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八年一月至康熙二十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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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部知道。
命王安國以刑部左侍郎銜管奉天府府尹事,陛辭,谕曰:奉天為根本重地,今聞遊民甚多,務農者少,一遇旱淹,即難補救,爾至任當勸民務農,嚴察光根遊手之徒。
奉天田土旗民強界相錯,丈量明白,以旗人餘地付之莊頭。
前府尹金鑒奏請将旗人餘地俱與百姓耕種,征收錢糧所見甚小。
今已另遣官前往丈量,雖系彼處戶部之事,爾在地方亦須公同詳察,永定則例。
漕運總督徐旭齡疏請厘三害雲:随漕例有增裁,原為貼軍而設,乃有司私增更甚于軍,每石少以錢計,多以數錢計。
南兵軍局恤伍項原無增裁,今統歸太糧征收,仍難扣減,宜革者一。
随漕例有潤耗,原為貼兌而設,乃有司私耗更浮于兌,每石少以鬥計,多以數鬥計,白糧已編有辦束包,令又另加春辨米包索銀,宜革者二。
至盤費腳價,江、浙官無額編,民間私貼每石銀三五分,米三五鬥。
乃湖北已編有折銀三千九百餘兩,每石複幫貼銀一二兩。
江西已編有腳費銀三萬四千五百餘兩,每石複征水腳銀三錢五分,宜革者三。
又請籌三便雲:各省給軍欵項,有減存抵欠銷算者,勢須糧道給放,其随漕增截銀兩,亦彙解道庫,一解一給旗丁反受扣減,請停止彙解,竟歸州縣給發,便一。
運丁行月糧,遇有災傷停缺例請撥補,有康熙十二年間除荒銀兩至二十一年仍未準給,旗丁不沾實惠,請停止除荒,竟入現運項下得應覓之用,便二。
至船少幫多為病尤甚,浙江幫次有可合一幫者,請附歸并,可省二十餘幫,便三。
俱下九卿議行。
十月,論直撫于成龍:直隸地方,朕屢豁免錢糧,百姓竟無起色。
今年荒旱比往年更甚,朕在深官,俯念民生困苦,衣食艱難,宵籲焦勞,時欲流涕。
業經遣官察赈,複與蠲免正供。
地方大小各官,遇此荒年,束手無策,于民何益,爾等受國厚恩,為民父母,甯獨不愧于心?當思良法,使貪民不填溝壑,以副朕轸念闾閻至意。
副都禦史許三禮疏劾原任刑部尚書徐幹學曰:竊惟聖主必需賢佐,懲貪不外遠奸,大小臣工,幸逢聖主,應為賢臣。
乃有原任刑部尚書徐幹學者,不顧品行,律身不嚴,緻被罪臣張汧所供。
蒙皇上寬仁,不加譴責,即宜引咎自退,乞命歸裡,又複優柔系戀,潛住長安,乘留修史為名,出入禁廷,與高士奇相為表裹,物議沸騰。
即無官守,落得招搖納賄。
其子試禦史徐樹谷,不遵成例,朦胧與考,明有所恃。
獨其弟徐秉義文行兼優,實系當代偉人。
原任禮部尚書熊賜履,理學醇儒,可稱千古人品。
臣職居言路,知而不言,即為不忠,俯采輿論,直陳賢奸,乞即召用熊賜履、徐秉義,以佐盛治。
徐幹學既無好行止,自無好議論,既無好事業,焉有好文章,應逐出史館,以示遠奸。
徐樹谷尚書之子,中堂之侄,身為禦史,太覺招搖,應調部屬,以遵成例。
臣不避嫌怨,披瀝直陳。
旨:所參事情,着徐幹學明白回奏。
熊賜履原系簡任大臣,朕所深知,已經起用,現在丁憂,許三禮請即召用,殊屬不谙着饬行。
幹學回奏:憲臣謂臣律身不嚴,緻罪臣張汧所供,臣若果受張汧一錢,臣甘寸磔。
隻以臣為台長,聞知汧狼藉,屢向僚屬斥言其罪,汧知而恨臣,遂肆誣蠟,業蒙皇上洞鑒。
臣以性不諧俗,遭人嫉忌,具疏懇歸田裡。
蒙恩準解部務,仍領各館總裁,臣早夜編摩,每隔數日入直,與高士奇等共訂書史,校雠禦選古文,此外一無幹涉。
臣在任之日,尚且嚴絕苞苴,豈解任以後,反行招搖納賄。
憲臣忽雲潛住,忽雲招搖,皆臣所惶惑不解者。
臣子樹谷考選經吏部及臣弟元文奏明,其時大臣子弟與考,并不止臣子一人。
皇上特恩簡用,安得朦胧,皆由臣平時好講忠孝大義,言論時或激切,易以招尤,乞賜罷斥歸田,并罷臣子言職,以安愚分。
疏并下部察議,以所劾招搖納賄皆無實據,即朦胧考選亦不确,三禮應降二級調用。
議甫上,三禮複疏:為特參大臣紊亂國制,肇釁開端,謹據實題參,仰祈嚴敕窮究,以杜專擅之漸,以垂永久之制事。
竊惟聖朝律例:三品大臣子弟不許考選,科道成例,遵行已久,無敢紊越。
獨原任刑部尚書徐幹學膽恃胞弟徐元文欽點人閣勢紊成例,遣子赴考,現在補職,臣屬堂官,具疏題明,蒙皇上着幹學明白回奏,而幹學将自己潛住招搖穢迹,欲以奉旨留京一語蓋之。
徐樹谷違例考選,指稱吏部題請,閣臣奏明等語,鉗制言官。
要見皇上之留徐幹學者,留于史館辨事,豈留潛地招搖,物議沸騰,閣臣之奏明者,不過奏避閱卷之嫌疑,豈有題破曆來之定例。
今幹學不引咎悔過,反執吏部閣臣之請,雕琢字眼,粉飾要旨,欲坐臣以指參不實之例,而使樹谷仍居禦史之職,明欲肇釁開端,紊亂國制,專擅之漸,不
命王安國以刑部左侍郎銜管奉天府府尹事,陛辭,谕曰:奉天為根本重地,今聞遊民甚多,務農者少,一遇旱淹,即難補救,爾至任當勸民務農,嚴察光根遊手之徒。
奉天田土旗民強界相錯,丈量明白,以旗人餘地付之莊頭。
前府尹金鑒奏請将旗人餘地俱與百姓耕種,征收錢糧所見甚小。
今已另遣官前往丈量,雖系彼處戶部之事,爾在地方亦須公同詳察,永定則例。
漕運總督徐旭齡疏請厘三害雲:随漕例有增裁,原為貼軍而設,乃有司私增更甚于軍,每石少以錢計,多以數錢計。
南兵軍局恤伍項原無增裁,今統歸太糧征收,仍難扣減,宜革者一。
随漕例有潤耗,原為貼兌而設,乃有司私耗更浮于兌,每石少以鬥計,多以數鬥計,白糧已編有辦束包,令又另加春辨米包索銀,宜革者二。
至盤費腳價,江、浙官無額編,民間私貼每石銀三五分,米三五鬥。
乃湖北已編有折銀三千九百餘兩,每石複幫貼銀一二兩。
江西已編有腳費銀三萬四千五百餘兩,每石複征水腳銀三錢五分,宜革者三。
又請籌三便雲:各省給軍欵項,有減存抵欠銷算者,勢須糧道給放,其随漕增截銀兩,亦彙解道庫,一解一給旗丁反受扣減,請停止彙解,竟歸州縣給發,便一。
運丁行月糧,遇有災傷停缺例請撥補,有康熙十二年間除荒銀兩至二十一年仍未準給,旗丁不沾實惠,請停止除荒,竟入現運項下得應覓之用,便二。
至船少幫多為病尤甚,浙江幫次有可合一幫者,請附歸并,可省二十餘幫,便三。
俱下九卿議行。
十月,論直撫于成龍:直隸地方,朕屢豁免錢糧,百姓竟無起色。
今年荒旱比往年更甚,朕在深官,俯念民生困苦,衣食艱難,宵籲焦勞,時欲流涕。
業經遣官察赈,複與蠲免正供。
地方大小各官,遇此荒年,束手無策,于民何益,爾等受國厚恩,為民父母,甯獨不愧于心?當思良法,使貪民不填溝壑,以副朕轸念闾閻至意。
副都禦史許三禮疏劾原任刑部尚書徐幹學曰:竊惟聖主必需賢佐,懲貪不外遠奸,大小臣工,幸逢聖主,應為賢臣。
乃有原任刑部尚書徐幹學者,不顧品行,律身不嚴,緻被罪臣張汧所供。
蒙皇上寬仁,不加譴責,即宜引咎自退,乞命歸裡,又複優柔系戀,潛住長安,乘留修史為名,出入禁廷,與高士奇相為表裹,物議沸騰。
即無官守,落得招搖納賄。
其子試禦史徐樹谷,不遵成例,朦胧與考,明有所恃。
獨其弟徐秉義文行兼優,實系當代偉人。
原任禮部尚書熊賜履,理學醇儒,可稱千古人品。
臣職居言路,知而不言,即為不忠,俯采輿論,直陳賢奸,乞即召用熊賜履、徐秉義,以佐盛治。
徐幹學既無好行止,自無好議論,既無好事業,焉有好文章,應逐出史館,以示遠奸。
徐樹谷尚書之子,中堂之侄,身為禦史,太覺招搖,應調部屬,以遵成例。
臣不避嫌怨,披瀝直陳。
旨:所參事情,着徐幹學明白回奏。
熊賜履原系簡任大臣,朕所深知,已經起用,現在丁憂,許三禮請即召用,殊屬不谙着饬行。
幹學回奏:憲臣謂臣律身不嚴,緻罪臣張汧所供,臣若果受張汧一錢,臣甘寸磔。
隻以臣為台長,聞知汧狼藉,屢向僚屬斥言其罪,汧知而恨臣,遂肆誣蠟,業蒙皇上洞鑒。
臣以性不諧俗,遭人嫉忌,具疏懇歸田裡。
蒙恩準解部務,仍領各館總裁,臣早夜編摩,每隔數日入直,與高士奇等共訂書史,校雠禦選古文,此外一無幹涉。
臣在任之日,尚且嚴絕苞苴,豈解任以後,反行招搖納賄。
憲臣忽雲潛住,忽雲招搖,皆臣所惶惑不解者。
臣子樹谷考選經吏部及臣弟元文奏明,其時大臣子弟與考,并不止臣子一人。
皇上特恩簡用,安得朦胧,皆由臣平時好講忠孝大義,言論時或激切,易以招尤,乞賜罷斥歸田,并罷臣子言職,以安愚分。
疏并下部察議,以所劾招搖納賄皆無實據,即朦胧考選亦不确,三禮應降二級調用。
議甫上,三禮複疏:為特參大臣紊亂國制,肇釁開端,謹據實題參,仰祈嚴敕窮究,以杜專擅之漸,以垂永久之制事。
竊惟聖朝律例:三品大臣子弟不許考選,科道成例,遵行已久,無敢紊越。
獨原任刑部尚書徐幹學膽恃胞弟徐元文欽點人閣勢紊成例,遣子赴考,現在補職,臣屬堂官,具疏題明,蒙皇上着幹學明白回奏,而幹學将自己潛住招搖穢迹,欲以奉旨留京一語蓋之。
徐樹谷違例考選,指稱吏部題請,閣臣奏明等語,鉗制言官。
要見皇上之留徐幹學者,留于史館辨事,豈留潛地招搖,物議沸騰,閣臣之奏明者,不過奏避閱卷之嫌疑,豈有題破曆來之定例。
今幹學不引咎悔過,反執吏部閣臣之請,雕琢字眼,粉飾要旨,欲坐臣以指參不實之例,而使樹谷仍居禦史之職,明欲肇釁開端,紊亂國制,專擅之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