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四年一月至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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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作速啟行。

    尋令副都統阿蘭達自甘州回西安,将軍博霁回甯夏,确探擇便以行。

    先是,密谕科爾沁土謝圖親王沙律曰:噶爾丹人極狡猾,朕欲發兵,恐彼聞風遠遁,兵撤則又複來。

    今噶爾丹遺爾書,可籍此遣人語雲,我科爾沁十旗俱附爾,爾可前來,誘至近地,于時朕親統大軍,風馳電擊,斷可滅矣。

    至是沙律來朝,遣侍郎西某同往,密授說之之計。

    尚書班迪報:送文兵報稱,回至巴爾察罕,遠望厄魯特兵沿克魯倫河屯聚甚衆。

    上令增發兵一隊。

    安北将軍伯費揚古奏:臣親率大兵往四子部落蘇尼特等處駐劄,相機征剿。

     九月,上回官。

    噶爾丹擾喀爾喀遊牧,上命調蒙古各紮薩克兵,以鄂克濟哈現赴汛界,所有蘇尼特、阿巴噶、阿巴哈納爾各部兵,命領侍衛内大臣索爾圖偕鄂克濟哈前往收集,各駐要地偵禦。

    免直隸順天、保定、河間、永平四府康熙三十五年地丁銀米。

     十月,以噶爾丹肆掠納木劄爾陀音,派西安、甯夏滿漢兵從西路進,京師兵從中路進,乘雪而行,俟到彼時,塞草發青,可以前進。

    發沙木巴戴青、墨爾根濟農并附近喀爾喀諸台吉之兵于諸處防守。

    班迪報:遣人至克魯倫河,探得噶爾丹在峨格穆爾布爾哈蘇泰度冬,候雪後乃行,約三百戶,駱駝牛馬千餘,絕無羊群,毳幕敝壞。

    谕議政大臣饬兵預備,設彼于嚴冬妄進,即行剿減。

     十一月己未朔,日食。

    免宣化府龍門等縣三十四年三十五年額賦,以霜災故也。

    以山西平陽府地震,诏赦天下。

     康熙三十五年二月丙辰,上親征厄魯特噶爾丹,六軍啟行。

    命内閣學士陶岱以海運至盛京之米,給散科爾沁之貧乏者。

    先是,噶爾丹自烏蘭布通敗遁後,仍侵掠我臣服之喀爾喀,潛入巴顔烏蘭之地。

    上密谕科爾沁土謝圖親王沙律遣人約之,噶爾丹果沿克魯倫河而下,掠喀爾喀納木劄爾陀音,遂據巴顔烏蘭。

    因命安北将軍伯費揚古為撫遠大将軍,從歸化城進發,揚威将軍覺羅舒恕、西安将軍博霁、振武将軍孫思克等由鎮彜取昆都倫一路,俱于二月二十日前後起程。

    此皆西路。

    上自統中路大兵出獨石口,将軍薩布素統盛京、甯古塔、黑龍江、科爾沁兵沿克魯倫進。

    此東路。

     三月辛未,由青城駐跸滾諾爾,遇雪,從官及軍士服物由車運者,及暮不至,時一等侍衛海清從,上命海清以馳載既至之内府帳房及食物柴炭分賜,令栖息舉火。

    海清尋複奏言:軍士因衣服沾濕,寒冽殊甚,且未得爨食者多,得蒙頒給帳房食物柴炭,衆皆歡躍,如慶更生。

    上又谕曰:馬又畏寒,其瘦者猶可無恙,肥者或緻凍斃,宜順風馳二三裡許,令人圍繞之,使氣息漸溫,則無妨矣,可傳谕衆知之。

     四月二十日己巳,上駐跸西巴爾台。

    先是,大将軍伯費揚古疏言:四月二十四日可到土喇,二十七日可到巴顔烏蘭,是以中路大兵振旅安行,期西路兵兩路夾進。

    至是哨探人回言:厄魯特實在塔爾幾爾濟,而費揚古奏至,乃雲于四月初八日在翁金口東進兵,初十日自烏蘭厄魯幾起程,與将軍孫思克、博霁一路前進,計本月三十日,可至土喇阿喇克山之西克勒河朔地方,來月初七可至巴顔烏蘭。

     五月丙辰朔,上駐跸拖陵布喇克,遣使同厄魯特所獲四人,赉敕書賜物谕噶爾丹。

    我使回偵知噶爾丹所在。

    壬戌上躬率兵前行,諸軍以次進發,抵克魯倫河,噶爾丹知聖駕親來大驚,盡棄廬帳器械逃去。

    甲子,上親率前鋒兵窮追,噶爾丹倉皇遁走,沿途遺棄器物。

    丁卯,命領侍衛内大臣馬思喀為平兆大将軍,領兵追剿。

    上班師,駐跸克勒河朔。

    癸酉,費揚古捷音至,言軍至昭莫多,噶爾丹率賊萬計逆戰,自未至酉,大敗之,剿殺三十餘裡,斬首二千餘級,俘獲無算,殺噶爾丹之妻阿奴及賊渠甚衆,噶爾丹引數騎逃出。

     六月初九日癸巳,上還官,明日行慶賀禮。

    兩江總督範承勳疏言:官兵遇閏添支之糧,江甯駐防于上下兩江協解,京口八旗二營并水師三營于鎮屬漕糧截留,不敷照例折給。

    查江安蘇松兩道漕項,現有減存米足敷支給,可免采買截留之類。

    下部議,從之。

    範承勳又疏江甯知府施世綸輿情愛戴,請在任守制。

    禦史胡德邁特疏應行離任,部議解任回籍,丁母憂。

    禦史阮爾譏疏言:我皇上禦極以來,如天覆育,罔不率俾,乃冥頑如噶爾丹自外生成,緻聖主赫怒,躬董六師,親臨朔漠,恩威遠播,算無遺策,蓋自啟跸以迄回銮,往返一百日之内,跋涉五千裡而遙,迅奏膚功,丕揚神武,為從古帝王所未有。

    請宣付史館,敬述方略,勒成一書,布之中外,傳示無窮。

    诏下禮部翰林議,如所請。

     七月,命内閣翰林院等官修平定朔漠方略。

    禦史龔翔麟劾奏吏部拟補拟選人員,先後互異,單月府州縣缺壓歸雙月,河工咨留人員或準或否,高下其手。

    尚書熊賜履竊道學虛名,負恩溺職,應與久任吏部之侍郎趙士麟嚴加處分。

    得旨:吏部回奏,複下都察院察議。

    尋議以回奏含糊,自相矛盾,尚書熊賜履、庫埒納,侍郎趙士麟、彭孫遹并應降三級調用。

    上命從寬留任。

    兩江總督範承勳請以省倉米十萬石赈淮、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