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一年一月至雍正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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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房同莖分蒂,諸瑞疊呈,實皆皇上聖德之所感召,請宣付史館。
下部從之。
江西撫裴率度奏擒獲甯州銅鼓營奸細,請嚴搜捕。
得旨:此等匪類固不容姑息,亦不宜急迫。
若涉因循,恐漸至滋蔓,若不辨奸良,又恐驚衆,激成事端。
但須整理營伍,百姓自畏威懷德,此一二匪類,何難消弭。
全在大吏相機而行,實心任事也。
福撫黃國材疏言:章服為等威所系,況物力艱難,尤當愛惜。
臣曆任外吏,目睹地方淳樸者頗多殷實,奢靡者必至貧寒。
迩年八旗風俗奢靡,衣服貴賤相同,請嚴禁僭越,杜絕奢華,白丁下賤人等,止許服黑色布疋,不得用绫羅綢緞,及各種細毛,違者重治其罪。
上曰:此奏切中時病,奢僭之弊,朕亦稔知。
但陋習因循,一旦遽然禁止,若非立法嚴峻,有犯無宥,不能使之永遠遵奉。
揆之于理,移風易俗,宜漸不宜驟,究以從容不迫為貴。
爾等姑且徐徐勸導,倘仍不改革,然後嚴為定制,以法繩之可耳。
侍郎牛鈕疏禁官兵人等,服用五爪龍。
下部議行。
上禦幹清宮西暖閣,召王大臣及文武諸臣入,谕曰:朕自即位以來,念聖祖付托之重,安可怠忽,不為長久之慮。
當日聖祖因二阿哥之事,身心憂悴,不可殚述。
今朕諸子尚幼,建儲一事,必須詳加審慎,此事雖不可舉行,然不得不預為之計。
今朕特将此事,親寫密封,藏于匣内,置之幹清官正中,世祖章皇帝禦書正大光明匾額之後,乃宮中最高之處,以備不虞,諸王大臣鹹宜知之。
總理王大臣等遵旨議奏:羅蔔藏丹律久懷異志,糾衆盟誓。
皇上念伊祖顧實汗恭謹效順,不即加罪,特遣侍郎常壽谕以利害,前往和解。
羅蔔藏丹津并不聽常壽之言,欲與戴青和碩齊察罕丹津交戰,又冀望汗号,又私稱為**混台吉,殊屬悖逆。
現今伊欲往察罕丹律處争戰,應調西甯之兵,俟羅蔔藏丹津渡黃河時,于渡口邀截其後。
至松潘兵丁,請令提督嶽鐘琪帶領前往,就近應援。
其西路軍務,應行文年羹堯詳加定議辦理。
從之。
常壽奏:親王戴青和碩齊察罕丹津領兵與羅蔔藏丹津相持,勢難抵敵,率妻子屬人,來至河州老鴉關外,臣即令其進邊居住。
報聞。
先是,上杭縣奸民溫上貴往台灣從朱一貴,得僞元帥劄付及木刻僞印,仍還上杭縣,将煽誘其鄉人從賊。
聞朱一貴伏誅,遂竄江西,潛結棚匪數百人,謀掠萬載縣城。
知縣施昭庭調集鄉勇,同營汛官兵剿捕,擊斃三百餘人,生擒溫上貴,與其黨十數人并正法。
于是大學士白潢、尚書張廷玉各條奏禁戢棚匪策,敕督撫詳議。
閩督滿保疏言:閩、浙兩省棚民,以種麻、種靛、種煙、造紙、燒炭、煽鐵等項為業,奸良不一,令地鄰出結,五棚長連環互結。
若有為匪不法事,蹤迹可疑而弗首報者,依律連坐,自不敢容隐。
州縣官于農隙時,遍履各棚稽察,如始勤終怠,約束不嚴,即劾罷之。
遇有棚民之州縣缺出,于通省揀選才守兼優之員調補,則治法與治人,鹹收實效矣。
下部議行。
九月,上谕順天府尹:鄉飲酒禮,敬老尊賢之古制,近因年久,視為具文,筵宴亦多草率,爾衙門應加謹舉行。
戶部議:直撫李維鈞請将丁銀攤入田糧之内,應于雍正二年為始,造冊征收。
除浙江紹興府(隋)[惰]民丐籍。
湖督楊宗仁疏言:襄陽府屬之樊城鎮,五方雜處,商賈輻辏,奸宄易以潛綜。
請移襄陽同知駐樊城彈壓。
從之。
又言:清淨盜源,稽查窩賭窩逃,法莫善于力行保甲。
臣到任後,即通飾所屬,令紳矜兵役與齊民一體鱗次挨編保甲,不許脫漏一戶,聯絡守望,百姓稱便。
誠恐州縣奉行不得法,今專委本管道員稽查,如有未盡合法之州縣,即令指示照式編次,擇其善者,另予優獎。
得旨:此奏甚好,凡舉行一法,必示以勸懲,方期有效耳。
雲督高其倬疏言:雲、貴兩省土司承襲,向有陋規,上下衙門,每因文結舛錯,借端需索苦累臣已嚴行禁革,并請嗣後咨部文冊内,數字舛錯,無甚關系者,免其駁換,于疏内代為聲明,庶承襲事易結,掯索弊除。
得旨嘉獎。
十月,年羹堯奏:青海羅蔔藏丹津猖狂,臣領兵自甘州起程,于本月初間至西甯。
旨:以羹堯為撫遠大将軍,前鋒統領素丹,提督嶽鐘琪為參贊,并敕授方略。
年羹堯奏:臣奏調(乂)[叉]木多總兵周瑛截羅蔔藏丹津往藏後路,但恐其遁穆魯烏蘇等處,請令富甯安調都統穆森往吐魯番駐防,調吐魯番副将軍阿喇衲帶兵二千,由噶斯一路截殺。
報聞。
年羹堯奏:十月,厄魯特二千,番賊一千,圍我鎮海堡,都統武格、參将宋可進等大敗之,殺傷六百餘人,擒叛逆囊素阿旺丹律。
又奏
下部從之。
江西撫裴率度奏擒獲甯州銅鼓營奸細,請嚴搜捕。
得旨:此等匪類固不容姑息,亦不宜急迫。
若涉因循,恐漸至滋蔓,若不辨奸良,又恐驚衆,激成事端。
但須整理營伍,百姓自畏威懷德,此一二匪類,何難消弭。
全在大吏相機而行,實心任事也。
福撫黃國材疏言:章服為等威所系,況物力艱難,尤當愛惜。
臣曆任外吏,目睹地方淳樸者頗多殷實,奢靡者必至貧寒。
迩年八旗風俗奢靡,衣服貴賤相同,請嚴禁僭越,杜絕奢華,白丁下賤人等,止許服黑色布疋,不得用绫羅綢緞,及各種細毛,違者重治其罪。
上曰:此奏切中時病,奢僭之弊,朕亦稔知。
但陋習因循,一旦遽然禁止,若非立法嚴峻,有犯無宥,不能使之永遠遵奉。
揆之于理,移風易俗,宜漸不宜驟,究以從容不迫為貴。
爾等姑且徐徐勸導,倘仍不改革,然後嚴為定制,以法繩之可耳。
侍郎牛鈕疏禁官兵人等,服用五爪龍。
下部議行。
上禦幹清宮西暖閣,召王大臣及文武諸臣入,谕曰:朕自即位以來,念聖祖付托之重,安可怠忽,不為長久之慮。
當日聖祖因二阿哥之事,身心憂悴,不可殚述。
今朕諸子尚幼,建儲一事,必須詳加審慎,此事雖不可舉行,然不得不預為之計。
今朕特将此事,親寫密封,藏于匣内,置之幹清官正中,世祖章皇帝禦書正大光明匾額之後,乃宮中最高之處,以備不虞,諸王大臣鹹宜知之。
總理王大臣等遵旨議奏:羅蔔藏丹律久懷異志,糾衆盟誓。
皇上念伊祖顧實汗恭謹效順,不即加罪,特遣侍郎常壽谕以利害,前往和解。
羅蔔藏丹津并不聽常壽之言,欲與戴青和碩齊察罕丹津交戰,又冀望汗号,又私稱為**混台吉,殊屬悖逆。
現今伊欲往察罕丹律處争戰,應調西甯之兵,俟羅蔔藏丹津渡黃河時,于渡口邀截其後。
至松潘兵丁,請令提督嶽鐘琪帶領前往,就近應援。
其西路軍務,應行文年羹堯詳加定議辦理。
從之。
常壽奏:親王戴青和碩齊察罕丹津領兵與羅蔔藏丹津相持,勢難抵敵,率妻子屬人,來至河州老鴉關外,臣即令其進邊居住。
報聞。
先是,上杭縣奸民溫上貴往台灣從朱一貴,得僞元帥劄付及木刻僞印,仍還上杭縣,将煽誘其鄉人從賊。
聞朱一貴伏誅,遂竄江西,潛結棚匪數百人,謀掠萬載縣城。
知縣施昭庭調集鄉勇,同營汛官兵剿捕,擊斃三百餘人,生擒溫上貴,與其黨十數人并正法。
于是大學士白潢、尚書張廷玉各條奏禁戢棚匪策,敕督撫詳議。
閩督滿保疏言:閩、浙兩省棚民,以種麻、種靛、種煙、造紙、燒炭、煽鐵等項為業,奸良不一,令地鄰出結,五棚長連環互結。
若有為匪不法事,蹤迹可疑而弗首報者,依律連坐,自不敢容隐。
州縣官于農隙時,遍履各棚稽察,如始勤終怠,約束不嚴,即劾罷之。
遇有棚民之州縣缺出,于通省揀選才守兼優之員調補,則治法與治人,鹹收實效矣。
下部議行。
九月,上谕順天府尹:鄉飲酒禮,敬老尊賢之古制,近因年久,視為具文,筵宴亦多草率,爾衙門應加謹舉行。
戶部議:直撫李維鈞請将丁銀攤入田糧之内,應于雍正二年為始,造冊征收。
除浙江紹興府(隋)[惰]民丐籍。
湖督楊宗仁疏言:襄陽府屬之樊城鎮,五方雜處,商賈輻辏,奸宄易以潛綜。
請移襄陽同知駐樊城彈壓。
從之。
又言:清淨盜源,稽查窩賭窩逃,法莫善于力行保甲。
臣到任後,即通飾所屬,令紳矜兵役與齊民一體鱗次挨編保甲,不許脫漏一戶,聯絡守望,百姓稱便。
誠恐州縣奉行不得法,今專委本管道員稽查,如有未盡合法之州縣,即令指示照式編次,擇其善者,另予優獎。
得旨:此奏甚好,凡舉行一法,必示以勸懲,方期有效耳。
雲督高其倬疏言:雲、貴兩省土司承襲,向有陋規,上下衙門,每因文結舛錯,借端需索苦累臣已嚴行禁革,并請嗣後咨部文冊内,數字舛錯,無甚關系者,免其駁換,于疏内代為聲明,庶承襲事易結,掯索弊除。
得旨嘉獎。
十月,年羹堯奏:青海羅蔔藏丹津猖狂,臣領兵自甘州起程,于本月初間至西甯。
旨:以羹堯為撫遠大将軍,前鋒統領素丹,提督嶽鐘琪為參贊,并敕授方略。
年羹堯奏:臣奏調(乂)[叉]木多總兵周瑛截羅蔔藏丹津往藏後路,但恐其遁穆魯烏蘇等處,請令富甯安調都統穆森往吐魯番駐防,調吐魯番副将軍阿喇衲帶兵二千,由噶斯一路截殺。
報聞。
年羹堯奏:十月,厄魯特二千,番賊一千,圍我鎮海堡,都統武格、參将宋可進等大敗之,殺傷六百餘人,擒叛逆囊素阿旺丹律。
又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