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七年一月至順治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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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七年正月,阿濟格遣兵略甯遠,獲牲畜無算。
明總兵吳三桂等遣兵蹑我後,誘擊敗之。
明松山副将夏承德以其子夏舒為質,密約内應。
二月十八夜,豎梯于城南,我軍齊登,生擒明總督洪承疇,巡撫邱民仰,總兵王廷臣、曹變蛟、祖大樂,遊擊祖大名、祖大成,總兵白廣恩之子良弼等,其兵備道一員,副将十員,遊擊、都司、守備、紅旗、千把總等官百餘員,兵三千六十三名,盡殲之。
三月癸酉,圍杏山。
郡王阿濟格奏報:明國定于三月初四日遣人講和,迄今未至。
甯夏總兵吳三桂等遣将率兵四千駐于塔山,我軍禦之不戰而退。
論豪格等:将洪承疇、袓大樂解至盛京,邱民仰、王廷臣、曹變蛟着處死,祖大名、祖大成縱還錦州。
乙卯,錦州援絕糧盡,祖大壽率衆出降。
命大壽部下悉與留養,其他悉誅之,凡蒙古俱察出處斬。
杏山、塔山兩處可令大壽遣人說之降,井令遣人往甯(夏)[遠]。
乙酉,明遣總兵錦衣衛等官齌來敕谕一道,系谕兵部尚書陳新甲,其略雲:據卿奏,遼、沈有休兵息民之意,力保其出于真心,我國家不難聽從,以仰體上天好生之仁,以複還我祖宗恩義聯絡之舊,特谕卿便宜行事。
雲雲。
上以既與我國書,何雲谕兵部尚書?既谕陳新甲,何用皇帝之寶?況所用非真寶,且劄内藐視我國,實無講和真心。
谕諸王貝勒等,以實意傳示于彼。
乙未,毀松山城如平地。
四月丁未,以敕谕明甯遠總兵吳三桂、白廣恩等。
又令張存仁、祖可怯、裴國珍、吳三鳳、胡宏先等,各遺三桂書一函。
鄭親王、睿郡王、肅郡王等以紅衣大炮攻克塔山城,城内官屬兵丁共七千,盡殲之。
谕令料理既畢,平其城垣,大軍退駐高橋。
鄭親王等以紅衣炮攻杏山,克之降。
獲男子二千五百七十六,婦稚四千二百六十二。
命毀杏山城,鄭親王等率護軍還京。
五月,明遣兵部員外馬紹愉;主事朱濟之,副将周維墉、魯宗孔等,來求和好。
上命迎于二十裡外,設宴宴之,令來使行一跪三叩頭禮。
來使攜有敕書一道雲:敕谕兵部尚書陳新甲:昨據卿部奏稱前日所谕休兵息民情事,至今未有确報,因未遣官至沈,未得的音。
今準該部便宜行事,差官前往确探實情具奏,雲雲特谕。
六月,遣明使馬紹偷等還,複書略曰:大清國皇帝緻書明國皇帝:向來構兵,蓋因爾國無故害我二祖,乃爾國反肆憑陵,奪我土地。
我皇考太祖皇帝于是昭告天地,親征爾國。
其後每欲緻書修好,而爾國不從,事遂滋蔓,以至于今。
予嗣位以來,蒙天眷佑,自東北海濱迄西北海濱,其間使犬、使鹿之邦,産黑狐黑貂之地,不事耕種漁獵為生之俗,厄魯特部以至(幹)[斡]難河源,在在臣服,蒙古及朝鮮悉人版圖。
乃昭告天地,受号稱尊,國号大清,改元崇德。
我軍每人爾境,辄克城陷陣,然予仍願和好者,特為億兆生靈計耳。
若兩國誠心和好,自玆以後,宿冤盡釋,尊卑之别,何必較哉。
古雲:情通則明,情蔽則暗。
若爾國使來,予令面見,予國使往,爾亦令面見,則情不緻壅蔽,而和[事]可久。
至吉兇大事,當遣使交相慶吊。
每歲貴國饋黃金萬兩,白金百萬兩,我國饋人參千斤,貂皮千張。
以甯遠雙樹堡中間土嶺為貴國界,以塔山為我國界,連山适中之地,兩國于此互市。
倘願成和好,速遣使齋和書及誓書來,予亦齌書以往,否則再勿遣使緻書也。
初漢軍止設四旗,至是設八旗,每旗設固山額真梅勒章京。
七月,命輔國公博和托等率将士代貝勒阿巴泰守錦州。
九月,固山額真墨爾根侍(郎)[衛]李國翰等言明國人心搖動,惟當直取燕京,則大業克成矣。
上谕曰:取燕京如伐大樹,須先從兩旁砍之,則大樹自仆。
今不取關外四城,豈能即克山海關乎?今明精兵已盡,我四圍縱略,彼日衰我日盛,從此燕京可得矣。
遣固山貝子羅托、博洛、尼堪等率将士往代公博和托等,戍守錦州。
命沙爾虎達、葉赫、朱(碼)[瑪]喇率将士征虎爾哈。
十月,朝鮮王李倧密秦:閣臣崔嗚吉、兵使林慶業等潛通明國。
遣多羅額驸英俄爾岱等往鳳皇城鞫訊,鳴吉、慶業等與平壤觀察使林尚和會于平壤箕子廟中,作書遣送明國是實。
朝鮮王饋送銀米人參,及高調文等八人往來明境登州、甯遠賣參俱實。
旨:八人即正法,鳴吉系獄,尚和革職,慶業在逃,系其家屬。
辛亥,命阿巴泰為奉命大将軍,與内大臣圖爾格統将士征明。
谕曰:爾等一入明境,遇老弱毋妄殺,毋離人妻子,毋焚毀(人)财物。
曩兵臨山束時,有因素财物而嚴行拷逼者,非仁義之師也,當切以為戒。
智順王屬下獲奸細蕭大漢,訊稱監軍道周法祖遣勸三順王潛遁歸朋國,命斬之。
己未,命多铎、阿達禮率兵赴甯遠邊外立營,以制甯遠援兵,且兼捉逃亡。
又以敕及祖大壽書谕甯遠總兵吳三桂。
十一月,多铎等奏報:明總兵吳三桂率馬步兵出戰,我軍擊敗其騎卒,随征明。
左翼前鋒參領羅碩、侍衛胡沙,右翼席特庫、胡禮布俱還奏言:左翼兵前進地平路闊,兩旗兵并行,殺沿路哨卒七十三人。
初五日,又從界嶺口毀邊牆入,擊敗
明總兵吳三桂等遣兵蹑我後,誘擊敗之。
明松山副将夏承德以其子夏舒為質,密約内應。
二月十八夜,豎梯于城南,我軍齊登,生擒明總督洪承疇,巡撫邱民仰,總兵王廷臣、曹變蛟、祖大樂,遊擊祖大名、祖大成,總兵白廣恩之子良弼等,其兵備道一員,副将十員,遊擊、都司、守備、紅旗、千把總等官百餘員,兵三千六十三名,盡殲之。
三月癸酉,圍杏山。
郡王阿濟格奏報:明國定于三月初四日遣人講和,迄今未至。
甯夏總兵吳三桂等遣将率兵四千駐于塔山,我軍禦之不戰而退。
論豪格等:将洪承疇、袓大樂解至盛京,邱民仰、王廷臣、曹變蛟着處死,祖大名、祖大成縱還錦州。
乙卯,錦州援絕糧盡,祖大壽率衆出降。
命大壽部下悉與留養,其他悉誅之,凡蒙古俱察出處斬。
杏山、塔山兩處可令大壽遣人說之降,井令遣人往甯(夏)[遠]。
乙酉,明遣總兵錦衣衛等官齌來敕谕一道,系谕兵部尚書陳新甲,其略雲:據卿奏,遼、沈有休兵息民之意,力保其出于真心,我國家不難聽從,以仰體上天好生之仁,以複還我祖宗恩義聯絡之舊,特谕卿便宜行事。
雲雲。
上以既與我國書,何雲谕兵部尚書?既谕陳新甲,何用皇帝之寶?況所用非真寶,且劄内藐視我國,實無講和真心。
谕諸王貝勒等,以實意傳示于彼。
乙未,毀松山城如平地。
四月丁未,以敕谕明甯遠總兵吳三桂、白廣恩等。
又令張存仁、祖可怯、裴國珍、吳三鳳、胡宏先等,各遺三桂書一函。
鄭親王、睿郡王、肅郡王等以紅衣大炮攻克塔山城,城内官屬兵丁共七千,盡殲之。
谕令料理既畢,平其城垣,大軍退駐高橋。
鄭親王等以紅衣炮攻杏山,克之降。
獲男子二千五百七十六,婦稚四千二百六十二。
命毀杏山城,鄭親王等率護軍還京。
五月,明遣兵部員外馬紹愉;主事朱濟之,副将周維墉、魯宗孔等,來求和好。
上命迎于二十裡外,設宴宴之,令來使行一跪三叩頭禮。
來使攜有敕書一道雲:敕谕兵部尚書陳新甲:昨據卿部奏稱前日所谕休兵息民情事,至今未有确報,因未遣官至沈,未得的音。
今準該部便宜行事,差官前往确探實情具奏,雲雲特谕。
六月,遣明使馬紹偷等還,複書略曰:大清國皇帝緻書明國皇帝:向來構兵,蓋因爾國無故害我二祖,乃爾國反肆憑陵,奪我土地。
我皇考太祖皇帝于是昭告天地,親征爾國。
其後每欲緻書修好,而爾國不從,事遂滋蔓,以至于今。
予嗣位以來,蒙天眷佑,自東北海濱迄西北海濱,其間使犬、使鹿之邦,産黑狐黑貂之地,不事耕種漁獵為生之俗,厄魯特部以至(幹)[斡]難河源,在在臣服,蒙古及朝鮮悉人版圖。
乃昭告天地,受号稱尊,國号大清,改元崇德。
我軍每人爾境,辄克城陷陣,然予仍願和好者,特為億兆生靈計耳。
若兩國誠心和好,自玆以後,宿冤盡釋,尊卑之别,何必較哉。
古雲:情通則明,情蔽則暗。
若爾國使來,予令面見,予國使往,爾亦令面見,則情不緻壅蔽,而和[事]可久。
至吉兇大事,當遣使交相慶吊。
每歲貴國饋黃金萬兩,白金百萬兩,我國饋人參千斤,貂皮千張。
以甯遠雙樹堡中間土嶺為貴國界,以塔山為我國界,連山适中之地,兩國于此互市。
倘願成和好,速遣使齋和書及誓書來,予亦齌書以往,否則再勿遣使緻書也。
初漢軍止設四旗,至是設八旗,每旗設固山額真梅勒章京。
七月,命輔國公博和托等率将士代貝勒阿巴泰守錦州。
九月,固山額真墨爾根侍(郎)[衛]李國翰等言明國人心搖動,惟當直取燕京,則大業克成矣。
上谕曰:取燕京如伐大樹,須先從兩旁砍之,則大樹自仆。
今不取關外四城,豈能即克山海關乎?今明精兵已盡,我四圍縱略,彼日衰我日盛,從此燕京可得矣。
遣固山貝子羅托、博洛、尼堪等率将士往代公博和托等,戍守錦州。
命沙爾虎達、葉赫、朱(碼)[瑪]喇率将士征虎爾哈。
十月,朝鮮王李倧密秦:閣臣崔嗚吉、兵使林慶業等潛通明國。
遣多羅額驸英俄爾岱等往鳳皇城鞫訊,鳴吉、慶業等與平壤觀察使林尚和會于平壤箕子廟中,作書遣送明國是實。
朝鮮王饋送銀米人參,及高調文等八人往來明境登州、甯遠賣參俱實。
旨:八人即正法,鳴吉系獄,尚和革職,慶業在逃,系其家屬。
辛亥,命阿巴泰為奉命大将軍,與内大臣圖爾格統将士征明。
谕曰:爾等一入明境,遇老弱毋妄殺,毋離人妻子,毋焚毀(人)财物。
曩兵臨山束時,有因素财物而嚴行拷逼者,非仁義之師也,當切以為戒。
智順王屬下獲奸細蕭大漢,訊稱監軍道周法祖遣勸三順王潛遁歸朋國,命斬之。
己未,命多铎、阿達禮率兵赴甯遠邊外立營,以制甯遠援兵,且兼捉逃亡。
又以敕及祖大壽書谕甯遠總兵吳三桂。
十一月,多铎等奏報:明總兵吳三桂率馬步兵出戰,我軍擊敗其騎卒,随征明。
左翼前鋒參領羅碩、侍衛胡沙,右翼席特庫、胡禮布俱還奏言:左翼兵前進地平路闊,兩旗兵并行,殺沿路哨卒七十三人。
初五日,又從界嶺口毀邊牆入,擊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