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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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決定婚禮一結束就立即到那兒去,在那兒住兩個星期,而不到城裡去住旅館。

     “我聽說倫敦的那邊有一些農場,以後我們到那兒去看看,”他說,“在三月份或四月份我們再去看望我的父親和母親。

    ” 諸如此類的問題提了出來也就過去了,那一天,簡直是叫人不敢相信的一天,在那一天,她就要變成他的人,那一天很快就要來到了。

    那個日子就是十二月三十一日,那一天也是除夕。

    她就要成為他的妻子了,她自言自語地說。

    真的會有這樣的事嗎?他們兩個人就要結合在一起了,什麼也不能把他們分開了,他們要共同分擔一切事情;為什麼不那樣呢?又為什麼要那樣呢? 有一個星期天的早上,伊茨·休特等苔絲回來後悄悄地對苔絲說—— “今天早上沒有宣布你的結婚通告呢。

    ” “什麼?” “應該今天第一次宣布啊,”她回答說,冷靜地看着苔絲。

    “你們不是說在新年的除夕結婚嗎,親愛的?” 苔絲急忙作了肯定的回答。

     “總共要宣布三次啊。

    從現在到新年除夕隻有兩個星期了呀。

    ” 苔絲覺得自己的臉變白了;伊茨說得對;當然必須宣布三次。

    也許他把這件事忘了!如果是他忘了,那就得把婚期向後推遲一個禮拜了,那可不是吉利的事。

    她怎樣才能提醒她的愛人呢?她一直是退縮不前的,現在卻突然變得心急火燎的,心裡慌張起來,她害怕失去了她心愛的珍寶。

     後來一件自然的事解除了苔絲的焦急。

    伊茨把沒有宣布結婚通告的事對克裡克太太說了,于是克裡克太太就利用女主人的便利向安琪爾提到了這件事。

     “你把那件事忘了吧,克萊爾先生?我是指結婚通告。

    ” “沒有,我沒有忘記,”克萊爾說。

     後來他單獨看見苔絲就安慰她說—— “不要讓他們拿結婚通告的事取笑你。

    結婚許可證對我們更加隐秘些。

    我已經決定用結婚許可證了,不過沒有同你商量。

    所以你如果在禮拜天早晨上教堂去,如果你想去的話,你是聽不到你的名字的。

    ” “我不想聽到宣布我的名字,最親愛的,”她驕傲地說。

     既然知道一切已準備就緒,苔絲也就完全放下心來了,本來她就有些害怕有人在教堂裡站起來,揭露她過去的曆史,反對結婚通告。

    一切事情多麼地順心如意呀! “我并不完全放心,”她對自己說。

    “所有這些好運也許會叫惡運給毀了。

    天意往往就是如此。

    我倒希望還是用結婚通告的好!” 但是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

    她心裡想,在他們結婚的時候,他是喜歡她穿現在穿的這件最好的白色長袍呢,還是她應該再去買一件新的。

    這個問題他早就想到了,解決了。

    有一天,郵局給她送來了一個寄給她的大包裹,她打開一看,發現裡面是全套的衣服,從帽子到鞋子,還包括早上穿的服裝,樣樣都有,像他們計劃中的簡單婚禮,那些服裝是再合适不過了。

    在她收到包裹後不久,克萊爾進了屋子,聽見了她在樓上打開包裹的聲音。

     不一會兒她就下了樓,臉上帶着紅暈,眼裡含着淚花。

     “你為我想得多麼周到呀!”她把臉靠在他的肩上,嘟哝着說。

    “甚至連手套和手絹都想到了!我的愛人呀,你多麼好呀,多麼周到呀!” “不,不,苔絲;這隻不過寫信到倫敦的女商人那兒訂購一套就是了,這算什麼呀!” 為了不讓她老是不停地贊揚自己,他讓她上樓去,仔細地試試衣服,看衣服合不合身;要是不合身的話,就請村裡的女裁縫做一些改動。

     她沒有回到樓上去,而是把長袍穿上了。

    她站在鏡子跟前把自己端詳了一會兒,看看自己穿上絲綢衣服的效果;這時候,她又想起了母親為她唱的一首關于一件神秘長袍的民謠—— 曾經做過錯事的妻子 永遠穿不了這件衣服。

    ① ①引自F.J.Child編選的五卷本《英格蘭與蘇格蘭流行歌謠集》中的《小孩和長袍》一詩,大意說一小孩獻給亞瑟王一件長袍,可以試妻子是否忠于丈夫。

    王後因不忠心,穿袍後袍變色。

     在她還是一個孩子時,德北菲爾德太太就給她唱過這首民謠,她用腳踩着搖籃,和着搖籃搖動的節拍,唱得那樣歡暢,那樣淘氣。

    想想吧,要是穿上這件長袍,長袍的顔色變了,就像昆尼費爾王後穿上那件長袍一樣,洩露了自己的秘密,那該怎麼辦呢?自從她來到奶牛場以來,她一次也沒有想到過這首民謠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