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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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協複南京整理浙兵督鎮關防」,楊文骢給與欽令官銜曰「欽命恢京剿清聯合直浙提督軍務兼理糧饷協同禦營左右先鋒招讨勳鎮合濟中興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佥都禦史」、楊鼎卿銜曰「欽差恢複南京協理直浙軍饷太子太傳左軍都督府左都督」。

    時肅虜伯黃斌卿途遇文骢慶賀登極章疏,并繳鎮東伯方國安、總督朱大典、東陽縣生員趙忠祯各禮與文骢者,斌卿為上之,故有是命。

    敕谕文骢曰:『爾夙負英才,博綜多藝,朕在京口,屢相接對,深所面識。

    數月以來,頓成奇變。

    朕在嘉興,聞爾在蘇殺寇于群心潰散之時,朕曾歎賞,不負識監。

    靖〔虜〕奉朕間關至閩,監國登極,力肩危統,誓惟勤民雪祖,焦勞晝夜不遑。

    錢塘遇鼎卿,朕以故人之子待之。

    元勳鴻逵前後奏朕,浙東萊爾先弭未萌之隐害,複振久泛之人心,朕大悅慰。

    業即欽授爾以兵部侍郎,職理浙東;鼎卿亦進官銜。

    今覽奏賀,并詳叙吳越情形,則爾父子即朕之大耿、小耿矣。

    雲龍風虎,各有其時。

    丈夫相厚,豈有已乎?其益懋厥績,協同勳輔,先清東浙之塵,繼掃臨安之寇。

    朕若早見孝陵,定許破格酬報』雲。

     特恩迎駕勸進各學生員,廪準貢,增準廪,附準增。

    時勸進有數十箋,亦有混奏冒名者。

    左都署禮部事何楷奏請大内當日所收表箋,以憑驗對廪、增、附來曆,庶酬忠抑競,于大典為有光矣。

    後又有以童生而入泮者。

     副總兵楊武烈、守備元體中等恢複新城,獲從逆新盧兩僞令;奉旨各加職銜一級,以見将士用命之效。

     命禮部察議旌表閩縣、永安裡民女林楚玉,以未嫁室女殉夫,足勵薄俗;南北進賢冠之叩獻彜寇者,聞之當汗顔。

     準遼藩長陽王移入福甯州公館,暫安宮眷。

    其一切廪給,着道臣王芋、州臣徐丙晉酌議具奏;國儲匮乏,雖不能厚,亦不可缺。

    黃斌卿至福甯上疏,道王窮困之狀、賢能之聲,故準移入。

     (原缺) 戶部侍郎李長倩參其委署侯邑封印不開,竟往水口掣鹽,以緻百姓輸納糧饷無櫃可投。

    後又申救,不允,竟坐贓銀二百兩。

     命浙江道試監察禦史林之蕃聯絡嘉興,并赍敕谕二舊輔臣錢士升、冢臣徐石骐(後亦不果行)。

     監察禦史吳春枝糾劾不職邵武通判陳主谟、古田知縣吳士耀、汀州知府王國冕。

    奉旨:『各官贓私可恨,皆紗帽下虎狼也!若不嚴懲,民生何賴?都革了職,該撫速解來京究問,追贓充饷』。

     令兵部主事徐州彥頒诏于四川。

    州彥,重慶人,初為光澤令,以墨聲下獄;登極宥罪,授以駕前職銜,捧诏于役。

     贈四川撫臣陳士奇兵部左侍郎,蔭一子入監讀書。

    士奇,漳浦人,字兮甫,号平人。

    富于文藝,言論侃侃,天啟乙醜成進士。

    當成都破時,士奇已交代出居,猶罵賊不屈,身被百創,磔死階前,與蜀王同日被難,足見其平日之所學雲。

    或有尤其雅好講道,疏于軍旅者。

     建甯府浦城縣四區三十二裡百姓保留本縣知縣鄭為虹加監察禦史銜,久任以造福浦民,有「十不可去浦」之疏。

    上命吏部察議,後以禦史巡仙霞關。

     诏授晉江縣學生員蘇峽為翰林院待诏,懇辭不受。

     敕行在吏部:『方今中興事重,政務繁多。

    惟舊輔臣黃景昉受簡先帝,敏慎弘亮,才堪救時;舊輔臣高弘圖直道壯節,望重具贍。

    即着吏部補本起用。

    仍着中書舍人陳翔遵旨前去晉江,敦聘二輔臣來』。

     命太仆寺少卿監察禦史林蘭友巡按江西,兼赍敕谕往江西聯絡倡義之師;并〔□〕詹事劉同升兵部右侍郎敕書關防。

    複谕之曰:『爾此行着顯破情面,明豎擔當,大展忠猷,令人指日。

    如此行事,方是中興之骢馬;如此激揚,方是天子之法臣。

    爾是朕親簡之人,爾之不善,即朕不明;爾之有為,亦朕善用。

    江民憔悴于貪政久矣,切切以朕「先教後刑、先請後發」八字行之。

    又八字曰「小貪必杖、大貪必殺」。

    真能代朕行此十六字,始不負人君耳目之寄。

    根心而行,休說謊話。

    至谕切谕,想着記着』! 敕谕内閣:『陳燕翼既改翰苑,朕自登極監國兩月,政令全無記載,後世何征?即着燕翼專理中興史職,準同協理史事劉以修輪值和衷堂,與聞機務,以便編摩。

    即日傳行入直』。

    又賦詩一絕雲:『上帝文章在日新,玉堂秋粉啟詞臣。

    直流千載乾坤縱,方見儒天自有真』。

    其笃好斯文,出于天性如此。

     吏部左侍郎王志道進本朝實錄。

     發銀牌一面,令吏科都給事中陳燕翼頒與本科添設給事中掌印朱作楫,旌其直言。

     以何九雲為翰林院編修。

    九雲字□悌,晉江人,癸未進士、庶吉士;大司空喬遠子,文行俱優。

    王兆熊劾其從逆,冢臣曾櫻疏薦之。

    有旨雲:『九雲名家子弟,有品有學;兩京日期甚明,何得一概牽诋?即着湔洗冤情,速令前來供職,纂修威廟實錄;不得再有托陳,不許人言再為誣蔑』。

     上定馬士英為罪輔、為逆輔。

    時士英欲入關,有為左袒贊成者,廷議依違。

    禮部尚書黃錦以為言,故定其罪為逆。

     按太常寺卿曹學佺着有罪輔不可入關公揭,曲盡其議;故爾中止,隻許其圖功自贖。

     上遊巡撫吳聞禮緝獲奸細一名周元章解京正法,敕守關将士毋得盤诘失時,緻生奸宄。

     給各守關兵十一月饷。

     敕上、下遊巡撫選練精兵四千以備親征用。

    視兵精脆,為該撫功過。

    錢糧即于所屬調用,不得套視。

     召對閩縣八十五歲老人周良屏于便殿,訪地方利病,稱旨。

     以考選推官周之夔為翰林院編修。

    禦批對策雲:『之夔此作,畢竟是老作家,學識兩到,允堪詞令之選』。

     以太常寺卿曹學佺為禮部右侍郎署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