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聰元年一月至天聰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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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淩河城,晝夜督催,因統大軍征之。
八月壬寅,次舊遼河,蒙古諸貝勒各率兵來會。
癸卯,命貝勒德格類、嶽托、阿濟格率兵由義州進發,屯于錦州、大淩河之間以俟。
丁未,兩路軍俱抵大淩河,時城牆已完,遂進圍之。
上以攻城恐傷士卒,乃命楞額禮、達爾哈率本旗圍北面之東,阿巴泰率護軍在後策應。
覺羅色勒圍正南,莽古爾泰、德格類在後策應。
宗室篇古圍南之西,濟爾哈朗策應。
吳讷格圍南之東,喀克笃禮圍東之北,多铎策應。
伊爾登圍東之南,多爾衰策應。
和碩圖圍西之北,代善策應。
鄂木兌圍正西,葉臣圍西之南,嶽托策應。
蒙古諸貝勒各率所部兵圍其隙處,佟養性載炮當錦州大道(西)[而]營。
諸将各固守泛地,勿縱一人出城。
又環城掘壕,深廣各丈許,壕外築牆高丈許,牆上加垜口,牆内距五丈餘地,又環(握)[掘]壕五尺,深七尺五寸,壕上鋪秫稭,覆以土,營外亦掘壕深廣各五尺許,城内外不能通出人矣。
辛亥,招降大淩河西山一台,城南岡一合。
壬子,系書于矢,射入大淩河城,谕諸蒙古。
癸醜,明兵出城誘戰,我副将孟(垣)[坦]、屯布祿,備禦多貝,侍衛戈裡及士卒十人,沒于陣。
是曰,以炮攻降城西南隅一台。
甲寅,大淩河岸一台降,又以炮攻城東一台崩。
丙辰,城北外岡一台降。
丁巳,明兵二千自松山來援,前哨阿山等擊敗之。
甲子,命阿濟格等率精兵往錦州松山,追擊明援兵。
丁卯,明兵六千來攻阿濟格營,時大霧,觊面不相識,及敵将至,有青氣自天沖人敵營,霧中開如門,于是阿濟格、碩托列陣以待,大敗敵兵,追至錦州城,擒遊擊一員,獲馬二百有六。
(八月)辛未,大淩河城内兵突出,我兵夾攻敗之。
九月乙亥,命譚布邀擊明兵出城樵采者。
丁亥,聞明兵援錦州,上率親随護軍前行,明兵七千潰遁,斬副将一員,收軍拜天。
庚寅,令士卒僞為錦州援兵以誘敵。
上率親随護軍伏于山内,祖大壽見之,率兵出城,宗室篇古四營齊出,明兵大敗。
上率伏兵掩至,敵奔入城,自是不敢複出。
乙未,明太仆寺卿監軍道張春,總兵昊襄、(鐘)[宋]偉等,率副将以下百餘員馬步兵四萬來援,逼小淩河。
上欲擊之,見其壁壘嚴整乃止。
戊戌,明兵起營,過大淩河,距城十五裡立營。
我軍先遣精銳扼敵歸路,兩翼兵直沖其營,敵陣堅不為動,火器齊發,聲震天地,我右翼沖入,明總兵吳襄、副将桑阿爾寨等先奔。
時有黑雲從風西來向我軍,敵乘風縱火,勢甚熾,将逼我陣,天忽雨,反風向敵,敵遂潰,遇伏,悉殲焉。
生擒張春、張(宏)[洪]谟等三十餘員,盡獲其駝馬器械,張春獨不跪。
上怒,援弓欲射之,代善谏曰:此人欲以死成名,奈何殺之以遂其志。
遂置之。
是戰也,祖大壽複以為計誘,故無一人出。
比曉,遣賜張春珍馔,春不食,固求死,餓二日,複賜食,乃受而食之,後每食上皆親閱以賜。
十月,遺祖大壽書,招之降。
未幾,大淩河糧盡,析骸而炊,殺人而食,大壽欲突圍不得。
複遣陣獲參将姜新招之,大壽降志乃決,遣其養子祖可法為質。
諸貝勒問曰:爾等死守空城何意?可法曰:因前屠戮遼東永平降民,是以畏死耳。
嶽托曰:遼東之事我等不勝追悔,永平乃二貝勒阿敏所為,已論罪幽禁矣。
戊戊,大壽殺其副将何可綱以降,可綱含笑而死。
十一月,縱袓大壽入錦州。
丁巳,大軍旋。
張春不肯薙發,令與白喇嘛同居三官廟。
天聰六年正月,管兵部事貝勒嶽托言:先年克遼東、廣甯誅漢人拒命者,後複屠永平、灤州,以是人懷疑懼,縱極力曉谕,人亦不信。
今天以大淩河與我,臣愚以為當善撫養。
撫養之道,當先予以家室,凡一品官以諸貝勒女妻之,二品官以國中大臣女妻之,仍出公帑以給其需。
各官宜令諸貝勒人給莊一區,複察各牛錄下寡婦給配各官從人。
至明之兵士,察漢民女子寡婦及八貝勒以下莊頭女子令其給配。
其餘更令殷實商賈,分給婚配,毋緻一人失所,則人心歸附,而大業可成矣。
上嘉納之。
賜門都号阿爾薩蘭土謝圖布庫,(社)[杜]爾麻号詹布庫,特木德赫号巴爾巴圖魯布庫。
三人皆蒙古人,膂力絕倫,善角抵。
二月,以大淩河歸降及俘獲漢人分隸副将下各五十名,參将下各十五名,遊擊下各十名,盡令移居沈陽,以國中婦女千口分配之。
其餘令國中諸貝勒大臣各分四五人,配之以妻室,善撫養之。
三月,以國書十二字頭向無圈點,上下字雷同無别,命巴克什達海酌加圈點,以分析之。
四月,親率大軍征察哈爾,次都勒河,聞察哈爾汗林丹奔庫黑得勒酥,乃還趨歸化城。
會有言察哈爾國左界與喀喇莽奈之境相接,因罷征明之師,複進征察哈爾。
五月,大軍次胡喇戶,以察哈爾遁,複議征明。
大軍次木魯哈喇克沁,命貝勒阿濟格等統左翼兵掠大同、宣府一帶,濟示哈朗等統右翼兵掠歸化城黃河一帶。
六月,遺書明沙河堡官,索回察哈爾逃入堡中人畜,及賞察哈爾汗财物,悉送出。
遣官齌書詣大同、陽和、宣府各官處議和。
甲午,與明宣府巡撫沈某、總兵董某等議和,定盟約,大軍還。
八月壬寅,次舊遼河,蒙古諸貝勒各率兵來會。
癸卯,命貝勒德格類、嶽托、阿濟格率兵由義州進發,屯于錦州、大淩河之間以俟。
丁未,兩路軍俱抵大淩河,時城牆已完,遂進圍之。
上以攻城恐傷士卒,乃命楞額禮、達爾哈率本旗圍北面之東,阿巴泰率護軍在後策應。
覺羅色勒圍正南,莽古爾泰、德格類在後策應。
宗室篇古圍南之西,濟爾哈朗策應。
吳讷格圍南之東,喀克笃禮圍東之北,多铎策應。
伊爾登圍東之南,多爾衰策應。
和碩圖圍西之北,代善策應。
鄂木兌圍正西,葉臣圍西之南,嶽托策應。
蒙古諸貝勒各率所部兵圍其隙處,佟養性載炮當錦州大道(西)[而]營。
諸将各固守泛地,勿縱一人出城。
又環城掘壕,深廣各丈許,壕外築牆高丈許,牆上加垜口,牆内距五丈餘地,又環(握)[掘]壕五尺,深七尺五寸,壕上鋪秫稭,覆以土,營外亦掘壕深廣各五尺許,城内外不能通出人矣。
辛亥,招降大淩河西山一台,城南岡一合。
壬子,系書于矢,射入大淩河城,谕諸蒙古。
癸醜,明兵出城誘戰,我副将孟(垣)[坦]、屯布祿,備禦多貝,侍衛戈裡及士卒十人,沒于陣。
是曰,以炮攻降城西南隅一台。
甲寅,大淩河岸一台降,又以炮攻城東一台崩。
丙辰,城北外岡一台降。
丁巳,明兵二千自松山來援,前哨阿山等擊敗之。
甲子,命阿濟格等率精兵往錦州松山,追擊明援兵。
丁卯,明兵六千來攻阿濟格營,時大霧,觊面不相識,及敵将至,有青氣自天沖人敵營,霧中開如門,于是阿濟格、碩托列陣以待,大敗敵兵,追至錦州城,擒遊擊一員,獲馬二百有六。
(八月)辛未,大淩河城内兵突出,我兵夾攻敗之。
九月乙亥,命譚布邀擊明兵出城樵采者。
丁亥,聞明兵援錦州,上率親随護軍前行,明兵七千潰遁,斬副将一員,收軍拜天。
庚寅,令士卒僞為錦州援兵以誘敵。
上率親随護軍伏于山内,祖大壽見之,率兵出城,宗室篇古四營齊出,明兵大敗。
上率伏兵掩至,敵奔入城,自是不敢複出。
乙未,明太仆寺卿監軍道張春,總兵昊襄、(鐘)[宋]偉等,率副将以下百餘員馬步兵四萬來援,逼小淩河。
上欲擊之,見其壁壘嚴整乃止。
戊戌,明兵起營,過大淩河,距城十五裡立營。
我軍先遣精銳扼敵歸路,兩翼兵直沖其營,敵陣堅不為動,火器齊發,聲震天地,我右翼沖入,明總兵吳襄、副将桑阿爾寨等先奔。
時有黑雲從風西來向我軍,敵乘風縱火,勢甚熾,将逼我陣,天忽雨,反風向敵,敵遂潰,遇伏,悉殲焉。
生擒張春、張(宏)[洪]谟等三十餘員,盡獲其駝馬器械,張春獨不跪。
上怒,援弓欲射之,代善谏曰:此人欲以死成名,奈何殺之以遂其志。
遂置之。
是戰也,祖大壽複以為計誘,故無一人出。
比曉,遣賜張春珍馔,春不食,固求死,餓二日,複賜食,乃受而食之,後每食上皆親閱以賜。
十月,遺祖大壽書,招之降。
未幾,大淩河糧盡,析骸而炊,殺人而食,大壽欲突圍不得。
複遣陣獲參将姜新招之,大壽降志乃決,遣其養子祖可法為質。
諸貝勒問曰:爾等死守空城何意?可法曰:因前屠戮遼東永平降民,是以畏死耳。
嶽托曰:遼東之事我等不勝追悔,永平乃二貝勒阿敏所為,已論罪幽禁矣。
戊戊,大壽殺其副将何可綱以降,可綱含笑而死。
十一月,縱袓大壽入錦州。
丁巳,大軍旋。
張春不肯薙發,令與白喇嘛同居三官廟。
天聰六年正月,管兵部事貝勒嶽托言:先年克遼東、廣甯誅漢人拒命者,後複屠永平、灤州,以是人懷疑懼,縱極力曉谕,人亦不信。
今天以大淩河與我,臣愚以為當善撫養。
撫養之道,當先予以家室,凡一品官以諸貝勒女妻之,二品官以國中大臣女妻之,仍出公帑以給其需。
各官宜令諸貝勒人給莊一區,複察各牛錄下寡婦給配各官從人。
至明之兵士,察漢民女子寡婦及八貝勒以下莊頭女子令其給配。
其餘更令殷實商賈,分給婚配,毋緻一人失所,則人心歸附,而大業可成矣。
上嘉納之。
賜門都号阿爾薩蘭土謝圖布庫,(社)[杜]爾麻号詹布庫,特木德赫号巴爾巴圖魯布庫。
三人皆蒙古人,膂力絕倫,善角抵。
二月,以大淩河歸降及俘獲漢人分隸副将下各五十名,參将下各十五名,遊擊下各十名,盡令移居沈陽,以國中婦女千口分配之。
其餘令國中諸貝勒大臣各分四五人,配之以妻室,善撫養之。
三月,以國書十二字頭向無圈點,上下字雷同無别,命巴克什達海酌加圈點,以分析之。
四月,親率大軍征察哈爾,次都勒河,聞察哈爾汗林丹奔庫黑得勒酥,乃還趨歸化城。
會有言察哈爾國左界與喀喇莽奈之境相接,因罷征明之師,複進征察哈爾。
五月,大軍次胡喇戶,以察哈爾遁,複議征明。
大軍次木魯哈喇克沁,命貝勒阿濟格等統左翼兵掠大同、宣府一帶,濟示哈朗等統右翼兵掠歸化城黃河一帶。
六月,遺書明沙河堡官,索回察哈爾逃入堡中人畜,及賞察哈爾汗财物,悉送出。
遣官齌書詣大同、陽和、宣府各官處議和。
甲午,與明宣府巡撫沈某、總兵董某等議和,定盟約,大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