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四年一月至康熙四十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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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六百餘萬。
上曰:自吳三桂變亂之複,民甚艱苦,故朕累年蠲免錢糧,民生優裕,則國家太平矣。
爾等可查康熙元年以來,所免錢糧總數來奏。
尋奏:查自元年以來,所免錢糧共九千萬有奇。
報聞。
十二月,谕大學士等曰:今年順天鄉試聲名不佳,人或怨其不公,又聞試卷未加圈點者甚多,應試者各執落卷以示人,又作草人至試官家門首砍之,觀其舉動,人怨殆不可言矣。
朕在避暑處點汪霦、姚士藟為正副考官,以為出人意料,朕親手封發,當不複生弊矣。
由此觀之,亦不在此,但存乎其人之所行而已。
科場之設,以為選擇人才之地,于此事而行之不正,雖學問優長,何益之有?科道官專在言職,何不參劾,可将此問科道官。
尋議老官汪霦、姚士藟照溺職例革職,永不叙用。
從之。
康熙四十五年正月,九卿議覆兩江總督阿山等疏言:黃、準、運三河工事關重大,請聖駕親臨指示,應如所請,并屢次疏請俯從。
不允。
二月二十七日丙辰,京師地微震。
三月,順天府尹施世綸疏陳四欵:一、禁五城司坊擅理詞訟。
一、禁奸徒包攪捐納。
一、禁牙行要占貨物。
一、禁流娼歌宴。
敕部議行,着為令。
兩廣總督郭世隆疏報:海洋巨盜蔡玉也等,聚衆劫掠商船,今已擒獲,分别定拟斬流。
得旨:遣刑部侍郎常绶往勘覆奏,蔡玉也等五人應立斬。
部議:世隆平時禁賊不嚴,及事發,又朦胧掩飾,應革職。
旨從寬留任。
上親定殿試卷一甲三名,不合式十一卷,令再三年殿試,其文理谫劣二人陶仁明黜革,馬芝秀仍留舉人。
又張勿我、郭璜二人,亦皆黜革。
尋陳廷敬奏:會元尚居易首篇一千二百餘字,文亦不佳,向來作文不得過六百五十字,所作違例,應黜革。
從之,考官獲罪有差。
四月,授庶吉士王喆等為編修檢讨,其塗天相、謝履忠、馬汝為、柯喬年、萬民欽、李天祥、劉圻、楊緒、萬經、胡相、李堂、劉祖任、王邁、朱書、伊泰、西庫、才住、高其偉、董泰、何焯、文義荒疏,不準授職,再教習三年。
盛度、阿進泰、耿古德文字俱劣,不堪造就,着革職。
上谕兵部曰:國家綏靖疆圉,安輯軍民,惟專阃元戎是賴,如有實能久鎮邊境茂着勞績者,則獎勚酬庸,宜逾常格。
貴州提督李芳遠自曆行間二十餘載,屢立戰功,及莅事黔省,馭軍有法,訓下知方,威望愈聞,謀猷益殚。
現今舊将閱歲之久,罕與比倫,用沛殊恩,特彰優異,着加太子少保,授為鎮遠将軍,以示朕褒寵勞臣至意。
先是,湖廣總督石文晟劾奏容美上司田舜年私造官殿,暴虐奸淫,種種不法,舜年參革,伊子田昞如假揑昞如幼子田翼南年歲,希圖承襲,并劾桑植土司向長庚容匿昞如,抗不解審。
六月,上命内閣學士二格偕左都禦史梅鋗赴楚,會同石文晟等鞫之。
時舜年赴武昌申訴,文晟拘之,尋病卒,長庚亦解昞如聽勘。
九月會鞫,梅鋗、石文晟各就一議具奏。
二格以證佐未集,獄辭未定,不便立議,疏言:昞如、長庚已到案取供,至田舜年各欵,僅取族侄田瑛如供詞,梅鋗等俱欲以現取口供完結,臣以為瑛如與舜年同被獲之人,非舜年子弟,伊親子及案内證佐二十餘名無一到者,未經質審處甚多,舜年治病之醫及檢屍之知縣洪國輔俱未到案,舜年死未明白,倘草率完結,無以服衆土司心。
旨:總督石文晟原參田舜年建造官殿,行兇作惡,是以羁留武昌。
今田舜年已故,又具奏欲息其事,如土司抗拒不法,則當發兵征剿,若無罪當反坐原參之人,朕意以為二格所奏為是,此事不便令督撫提督會審,當再遺大臣前往。
尋命大學士席哈納,侍郎張廷樞、蕭永藻察審,田舜年僭越淫縱各欵俱虛,其希圖承襲等事屬實,應治罪,已死,無庸議。
田昞如暴戾虐民,抗不赴審,已革職,仍枷責,安插内地,以其所屬戶口收入版圖。
向長庚隐匿田昞如,降四級留任。
并以草率具奏梅鋗革職,總督石文晟及湖北巡撫劉殿衡、偏沅巡撫趙申喬、提督餘益谟各降級罰俸有差。
川陝督博濟疏言:去歲秋時奉谕旨,念民間所用升鬥大小不同,令部臣較鑄平準頒行,臣已照式鑄造,轉發各屬。
但陝、甘收糧舊用永豐倉鬥,駐防兵糧亦以此支放,相沿已久。
令以部頒新鬥較量,一石計短少三鬥,如以新鬥收受,即以新鬥放給,則十分之中已減三分,兵馬糧料不無艱窘。
況陝、甘兵馬較他省最多,倘有行走,全賴士飽馬騰。
查收受民糧時,尚有多收耗糧一項未革,請将此項耗糧永行禁革,百姓交糧,令照舊鬥之數以新鬥交收,支給兵糧亦照舊鬥之數以新鬥量給,則耗糧革絕,民已樂輸恐後,而陝甘滿漢十餘萬兵丁,俱仰沐格外之恩矣。
下部議,如所請,其永豐倉升鬥永行停止。
七月
上曰:自吳三桂變亂之複,民甚艱苦,故朕累年蠲免錢糧,民生優裕,則國家太平矣。
爾等可查康熙元年以來,所免錢糧總數來奏。
尋奏:查自元年以來,所免錢糧共九千萬有奇。
報聞。
十二月,谕大學士等曰:今年順天鄉試聲名不佳,人或怨其不公,又聞試卷未加圈點者甚多,應試者各執落卷以示人,又作草人至試官家門首砍之,觀其舉動,人怨殆不可言矣。
朕在避暑處點汪霦、姚士藟為正副考官,以為出人意料,朕親手封發,當不複生弊矣。
由此觀之,亦不在此,但存乎其人之所行而已。
科場之設,以為選擇人才之地,于此事而行之不正,雖學問優長,何益之有?科道官專在言職,何不參劾,可将此問科道官。
尋議老官汪霦、姚士藟照溺職例革職,永不叙用。
從之。
康熙四十五年正月,九卿議覆兩江總督阿山等疏言:黃、準、運三河工事關重大,請聖駕親臨指示,應如所請,并屢次疏請俯從。
不允。
二月二十七日丙辰,京師地微震。
三月,順天府尹施世綸疏陳四欵:一、禁五城司坊擅理詞訟。
一、禁奸徒包攪捐納。
一、禁牙行要占貨物。
一、禁流娼歌宴。
敕部議行,着為令。
兩廣總督郭世隆疏報:海洋巨盜蔡玉也等,聚衆劫掠商船,今已擒獲,分别定拟斬流。
得旨:遣刑部侍郎常绶往勘覆奏,蔡玉也等五人應立斬。
部議:世隆平時禁賊不嚴,及事發,又朦胧掩飾,應革職。
旨從寬留任。
上親定殿試卷一甲三名,不合式十一卷,令再三年殿試,其文理谫劣二人陶仁明黜革,馬芝秀仍留舉人。
又張勿我、郭璜二人,亦皆黜革。
尋陳廷敬奏:會元尚居易首篇一千二百餘字,文亦不佳,向來作文不得過六百五十字,所作違例,應黜革。
從之,考官獲罪有差。
四月,授庶吉士王喆等為編修檢讨,其塗天相、謝履忠、馬汝為、柯喬年、萬民欽、李天祥、劉圻、楊緒、萬經、胡相、李堂、劉祖任、王邁、朱書、伊泰、西庫、才住、高其偉、董泰、何焯、文義荒疏,不準授職,再教習三年。
盛度、阿進泰、耿古德文字俱劣,不堪造就,着革職。
上谕兵部曰:國家綏靖疆圉,安輯軍民,惟專阃元戎是賴,如有實能久鎮邊境茂着勞績者,則獎勚酬庸,宜逾常格。
貴州提督李芳遠自曆行間二十餘載,屢立戰功,及莅事黔省,馭軍有法,訓下知方,威望愈聞,謀猷益殚。
現今舊将閱歲之久,罕與比倫,用沛殊恩,特彰優異,着加太子少保,授為鎮遠将軍,以示朕褒寵勞臣至意。
先是,湖廣總督石文晟劾奏容美上司田舜年私造官殿,暴虐奸淫,種種不法,舜年參革,伊子田昞如假揑昞如幼子田翼南年歲,希圖承襲,并劾桑植土司向長庚容匿昞如,抗不解審。
六月,上命内閣學士二格偕左都禦史梅鋗赴楚,會同石文晟等鞫之。
時舜年赴武昌申訴,文晟拘之,尋病卒,長庚亦解昞如聽勘。
九月會鞫,梅鋗、石文晟各就一議具奏。
二格以證佐未集,獄辭未定,不便立議,疏言:昞如、長庚已到案取供,至田舜年各欵,僅取族侄田瑛如供詞,梅鋗等俱欲以現取口供完結,臣以為瑛如與舜年同被獲之人,非舜年子弟,伊親子及案内證佐二十餘名無一到者,未經質審處甚多,舜年治病之醫及檢屍之知縣洪國輔俱未到案,舜年死未明白,倘草率完結,無以服衆土司心。
旨:總督石文晟原參田舜年建造官殿,行兇作惡,是以羁留武昌。
今田舜年已故,又具奏欲息其事,如土司抗拒不法,則當發兵征剿,若無罪當反坐原參之人,朕意以為二格所奏為是,此事不便令督撫提督會審,當再遺大臣前往。
尋命大學士席哈納,侍郎張廷樞、蕭永藻察審,田舜年僭越淫縱各欵俱虛,其希圖承襲等事屬實,應治罪,已死,無庸議。
田昞如暴戾虐民,抗不赴審,已革職,仍枷責,安插内地,以其所屬戶口收入版圖。
向長庚隐匿田昞如,降四級留任。
并以草率具奏梅鋗革職,總督石文晟及湖北巡撫劉殿衡、偏沅巡撫趙申喬、提督餘益谟各降級罰俸有差。
川陝督博濟疏言:去歲秋時奉谕旨,念民間所用升鬥大小不同,令部臣較鑄平準頒行,臣已照式鑄造,轉發各屬。
但陝、甘收糧舊用永豐倉鬥,駐防兵糧亦以此支放,相沿已久。
令以部頒新鬥較量,一石計短少三鬥,如以新鬥收受,即以新鬥放給,則十分之中已減三分,兵馬糧料不無艱窘。
況陝、甘兵馬較他省最多,倘有行走,全賴士飽馬騰。
查收受民糧時,尚有多收耗糧一項未革,請将此項耗糧永行禁革,百姓交糧,令照舊鬥之數以新鬥交收,支給兵糧亦照舊鬥之數以新鬥量給,則耗糧革絕,民已樂輸恐後,而陝甘滿漢十餘萬兵丁,俱仰沐格外之恩矣。
下部議,如所請,其永豐倉升鬥永行停止。
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