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一年一月至雍正十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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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徇庇四十九承買官地。

    一、李樹德入官家産,行文暫停變價。

    一、沉擱呈堂稿三十一件。

    一、袁大偉、謝昊不準寬免之稅項,批令行查。

    一、受許秉義衣帽紗緞。

    疏入,诏革職交部審拟。

    尋議:私借飯食銀一千八百兩,照監守自盜例斬監候。

    至是上谕:彭維新受朕深恩,不次擢用為戶部尚書,且令辦事内閣,數年來,所以委任優待之者,至深且厚。

    伊苟具有人心,必無忍于背負之理。

    況伊曆任庸碌不及,朕誤視為過于拘謹,限于才力,種種将就。

    今在戶部衙門,辄敢徇情作弊,植黨營私,将怡賢親王殚忠竭力多年經畫之良規,任意更張,甚屬可惡。

    今刑部福敏、張照等審訊此案,竟敢懷挾私心,公然在朕前巧于舞弊,将應行诘問根究之處,一概朦混開除,反将挪用飯食銀一條,拟以大辟。

    似此輕重出入之間,颠倒錯亂,高下其手,朕實不料福敏、張照等,職司刑官,而敢于為此詐僞欺朦之舉也。

    此案着交刑部堂官,另行确審定拟具奏。

    倘仍敢固結徇隐,朕必親自審訊,将刑部堂官與彭維新一體治罪。

    尋奏:維新居心巧詐,賦性貪鄙,植黨營私,貪贓壞法,或背旨以市私恩,或徇情而誤國帑,妄作威福,收支留難,擅用官銀,沉擱部務。

    甚至将國家定例并怡賢親王在戶部曆年整理經畫之良規,肆行變亂,任意更張,法實難寬,情尤可惡。

    查律載:官吏挾詐欺公,變亂成法者斬監候,維新應治罪如律。

    從之。

     停止進兵,命大軍擇科布多相近形勢之地,分駐遊牧。

    論:今年停止進兵,遣使前往宣示利害,賊衆知懼求和,即行定議完結。

    賊若遊移推诿,則整備大兵,明年進剿。

    北路副将軍額驸策淩、侍郎傅鼐,學士阿克敦、衆佛保,西路署大将軍查郎阿俱馳驿來京。

    着平郡王帶領傅爾丹暫住科布多,總統弁兵辦理,西路軍營交張廣泗辦理。

    吏部議:副都禦史鄂爾泰奏,滿給事中員缺,請照漢給事中之例,俱以禦史轉補。

    從之。

    從前滿、漢給事中俱以員外郎升用。

     六月,河東河道總督朱藻奏:河南考(成)城縣劉家店舊有河身二道,每遇訊發大溜注射堤工,欲取直順行,必須開挖引河,今自劉家店西至新莊東,添開引河一道,兩岸堤工,如同磐石。

    下部知之。

    戶部覆内閣學士淩如煥條奏:查報墾地畝升科定例,水田限六年,旱田限十年,而有司奉行不實,或墾少報多,希圖議叙。

    及至升科之年,按冊有餘,按畝不足,報墾官己邀叙典,接任官豈甘賠墊,勢必于裡甲中,均派飛灑,以求足額。

    請令該督撫另調隔屬賢員,履畝勘實,與所報之數相符,取具印結報部,然後準其議叙。

    倘有捏造,督撫将原報官及出結之員,一并參處,應如所請。

    再從前各省所報,或墾少報多,濫邀議叙,及升科之後,虛額賠墊,亦未可知,應令督撫查核參奏。

    從之。

    朱藻奏:開封府祥符縣南莊、北莊等處,河灘适中之地,水勢直趨,刷成引河一道,化險為平。

    下部知之。

     七月,命果親王允禮往泰甯經理**喇嘛住藏,因閱直隸、山西、陝西、四川四省兵。

    論額驸策淩:查郎阿回軍營令将兵丁酌留防邊外,其餘有勞績被傷,并無兄弟子侄者,俱撤回。

     八月,遣侍郎傅鼐、額外閣學阿克敦、副都統羅密前往準噶爾,宣谕台吉噶爾丹策零以寬大之恩,開其迷誤,畫清邊界,不得踰越。

    尹繼善奏:官兵進剿元江、臨安、普思一帶逆夷悉平。

     九月,西路副督軍張廣泗奏:九月初四日,吳爾圖水有賊數百人藏匿,臣飛饬副都統班第達什、總兵張元佐、遊擊郎建業于初五日夜,齊赴喀桃以南蘆草溝一帶;複饬提督樊廷赴堿泉子分路搜剿,果于喀桃遇賊,我兵奪據山梁,連敗賊衆,遂越過噶順直抵鄂(親)[龍]吉大阪,計斬四百餘級,擒三十六人,獲馬匹器械,餘賊遠遁。

    旨:嘉獎。

    福彭奏:北路官兵遵旨于九月初六日,自科布多軍營撤回,俟大軍齊集過冬地方,酌遣分駐各處。

    報聞。

     十一月,允褆卒于高牆。

    副都禦史楊妝谷奏言:向例軍功紀錄一次加一級,俱作尋常一級抵降,未為平允。

    請嗣後軍功紀錄二次,抵降一級,軍功加一級,抵降二級,其抵俸以軍功紀錄一次抵罷俸一年。

    從之。

    廣東督鄂爾達疏言:欽州屬之東興街思勒洞地近安南,民夷雜處,且多私販,請于龍門協酌撥千把總一、兵五十防守,移本州州判駐之。

    再于該協抽撥隊目一、兵十七,防守思勒洞,令廣州府同知就近彈壓。

    均如所請行。

     雍正十三年三月,湖廣總督邁柱奏準改容美土司地為州,其所屬五峰司地,設縣治,改彜陵州為府。

    尋定新改府曰宜昌,附郭縣曰東湖,容美所設州曰鶴峰,五峰所設縣曰長樂,并原立之直隸歸州、長陽、興山、巴東皆隸焉。

    又于恩施縣建府治,曰施南,設宣恩、來鳳、鹹豐、利川四縣。

     四月,命廣東總督鄂彌達兼轄廣西,仍駐肇慶府。

    辦理軍機大臣遵旨議奏:北路軍營官兵,臣等會同副将軍常德詳加籌晝,應如新近派往之滿洲、蒙古綠旗兵丁内,選留二萬名,分駐各形勝地方,其餘盡行撤回原處。

    鄂爾坤等處去年更換綠旗兵八百名,仍留種地。

    得旨:北路軍營駐兵二萬之處,可密行文大将軍平郡王,今噶爾丹策零雖遣使求和,而疆界尚未定議,不可深信。

    俟準噶爾傾心歸順,始可酌量撤兵。

    若駐兵不敷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