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十四年一月至康熙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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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誠。

     九月,吏部遵旨詳查太祖太宗滿洲守制舊(制)[例],吏禮兩部并無舊冊可查。

    惟順治十年二月,禮部覆禦史陳啟泰請行通制一疏,奉有三年喪禮,着照會典定例遵行,有難拘常制者,請旨定奪之旨。

    又順治十年六月,臣部題滿洲、蒙古、漢軍各官不便離任丁憂,奉有依議之旨,遵行已久。

    今議得在京部院滿洲、蒙古、漢軍大小文官,仍應照定例守制一月,服滿即出理事。

    私居持服盡三年喪禮外,其奉差出兵文官,以回京聞喪之日為始,亦照定例遵行。

    至各省駐防及在外出仕漢軍文官,伊父母在任病故者,仍應照定例遵行。

    其父母在京病故者,準其解任回京,以到日為始,守制半年,仍私居持服盡三年喪禮,所遣員缺,相應另補。

    從之。

     十月,吏部題:直隸已(改)[設]總督,其順天、保定兩巡撫,應裁去一員。

    得旨:順天巡撫着裁去。

    鄭芝龍并其子鄭世恩、鄭世蔭等照謀叛(例)[律]族誅。

    尊皇祖妃為壽康太妃。

    登州于七,名小喜,本捕快,據鋸齒牙山作亂,焚劫八邑。

    命都統濟席哈為靖東将軍,征剿,将各旗兵馬分駐登、萊、膠三處,防範海汛,并緝于逆。

    紅本 康熙元年二月,吳三桂、愛星阿奏:奉命征緬,兩路進兵,于順治十八年十一月會師木邦,僞晉王李定國奔景線,僞鞏昌王白文選遁據錫波江,官兵造筏将渡,文選複奔茶山,遣總兵馬甯等追及于(猛卯)[孟養],文選降。

    三桂、愛星阿自趨緬城,僞永曆桂王朱由榔遺三桂書曰:将軍新朝之勳臣,舊朝之重鎮也。

    世膺爵秩,藩封外疆,列皇帝之于将軍,可謂甚厚。

    讵意國遭不造,闖賊肆惡,突入我京城,殄滅我社稷,逼死我先帝,殺戮我人民。

    将軍志興楚國,飲泣秦庭,缟素誓師,提兵問罪,當日之本衷,原未泯也。

    奈何憑借大國,狐假虎威,外施複仇之虛名,陰作新朝之佐命,逆賊授首之後,而南方一帶土宇,非複先朝有也。

    南方諸臣不忍宗社之颠覆,迎立南陽。

    何圖枕席未安,幹戈猝至,弘光殄祀,隆武就誅,仆于此時,幾不欲生,猶暇為宗社計乎,諸臣強之再三,謬承先緒。

    自是以來,一戰而楚地失,再戰而東粵亡,流離驚竄,不可勝數。

    幸李定國迎仆于貴州,接仆于南安,自謂與人無患,與世無争矣。

    而将軍忘君父之大德,圖開創之豐功,督師入滇,覆我巢穴。

    仆由是渡沙漠,聊借緬人以固吾圉,山遙水遠,言笑誰歡?隻益悲矣。

    既失世守之河山,苟全微命于蠻服,亦自幸矣。

    乃将軍不避艱險,請命遠來,提數十萬之衆,窮追逆旅之身,何視天下之不廣哉?豈天覆地載之中,獨不容仆一人乎?抑封王錫爵之後,猶欲殲仆以邀功乎?第思高皇帝栉風沐雨之天下,猶不能贻留片地,以為将軍建功之所,将軍既毀我室,又欲取我子,讀鸱鸮之章,能不慘然心恻乎?将軍猶是世祿之裔,即不為仆憐,獨不念先帝乎?即不念先帝,獨不念二祖列宗乎?即不念二祖列宗,獨不念己之祖若父乎?不知大清何恩何德于将軍,仆又何仇何怨于将軍也。

    将軍自以為智而适成其愚,自以為厚而反覺其薄,奕〈礻冀〉而後,史有傳書有載,當以将軍為何如人也!仆今者兵衰力弱,茕勞孑立,區區之命,懸于将軍之手矣。

    如必欲仆首領,則雖粉身碎骨,血濺草萊,所不敢辭。

    若其轉禍為福,或以遐方寸土,仍存三恪,更非敢望。

    倘得與太平草木,同沾雨露于聖朝,仆縱有億萬之衆,亦付于将軍,惟将軍是命。

    将軍臣事大清,亦可謂不忘故主之血食,不負先帝之大德也。

    惟冀裁之。

    十二月初一日,大軍至緬城,緬酋(莽應時)執朱由榔獻軍前,殺僞華亭侯王維恭等一百餘人,滇南平。

     三月,谕兵部:向來綠旗武官叙功加至左都督,仍應加級者,授官保銜,以後改授世職,着為例。

    尊世祖章皇帝陵曰孝陵。

     四月,加上太祖武皇帝尊谥曰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宏文定業高皇帝,加孝慈武皇後尊谥曰孝慈昭憲敬順慶顯承天輔聖高皇後,太宗尊谥曰應天興國宏德彰武寬溫仁聖睿孝隆道顯功文皇帝。

    四川總督李國英報:擒僞石泉王朱聿〈釒舍〉,恢複兩郡。

     五月,都統濟席哈蕩平山東賊寇,班師。

    總兵許龍擒海寇鄭成功之弟鄭成賜于廈門。

     六月,耿繼茂報:海逆鄭成功因其子鄭錦為各僞鎮擁立,忿怒發狂,于五月初八日咬指身死。

     十月,尊上聖祖母皇太後曰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太皇太後,母後皇後曰仁憲皇太後,母後曰慈和皇太後,頒恩诏。

    定西将軍内大臣公愛星阿平定雲南凱旋。

    雲撫袁懋功疏報:僞晉王李定國逃奔景線,染病身死。

     十一月,授僞鞏昌王白文選為承恩公。

     十二月,河南提督許天寵言:各府州縣當設公衙門,命文武官五月一會,兵民有不便者,有司武将面議。

    兵部議。

    從之。

    谕:貴州一切文武官員兵民事務,俱照雲南例,着平西王管理。

    兵部議準将雲、貴二省總督巡撫敕書,撰入聽平西王節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