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破吳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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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隐瞞,盡舉前後之事以告。

     西施大哭道:“妾舍身入吳,所以報國仇,雪國恥也。

    今國仇雖報,國恥雖雪,而身受吳王厚恩,一毫未報,何以對吳王乎?況從一而終,女子之義。

    雖蒙相國愛妾,妾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間!當追随吳王于地下,以酹其生前之恩情。

    使後世知妾之亡吳,乃報國家之恥辱,并非忘恩負義也。

    ” 言訖,舉袂蒙面,投江而死。

    後人救之已無可及,返至姑蘇,報于範蠡。

    範蠡深為惋惜,啟知越王。

     越王聞奏,歎道:“亡吳之功,西施第一,今功成事就,竟決然随鸱夷而去,真可謂有志矣。

    ” 其意蓋謂伍子胥在鸱夷之器,盛屍而投江中,今西施亦自投江,故言随鸱夷而去也。

    後人不知此意,以範蠡使人迎西施于姑蘇台,有隐居五湖,與美人共乘一舸,遁入煙水深處之語。

     且因範蠡辭越而去,改名為鸱夷子皮,遂有吳滅之後,範蠡以一舸載西施共泛五湖之言,可謂冤矣。

     閑言休絮。

    且說範蠡以西施之死啟奏,原欲越王念其亡吳之功,加以表彰,誰知越王不過贊歎一聲,并無後言。

    範蠡默喻其意,無言而退。

     過了數日,越王命駕,回至會稽,令人建築賀台,以蓋昔日被羁之恥。

    置酒台上,與群壓為樂,命樂工作破吳之曲,被之管弦。

    群臣大悅而笑,惟越王而無喜色。

     範蠡私自歎道:“西施死而不加褒,吳雖滅而面無喜色,越王不欲功歸臣下,其端已見矣。

    ” 次日,辭越王道:“臣聞主辱臣死,昔大王辱于會稽,臣所以不死者,欲隐忍以成功也。

    今吳國已滅,大王倘免臣會稽之誅,願乞骸骨,老于江湖。

    ”越王道:“寡人賴于以有今日,奈何棄寡人而去?留則與子共國,去則妻子為戮。

    ” 範蠡道:“臣則宜死,妻子何罪?死生惟大王命之,臣不顧矣。

    ”夜乘扁舟而去,臨行之前,預以一函投文種道:子不記吳王之言也,狡兔死,走狗烹,敵國破,謀臣亡。

     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忍辱妒功,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安樂。

     于今不去,禍必不免。

     文種閱書之後,怏怏不樂,猶未深信其言,歎道:“少伯亦過慮矣。

    ”過了多日,越王不行滅吳之賞,與舊日之臣,益加疏遠,計倪佯狂辭職,曳庸等亦見機告老。

    文種心念範蠡書中之言,稱疾不朝。

      越王忽至文種府中,以視其疾。

    文種假作病狀,迎接入見。

     越王解劍而坐道:“寡人聞之,志士不憂其身之死,而憂其道之不行。

    子有七術,寡人行其三,而吳已滅,尚餘四術,安所用之。

    ”文種答道:“臣不知所用。

    ”  越王道:“願以四術為寡人謀吳之先人于地下,可乎?” 言畢,升輿而去,遺佩劍于座。

     文種視之,劍室有“屬镂”二字,即夫差賜子胥自刎之劍也。

    文種仰天歎道:“吾不聽範少伯之言,至為越王所戮,可謂愚矣。

    ”複摩挲其劍道:“百世而下,以吾配子胥,亦可無恨。

    ”遂伏劍而死。

    後人有贊語道:忠哉文種,治國之傑。

    三術亡吳,一身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