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八年一月至康熙五十年十二月
關燈
小
中
大
砌地磚,橫豎七層,一切工作,俱派民間,宮女九千人,内監至十萬人,飯食恒不能遍及,日有餓死者,今則宮中不過四五百人而已。
明季官中用馬口柴、紅螺炭,日以數千萬斤計,俱取諸昌平等州縣,今此柴僅天壇焚燎用之,爾等亦知馬口柴(胡)[乎]其柴約長三四尺,淨白無點黑,兩端刻兩口,故謂之馬口柴。
又明季所行,多迂闊可笑之事,建極殿後階石高厚數丈,方整一塊,其費不赀,采買搬運至京,不能舁入午門,運石太監參奏此石不肯入午門,乃命将石捆打六十禦棍。
崇祯嘗學乘馬,兩人執辔,兩人捧镫,兩人扶鞦,甫乘辄已墜馬,乃命責馬四十,發往苦驿當差,馬猶有知識,石則何所知乎?如此舉動,豈不令人發一大噱。
總由生于深宮之中,長于阿保之手,不知人情物理故也。
康熙四十九年正月,先是,谕禮部:蟒式舞者,乃滿洲筵宴大禮,至隆重歡慶之盛典,向來皆諸王大臣行之。
今歲皇太後七旬大慶,朕亦五十有七,欲親舞稱觞。
壬午,進宴,上近前起舞進爵。
四月,九卿等遵旨議覆佥都禦史屠沂條奏節儉事。
上谕曰:禁止奢僭而崇尚節儉,極當于理。
朕近查官中人數,皇太後官中及朕所居正官不過數百人,較明代減省多矣。
先是光祿供應官中用度,每年用銀七十萬兩有餘,朕栉次節省,一年止需銀七萬兩。
理藩院向來每年賞賜供應外藩賓客用銀八十萬兩,今裁減浮費,一年止需八萬兩。
戶、工兩部前此所用過多,今十日一次奏聞,用過數目,己極少矣。
朕因臣民僭妄,前屢有禁約,今若又行禁約,徒有法令繁滋而已,究無補于實事也,着将原疏發還。
八月,奉天将軍嵩祝疏報:錦州離城百二十裡雙島有賊船十停泊,又二百餘人樹旗二湖嘴哨上,施放槍炮,城守尉馬哈達等帶領哨兵屯丁,分兩路截賊歸路,賊衆争路上船,我兵追擊,殺死三十餘名,獲船一,并牌刀槍炮等物,生擒賊船水手王遇機正法。
得旨嘉獎,升賞在事官兵有差。
兩廣總督郭世隆疏劾祭告南獄之翰林院侍讀學士陳壯履繞道嘉魚,滋擾驿站。
得旨,降陳壯履為編修。
署閩浙總督黃秉中同提督王世臣疏報盜劫龍遊縣村莊,為官兵追逐,逃至遂昌縣山中,處州右營都司張朝臣率兵搜剿,遇盜六七十人抵拒,以槍刺腹死,随有金、衢兩協官兵齊至捕盜,斬殺殆盡。
疏下兵部議:部臣言盜夥六七十人,非尋常盜案可比。
且都司已槍刺殒命,而兵無一損傷,顯有隐報情弊。
上命遣部院賢能司官一員,往會巡撫、将軍、副都統至都司張朝臣陣亡處,詳察情由議奏。
于是兵部郎中察爾欽等會勘奏言,随張朝臣之兵丁張斌同時陣亡,潘文彩傷重緻死,并有烏槍兵五人,因失火,藥發焚死。
部議:張朝臣、張斌、潘文彩予恤如例,疎防及救援不力隐匿不報各官,治罪有差。
十月,谕戶部:自明年始,于三年以内,将天下錢糧通免一周,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所屬,除漕項錢糧外,康熙五十年應征地畝銀共七百(三)[二]十二萬六千一百兩有奇,應征人丁銀共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兩有奇,俱着察明全免,并曆年舊欠共一百一十八萬五千四百兩有奇,亦俱着免征。
其五十一年、五十二年應蠲免[省]分,至期另候旨行。
戊子,谕大學士九卿等曰:前命張鵬翮察審江南虧空,曾谕爾等查議,已查明否?大學士等奏曰:臣等尚未商酌。
上曰:此(道)[項]虧空,據稱因公梛用,畢竟系何公事?鵬翮奏曰:大概如赈濟平粜以及修塘等事。
上曰:朕總理機務,垂五十年,凡臣下情隐,無不灼知。
朕屢次南巡,地方官預備纖夫,修理橋梁,開浚河道,想皆借用帑銀,原冀陸續補足,而三次南巡為期相隔不遠,且值蠲免荒災,所征錢糧為數又少,填補不及,遂緻虧空如此之多,爾等皆知之而不敢言也。
鵬翮曰:皇上屢次南巡,必大沛恩膏于百姓,至于一切供億,悉由内府儲備,并無絲毫累及民間。
上曰:即如纖夫一項,需用既多,伺候日久,安得無費。
至于修造行官,亦必借用帑銀,後方抵補,爾等豈肯明言其故乎?今合計江南虧空有幾何?鵬翮曰:約計共五十餘萬,于準、宜思恭應賠十六萬,其餘将俸工抵補,至康熙五十三年,可補足矣。
上曰:三年之内,地方官員,或升或調,或革或故,前各官挪用虧空,而将後來者之俸扣補,于理不順,朕心實為不忍。
至于胥吏賤役,若不給予工食,何所資生,勢必緻于累民。
今部中每遇一事,辄議令地方官設法料理,皆(假)[修]飾美名,而實則加派于地方也。
鵬翮曰:皇上聖明,無微不照,所以養育百姓者至深且渥。
上日:朕非但為百姓,亦為大小諸臣保全身家性命也。
錢糧冊籍皆有可考,地方官借因公挪用之名,盈千累百饋送于人,若加嚴訊,隐情無不畢露,朕意概從寬典,不更深求。
今國用充足,朕躬行節儉,今即因數次巡幸,用錢糧四五十萬,亦不為過。
明年天下錢糧以次盡行蠲免,若留此虧空之項,以為官民之累,非朕寬仁愛養嘉予維新之至意,爾等詳議具奏。
十一月,給事中高遐
明季官中用馬口柴、紅螺炭,日以數千萬斤計,俱取諸昌平等州縣,今此柴僅天壇焚燎用之,爾等亦知馬口柴(胡)[乎]其柴約長三四尺,淨白無點黑,兩端刻兩口,故謂之馬口柴。
又明季所行,多迂闊可笑之事,建極殿後階石高厚數丈,方整一塊,其費不赀,采買搬運至京,不能舁入午門,運石太監參奏此石不肯入午門,乃命将石捆打六十禦棍。
崇祯嘗學乘馬,兩人執辔,兩人捧镫,兩人扶鞦,甫乘辄已墜馬,乃命責馬四十,發往苦驿當差,馬猶有知識,石則何所知乎?如此舉動,豈不令人發一大噱。
總由生于深宮之中,長于阿保之手,不知人情物理故也。
康熙四十九年正月,先是,谕禮部:蟒式舞者,乃滿洲筵宴大禮,至隆重歡慶之盛典,向來皆諸王大臣行之。
今歲皇太後七旬大慶,朕亦五十有七,欲親舞稱觞。
壬午,進宴,上近前起舞進爵。
四月,九卿等遵旨議覆佥都禦史屠沂條奏節儉事。
上谕曰:禁止奢僭而崇尚節儉,極當于理。
朕近查官中人數,皇太後官中及朕所居正官不過數百人,較明代減省多矣。
先是光祿供應官中用度,每年用銀七十萬兩有餘,朕栉次節省,一年止需銀七萬兩。
理藩院向來每年賞賜供應外藩賓客用銀八十萬兩,今裁減浮費,一年止需八萬兩。
戶、工兩部前此所用過多,今十日一次奏聞,用過數目,己極少矣。
朕因臣民僭妄,前屢有禁約,今若又行禁約,徒有法令繁滋而已,究無補于實事也,着将原疏發還。
八月,奉天将軍嵩祝疏報:錦州離城百二十裡雙島有賊船十停泊,又二百餘人樹旗二湖嘴哨上,施放槍炮,城守尉馬哈達等帶領哨兵屯丁,分兩路截賊歸路,賊衆争路上船,我兵追擊,殺死三十餘名,獲船一,并牌刀槍炮等物,生擒賊船水手王遇機正法。
得旨嘉獎,升賞在事官兵有差。
兩廣總督郭世隆疏劾祭告南獄之翰林院侍讀學士陳壯履繞道嘉魚,滋擾驿站。
得旨,降陳壯履為編修。
署閩浙總督黃秉中同提督王世臣疏報盜劫龍遊縣村莊,為官兵追逐,逃至遂昌縣山中,處州右營都司張朝臣率兵搜剿,遇盜六七十人抵拒,以槍刺腹死,随有金、衢兩協官兵齊至捕盜,斬殺殆盡。
疏下兵部議:部臣言盜夥六七十人,非尋常盜案可比。
且都司已槍刺殒命,而兵無一損傷,顯有隐報情弊。
上命遣部院賢能司官一員,往會巡撫、将軍、副都統至都司張朝臣陣亡處,詳察情由議奏。
于是兵部郎中察爾欽等會勘奏言,随張朝臣之兵丁張斌同時陣亡,潘文彩傷重緻死,并有烏槍兵五人,因失火,藥發焚死。
部議:張朝臣、張斌、潘文彩予恤如例,疎防及救援不力隐匿不報各官,治罪有差。
十月,谕戶部:自明年始,于三年以内,将天下錢糧通免一周,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所屬,除漕項錢糧外,康熙五十年應征地畝銀共七百(三)[二]十二萬六千一百兩有奇,應征人丁銀共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兩有奇,俱着察明全免,并曆年舊欠共一百一十八萬五千四百兩有奇,亦俱着免征。
其五十一年、五十二年應蠲免[省]分,至期另候旨行。
戊子,谕大學士九卿等曰:前命張鵬翮察審江南虧空,曾谕爾等查議,已查明否?大學士等奏曰:臣等尚未商酌。
上曰:此(道)[項]虧空,據稱因公梛用,畢竟系何公事?鵬翮奏曰:大概如赈濟平粜以及修塘等事。
上曰:朕總理機務,垂五十年,凡臣下情隐,無不灼知。
朕屢次南巡,地方官預備纖夫,修理橋梁,開浚河道,想皆借用帑銀,原冀陸續補足,而三次南巡為期相隔不遠,且值蠲免荒災,所征錢糧為數又少,填補不及,遂緻虧空如此之多,爾等皆知之而不敢言也。
鵬翮曰:皇上屢次南巡,必大沛恩膏于百姓,至于一切供億,悉由内府儲備,并無絲毫累及民間。
上曰:即如纖夫一項,需用既多,伺候日久,安得無費。
至于修造行官,亦必借用帑銀,後方抵補,爾等豈肯明言其故乎?今合計江南虧空有幾何?鵬翮曰:約計共五十餘萬,于準、宜思恭應賠十六萬,其餘将俸工抵補,至康熙五十三年,可補足矣。
上曰:三年之内,地方官員,或升或調,或革或故,前各官挪用虧空,而将後來者之俸扣補,于理不順,朕心實為不忍。
至于胥吏賤役,若不給予工食,何所資生,勢必緻于累民。
今部中每遇一事,辄議令地方官設法料理,皆(假)[修]飾美名,而實則加派于地方也。
鵬翮曰:皇上聖明,無微不照,所以養育百姓者至深且渥。
上日:朕非但為百姓,亦為大小諸臣保全身家性命也。
錢糧冊籍皆有可考,地方官借因公挪用之名,盈千累百饋送于人,若加嚴訊,隐情無不畢露,朕意概從寬典,不更深求。
今國用充足,朕躬行節儉,今即因數次巡幸,用錢糧四五十萬,亦不為過。
明年天下錢糧以次盡行蠲免,若留此虧空之項,以為官民之累,非朕寬仁愛養嘉予維新之至意,爾等詳議具奏。
十一月,給事中高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