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歐陽修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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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勞逸也。

    方朕守文之初,而一德舊老,以病自乞,章數上矣,其可留以佐我而進退之節乎?推忠協謀同德佐理功臣、特進、行尚書左丞、參知政事、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三千八百戶、食實封一千戶歐陽某:學通本原,邦之谠直;名重當世,士林師法。

    繇樞機之柄任,贊廊廟之全谟。

    兩受仍幾之托,益堅事上之誠。

    踐更三朝,出入八載。

    濡頭瀝懇,守麾是蕲。

    雖诏批不可,而其請愈确。

    是用進職書殿,增秩秋官,授符于價藩,分憂于阃寄,褒渥備矣。

    《書》不雲乎:“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

    ”勉勤所報,讵假予訓。

    可特授行刑部尚書、充觀文殿學士、知亳州軍州事、兼管内河堤勸農使及管勾開治溝洫河道事,仍改賜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散官、勳、封、食實封如故。

    〉閏三月辛巳,宣簽書駐泊公事,陛辭,乞便道過颍少留,許之。

    五月甲辰,至亳。

    六月戊申,視事。

     神宗熙甯元年戊申公年六十二 是歲,連上表乞緻仕,不允。

    八月乙巳,轉兵部尚書,改知青州,充京東東路安撫使。

    〈敕:朕惟北海,九州之古郡,而東人之都也。

    近世兩府出入,為均逸之地,非耆德峻望,不為倚毗。

    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刑部尚書、知亳州、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三千八百戶、食實封一千戶歐陽某:以文學自進,以器能自任。

    早領樞務,旋參大政。

    奏封屢上,誠請益堅。

    俾守藩方,已逾歲律。

    乃進夏官之秩,往臨海岱之區。

    一道兵農,惠綏是賴。

    肅予近服,無假訓言。

    可特授行兵部尚書,依前充觀文殿學士、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内勸農使,充京東東路安撫使,功臣、散官、勳、封、食實封如故。

    仍放謝辭。

    〉九月丙申,至青。

    十一月丁亥,郊祀恩,加食邑五百戶、食實封二百戶。

    〈敕:朕嗣位之初,祗見上帝祖考,九州四海,莫不來祭。

    惟二三元老,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

    推恩行爵,必先及之。

    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三千八百戶、食實封一千戶歐陽某:文章宿望,左右三朝。

    艱難之時,實賴其力。

    進退之節,不累于位。

    股肱近鎮,玉帛勤王。

    茲朕所以推神休而疏朝寵也。

    乃眷舊德,奚煩訓辭。

    可特授依前行兵部尚書、充觀文殿學士、加食邑五百戶、食實封二百戶,功臣、散官、勳、封如故。

    〉是歲,築第于颍。

     熙甯二年己酉公年六十三 三月,内侍王延慶便道傳宣撫問,仍賜香藥一銀合,又遞賜新校定《前漢書》,以公嘗預刊定也。

    冬,乞壽州便私計,不允。

      熙甯三年庚戌公年六十四 四月壬申,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河東路經略安撫監牧使,兼并、代、澤、潞、麟、府、岚、石路兵馬都總管〈敕:國家規制裔邊,并建帥領。

    惟河汾之一道,扌益獯狁之二垂,爰咨衮路之賢,往付并門之。

    仍遷近府,用壯奧藩。

    具官某:道德文章,為時矜式。

    謀猷忠亮,預政累朝。

    自獲解于台司,已再更于郡寄。

    委遠時柄,爾雖樂于燕安;尊任賢能,朕豈忘于鑒寐?眷言大鹵,方擇守臣,俾從表海之邦,就改近胡之鎮。

    班通四貴,所以褒寵于舊勳;節制諸戎,所以倚成于外阃。

    惟爾同寅之德,體予注意之隆,亟即新州,毋辭遠略。

    可特授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兼并、代、澤、潞、麟、府、岚、石路兵馬都總管,功臣、散官、勳、封如故。

    〉公堅辭不受。

    七月辛卯,改知蔡州。

    九月甲寅,至蔡,是歲更号六一居士。

     熙甯四年辛亥公年六十五 公在蔡,累章告老。

    六月甲子,以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緻仕。

    七月,歸颍。

    八月,将祀明堂,诏赴阙陪位。

    公上章乞免,從之。

    禮成,賜衣帶、器币、牲饩。

    〈敕:朕惟左右輔弼之臣,以道德自任者其去就進退,莫不有義與命。

    而朝廷優寵遇待,不使之早告老以去者,非獨朕之恩典為然,亦先王之禮意故也。

    以爾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歐陽某:文章學問,遠足以知先王;德義謀猷,近足以宜當世。

    陟降秘近,踐揚茲多。

    向由樞庭,參決大政,乃能熙天之命,克勤王家。

    均休外藩,年德方茂,而乃安于義命,以禮請去,至于勤懇。

    雖朕之卷遇有加,亦終不能易爾志。

    重以先帝顧命,輔朕眇躬,勳勞問望,顧可以無報稱哉?是用度越常典,以榮爾歸,俾進東宮之師,仍兼秘殿之職。

    尚惟率身善俗,以助成王德,惟良顯哉!可特授太子少師,依前充觀文殿學士緻仕,功臣、散官、勳、封、食實封如故。

    仍放朝謝。

    〉  熙甯五年壬子公年六十六  閏七月庚午,公薨。

    八月丁亥,贈太子太師。

    〈敕:大臣還官告老以高秩尊爵歸第,固朝廷所禮異也。

    矧當參決大政,有兩朝定策援立之勳,德甚盛而弗居,年未至而辭位,遽茲長逝,宜厚追褒。

    故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太子少師緻仕、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歐陽某:以文章革浮靡之風,以道德鎮流競之俗,挺節強毅而不撓,當官明辯而莫奪,三世寵榮,一德端亮。

    朕方将圖任舊老,疇咨肅。

    而雅志沖邈,必期退休。

    未閱數歲章逾十上。

    在大義難盡其力,茲勤請所以不違,謂其脫去人間之累,當享期頤之壽。

    天遽殲奪,曾靡遺,覽奏之日,為之不能臨朝。

    儲坊六傅,師惟長首,舉以為贈,用纾予哀。

    尚其有知,享此嘉命。

    可特贈太子太師。

    〉 熙甯七年八月谥文忠 △谥議 省司準敕定谥。

    據本家發到故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太子少師緻仕、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贈太子太師歐陽某行狀,依例牒太常禮院拟谥,今準回牒連到議狀,谥曰“文忠”。

     宣德郎、守太常丞、充集賢校理、同知太常禮院李清臣。

     公歸老于家,以疾不起。

    将葬,行狀上尚書省,移太常請谥。

    太常合議曰:公維聖宋賢臣,一世學者之所師法。

    明于道德,見于文章,究覽六經群史、諸子百氏,馳騁貫穿,述作千百萬言,以傳先王之遺意。

    其文卓然,自成一家,比司馬遷、揚雄、韓愈無所不及而有過之者。

    方天下溺于末習,為章句聲律之時,聞公之風,一變為古文,鹹知趨尚根本,使朝廷文明不愧于三代、漢、唐者,太師之功,于教化治道為最多,如太師真可謂“文”矣。

    博士李清臣得其議,則閱讀行狀,考按谥法,曰:唐韓愈、李翺、權德輿、孫逖,本朝楊憶,皆谥“文”,太師固宜以“文”谥。

    吏持衆議白太常官長,官長有曰:“文”則信然,不複易也。

    然公平生好谏诤,當加“獻”為“文獻”,無已,則加“忠”為“文忠”。

    衆相視曰:其如何?則又合言曰:“忠”亦太師之大節。

    太師嘗參天下政事,進言仁宗,乞早下诏立皇子,使有明名定分,以安人心。

    及英宗繼體,今上即皇帝位,兩預定策翊戴,有安社稷功,和裕内外,周旋兩宮阃,迄于英宗之視政。

    蓋太師天性正直,心誠洞達,明白無所欺隐,不肯曲意順俗,以自求便安。

    好論列是非,分别賢、不肖,不避人之怨诽狙嫉,忘身履危,以為朝廷立事。

    按《谥法》,道德博聞曰“文”,廉方公正曰“忠”,今加“忠”以麗文,宜為當。

    衆以狀授清臣,為谥議。

    清臣曰:不改于“文”而傅之以“忠”,議者之盡也,清臣其敢不從。

    遂谥“文忠”。

    謹議。

     朝奉郎、守尚書工部郎中、充秘閣校理、直舍人院、兼同修起居注、權判吏部流内铨、騎都尉、賜绯魚袋錢藻,宣德郎、守尚書刑部員外郎、充集賢校理、兼同修起居注、權同判吏部流内铨、騎都尉、賜绯魚袋窦卞,伏準太常禮院谥議如前。

      天下文物繁盛之極,學士大夫競夫锼刻組繪,日益靡靡,以汩沒于卓詭魁殊之說,而不複知淳古之為正也。

    于是時,天下曰是,太師曰非;天下以為韪,太師以為陋。

    學士大夫磨牙淬爪,争相出力,以緻之危害。

    太師不之顧曰:我道,堯、舜也,我言,孔子、孟轲也,而天下不我從,将焉往?然卒由太師而一歸于醇正。

    故仁義之言,其華烨然,獨輝灼乎一代之盛,遠出二京之上。

    嗚呼,微哉!大丈夫束帶立夫人之朝,所以大過人者,大節立焉。

    不龊龊小節以求曲全,可也。

    怫衆慮,強君以難,是為大節。

    不徇世俗之論,而先識以制夫形,是為大節。

    太師當嘉祐之間,協議建儲正名,挈天下之疑而伸之,萬世因而若維太山而安不危,斯之謂大節。

    《谥法》:道德博聞曰“文”,廉方公正曰“忠”。

    生平論譔文章,務明堯舜孔孟之教于已壞之後,可謂道德博聞矣。

    排左右持祿取容之慮,特建萬世無窮之策,而自不以為功,可謂廉方公正矣。

    太常易名曰“文忠”,庶乎天下有以知公議之不能泯也。

     省司準例于都亭驿集合省官同參詳,皆協令式,請有司準例施行,謹詳定訖,遂具狀中書門下取裁。

    奉宰臣判準申,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熙甯八年 九月乙酉,葬開封府新鄭縣旌賢鄉。

     元豐三年 十二月,以子升朝,遇大禮,贈太尉。

    〈敕:朕齋明以祀,得歆于神,維顯及幽,并受多祉。

    奉議郎、輕車都尉、賜绯魚袋歐陽發:父曆任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緻仕,贈太子太師某,以高文典策,冠絕譽髦;以重德令名,進參機要。

    踐更事任,奮發猷為,諒直公忠,簡于朕志。

    逝日逾遠,賢聲不忘。

    垂裕後昆,序朝通籍。

    丁時慶赉,愍錫有加。

    尚其營魂,應此明命。

    可特贈太尉。

    〉 元豐八年 十一月,贈太師,追封康國公。

     紹聖三年 五月,追封兖國公。

    〈(制詞)敕:宗祖之澤,充塞穹壤,國之故老,褒叙有章。

    朝請郎、充秘閣校理、輕車都尉、賜绯魚袋歐陽,弟通直郎、飛騎尉辯,故父任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緻仕、贈太子太師、追封康國公某,名世之才,出應期運。

    明于輔弼事業,而以風節始終。

    餘慶嗣人,追命成國,惟不沒,尚克享茲。

    可特贈太師,追封兖國公。

     崇甯三年  追封秦國公。

      政和三年 追封楚國公。

    〈皆以子遇郊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