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九年三月至順治十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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篦,行鹽三百七十四萬六百二十三引,征課銀二百一十二萬二千一十四兩二錢有奇,鑄制錢二十萬九千七百六十三萬三千八百五十有奇,銅錢二(千)[十]萬一千二百一十有奇,鈔一十二萬八千一百七十二貫四百七十有奇。

     順治十年正月庚午,論内三院:朕自親政以來,各衙門奏事,但有滿臣,未見漢臣。

    朕思大小臣工,皆朕腹心手足,凡進奏本章,内院六部都察院通政大理等衙門,滿、漢侍郎卿以上會同來奏,其奏内事情或未當者,可以顧問商酌。

    爾等傳谕諸臣,務體朕懷,各竭公忠,盡除推诿,以昭一心一德之盛。

    辛未,谕内三院:近來言官條奏多系細務,未見有規切朕躬者。

    朕一日萬幾,豈無未合天意,未順人心之事?良由諸臣畏憚忌諱,不敢進谏耳。

    朕雖不德,于古帝王納言容直,每懷欣慕。

    朕躬如有過失,諸臣須直谏無隐,即有未合,不妨再三開陳,庶得省改,力行正直,希臻治平。

    進言切當者,必加旌獎;言之過贛者,亦不譴責。

    即傳谕大小諸臣工,俾鹹悉朕意。

    工科愛惜喇庫哈番散都給事中姚文然言:近兵部大臣皆因得罪,鎖禁發問,天寒地凍,日久成疾。

    且通衢大路,功貴大臣帶鎖亵辱,非所以廣皇仁而存國體。

    得旨:以後滿、漢諸臣有犯貪惡重大事情,應發刑部者,在部守候,不必鎖拏送問,審有實據,引律拟罪,奏請處分。

     定遠大将軍敬謹親王等奏捷雲: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大兵抵湘潭縣,僞将軍馬進忠等遁寶慶,臣率兵向衡州進發,屢敗賊兵,二十三日抵衡州,大敗賊兵,追殺二十餘裡,斬獲甚衆。

    給事中王廷谏言:盜賊恃窩主為巢窟,乃敢為窩主者,非地方豪惡,即投充莊頭也。

    力足以(轉變)[展辨],勢足以庇護。

    請自後追問窩(主)[家],如系莊頭及投充人等,即行擒拏解部。

    從之。

    命貝勒屯齊為定遠大将軍,統大兵征剿湖南。

    谕護軍統領阿爾津、韓岱、宜爾德等率師往會湖南大兵。

    上幸内院,谕大學士等:黃膘李三一細民耳,住居外,複多造房屋,每間修飾齊整,其何故也?洪承疇對曰:其房屋分照六部,或某部人至或自外來有事某部者,即入某部房内(毋政攙越)。

    上曰:以一細民而越分妄行如此,故天使之敗耳。

    上又曰:李三為民大害,諸臣畏不敢言,鞫審日,甯完我、陳之遴默無一言,鄭親王诂之,之遴始曰:李三巨惡,誅之則已,倘不行正法,之遴必被陷害。

    此豈非重身家性命者乎?名夏曰:李三雖惡,一禦史足以治之。

    臣等叨為大臣,發奸摘伏,非臣所司。

    且李三廣通線索,言出禍随,顧惜身家,亦人之恒情也。

     二月,浙閩總督劉清泰言:臣遵密谕,細察廈門一窟,素稱鄭逆老巢,撫臣張學聖、道臣黃澍、鎮臣馬得功垂涎金穴,乘成功他出,潛師往襲,悉攫其家赀,似緻鄭逆索償修怨,海郡淪陷。

    命褫三人及按臣王應元職,解京嚴訊。

    上幸内院,閱通鑒,問漢高、文、光武及唐太宗、宋太祖、明太祖孰優?陳名夏曰:唐太宗似過之。

    上曰:不然,明太祖立法周詳,可垂永久,曆代之君皆不能及也。

    又谕:各部有兩滿尚書者,裁其一。

     三月,上幸内院,覽少詹事李呈祥疏,部院衙門應裁滿官,專任漢人。

    顧謂大學士洪承疇等曰:李呈祥此疏,大不合理。

    朕不分滿、漢,一體眷遇委任,爾漢官奈何反生異意,若從實而言,首崇滿洲,理所宜也。

    賜太常寺卿管理欽天監事湯若望号通(元)[懸]教師。

    (四月辛巳)上幸南台,持弓顧謂諸臣曰:我朝定天下以此弓,朕于每年出獵二三次,練習騎射。

    今天下之大,機務繁冗,一應章奏,朕躬親為批斷,身雖不暇,心常念玆不忘。

    諸臣曰:皇上居安思危,真天下之福。

    臣等願皇上始終常存此念耳。

    上曰:卿等恐朕志不堅,有違此言。

    朕自堅厥志,卿等亦當堅心輔朕,使天下又安。

    谕:各衙門本章内,漢字宜先書官員銜名,次書謹題字樣,次書所條陳為某事。

    谕工部:睿王墳園,因伊罪惡竟行廢壞,似屬不忍,其房屋門牆俱着修理,柱用黑色,仍命信郡王撥人看守。

     [四月]上禦太和門親試,兼翰林街吏部侍郎成克鞏、禮部侍郎張(瑞)[端]及内三院學士劉正宗、編檢以上官六十二員,君子懷德谕一篇、請立常平疏一(道)[通]。

    谕吏部:國家官人,内外互用,方見真才。

    朕親試詞臣,量為分别,有堪授外任者,檢讨以上官,照詞臣外轉舊例,優與司道員缺,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