地記一卷。
〔繹按:顧夷、王隐、王僧虔、董遇、陸廣微、張勃、并有吳地記,卷數各異,今本一卷,陸廣微撰,當即此書,職貢圖一卷梁元帝撰。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貢職圖。
〕 青溪山記一卷僧法琳撰。
三齊記一卷李朏撰。
釋按,遂初堂書目作張朏。
十道志十三卷梁載言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舊唐志、通志略并十六卷,書錄解題、宋志并作十道四蕃志十五卷,皇華四達記十卷賈耽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無記字。
〕 唐國要圖五卷賈耽撰,褚璆重修,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藝文類雲,大唐國要圖五卷,崇文目地理類、又玉海地理類、引崇文目亦同。
〕 諸道行程血脈圖一卷馬敬實撰。
大唐西域記十三卷僧元奘撰。
〔繹按:諸家書目并十二卷,讀書後志作西域志,書錄解題作元奘譯,辨機撰,宋志亦作辨機。
〕 天寶軍防錄一卷鄭虔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藝文類、兵制類、兩引并同,唐志注雲,卷亡,陳詩庭雲,唐書鄭虔傳,虔長于地理、山川、險易、方隅、物産、兵戍衆寡無不詳,嘗為天寶軍防錄,故是書類于地理,唐志列諸兵書,誤也,當以此為正。
〕 西南備邊錄一卷李德裕撰。
〔繹按:通志略、十三卷。
〕 黠戛斯朝貢圖傳一卷李德裕撰。
〔繹按:舊本黠訛作點,今校改,通志略無圖字,十卷,呂述撰,宋志與此同,亦無圖字。
〕 四夷朝貢錄十卷高少逸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職貢圖三卷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不著撰人。
〕 襄沔記三卷吳從政撰。
〔繹按:宋志記上有雜字。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書錄解題、錄作曆,二卷,唐志五十卷。
〕 相國事狀七卷韋琯撰。
〔繹按:通志略、相國作國相。
〕 翰林志一卷李肇撰。
翰林舊規一卷楊钜撰。
〔繹按:唐志、通志略、通考、翰林下并有學士院三字。
〕 文昌損益二卷張之緒攢,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職官該一卷杜英師撰。
〔繹按:通志略無官字,二卷,宋志、一卷,遂初堂書目作職核,誤也。
〕 唐循資格一卷原釋,天寶中修,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唐循資格一卷原釋,唐王涯修定,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梁循資格一卷後唐清泰中修定,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職官要錄三十卷陶藻撰。
〔繹按:隋志作陶藻,古字同,唐志作陶彥藻,宋志同,作七卷。
〕 史館故事錄三十卷 〔繹按:通志略雲,五代周史官所錄,通考、二卷。
〕 職官品服三十一卷梁勖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三十三卷。
〕 續翰林志二卷蘇易簡撰。
次續翰林志二卷胡蘇耆撰。
〔繹按:宋志、一卷,蘇耆撰,無胡字。
〕 史館懋官志五卷趙鄰幾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職官要錄鈔三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曆代官号十卷宋志、不知作者。
循資曆一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叙官朝儀五卷 〔繹按:通志略、一卷,不著撰人。
〕 翰林内志一卷通志略、不著撰人。
〔繹按:宋志作李肇撰,疑即前翰林志重出也。
〕 唐宰輔圖二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起高祖迄昭宗,宰相名氏,拜免年月。
(見玉海藝文類。
) 唐中書則例一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百司考選敕格五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敕格作格敕,不著撰人。
〕 原叙,堯舜三代,建官名數不同,而周之六官備矣,然漢唐之興,皆因秦隋官号而損益之,足以緻治興化,由此而言,在乎舉職勤、事代公、治物一而已,至于車服印绶,爵秩俸廪,因時為制,著于有司,(繹按,一本有焉字。
)書曰,無曠庶官,又曰,允釐百工,夫百官象物,奉職恭位,此虞舜所以端拱無為,而化成天下,可不重哉。
(見歐陽文忠公集。
) 〔繹按:以上原卷十五。
〕 儀注類 共二十八部,計一百一十卷 繹垵,玉海引崇文目同,雲始于正辭錄,終于鹵簿圖記,今核計實二十九部,一百二十卷。
正辭錄三卷李至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釋按,玉海雲,淳化二年七月戊申秘書監李至以新撰正辭錄三卷上,崇文目同。
崇祀錄二十卷孫奭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漢舊儀三卷衛宏撰。
〔繹按:隋志、唐志并四卷,玉海禮儀類引中興書目雲,漢舊儀四卷,今存者三卷,非宏全書,崇文目同。
〕 諸州縣祭社稷儀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獨斷二卷蔡邕撰。
漢官典則儀式選用一卷蔡質撰。
〔繹按:隋志、二卷。
〕 大唐郊祀錄十卷王泾撰。
〔繹按:宋志作王經。
〕 禮閣新儀三十卷韋公肅撰。
〔繹按:唐志、二十卷,玉海雲,禮閣新儀,三十卷,崇文目、二十卷,藝文志、三十卷,則此條宜作二十卷,舊本作三十卷,疑誤。
〕 唐葬王播儀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唐志上無唐字,不著撰人,宋志、賈氏(名失)撰,亦無唐字。
〕 唐禮纂要六卷柳逞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柳珵。
〕 二儀實錄一卷劉孝孫撰。
内外親族五服儀二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書儀三卷原釋,裴氵茝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唐志、宋志、茝作同。
〕 書儀二卷原釋,鄭餘慶撰,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舊本、餘慶作餘度,傳寫之訛,今校改。
〕 家祭儀一卷原釋,徐閏。
(見天一閣鈔本。
) 家祭禮一卷原釋,孟诜。
(見天一閣鈔本。
) 寝堂時飨儀一卷範傳式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祠飨儀一卷鄭正則撰。
祭錄一卷周元陽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家薦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陳詩庭雲,唐志有賈瑣家薦儀一卷,當即此書。
孫氏仲亨儀一卷孫日用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唐志、日用作曰用。
〕 書儀二卷原釋,杜有晉,阙(見天一閣鈔本。
) 使範一卷原釋,王晉撰,記開元以後使者所用章奏文牒之式,凡十二篇。
(見玉海禮儀類。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作二卷,宋志、凡兩見并作一卷,又有李商隐撰一卷。
〕 中禮儀注八卷王悫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梁南郊儀注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梁上有朱字,不著撰人。
〕 新定書儀二卷原釋,劉嶽,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四季祠祭文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汾陰後土故事三卷宋志注不知作者。
鹵簿圖記十卷宋绶撰。
〔繹按:宋志、上有天聖二字。
〕 原叙,昔漢諸儒得古禮十七篇,以為儀禮,而大射之篇獨曰儀,儀蓋射主于容,升降揖讓不可以失,記曰、禮之末節,有司掌之,凡為天下國家者,莫不講乎三代之制,其采章文物,邦國之典,存乎禮官,秦漢以來,世有損益,至于車旗服器,有司所記遺文故事,凡可錄者,附于史官雲。
(見歐陽文忠公集。
) 〔繹按:以上原卷十六。
〕 刑法類 共五十一部,計七百一十六卷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核計實七百五卷。
〕 律十二卷宋志、不著撰人。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律疏三十卷長孫無忌等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三十卷,不著撰人,今本題唐律疏義。
〕 律音義一卷孫奭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開寶刑統三十卷窦俨與法官蘇曉等撰。
大中刑律統類十二卷張戣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舊本脫律字,今校增,宋志、無刑律二字,又重出一部,大中作大小,誤。
〕 顯德刑統二十卷張昭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江南刑律統類十卷姜虔嗣撰。
唐令三十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舊唐志、宋志、并不著撰人,書錄解題雲,宋璟等删定。
〕 梁令三十卷諸家書目,并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又有梁令三十卷雲,朱梁時修。
〕 開元格十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有開元前格、後格、新格三書,并十卷,不著撰人,唐志、前格姚崇等撰,後格新格并不著撰人。
〕 開成詳定格十卷狄兼謩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作狄兼纂撰,誤。
梁格十卷宋志、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後唐長定格三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新長定格三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傍通開元格一卷宋璟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誤作宋景,又重出一部,誤。
〕 唐開元格令科要一卷裴光庭撰。
判格三卷張伾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式二十卷姚崇等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梁式二十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式苑四卷元泳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大和格後敕四十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又引藝文志、敕一作初。
〕 大中刑法總要格後敕六十卷原釋,刑部侍郎劉瑑等纂,(見玉海诏令類。
)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此書凡兩見,并無格後敕三字,亦不著撰人。
〕 度支長行旨五卷李林甫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雜敕三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天成雜敕三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雲,後唐诏敕僞蜀人編。
〕 天福編敕三十卷諸家書目、并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此書凡兩見,并三十一卷,不著撰人。
〕 建隆編敕三卷窦儀與法官編,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四卷,宋志同,不著撰人。
〕 太平興國編敕十五卷諸家書目、并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舊本脫敕字,今據玉海引崇文目校增。
〕 景德農田編敕五卷丁謂等編,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藝文類、食貨類、引崇文目并作編敕,舊本脫編字,今校增,陳詩庭雲,通志略無編字,宋志作田農敕,無景德二字,亦無編字。
〕 儀制赦書德音十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諸路轉運司編敕三十卷陳彭年編,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無諸路二字。
〕 大中祥符編敕二十卷陳彭年編,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三十卷,宋志、二十卷。
〕 諸路宣敕十二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禮部考試進士敕一卷晁迥等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天聖編敕十二卷呂夷簡等修。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作天聖編敕十三卷,目一卷,讀書後志、三十卷雲,天聖中宋庠龐籍改修,一司一務敕三十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作呂夷簡撰。
〕 雜制敕三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有蜀雜制敕三卷兩見,并不著撰人。
〕 江南删定條三十卷僞唐李氏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唐律令事類四十卷李林甫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刑法要錄十卷盧纾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律令手鑒二卷王行先撰。
〔繹按:舊本脫卷數,玉海雲,王行先律令手鑒二卷,崇文目同,則此書乃二卷也,通志略作一卷,宋志作王行先令律手鑒,注雲,先一作仙,又重出一部,手鑒作守鑒,誤。
〕 五刑纂經三卷黃克昇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作五刑纂要錄,又重出一部,與此同,克昇作克升。
〕 法鑒八卷李崇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作李崇紹撰,宋志凡兩見,并張員撰,今從唐志及玉海,刑律總要十二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僞吳删定格令五十卷楊行密時太修,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疑獄集三卷和凝及子<山蒙>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金科易覽一卷原釋、趙綽。
(見郡齋讀書後志。
) 〔繹按:讀書後志、玉海引崇文目并同,通考、三卷,通志略作趙緒撰。
〕 律鑒一卷原釋、無撰人,(見玉海诏令類。
)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作趙綽撰,又重出一部作趙編。
〕 法要一卷趙綽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此書宋志凡兩見,一作趙編撰。
〕 斷獄立成三卷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此書凡兩見,斷獄一作斷嶽誤。
〕 外台秘要一卷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宋志、此書凡兩見,并不著撰人。
〕 原叙,刑者聖人所以愛民之具也,其禁暴止殺之意,必本乎至仁,然而執梃刃刑人而不疑者,審得其當也,故法家之說,務原人情,極其真僞,必使有司不得铢寸輕重出入,則其為書,不得不備,曆世之治,因時制法,緣民之情,損益不常,故凡法令之要,皆著于篇。
(見歐陽文忠公集。
) 〔繹按:以上原卷十七。
〕 地理類 共八十三部,計六百四十七卷。
〔繹按:玉海引此,六百作八百,誤,雲始于山海經,終于雲南風俗記。
〕 山海經十八卷原釋,郭璞注,(見天一閣鈔本。
)侍中秀領校。
(見東觀餘論。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漢志、十三篇,隋志、唐志并二十三卷,黃長睿校正,崇文總目雲,秀即劉歆也。
〕 山海經圖十卷原釋,舒雅修。
(見玉海地理類。
) 〔繹按:讀書後志雲,皇朝舒雅等撰,閩中刊行本,或題曰張僧繇畫,妄也。
〕 山海經圖贊二卷郭璞撰。
〔繹按:宋志無圖字。
〕 神異經二卷東方朔撰,張華注。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隋志、書錄解題、通考并一卷。
〕 十洲記一卷東方朔撰。
〔繹按:四庫書目作海内十洲記。
〕 水經四十卷桑欽撰。
〔繹按:水經本二卷,此作四十卷,當是郦道元注也,經下應增注字。
〕 襄陽耆舊傳三卷習鑒齒撰。
〔繹按:舊唐志、五卷。
〕 南越志七卷沈懷遠撰。
〔繹按:諸家書目并五卷。
〕 吳地記一卷。
〔繹按:顧夷、王隐、王僧虔、董遇、陸廣微、張勃、并有吳地記,卷數各異,今本一卷,陸廣微撰,當即此書,職貢圖一卷梁元帝撰。
〕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貢職圖。
〕 青溪山記一卷僧法琳撰。
三齊記一卷李朏撰。
釋按,遂初堂書目作張朏。
十道志十三卷梁載言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舊唐志、通志略并十六卷,書錄解題、宋志并作十道四蕃志十五卷,皇華四達記十卷賈耽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無記字。
〕 唐國要圖五卷賈耽撰,褚璆重修,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藝文類雲,大唐國要圖五卷,崇文目地理類、又玉海地理類、引崇文目亦同。
〕 諸道行程血脈圖一卷馬敬實撰。
大唐西域記十三卷僧元奘撰。
〔繹按:諸家書目并十二卷,讀書後志作西域志,書錄解題作元奘譯,辨機撰,宋志亦作辨機。
〕 天寶軍防錄一卷鄭虔撰,原釋阙。
(見天一閣鈔本。
) 〔繹按:玉海藝文類、兵制類、兩引并同,唐志注雲,卷亡,陳詩庭雲,唐書鄭虔傳,虔長于地理、山川、險易、方隅、物産、兵戍衆寡無不詳,嘗為天寶軍防錄,故是書類于地理,唐志列諸兵書,誤也,當以此為正。
〕 西南備邊錄一卷李德裕撰。
〔繹按:通志略、十三卷。
〕 黠戛斯朝貢圖傳一卷李德裕撰。
〔繹按:舊本黠訛作點,今校改,通志略無圖字,十卷,呂述撰,宋志與此同,亦無圖字。
〕 四夷朝貢錄十卷高少逸撰。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 職貢圖三卷 〔繹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不著撰人。
〕 襄沔記三卷吳從政撰。
〔繹按:宋志記上有雜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