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五年七月至雍正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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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屈害官員隐忍不言,則此輩益至肆行無忌。

    晏斯盛據實陳奏,甚屬可嘉,着交部議叙。

    其生事妄行拘禁之兵丁及該管官員等,着交部議處。

     鄂爾泰奏:四川所屬涼山近連米貼,地甚荒野,吞都、沙馬、雷波、黃螂各土司、俱系米貼倮賊祿永孝姻親,(昉)[助]惡謀逆。

    臣遣總兵張耀祖等三路進剿,擒永孝妻陸氏。

    旨:嘉獎。

    尋奏:米貼賊黨悉平。

    嶽鐘琪奏:五月二十五日,頗羅鼐率所部兵直抵西藏,将布達拉圍困。

    二十八日,各廟喇嘛将阿爾布巴、隆布奈、紮爾鼐等擒獻,告稱既獲仇人,即欲回後藏防守隘口,乞奏聞。

    得旨:頗羅鼐兵丁殊為效力,着給銀三萬兩,令其(實)[賞]兵。

    授頗羅鼐總管前、後藏,移**喇嘛至裹塘。

    諸王大臣[奏]阿爾布巴殺害駐藏貝子康濟鼐,罪難寬宥,今仰仗天威,三人悉行擒獲,西藏平定,合詞(稱)[奏]賀。

     八月,田文鏡奏:商邱賣緬貧人陳懷金拾獲遺金二十四兩,全數付主,力辭酬謝。

    旨:嘉獎,給九品頂戴,賞銀五十兩。

    準浙江士子明年鄉試。

     十月,谕:廣西八達寨兇苗素行不法,從前提督田畯意欲用兵征剿,朕谕令慎重籌畫,不可輕舉。

    乃田畯遣弁失宜,臨事疏忽,以緻極小苗寨,相持日久。

    粵西自韓良輔、李绂、甘汝來等數人,辦事習為怠玩,諸事廢弛。

    而田畯又系中材,以緻兇苗公然肆惡。

    迨鄂爾泰調發滇、黔之兵,甫至其地,逆侬即行授首,黨衆悉皆向化。

    查廣西離廣東總督駐劄之處較遠,而與滇、黔二省相近,着鄂爾泰總督雲、貴、廣西三省。

    加浙江糧道蔡士舢佥都禦史銜,為浙江觀風整俗使。

    嶽鐘琪報:四川建昌鎮屬喇汝窩逆番了馬車糾黨搶劫,撥兵進剿,于本年七月擒獲了馬車并賊黨,番疆底定。

     十一月,谕内閣:江西巡撫布蘭泰,人言其過于刻薄,朕面加詢問,據稱:“臣在江西所辦事件,往往從重從嚴,待皇上敕改,使恩出自上。

    ”朕聞此語,心中戰栗,不覺汗流浃背。

    夫辦事之道,惟在秉公得理,中正無偏。

    今有意嚴刻,先為過甚,以待朕折中。

    必朕留心體察,方得更改,伊又未預先奏明,朕又安從逆料其有心過嚴,而事事皆為駁正乎?況巡撫所辦事件不陳奏于朕前者甚多,安可預存嚴厲之見。

    布蘭泰溺職已甚,着革職。

    湖廣總督邁柱疏言;各州縣起解錢糧,例有兩文一批,一文投巡撫衙門挂發,一文同批,投藩司衙門兌收,并同錢糧交與解役,解役與庫書一氣,多有壓匿文批,将錢糧不歸藩庫,徑交庫書之家,拆分挪用,及放債圖利等弊。

    請嗣後起解錢糧,令先期三日,将現解某項某數錢糧,于某日起程綠由,具文由鋪遞通報府道督撫衙門,并将某州縣離省城路程聲明,既杜侵盜之弊,亦免中途遲滞疎失之虞。

    下部議通行。

     十二月,谕兵部:嗣後下江軍政舉劾,着總督範時繹會同浙督李衛辦理。

    戶部覆:署甘肅撫張廷楝奏:甘省由前撫石文焯收買小錢,改鑄大錢,擾民已甚,請暫停鼓鑄,應如所請。

    得旨:前伊都立曾奏請收買小錢,朕嚴饬以民間行使已久,今若收盡,一時未能多鑄大錢,則市易不敷,大有不便。

    石文焯又奏請,朕批谕不可急驟。

    乃石文焯複具折懇請,朕以必确有所見,是以允行。

    不料贻累官民,至于如此。

    石文焯甚屬草率,交部議處。

    戶部覆:廣西撫金鉷疏言:桂林府屬澇江等處各礦,請召募本地殷實商民,自備資本開采,所得礦砂,以三歸公,以七給商。

    其梧州府之芋英山,産有金砂,請令委員辦理。

    粵西銅器稀少,不足以資鼓鑄,如開采得銅,并請價買以供鼓鑄。

    從之。

    谕戶部:江南錢糧積欠甚多,着戶部侍郎王玑、刑部侍郎彭維新前往會同巡撫清理具奏。

    蘇州等府着道府等五員分查,江、淮、揚三府及徐(道)、[通]、邳、海四州分查大員等,于科道部屬,揀選引見派出,亦令李衛與聞。

    貴州巡撫沈廷正疏言:前撫臣何世瑾奉敕建龍神祠,将祀明臣王守仁之陽明書院,移其牌位,改作神祠。

    查王守仁谪貴州龍場驿丞時,講明聖賢之學,化民牖俗,黔人士始知誦習詩書。

    臣考之記載,訪之輿論,王守仁實有功名教。

    是以陽明書院,素為貴州省城士子瞻仰讀書之所,請仍其舊,别建龍神祠宇。

    得旨:此舉妥協之至。

    何世瑾素留心理學,伊等皆各立門戶,互相是非,若雲無心之失,何至錯誤若此?不必究論,俯順輿情,改建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