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四年一月至順治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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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屠戮,禍患已極。
入關剿賊,出斯民于水火。
孰意迩年以來,多有不軌之徒,捏作流民訛言,煽惑愚衆,以緻無知之民,輕信惶惑,逃散作亂者往往有之。
若愚民疑心未釋,天下何時太平?朕聞不嗜殺人者能一天下。
書雲:衆非元後何戴,後非衆罔與守邦。
君父也,民子也,父殘其子,情理之所必無,況誅戮所以懲有罪,豈有無故殺人之理?自元年以來,流民謠言,無時不有,今将六年矣。
無故而屠戮者為誰?民肯從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釋。
朕又思滿、漢言語雖異,心性自同,世間決無安家樂業之人,自好為賊而樂就死地者,必有弗堪之情在。
意者督撫鎮按不得其人與?有司朘削魚肉,民難自存與?蠲免賦稅有名無實與?茲特舉數事,料不止于此。
今嚴饬各官,确議除弊興利長策,朕将次第酌行,即通行告示,曉谕天下之民。
山西巡撫祝世昌奏:姜鑲叛黨姚舉等殺運糧冀甯道王昌齡于(平原)[原平]驿,又陷忻州,官兵破之石嶺關,恢複忻州。
谕大同及山西官員軍民:以姜鑲造作訛言,傳欲殺官吏軍民人等,誘與俱叛故也。
譚泰、何洛會等奏:去年七月,官兵圍困南昌,本年正月克之,金聲桓中二矢投水死,仍礫屍示衆。
生擒王得仁,正法,江西平。
英親王奏:賊黨,劉遷攻代州,據其外城,臣遣郡王博洛等往援,大破之,劉遷遁走,代州圍解。
二月,總兵任珍陣獲僞官兵四十九名,撫養不殺,奏聞。
報曰:凡平定地方,降者撫之以示恩,抗者殺之以示懲,則人皆畏死求生而來歸矣。
今平西王等以陣獲之人撫而不殺,敵聞之必曰:抗者被獲尚加撫養,誰肯先降?此撫養事甚不合理。
爾刑部其移咨平西王吳三桂、墨爾根蝦知悉。
攝政王統内外官兵征剿大同。
攝政王行次古兒班口,聞喀爾喀碩雷汗兵馬距我國十日程,因止大同之行,議出張家口,遣調外藩蒙古兵。
孟喬芳奏:官兵平甘州叛回。
吳三桂奏:賊犯階州,臣等分兵擊破之,斬僞王朱森釜、僞侯趙榮貴。
攝政王次察喜兒土察罕腦兒,以馬瘠罷征喀爾喀,轉趨大同。
三月,攝政王拔渾源州城。
尼堪報:我師屢勝,斬僞撫姜輝。
山西民訴喀喇沁部兵擅掠民間子女牲畜,攝政王令重治其罪,還其人畜。
土賊攻陷海州,知州張茂勳、州同李士鱗、推官胡崇禮、百總李奕蔭死之。
賊攻破钜鹿,署縣事周維翰死之。
逆賊王永強攻陷延安、榆林等十九州縣,巡撫李正志、道員夏時芳死之,宜君縣知縣賈士璋合門自缢。
應州參将張祖壽、山陰知縣顔永錫俱詣攝政王軍前降。
聞豫親王出痘,即日旋師。
辛未,遣人至大同,谕姜鑲降,當恩養如故。
姜鑲啟王言:兵民怨憤,矢志誓死,乞更降一谕,明指以全活之方。
若不開恩,臣惟率衆以俟,無他望矣。
王覽啟,怒甚。
逆賊王永強攻陷同官、定邊、花馬池,軍民相繼作亂。
孟喬芳報:甘涼逆回米喇印、丁國棟乘調兵征川,倡謀作亂。
巡撫張文衡,道員林維造、張鵬翼,總兵劉良臣,副将毛镔、潘雲騰及遊擊黃得臣、黃金印,都司王之俊,守備胡大年、李廷試、李承澤、陳九功,俱被執殉難,參将翟大有戰殁。
丁醜,輔政叔德豫親王多铎薨,太祖武皇帝十五子也,年三十六。
攝政王次居庸,聞訃馳入京臨喪。
谕兵部:近聞民無兵器,賊反得利,朕思炮與甲胄非民宜有,仍照舊嚴禁。
其三眼槍鳥槍弓箭槍刀馬匹,悉聽民間存留,其先交官者給還。
又谕兵部:向來申嚴隐匿逃人之法,斬。
其鄰右及十家長百家長不先舉首,地方官不能覺察者,俱連坐。
今思前令未免過重,今後隐匿者免死流徙,其左右磷責三十闆,十家長責二十闆,逃人自歸,其主或隐匿者,自行送出,一概免罪。
有親戚願贖回者聽。
譚泰等奏報:大軍至南安,遣官兵破僞兖國公于南康,抵信豐,合圍攻克之,李成棟溺水死。
複遣兵底定撫州、建昌兩府,擒斬渠魁,江西悉平。
端重親王博洛報:走馬路、得勝路賊兵五千來援姜鑲,我軍破之于大同北山,姜鑲帥兵出城,剿斬殆盡。
吳三桂報:大兵抵秦,克複宜君、同宮二縣,擊敗逆賊王永強等,斬七千餘級。
四月,英親王奏恢複左衛。
命固山貝子宗室吳達海、鎮國公吞齊喀、輔國公巴布泰等率師往大同,更代英親王等。
增設戶部十四司漢主事各一員。
己巳申刻,太後崩。
靖南将軍陳泰奏:福建二府一州二十九縣,俱已恢複,全閩底定。
寇陷山西汾州府,命端重親王博洛為定西大将軍,由大同統兵往讨。
命敬謹親王尼堪由左衛往圍大同。
攝政王谕姜鑲,略曰:前親至大同,閱來奏,語多悖謬,故不複降旨。
今英親王為爾奏請,有悔過歸誠之意,複憫合城生靈,故複降旨赦宥,宜速悔悟。
五月,遣圖賴率兵益太原軍。
谕兵部:滿、漢俱屬吾民,原無二視之理。
但迩來用兵亦出于不得已,豈可苦累良民?今後兵行不論多少,其糧料草束悉照部定數[目]支用,不得多取。
其鍋席鍘刀馬槽等件,喂完馬日,各固山章京親驗發還。
有搶漢人一物者,即行處斬,家長及該管官一并治罪。
有帶弓箭軍器夥衆劫奪者,不分首從皆斬。
爾部通行曉谕。
改封恭順王孔有德為定南王,懷順王耿仲明為靖南王,智順王尚可喜為平
入關剿賊,出斯民于水火。
孰意迩年以來,多有不軌之徒,捏作流民訛言,煽惑愚衆,以緻無知之民,輕信惶惑,逃散作亂者往往有之。
若愚民疑心未釋,天下何時太平?朕聞不嗜殺人者能一天下。
書雲:衆非元後何戴,後非衆罔與守邦。
君父也,民子也,父殘其子,情理之所必無,況誅戮所以懲有罪,豈有無故殺人之理?自元年以來,流民謠言,無時不有,今将六年矣。
無故而屠戮者為誰?民肯從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釋。
朕又思滿、漢言語雖異,心性自同,世間決無安家樂業之人,自好為賊而樂就死地者,必有弗堪之情在。
意者督撫鎮按不得其人與?有司朘削魚肉,民難自存與?蠲免賦稅有名無實與?茲特舉數事,料不止于此。
今嚴饬各官,确議除弊興利長策,朕将次第酌行,即通行告示,曉谕天下之民。
山西巡撫祝世昌奏:姜鑲叛黨姚舉等殺運糧冀甯道王昌齡于(平原)[原平]驿,又陷忻州,官兵破之石嶺關,恢複忻州。
谕大同及山西官員軍民:以姜鑲造作訛言,傳欲殺官吏軍民人等,誘與俱叛故也。
譚泰、何洛會等奏:去年七月,官兵圍困南昌,本年正月克之,金聲桓中二矢投水死,仍礫屍示衆。
生擒王得仁,正法,江西平。
英親王奏:賊黨,劉遷攻代州,據其外城,臣遣郡王博洛等往援,大破之,劉遷遁走,代州圍解。
二月,總兵任珍陣獲僞官兵四十九名,撫養不殺,奏聞。
報曰:凡平定地方,降者撫之以示恩,抗者殺之以示懲,則人皆畏死求生而來歸矣。
今平西王等以陣獲之人撫而不殺,敵聞之必曰:抗者被獲尚加撫養,誰肯先降?此撫養事甚不合理。
爾刑部其移咨平西王吳三桂、墨爾根蝦知悉。
攝政王統内外官兵征剿大同。
攝政王行次古兒班口,聞喀爾喀碩雷汗兵馬距我國十日程,因止大同之行,議出張家口,遣調外藩蒙古兵。
孟喬芳奏:官兵平甘州叛回。
吳三桂奏:賊犯階州,臣等分兵擊破之,斬僞王朱森釜、僞侯趙榮貴。
攝政王次察喜兒土察罕腦兒,以馬瘠罷征喀爾喀,轉趨大同。
三月,攝政王拔渾源州城。
尼堪報:我師屢勝,斬僞撫姜輝。
山西民訴喀喇沁部兵擅掠民間子女牲畜,攝政王令重治其罪,還其人畜。
土賊攻陷海州,知州張茂勳、州同李士鱗、推官胡崇禮、百總李奕蔭死之。
賊攻破钜鹿,署縣事周維翰死之。
逆賊王永強攻陷延安、榆林等十九州縣,巡撫李正志、道員夏時芳死之,宜君縣知縣賈士璋合門自缢。
應州參将張祖壽、山陰知縣顔永錫俱詣攝政王軍前降。
聞豫親王出痘,即日旋師。
辛未,遣人至大同,谕姜鑲降,當恩養如故。
姜鑲啟王言:兵民怨憤,矢志誓死,乞更降一谕,明指以全活之方。
若不開恩,臣惟率衆以俟,無他望矣。
王覽啟,怒甚。
逆賊王永強攻陷同官、定邊、花馬池,軍民相繼作亂。
孟喬芳報:甘涼逆回米喇印、丁國棟乘調兵征川,倡謀作亂。
巡撫張文衡,道員林維造、張鵬翼,總兵劉良臣,副将毛镔、潘雲騰及遊擊黃得臣、黃金印,都司王之俊,守備胡大年、李廷試、李承澤、陳九功,俱被執殉難,參将翟大有戰殁。
丁醜,輔政叔德豫親王多铎薨,太祖武皇帝十五子也,年三十六。
攝政王次居庸,聞訃馳入京臨喪。
谕兵部:近聞民無兵器,賊反得利,朕思炮與甲胄非民宜有,仍照舊嚴禁。
其三眼槍鳥槍弓箭槍刀馬匹,悉聽民間存留,其先交官者給還。
又谕兵部:向來申嚴隐匿逃人之法,斬。
其鄰右及十家長百家長不先舉首,地方官不能覺察者,俱連坐。
今思前令未免過重,今後隐匿者免死流徙,其左右磷責三十闆,十家長責二十闆,逃人自歸,其主或隐匿者,自行送出,一概免罪。
有親戚願贖回者聽。
譚泰等奏報:大軍至南安,遣官兵破僞兖國公于南康,抵信豐,合圍攻克之,李成棟溺水死。
複遣兵底定撫州、建昌兩府,擒斬渠魁,江西悉平。
端重親王博洛報:走馬路、得勝路賊兵五千來援姜鑲,我軍破之于大同北山,姜鑲帥兵出城,剿斬殆盡。
吳三桂報:大兵抵秦,克複宜君、同宮二縣,擊敗逆賊王永強等,斬七千餘級。
四月,英親王奏恢複左衛。
命固山貝子宗室吳達海、鎮國公吞齊喀、輔國公巴布泰等率師往大同,更代英親王等。
增設戶部十四司漢主事各一員。
己巳申刻,太後崩。
靖南将軍陳泰奏:福建二府一州二十九縣,俱已恢複,全閩底定。
寇陷山西汾州府,命端重親王博洛為定西大将軍,由大同統兵往讨。
命敬謹親王尼堪由左衛往圍大同。
攝政王谕姜鑲,略曰:前親至大同,閱來奏,語多悖謬,故不複降旨。
今英親王為爾奏請,有悔過歸誠之意,複憫合城生靈,故複降旨赦宥,宜速悔悟。
五月,遣圖賴率兵益太原軍。
谕兵部:滿、漢俱屬吾民,原無二視之理。
但迩來用兵亦出于不得已,豈可苦累良民?今後兵行不論多少,其糧料草束悉照部定數[目]支用,不得多取。
其鍋席鍘刀馬槽等件,喂完馬日,各固山章京親驗發還。
有搶漢人一物者,即行處斬,家長及該管官一并治罪。
有帶弓箭軍器夥衆劫奪者,不分首從皆斬。
爾部通行曉谕。
改封恭順王孔有德為定南王,懷順王耿仲明為靖南王,智順王尚可喜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