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五年二月至康熙五十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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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藏,其阿爾泰、巴爾庫爾兩路亦約會前進,襲擊準噶爾邊境,使賊人擾亂。
臣請率兵三千,從烏魯木齊往,分兵四千,由吐魯番往。
尋議吐魯番一路兵,令散秩大臣阿(納)[衲]統領。
征西将軍祁裡德言:阿爾泰兵臣請領七千人從布婁爾前進,将軍傅爾丹領八千人從布喇罕前進,擊準噶爾邊境。
從之。
五月,鑲紅旗滿洲副都統永泰因伊曾祖費英東立傅事(傳)赴史館,永泰私閱實錄,随折奏伊祖圖賴之事未記載,奉旨查奏。
至是内閣劾永泰私閱實錄。
又作史定例,惟關系國家之事始載,其餘細事例不編入,永泰私心,妄行陳奏,請旨交部嚴議。
尋部議革副都統并佐領。
六月,延慶、保安、沙城、懷來、蔚州、廣昌、渾源、宣化、龍門等處地震,蠲本年田租并赈之。
七月丙寅朔,日食。
江西巡撫白潢疏言:州縣因公挪用虧空錢糧,請照黴爛倉谷例,着不論在任解任及分賠之知府,能于限内全完,準其開複。
部議如所請行。
先是,漕運俱由瓜州閘行,其閘下花園港乃糧艘停泊處。
至是江溜北趨花園港,沖塌百餘丈,漕督施世綸移咨河臣,恐糧艘遲滞,權将繞城河開壩行。
上谕:總漕施世綸居官素優,曆年漕船俱催趱全完,并無遲誤,本年漕船已經過淮,更無他事,漕運印務暫交與河道總督趙世顯署理,施世綸速赴豫省,将河南府至西安黃河挽運路迳勘明具奏。
陝西現存谷石數目亦着查奏。
今陝西正值軍興之際,施世綸暫居陝西,協同總督鄂海辦理。
世綸于是溯流上,尋求古迹,疏言:河南府孟律縣至陝西太陽渡,大小數十餘灘,纖路高低不等,或在河南,或在河北,惟圪把窩,魚林漆等處,纖路年久,間有坍卸。
其渑池以下水道,下水船可載糧三百餘石,上水載及其半。
渑池以上,河高(逃及)[汛激],僅可挽數十石。
由砥柱至三門、神門,本無纖路,若小舟乘東南風猶或可上,鬼門水勢洶湧,土人從未行舟,惟人門稍緩,石崖鑿有纖路,路旁鑿有方眼,又有石鼻。
臣愚以為石鼻可穿鐵索,方眼可裝木限援手助力,觀此則從前挽運之迹猶存。
自陝西至西安府河水平穩,俱有挽運路迳,臣謹繪圖呈覽。
又奏:河南府至陝州三門現在無船,請自河南府至陝州太陽渡三百餘裡,用車運,計五日可到,每車可裝谷八石,計谷二十萬石,需車價銀四萬三千七百五十兩。
自太陽渡至西安府黨家碼頭河平穩,水運為便,需運費銀二萬六千兩。
自黨家碼頭至西安府倉二十裡,又需車價銀四千兩。
其貯谷口袋二十萬餘,需價銀三萬兩,共計銀十萬三千七百五十兩,總于豫省支銷,不令陝西接運,但運谷二十萬石止得米十萬石,請令豫省以二谷易一米起運,則運價可省半,若慮米難久貯,請照例出陳易新。
奏入,旨嘉其詳,悉從之。
上谕:陝西地方現有軍務,又年歲歉收,總漕施世綸協同總督鄂海動支倉谷散赈,但地方官員大半悉在軍前,辦事之人殊少,着發帑金五十萬兩,并陝西常平倉貯谷百三十餘萬石,酌量動用,派部院司官往赈,仍交施世綸總管。
八月,富甯安言:臣于七月初一日啟行,初二日至(搜)[叟]集,選輕騎前進至烏蘭烏蘇之源,及托[和]穆圖,并無賊踩,因遣侍衛哲爾德等赴阿克塔斯,侍衛克什圖、阿玉錫赴伊爾布爾和韶,臣統兵随後。
初八日,哲爾德至阿克塔斯,擒一賊,餘衆散逃。
克什圖等至伊爾布爾和韶,奪馬百餘匹,擒殺五十餘人,獲賊哨頭目杜爾伯特台吉垂木拍爾。
祁裡德言:臣另派兵一千二百人由阿保喀布沁陸續擒厄魯特吳梁海等四百餘人。
又七月二十九日,臣自铿額爾河前進,擊敗厄魯特寨桑色布騰等,色布騰率二千餘人降,獲牲畜萬餘。
富甯安言:阿喇衲七月初八日進兵齊克(喀)[塔]木,擊破賊營,悉降其衆。
初十日,至皮禅城,谕降其回子三百餘人。
十三日,至吐魯番,阿克蘇爾坦及總管頭目沙克紮拍爾等率衆迎降。
于七月十六日凱旋。
九月,富甯安言:臣于七月十八日至烏魯木齊,并無賊蹤,詢投降回子雲:賊目自伊爾布爾和韶奔回通信,言大兵已至,故附近地方俱驚竄。
臣與阿喇衲會于烏蘭烏蘇,合兵凱旋。
初十日,抵巴爾庫爾。
傅爾丹言:臣兵至格爾厄爾格,厄魯特人委棄帳房逃散。
臣于七月二十一日追及,殺二百餘人,擒寨桑貝肯等百餘人,降三百餘人。
又督兵踐踏烏蘭呼集爾耕種,焚所積糧草。
[十月],免陝、甘所屬康熙六十年地丁一百八十八萬三千七百四十兩零。
臣請率兵三千,從烏魯木齊往,分兵四千,由吐魯番往。
尋議吐魯番一路兵,令散秩大臣阿(納)[衲]統領。
征西将軍祁裡德言:阿爾泰兵臣請領七千人從布婁爾前進,将軍傅爾丹領八千人從布喇罕前進,擊準噶爾邊境。
從之。
五月,鑲紅旗滿洲副都統永泰因伊曾祖費英東立傅事(傳)赴史館,永泰私閱實錄,随折奏伊祖圖賴之事未記載,奉旨查奏。
至是内閣劾永泰私閱實錄。
又作史定例,惟關系國家之事始載,其餘細事例不編入,永泰私心,妄行陳奏,請旨交部嚴議。
尋部議革副都統并佐領。
六月,延慶、保安、沙城、懷來、蔚州、廣昌、渾源、宣化、龍門等處地震,蠲本年田租并赈之。
七月丙寅朔,日食。
江西巡撫白潢疏言:州縣因公挪用虧空錢糧,請照黴爛倉谷例,着不論在任解任及分賠之知府,能于限内全完,準其開複。
部議如所請行。
先是,漕運俱由瓜州閘行,其閘下花園港乃糧艘停泊處。
至是江溜北趨花園港,沖塌百餘丈,漕督施世綸移咨河臣,恐糧艘遲滞,權将繞城河開壩行。
上谕:總漕施世綸居官素優,曆年漕船俱催趱全完,并無遲誤,本年漕船已經過淮,更無他事,漕運印務暫交與河道總督趙世顯署理,施世綸速赴豫省,将河南府至西安黃河挽運路迳勘明具奏。
陝西現存谷石數目亦着查奏。
今陝西正值軍興之際,施世綸暫居陝西,協同總督鄂海辦理。
世綸于是溯流上,尋求古迹,疏言:河南府孟律縣至陝西太陽渡,大小數十餘灘,纖路高低不等,或在河南,或在河北,惟圪把窩,魚林漆等處,纖路年久,間有坍卸。
其渑池以下水道,下水船可載糧三百餘石,上水載及其半。
渑池以上,河高(逃及)[汛激],僅可挽數十石。
由砥柱至三門、神門,本無纖路,若小舟乘東南風猶或可上,鬼門水勢洶湧,土人從未行舟,惟人門稍緩,石崖鑿有纖路,路旁鑿有方眼,又有石鼻。
臣愚以為石鼻可穿鐵索,方眼可裝木限援手助力,觀此則從前挽運之迹猶存。
自陝西至西安府河水平穩,俱有挽運路迳,臣謹繪圖呈覽。
又奏:河南府至陝州三門現在無船,請自河南府至陝州太陽渡三百餘裡,用車運,計五日可到,每車可裝谷八石,計谷二十萬石,需車價銀四萬三千七百五十兩。
自太陽渡至西安府黨家碼頭河平穩,水運為便,需運費銀二萬六千兩。
自黨家碼頭至西安府倉二十裡,又需車價銀四千兩。
其貯谷口袋二十萬餘,需價銀三萬兩,共計銀十萬三千七百五十兩,總于豫省支銷,不令陝西接運,但運谷二十萬石止得米十萬石,請令豫省以二谷易一米起運,則運價可省半,若慮米難久貯,請照例出陳易新。
奏入,旨嘉其詳,悉從之。
上谕:陝西地方現有軍務,又年歲歉收,總漕施世綸協同總督鄂海動支倉谷散赈,但地方官員大半悉在軍前,辦事之人殊少,着發帑金五十萬兩,并陝西常平倉貯谷百三十餘萬石,酌量動用,派部院司官往赈,仍交施世綸總管。
八月,富甯安言:臣于七月初一日啟行,初二日至(搜)[叟]集,選輕騎前進至烏蘭烏蘇之源,及托[和]穆圖,并無賊踩,因遣侍衛哲爾德等赴阿克塔斯,侍衛克什圖、阿玉錫赴伊爾布爾和韶,臣統兵随後。
初八日,哲爾德至阿克塔斯,擒一賊,餘衆散逃。
克什圖等至伊爾布爾和韶,奪馬百餘匹,擒殺五十餘人,獲賊哨頭目杜爾伯特台吉垂木拍爾。
祁裡德言:臣另派兵一千二百人由阿保喀布沁陸續擒厄魯特吳梁海等四百餘人。
又七月二十九日,臣自铿額爾河前進,擊敗厄魯特寨桑色布騰等,色布騰率二千餘人降,獲牲畜萬餘。
富甯安言:阿喇衲七月初八日進兵齊克(喀)[塔]木,擊破賊營,悉降其衆。
初十日,至皮禅城,谕降其回子三百餘人。
十三日,至吐魯番,阿克蘇爾坦及總管頭目沙克紮拍爾等率衆迎降。
于七月十六日凱旋。
九月,富甯安言:臣于七月十八日至烏魯木齊,并無賊蹤,詢投降回子雲:賊目自伊爾布爾和韶奔回通信,言大兵已至,故附近地方俱驚竄。
臣與阿喇衲會于烏蘭烏蘇,合兵凱旋。
初十日,抵巴爾庫爾。
傅爾丹言:臣兵至格爾厄爾格,厄魯特人委棄帳房逃散。
臣于七月二十一日追及,殺二百餘人,擒寨桑貝肯等百餘人,降三百餘人。
又督兵踐踏烏蘭呼集爾耕種,焚所積糧草。
[十月],免陝、甘所屬康熙六十年地丁一百八十八萬三千七百四十兩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