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七年一月至順治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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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禦吏曹溶陳六事:一定官制,一議國用,一戢官兵,一散土寇,一廣收籴,一通煤運。

    下所司。

    大同巡撫姜鑲言:近殺賊首柯(廷)[天]相等,撫定大同等處,恐無主生亂,因以棗強王朱鼎(祠)[珊]續先帝之祀。

    随即告谕前朝諸王,仍照舊爵,一經頒示,無不欣戴。

    攝政王報曰:議委棗強王國政,大不合理,不特棗強王在明系何等級,仍當照舊,即明之(滴)[嫡]系,将軍亦宜照舊,不許幹預一切國政軍務,緻違我法。

    給事中劉昌陳十事:立規模,儲廟算,推誠心,集群策,施實惠,定經賦,審官制,頒俸祿,明等威,重守令。

    遣固山額真覺羅巴哈納、石廷柱率将士平定山束一路。

     攝政王定議建都燕京,遣輔國公吞齊(哈)[喀]和托等赍奏迎駕。

    遣固山額真葉臣等率将士平山西一路。

    順天巡按柳寅東言:近見升除,凡前朝犯贓除名,流寇僞官一概錄用,雖雲(廣大無遺)[寬大為治],然非慎加選擇之道。

    鼎革以來,政教未敷,奸(究)[宄]靡所顧忌。

    亟宜速定律令。

    王報曰:經綸方始,治理需人,歸順官員,既經擢用,不必苛求。

    此後官吏犯贓,審實立斬,問刑準依明律。

    順天巡撫宋權獻治平三策:一請議崇祯廟号,一禁革加派弊政,一廣羅賢才。

    遣大學士馮铨祭故明太祖及諸帝。

    葉臣啟報饒陽一路上賊悉平。

    饒陽土賊康文鬥即康少環,郭北畿即郭拱北,自号掃地王,曾降李自成。

    錦衣衛百戶危列宿言:臣招撫至天津,咨訪流寓及在籍官員黨崇雅等四十三員開報。

    睿親王谕:着吏部确核才品,即予起用。

    仍行文各撫按,凡境内隐逸賢良,逐一起(拔)[薦],但不許以貪官污吏及赀郎雜流充數。

    巴哈納、石廷柱啟報霸州、滄州、德州、臨清先後俱下。

     七月,巴哈納等會葉臣等平山西。

    修(正)[政]曆法湯若望進所制渾天星球一床,地平日晷窺遠鏡各一具,并輿地屏圖,并請所有應用諸曆永依西洋新法推算。

    從之。

    天津總督駱養性請豁免明季加派錢糧,止征正額并火耗。

    睿王報曰:官吏犯贓,審實論斬,前谕甚明。

    所啟錢糧征納每兩火耗三分,正是貪婪積弊,何雲舊例?況正賦尚宜酌蠲,額外豈容多取,着嚴行禁革,如違即以犯贓論罪。

    招撫山東河南侍郎王鼈永啟報:濟南、東昌、青州、臨清等州郡以次撫定,并赍送故明德王朱由〈弼木〉降表。

    又言:近聞南中已擁立福王,改元宏光,以史可法為内閣,總兵劉澤清、劉良佐、黃得功、高傑等分駐各鎮。

    請亟補鎮臣,控扼淮徐。

    下所司确議。

     (六月)[七月],攝政王遣南來副将韓拱薇等緻書明大學士史可法曰:予向在沈褚,即知燕京物望,鹹推司馬。

    後人關破賊,得與都人士相接,識介弟于清班,曾托其手〈氵助〉平安,拳緻衷曲,未審以何時得達?比聞道路紛紛,多謂金陵有自立者。

    夫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春秋之義有賊不讨,則故君不得書葬,新君不得書即位,所以防亂臣賊子,法至嚴也。

    闖賊李自成稱兵犯阙,荼毒君親,中國臣民,不聞加遺一矢。

    平西王吳三桂(界)[介]在東陲,獨效包胥之哭。

    朝廷感其忠義,念累世之夙好,棄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驅除枭獍。

    入京之日,首崇懷宗帝後谥号,蔔葬山陵,悉如典禮。

    親郡王将軍以下,一仍故封,不加改削,勳戚文武諸臣,鹹在朝列,恩禮有加。

    耕市不驚,秋毫無擾。

    方拟秋高氣爽,遣将西征,傳檄江南,連兵河朔,陳師鞠旅,戮力同心,報乃君國之仇,彰我朝廷之德。

    豈意南州諸君子,苟安旦夕,弗審事機,聊慕虛名,頓忘實害,予甚惑之。

    國家之撫定燕京,乃得之于闖賊,非取之于明(國)[朝]也。

    賊毀明朝之廟主,辱及先人,我國家不憚征繕之勞,悉索敝賦,代為雪恥,孝子仁人,當如何感恩圖報,玆乃乘逆寇(羁)[稽]誅,王師暫息,遂欲雄據江南,坐享漁人之利,揆諸情理,豈可謂平,将以為天塹不能飛渡,投鞭不足斷流耶?夫闖賊但為明朝祟耳,未嘗得罪于我國家也,徒以薄海同仇,特申大義,今若擁号稱尊,便是天有二日,俨為敵國,予将簡西行之銳,轉旆東征,且拟釋彼重誅,命為前導。

    夫以中華全力,受困潢池,而欲以江左一隅,兼支大國,勝負之數,無待着龜矣。

    予聞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則以姑息。

    諸君子果識時知命,笃念故主,厚愛賢王,宜勸令削号歸藩,永綏福祿。

    朝廷當待以虞賓,統承禮物,帶砺山河,位在諸王侯上,庶不負朝廷申義讨賊興滅繼絕之初心。

    至南州群彥,翩然來儀,則爾公爾侯,列爵分土,有平西王之典例在,惟執事實圖利之。

    晚近士大夫好高樹名義,而不顧國家之急,每有大事,辄同築舍。

    昔宋人議論未定,兵已渡河,可為殷鑒。

    先生領袖名流,主持至計,必能深維終始,甯忍随俗浮沉,取舍從違,應早審定,兵行在即,可西可東,南國安危,在此一舉。

    願諸君子同以讨賊為心,毋貪一身瞬息之榮,而重故國無窮之禍,為亂臣賊子所笑,予實有厚望焉。

    記有之,惟善人能受盡言。

    敬布腹心,伫聞明教,江天在望,延期為勞。

    書不宣意。

     可法旋答書曰:大明國督師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