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居士集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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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銘二首 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至和二年七月乙未,樞密直學士、右谏議大夫王素奏事殿中,已而泣且言曰:“臣之先臣旦,相真宗皇帝十有八年,今臣素又得待罪侍從之臣。

    惟是先臣之訓,其遺業餘烈,臣實無似,不能顯大,而墓碑至今無辭以刻。

    惟陛下哀憐,不忘先帝之臣,以假寵于王氏,而勖其子孫。

    天子曰:“嗚呼!惟汝父旦,事我文考真宗,協德一心,克終厥位,有始有卒,其可謂全德元老矣。

    汝素以是刻于碑。

    ”素拜稽首出。

    明日,有诏史館修撰歐陽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銘。

    ”臣修謹按: 故推誠保順同德守正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尉、充玉清昭應宮使、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魏國公、谥曰文正王公,諱旦,字子明,大名莘人也。

    皇曾祖諱言,滑州黎陽令,追封許國公。

    皇祖諱徹,左拾遺,追封魯國公。

    皇考諱,尚書兵部侍郎,追封晉國公。

    皆累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

    曾祖妣姚氏,魯國夫人。

    祖妣田氏,秦國夫人。

    妣任氏,徐國夫人;邊氏,秦國夫人。

    公之皇考以文章自顯漢、周之際,逮事太祖、太宗,為名臣。

    嘗谕杜重威使無反漢,拒盧多遜害趙普之謀,以百口明符彥卿無罪,故世多稱王氏有陰德。

    公之皇考,亦自植三槐于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 公少好學,有文。

    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臨江縣,監潭州銀場,再遷著作佐郎,與編《文苑英華》,遷殿中丞,通判鄭、濠二州。

    王禹薦其材,任轉運使,驿召至京師,辭不受。

    獻其所為文章,得試,直史館,遷右正言、知制诰,知淳化三年禮部貢舉,遷虞部員外郎、同判吏部流内铨、知考課院。

    右谏議大夫趙昌言參知政事,公以婿避嫌,求解職。

    太宗嘉之,改禮部郎中、集賢殿修撰。

    昌言罷,複知制诰,仍兼修撰、判院事,召賜金紫。

    久之,遷兵部郎中,居職。

    真宗即位,拜中書舍人,數日,召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事。

     公為人嚴重,能任大事,避遠權勢,不可幹以私,由是真宗益知其賢。

    錢若水名能知人,常稱公曰:“真宰相器也!”若水為樞密副使罷,召對苑中,問誰可大用者,若水言公可,真宗曰:“吾固已知之矣。

    ”鹹平三年,又知禮部貢舉,居數日,拜給事中、知樞密院事。

    明年,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再遷刑部侍郎。

    景德元年,契丹犯邊,真宗幸澶州。

    雍王元份留守東京,得暴疾。

    命公馳自行在,代元份留守。

    二年,遷尚書左丞。

    三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國史。

    是時,契丹初請盟,趙德明亦納誓約,願守河西故地,二邊兵罷不用,真宗遂欲以無事治天下。

    公以謂宋興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其為相,務行故事,慎所改作。

    進退能否,賞罰必當。

    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無不聽,雖他宰相大臣有所請,必曰:王某以謂如何?事無大小,非公所言不決。

    公在相位十餘年,外無夷狄之虞,兵革不用,海内富實,群工百司各得其職。

    故天下至今稱為賢宰相。

     公于用人,不以名譽,必求其實。

    苟賢且材矣,必久其官,而衆以為宜某職然後遷。

    其所薦引,人未嘗知。

    寇準為樞密使,當罷,使人私公,求為使相。

    公大驚曰:“将相之任,豈可求邪!且吾不受私請。

    ”準深恨之。

    已而制出,除準武勝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準入見,泣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此!”真宗具道公所以薦準者,準始愧歎,以為不可及。

    故參知政事李穆子行簡有賢行,以将作監丞居于家。

    真宗召見,慰勞之,遷太子中允。

    初遣使者召之,不知其所止,真宗命至中書問王某,然後人知行簡,公所薦也。

    公自知制诰至為相,薦士尤多。

    其後公薨,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内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薦者。

     公與人寡言笑,其語雖簡,而能以理屈人,默然終日,莫能窺其際。

    及奏事上前,群臣異同,公徐一言以定。

    今上為皇太子,太子谕德見公,稱太子學書有法。

    公曰:“谕德之職,止于是邪?”趙德明言民饑,求糧百萬斛。

    大臣皆曰:“德明新納誓而敢違,請以诏書責之。

    ”真宗以問公,公請敕有司具粟百萬于京師,诏德明來取,真宗大喜。

    德明得诏書,慚且拜曰:“朝廷有人!”大中祥符中,天下大蝗,真宗使人于野得死蝗以示大臣。

    明日,他宰相有袖死蝗以進者,曰:“蝗實死矣,請示于朝,率百官賀。

    ”公獨以為不可。

    後數日,方奏事,飛蝗蔽天,真宗顧公曰:“使百官方賀,而蝗如此,豈不為天下笑邪?”宦官劉承規以忠謹得幸,病且死,求為節度使。

    真宗以語公曰:“承規待此以瞑目。

    ”公執以為不可,曰:“他日将有求為樞密使者,奈何?”至今内臣官不過留後。

      公任事久,人有謗公于上者,公辄引咎,未嘗自辨;至人有過失,雖人主盛怒,可辨者辨之,必得而後已。

    榮王宮火,延前殿,有言非天災,請置獄劾火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