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七年一月至雍正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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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等語。
夫中國之一統,始于秦,塞外之一統始于元,而極盛于我朝。
然皆天時人事之自然,豈人力所能強乎?陸生楠文離謬戾,至于如此。
其言建儲也,藉引漢武帝戾太子事,**雲:“儲貳不宜幹預外事,且必更使通曉此等危機”等語。
父子天性,惟至誠至敬可以事親,危機之說,豈人子所忍形于言存諸心者乎?戾大子之禍,正由于曉危機也。
又雲:“有天下者,不可以無本之治治之”,其意借鈎弋官堯母門之事,以譏本朝不早建儲貳。
夫建儲關系宗社蒼生,豈可易言。
我朝聖聖相承,皆未由先正青宮而後踐天位,乃開萬世無疆之基業,是我朝之國本,有至深厚者,愚人固不能知也。
其論兵制也,則稱唐之府兵雲:“李泌為德宗曆序府兵興廢之由,府兵既廢,禍亂遂生,至今為梗,上陵下替。
”又雲:“府兵之制,無事則耕于野,有事則命将出,師還則兵散于府,将歸于衛,國無養兵之費,臣無專兵之患”等語。
本朝設立八旗,京師禁旅雲屯,外省分設駐防,此萬古良法。
陸生楠以國無養兵之費,搖動人聽,王法所不宥也。
其論隋炀帝雲:“後之君臣,倘非天幸,其不為惰之君臣者幾希”等語,意又何所指也。
其論人主雲:人愈尊,權愈重,則身愈危,禍愈烈。
蓋可以生人殺人,賞人罸人,則我志必疎,而人之畏之者必愈甚,人雖怒之而不敢洩,欲報之而不敢輕,故其蓄必深,其發必毒”等語。
朕臨禦以來,與外廷毫無恩怨,又何所庸其畏,何所庸其怒,何所庸其報哉?且雲:“蓄必深,發必毒”,此陸生楠指阿其那等而言,抑自蓄此心也。
又雲:“怒之不敢洩,報之不敢輕。
”乃陸生楠自述其心也。
彼不敢顯言,托于論列通鑒,以身危禍烈等語,肆為咒詛,其逆謀公然形于紙筆矣。
其論相臣雲:“當用首相一人,首相奸谄誤國,許凡欲效忠者,皆得,奏,即或不當,亦不得使相臣知之。
”又雲:“宋相李綱有小人讒之,亦有君子排之,固人君不能修身知人之過,而亦無教無法之所緻”等語。
夫從來不廢密奏,原欲周知天下利弊,無專令參揭相臣之理。
又雲:“聞言固可知人,輕聽亦有失人,聽言不厭其廣,廣則庶幾無壅,擇言不厭其審,審則庶幾無誤”等語。
朕未嘗輕拒人言,亦未嘗輕聽人言,陸生楠何為而有此譏議乎?又雲:“為君為臣,莫要于知人,而立大本不徒在政迹,然亦不可無術以防之”等語。
君臣之間,豈容絲亳權術乎? 其論王安石雲:“賢才盡屏,咨謀盡廢,而己不以為非,人君亦不知人之非,則并聖賢之作用氣象而不知者也”等語。
聖人廓然大公,物來順應,有何作用乎?又雲:“笃恭而天下平之言,彼固未之見,知天知人之言,彼固未之聞也。
人無聖學,能文章不安平庸,鮮不為安石者”等語。
安石誤國,在不引君當道,若謂聖賢學從笃恭無為做起,則必如唐文奈之垂拱,萬曆之深居,百務盡隳,上下睽絕,其背謬無理至此。
又其論無為之治雲:“雖有憂勤,不離身心,雖有國事,亦第存乎綱領,不人人而察,但察铨選之任,不事事而理,隻理付托之人,察言動謹,幾微防讒,間慮疏虞,憂盛危明,防微杜漸而已。
至若笾豆之事,則有司存”等語。
夫萬幾躬親一人,猶恐智慮未周,若悉以付托于人,天下安得此才,全聽備之一人乎?古來賢主,未有不本乎勤勞者,豈可以用人大節,為笾豆之事,置之不問也。
又雲:“绛度數谏,異镈順從,是以自陷于朋比而不知。
蓋有聖功即有王道,使徒明而不學,則人欲盛而天理微,固不能有三代之事功,智力衰而志氣隳,未有能如其初”等語。
朕即位以來,時時谕令諸臣,以忠言谠論面折廷诤,未嘗拒谏诤而喜從順也。
而陸生楠顧以異镈順從為譏乎?以上皆陸生楠斷通鑒中語,朕特指出數條。
夫陸生楠身叨乙榜,非若曾靜之僻處深山,且觀其人未嘗不小有才,而乃懷不逞之邪心,于進身筮仕之時,肆無稽之橫議,于政教修明之日。
且其論皆小紙寸幅,蠅頭細字,蹤迹詭秘,罪大惡極,情無可逭。
朕意欲将陸生楠于軍前正法,以為人臣懷怨誣讪者之戒。
着九卿翰詹科道秉公定拟具奏。
尋謝濟世、陸生楠俱拟斬立決。
得旨:将谕旨各條,發給二人閱看,有何辯對,詢明據實具奏。
。
陸生楠奏折有雲:人之所以為國家用者才也,而才技之所以能益于國家者德也。
才可以行善,而亦可以長奸。
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又自恃其才,至于輕意肆志而不顧。
又君子不自表見于大廷廣衆,亦不寬假于暗室屋漏,凡以知天命之如此充周而畏之。
又五經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兇,何以異于佛老? 七月,河南巡撫王國楝疏言:嶽州府屬遼闊,中隔洞庭、石門、慈利,俱系苗疆,九溪、永定軍屯雜處,文移每至稽遲,有鞭長不及之慮。
請改所屬澧州為直隸州,轄石門、慈利、安鄉三縣,改九溪、永定二衛為一縣,設知縣、教谕、訓導、巡檢各一員。
下部議行。
福建巡撫劉世明琉:試用知縣甫登仕版,其才具短長未能即定,若遽委以政務,恐用違其才,贻誤地方。
臣思藩縣兩司為錢谷刑名總彙,新到各員,照在部觀政人員例,分派學習,俾得通達治理,亦可察其優劣,量才委任。
谕:(嘉)所奏深得造就人才之法,下各直省督撫通行。
大學士陳元龍疏請各省題奏本章,增揭帖一通,送起居注館
夫中國之一統,始于秦,塞外之一統始于元,而極盛于我朝。
然皆天時人事之自然,豈人力所能強乎?陸生楠文離謬戾,至于如此。
其言建儲也,藉引漢武帝戾太子事,**雲:“儲貳不宜幹預外事,且必更使通曉此等危機”等語。
父子天性,惟至誠至敬可以事親,危機之說,豈人子所忍形于言存諸心者乎?戾大子之禍,正由于曉危機也。
又雲:“有天下者,不可以無本之治治之”,其意借鈎弋官堯母門之事,以譏本朝不早建儲貳。
夫建儲關系宗社蒼生,豈可易言。
我朝聖聖相承,皆未由先正青宮而後踐天位,乃開萬世無疆之基業,是我朝之國本,有至深厚者,愚人固不能知也。
其論兵制也,則稱唐之府兵雲:“李泌為德宗曆序府兵興廢之由,府兵既廢,禍亂遂生,至今為梗,上陵下替。
”又雲:“府兵之制,無事則耕于野,有事則命将出,師還則兵散于府,将歸于衛,國無養兵之費,臣無專兵之患”等語。
本朝設立八旗,京師禁旅雲屯,外省分設駐防,此萬古良法。
陸生楠以國無養兵之費,搖動人聽,王法所不宥也。
其論隋炀帝雲:“後之君臣,倘非天幸,其不為惰之君臣者幾希”等語,意又何所指也。
其論人主雲:人愈尊,權愈重,則身愈危,禍愈烈。
蓋可以生人殺人,賞人罸人,則我志必疎,而人之畏之者必愈甚,人雖怒之而不敢洩,欲報之而不敢輕,故其蓄必深,其發必毒”等語。
朕臨禦以來,與外廷毫無恩怨,又何所庸其畏,何所庸其怒,何所庸其報哉?且雲:“蓄必深,發必毒”,此陸生楠指阿其那等而言,抑自蓄此心也。
又雲:“怒之不敢洩,報之不敢輕。
”乃陸生楠自述其心也。
彼不敢顯言,托于論列通鑒,以身危禍烈等語,肆為咒詛,其逆謀公然形于紙筆矣。
其論相臣雲:“當用首相一人,首相奸谄誤國,許凡欲效忠者,皆得,奏,即或不當,亦不得使相臣知之。
”又雲:“宋相李綱有小人讒之,亦有君子排之,固人君不能修身知人之過,而亦無教無法之所緻”等語。
夫從來不廢密奏,原欲周知天下利弊,無專令參揭相臣之理。
又雲:“聞言固可知人,輕聽亦有失人,聽言不厭其廣,廣則庶幾無壅,擇言不厭其審,審則庶幾無誤”等語。
朕未嘗輕拒人言,亦未嘗輕聽人言,陸生楠何為而有此譏議乎?又雲:“為君為臣,莫要于知人,而立大本不徒在政迹,然亦不可無術以防之”等語。
君臣之間,豈容絲亳權術乎? 其論王安石雲:“賢才盡屏,咨謀盡廢,而己不以為非,人君亦不知人之非,則并聖賢之作用氣象而不知者也”等語。
聖人廓然大公,物來順應,有何作用乎?又雲:“笃恭而天下平之言,彼固未之見,知天知人之言,彼固未之聞也。
人無聖學,能文章不安平庸,鮮不為安石者”等語。
安石誤國,在不引君當道,若謂聖賢學從笃恭無為做起,則必如唐文奈之垂拱,萬曆之深居,百務盡隳,上下睽絕,其背謬無理至此。
又其論無為之治雲:“雖有憂勤,不離身心,雖有國事,亦第存乎綱領,不人人而察,但察铨選之任,不事事而理,隻理付托之人,察言動謹,幾微防讒,間慮疏虞,憂盛危明,防微杜漸而已。
至若笾豆之事,則有司存”等語。
夫萬幾躬親一人,猶恐智慮未周,若悉以付托于人,天下安得此才,全聽備之一人乎?古來賢主,未有不本乎勤勞者,豈可以用人大節,為笾豆之事,置之不問也。
又雲:“绛度數谏,異镈順從,是以自陷于朋比而不知。
蓋有聖功即有王道,使徒明而不學,則人欲盛而天理微,固不能有三代之事功,智力衰而志氣隳,未有能如其初”等語。
朕即位以來,時時谕令諸臣,以忠言谠論面折廷诤,未嘗拒谏诤而喜從順也。
而陸生楠顧以異镈順從為譏乎?以上皆陸生楠斷通鑒中語,朕特指出數條。
夫陸生楠身叨乙榜,非若曾靜之僻處深山,且觀其人未嘗不小有才,而乃懷不逞之邪心,于進身筮仕之時,肆無稽之橫議,于政教修明之日。
且其論皆小紙寸幅,蠅頭細字,蹤迹詭秘,罪大惡極,情無可逭。
朕意欲将陸生楠于軍前正法,以為人臣懷怨誣讪者之戒。
着九卿翰詹科道秉公定拟具奏。
尋謝濟世、陸生楠俱拟斬立決。
得旨:将谕旨各條,發給二人閱看,有何辯對,詢明據實具奏。
。
陸生楠奏折有雲:人之所以為國家用者才也,而才技之所以能益于國家者德也。
才可以行善,而亦可以長奸。
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又自恃其才,至于輕意肆志而不顧。
又君子不自表見于大廷廣衆,亦不寬假于暗室屋漏,凡以知天命之如此充周而畏之。
又五經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兇,何以異于佛老? 七月,河南巡撫王國楝疏言:嶽州府屬遼闊,中隔洞庭、石門、慈利,俱系苗疆,九溪、永定軍屯雜處,文移每至稽遲,有鞭長不及之慮。
請改所屬澧州為直隸州,轄石門、慈利、安鄉三縣,改九溪、永定二衛為一縣,設知縣、教谕、訓導、巡檢各一員。
下部議行。
福建巡撫劉世明琉:試用知縣甫登仕版,其才具短長未能即定,若遽委以政務,恐用違其才,贻誤地方。
臣思藩縣兩司為錢谷刑名總彙,新到各員,照在部觀政人員例,分派學習,俾得通達治理,亦可察其優劣,量才委任。
谕:(嘉)所奏深得造就人才之法,下各直省督撫通行。
大學士陳元龍疏請各省題奏本章,增揭帖一通,送起居注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