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居士集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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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中大火,延兩宮,宦者治獄,得縫人火鬥,已誣伏而下府,命公具獄。
公立辨其非,禁中不得入,乃命工圖火所經,而後宮人多所居隘,其圭竈近版壁,歲久燥而焚,曰:“此豈一日火哉?”乃建言此殆天災也,不宜以罪人。
上為緩其獄,故卒得無死者。
公在府決事神速,一歲中獄常空者四五。
遷工部侍郎、龍圖閣直學士、守禦史中丞。
是歲,以翰林侍讀學士複知開封府。
明年,為三司使,治财賦,知本末,出入有節,雖一金不可妄取。
累遷吏部侍郎。
景祐四年,以本官參知政事。
司天言日食明年正旦,請移閏月以避之。
公以謂天有所譴,非移閏可免,惟修德政而已,乃止。
範仲淹以言事忤大臣,貶饒州。
已而上悔悟,欲複用之,稍徙知潤州,而惡仲淹者複誣以事,語入,上怒,亟命置之嶺南。
自仲淹貶而朋黨之論起,朝士牽連,出語及仲淹,皆指為黨人。
公獨為上開說,明其誣枉,上意解而後已。
公為人剛決明敏,多識故事,議論慨然,及知政事,益奮勵,無所回避。
宰相有所欲私,辄以語折之,至今人往往能道其語。
而小人僥幸多不得志,遂共以事中之,坐貶光祿卿、知颍州。
已而上思之,徙知青州,又徙大名府。
居一歲間,遷戶部、吏部二侍郎,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
北京建,與宦者皇甫繼明争治行宮事,章交上,上遣一禦史視其曲直,禦史直公,遂罷繼明。
是時繼明方信用,其勢傾動中外,自朝廷大臣莫不屈意下之,而公被中傷,方起未複,而獨與之争,雖小故,不少假也。
故議者不以公所直為難,而以能不為繼明屈為難也。
遷工部尚書、資政殿大學士、河北安撫使。
慶曆六年,拜武昌軍節度使、陝西安撫使、知永興軍府事。
明年,加宣徽北院使、判延州。
夏人以兵三萬臨界上,前三日,公諜知其來,戒諸堡寨按兵閉壁,虜至,以為有備,引去。
訖公去,不複窺邊。
趙元昊死,子諒祚立,方幼,三大将共治其國。
言事者謂可除其諸将皆以為節度使,使各有其所部,以分弱其勢,可遂無西患。
事下公,公以謂幸人之喪,非所以示大信撫夷狄,而諒祚雖幼,君臣和,三将無異志,雖欲有為,必無功而反生事,不如因而撫之,上以為然。
皇祐元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複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
自元昊反河西,契丹亦犯約求地,二邊兵興,連歲不解,而公方入與謀議,更守西北二方,尤知夷狄虛實情僞、山川要害,所以行師制勝、營陣出入之法,于河北尤詳。
其奏議頗多,雖不能盡用,其指畫規為之際,有可喜也。
再居大名,前後十年,威惠信于其人,人為立生祠。
公自罷政事,益不妄與人合,亦卒不複用。
既徙鎮安,居三歲,上書曰:“臣雖老,尚能為國守邊。
”未報,而得疾,享年六十有九。
公累階開府儀同三司,勳上柱國,開國廣平郡爵公,食戶七千四百,而實封二千二百,賜号推誠保德守正翊戴功臣。
娶陳氏,封衛國夫人。
子男四人:曰嗣隆,太常博士;嗣弼,殿中丞;嗣恭,太常博士;嗣先,大理寺丞。
女五人,長适職方員外郎榮,次适秘書丞韓鎮,次适都官員外郎晁仲約,次适大理寺丞吳得,次适将作監主簿王。
孫三人:長曰伯孫,次曰公孫,皆太常寺太祝;次曰昌孫,守秘書郎,有文集、奏議六十卷。
公平生寡言笑,慎于知人,既已知之,久而益笃。
喜飲酒引滿。
然人罕得其歡,而與餘尤相好也。
銘曰: 君子之守,志于不奪。
不學而剛,有摧必折。
毅毅程公,其剛不屈。
公在政事,有谔其言。
直雖不容,志豈不完。
謂公不顯,公位将相。
豈無謀谟,胡不以訪?老于輔藩,白首猶壯。
公雖在外,邦國之光。
奄其不存,士夫曷望?吉蔔之從,兆此新岡。
惟其休聲,逾遠彌長。
太子太師緻仕杜祁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故太子太師緻仕、祁國公、贈司徒兼侍中杜公諱衍,字世昌,越州山陰人也。
其先本出于堯之後,曆三代,常為諸侯,後徙其封于杜,而子孫散适他國者,以杜為氏。
自杜赫為秦将軍,後三世,禦史大夫周及其子建平侯延年仍顯于漢。
又九世,當陽侯預顯于晉。
又十有四世,岐國公佑顯于唐。
又九世而至于祁公。
其為家有法,其吉兇、祭祀、齋戒日時币祝從事,一用其家書。
自唐滅,士喪其舊禮而一切苟簡,獨杜氏守其家法,不遷于世俗。
蓋自春秋諸侯之子孫,曆秦、漢千有餘歲得不絕其世譜,而唐之盛時公卿家法存于今者,惟杜氏。
公自曾、高以來,以恭儉孝謹稱鄉裡,至公為人尤潔廉自克。
其為大臣,事其上以不欺為忠,推于人以行己取信。
故其動靜纖悉,謹而有法。
至考其大節,偉如也。
公享年八十,官至尚書左丞。
方其六十有九,歲且盡,即上書告老。
明年,以太子少師緻仕。
累遷太子太保、太傅、太師,封祁國公于其家。
天子祀明堂,遣使者召公陪祠,将有所問,以疾不至。
而歲時存問、勞賜不絕。
公少舉進士高第,為揚州觀察推官,知平遙縣,通判晉州,知乾州,遷河
公立辨其非,禁中不得入,乃命工圖火所經,而後宮人多所居隘,其圭竈近版壁,歲久燥而焚,曰:“此豈一日火哉?”乃建言此殆天災也,不宜以罪人。
上為緩其獄,故卒得無死者。
公在府決事神速,一歲中獄常空者四五。
遷工部侍郎、龍圖閣直學士、守禦史中丞。
是歲,以翰林侍讀學士複知開封府。
明年,為三司使,治财賦,知本末,出入有節,雖一金不可妄取。
累遷吏部侍郎。
景祐四年,以本官參知政事。
司天言日食明年正旦,請移閏月以避之。
公以謂天有所譴,非移閏可免,惟修德政而已,乃止。
範仲淹以言事忤大臣,貶饒州。
已而上悔悟,欲複用之,稍徙知潤州,而惡仲淹者複誣以事,語入,上怒,亟命置之嶺南。
自仲淹貶而朋黨之論起,朝士牽連,出語及仲淹,皆指為黨人。
公獨為上開說,明其誣枉,上意解而後已。
公為人剛決明敏,多識故事,議論慨然,及知政事,益奮勵,無所回避。
宰相有所欲私,辄以語折之,至今人往往能道其語。
而小人僥幸多不得志,遂共以事中之,坐貶光祿卿、知颍州。
已而上思之,徙知青州,又徙大名府。
居一歲間,遷戶部、吏部二侍郎,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
北京建,與宦者皇甫繼明争治行宮事,章交上,上遣一禦史視其曲直,禦史直公,遂罷繼明。
是時繼明方信用,其勢傾動中外,自朝廷大臣莫不屈意下之,而公被中傷,方起未複,而獨與之争,雖小故,不少假也。
故議者不以公所直為難,而以能不為繼明屈為難也。
遷工部尚書、資政殿大學士、河北安撫使。
慶曆六年,拜武昌軍節度使、陝西安撫使、知永興軍府事。
明年,加宣徽北院使、判延州。
夏人以兵三萬臨界上,前三日,公諜知其來,戒諸堡寨按兵閉壁,虜至,以為有備,引去。
訖公去,不複窺邊。
趙元昊死,子諒祚立,方幼,三大将共治其國。
言事者謂可除其諸将皆以為節度使,使各有其所部,以分弱其勢,可遂無西患。
事下公,公以謂幸人之喪,非所以示大信撫夷狄,而諒祚雖幼,君臣和,三将無異志,雖欲有為,必無功而反生事,不如因而撫之,上以為然。
皇祐元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複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
自元昊反河西,契丹亦犯約求地,二邊兵興,連歲不解,而公方入與謀議,更守西北二方,尤知夷狄虛實情僞、山川要害,所以行師制勝、營陣出入之法,于河北尤詳。
其奏議頗多,雖不能盡用,其指畫規為之際,有可喜也。
再居大名,前後十年,威惠信于其人,人為立生祠。
公自罷政事,益不妄與人合,亦卒不複用。
既徙鎮安,居三歲,上書曰:“臣雖老,尚能為國守邊。
”未報,而得疾,享年六十有九。
公累階開府儀同三司,勳上柱國,開國廣平郡爵公,食戶七千四百,而實封二千二百,賜号推誠保德守正翊戴功臣。
娶陳氏,封衛國夫人。
子男四人:曰嗣隆,太常博士;嗣弼,殿中丞;嗣恭,太常博士;嗣先,大理寺丞。
女五人,長适職方員外郎榮,次适秘書丞韓鎮,次适都官員外郎晁仲約,次适大理寺丞吳得,次适将作監主簿王。
孫三人:長曰伯孫,次曰公孫,皆太常寺太祝;次曰昌孫,守秘書郎,有文集、奏議六十卷。
公平生寡言笑,慎于知人,既已知之,久而益笃。
喜飲酒引滿。
然人罕得其歡,而與餘尤相好也。
銘曰: 君子之守,志于不奪。
不學而剛,有摧必折。
毅毅程公,其剛不屈。
公在政事,有谔其言。
直雖不容,志豈不完。
謂公不顯,公位将相。
豈無謀谟,胡不以訪?老于輔藩,白首猶壯。
公雖在外,邦國之光。
奄其不存,士夫曷望?吉蔔之從,兆此新岡。
惟其休聲,逾遠彌長。
太子太師緻仕杜祁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故太子太師緻仕、祁國公、贈司徒兼侍中杜公諱衍,字世昌,越州山陰人也。
其先本出于堯之後,曆三代,常為諸侯,後徙其封于杜,而子孫散适他國者,以杜為氏。
自杜赫為秦将軍,後三世,禦史大夫周及其子建平侯延年仍顯于漢。
又九世,當陽侯預顯于晉。
又十有四世,岐國公佑顯于唐。
又九世而至于祁公。
其為家有法,其吉兇、祭祀、齋戒日時币祝從事,一用其家書。
自唐滅,士喪其舊禮而一切苟簡,獨杜氏守其家法,不遷于世俗。
蓋自春秋諸侯之子孫,曆秦、漢千有餘歲得不絕其世譜,而唐之盛時公卿家法存于今者,惟杜氏。
公自曾、高以來,以恭儉孝謹稱鄉裡,至公為人尤潔廉自克。
其為大臣,事其上以不欺為忠,推于人以行己取信。
故其動靜纖悉,謹而有法。
至考其大節,偉如也。
公享年八十,官至尚書左丞。
方其六十有九,歲且盡,即上書告老。
明年,以太子少師緻仕。
累遷太子太保、太傅、太師,封祁國公于其家。
天子祀明堂,遣使者召公陪祠,将有所問,以疾不至。
而歲時存問、勞賜不絕。
公少舉進士高第,為揚州觀察推官,知平遙縣,通判晉州,知乾州,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