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實錄四

關燈
吞聲也。

    宜留東序供職。

    」 疏入,吏部覆:「纁言是,量調東序,仍不次超擢,以為任事任怨者勸。

    」 按:自昔風聞言事,未必皆得其真。

    而按臣親臨地方,其有差缪者鮮矣。

    何東序守徽州,剛毅有執,不畏強禦,則強禦中傷,信有之者趙格,欲劾其人,必廉其果酷虐,然後可加以酷虐之罪,罪正直之官,豈不冤哉?幸而宋纁為之雪白,吏部覆是宋纁,且欲不次超擢,以為任事任怨者勸。

    是時,楊博為吏部,故精明果斷如此。

    後宋纁萬曆中亦為吏部,執法秉公,皇上方向用之,而乃驟卒于官,使其卓越之見不得盡究厥施也。

    可慨夫! 十一月壬午,總理河道潘季馴以憂去。

     吏部言:「治河尚書朱衡,心計精明,足當大任。

    今河工業已有緒,宜即以河道事使衡兼之。

    」報可。

     十二月庚子,上疾甚,還大内,(「還大内」,原作「還大同」,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六六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庚子條改。

    )午時崩于幹清宮。

     是日,徐階等啟請裕王入主喪事。

     辛醜,頒遺诏。

    诏曰:「朕以藩王入繼大統,獲奉宗廟四十五年,深惟享國長久,累朝未有,乃茲弗起,夫複何憾?但朕念切惓惓,惟敬天勤民是務。

    隻緣多病,過求長生,遂緻奸人乘機诳惑,禱祀日舉,土木歲興,郊廟之祀不親,朝講之儀久廢,既違成憲,亦負初心。

    迩者,天啟朕衷,方圖改轍,而遽嬰疢疾,每一追思,益增愧感。

    蓋愆成美端仗後賢,喪禮依舊制。

    自即位至今,建言諸臣,存者召用,殁者恤錄。

    方士人等,查照情罪,各正刑章。

    诏告天下,鹹使聞知。

    」 按,史臣曰:「世宗神功盛德不可縷指,大要以嚴馭吏,以寬治民,以經術為師,以法律為輔,以明作修内治,以安靜饬邊防。

    其于稽古考文之事尤為謹備,而皆發之孝思,本之敬一,故功成制定,華裔向風,中興大業,視之列聖有光焉。

    享國四十餘年,追慕獻皇、獻後,如每遇時節、壬日忌辰侍臣竊窺聖容慘怛,享獻精虔,無不泣下者。

    晚年雖不禦殿,而批決顧問日無停晷;雖深居淵默,而張弛操縱威柄不移。

    升遐一诏,艾悔尤深,真可謂不世出之主矣。

    」雖然周宣王雲漢之側身,常武之平淮,内有山甫,外有申伯,非不赫然稱盛,然樂色而忘德,失禮而晏起,不籍千畝,南國喪師,料太原,殺杜伯,以緻虢公谏不聽,山甫谏又不聽,所以中興之美未盡焉。

    我世宗土木繁興,方士齋醮,戮大臣,系谏官,南倭北虜,征剿不絕,大約皆嚴嵩父子溷濁朝政,而惑亂其心也。

    卒之副托得人,徐階幹蠱,末年艾怨勝于周宣,豈有得于敬一之功,故終成風雷之益與。

     穆宗莊皇帝即位。

     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壬子,釋戶部主事海瑞于獄。

     上在潛邸,素聞其剀直,故亟釋之,士論稱慶。

     隆慶元年春正月丁巳朔。

     庚申,升大理寺左少卿鄒應龍為太仆寺卿。

     辛酉,吏科都給事中胡應嘉等言:(「吏科都給事中胡應嘉等言」,「吏」原作「刑」,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辛酉條及明史卷二一五胡應嘉傳改。

    )「祖宗朝,軍國大事皆天子躬臨臣下處斷。

    願每日朝罷,必禦文華殿,令三四輔臣不時進見,凡興革用舍大政,鹹與面計裁決,事屬六部,則召對諸卿,義當疑難,則顧問諸臣,庶神智不勞,而聰明日擴矣。

    又考前代宰相入閣議事,必使谏官随入,而國朝之制,令六科輪班于殿廷左右紀錄聖旨,蓋亦前代遺意。

    乞恢弘舊典,此後接見大臣,必命科道更番随入,凡有奏事不忠者,聽其面折是非,或退而參論。

    」上是其言。

     壬戌,(「壬戌」,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補。

    )吏部奏:「先朝建言執事諸臣,如樊深、丘橓、楊思忠、尹相、魏良弼、李用敬、陳瓒、吳時來、(「吳時來」,原「胡時來」,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及明史卷二一0吳時來傳改。

    )周怡、沉束、顧存仁、趙輄、張選、袁世榮、何惟柏、趙錦、張登高、黃正色、方新、張槚、淩儒、申仲、王時舉、馮恩、徐學詩、周冕、張翀、董傳策、劉世龍、唐樞、母德純等,凡三十三人,宜遵遺诏錄用。

    」報可。

    是日俱還原職,以次推用。

     吏部又言:「諸臣中,以建言死者其等有三:戮死者為一等,應複職贈蔭,厚加谕祭,若楊繼盛、郭希顔、沉鍊、(「沉鍊」,原作「沉谏」,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及明史卷二0九沉鍊傳改。

    )楊允繩,凡四人;其次廷杖死者,應複職贈蔭,若楊最、王思、薛宗铠、(「薛宗铠」,原作「薛宇铠」,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及明史卷二0九薛宗铠傳改。

    )何光裕、裴紹、張原、浦鋐、曾翀、葉經、周天佐、伍瑜、臧應奎、殷承叙,凡十三人;又次系獄、戍邊、斥死牖下者,應複職贈官,若唐胄、李璋、豐熙、楊慎、楊名、王元正、羅洪先、徐文華、張翀、張侃、劉濟、劉琦、馬錄、程啟元、盧瓊、陳讓、桑喬、包節、王宗茂、餘翔、方一桂、劉魁、餘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方一桂相世芳,原作「方一枝相世方」,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改。

    )王與齡、章鑰,凡二十八人。

    至于尚書熊浃谏止仙箕,禦史楊爵彈擊權幸,二臣雖罪止斥黜,然其忠義風節,世所共仰,又當與杖死者一體恤錄。

    」上從其議。

    于是贈浃少保,仍賜祭九壇,谥恭肅。

     按:世宗朝建言諸臣,忠義激烈,死者戍者多矣。

    當隆慶登極之初,追複官爵,加以蔭贈,可使廉頑起懦,讵非一盛典乎?此固世宗遺诏之美,穆宗勵世之心,而苟非輔臣徐階主持于其間,恐未必如此速而遍也。

    甚哉,相道有關于君德哉! 癸亥,(「癸亥」,原作「癸未」。

    按是月幹支無癸未,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癸亥條改。

    )吏部左侍郎陳以勤,上謹始十事: 一曰定志,謂「陛下方臨禦之初,窺伺百出,傥志不先定,且将上累聰明,下妨乎政事。

    惟願堅持聖志,一意以求太平為主。

    此志既定,則凡聲色、貨财、逸遊、便佞皆不足以惑之,盛德大業,皆從此出。

    此謹始第一義也。

    」 二曰保位,謂「古言保者,曰帝慎乃在位,曰予臨兆民,澟乎若朽索之馭六馬。

    願陛下常以萬幾叢挫為虞,常以世道阽危為患。

    」 三曰畏天,謂「當深察天道甚迩,雖深宮燕閑,人所莫窺,而常若上帝鑒觀,雖号令臣民,靡不如意,而常若嚴父譴誡。

    瑞應之來,修德以應之;災異之見,引咎以回之。

    」 四曰法祖,謂「太祖肇造鴻圖,成祖嗣承大烈,其垂訓立法至宏遠矣。

    願陛下恭取祖訓置之座右,守而勿失,仍敕中外諸臣,一切遵率如故。

    」 五曰愛民,謂「陛下自今宜省非正之斂,停不急之作,黜貪暴之吏,蠲煩苛之令,蕩然與天下休息。

    而聖衷猶當念念在民,則久安長治之術無出此者。

    」 六曰崇儉,謂「太祖乘輿服禦以銅代金;成祖所服衣袖至于敝垢。

    其意蓋以尺帛、一錢皆出于百姓之膏血也。

    願升下躬行素約,自禁近始,悉從省約。

    凡宮中奇之玩,無名之賜,一切罷之。

    」 七曰攬權,謂「凡朝廷有大興革,人材有大進退,悉與諸大臣參詳可否,而陛下臨以明斷,親自裁決,則威固于内,權重于外,而天下可運諸掌矣。

    」 八曰用人,謂「太祖嘗言:『用人之道,當知奸良。

    知良而不能用,知奸而不能去,則誤國自此始。

    』願陛下深味此言,于大小臣工,一一清心以照之,衆正之途開,群枉之門塞,而大業成矣。

    」 九曰接下,謂「祖宗之朝,每每召見群臣,講論治道,至大诰首篇,着君臣同遊之訓。

    願視朝之後,即禦便殿,召大臣親自拟議。

    」 十曰聽言,謂「祖宗時,軍民凡有可言之事,許直至禦前陳說。

    願陛下大開言路,言之當者,顯擢其人;其未當而或過讦直者,亦涵容而不罪。

    夫言者,上逆龍鱗而犯忌諱,下結雠怨而取禍患,亦何所利?其心蓋忠于國也。

    願諒其心,使皆得盡言隐。

    」 疏入,上答曰:「覽奏,忠愛懇至,朕已具悉。

    」 丁卯,賜百官上元節假十日,諸司仍奏事。

    自是歲以為常。

     禁民間放燈。

     起用南京禮部尚書葛守禮,戶部右侍郎趙貞吉,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林雲同,右佥都禦史曹邦輔,布政司右布政鐘卿,按察司副使曹金、金立敬、殷邁,佥事謝廷??茝等。

    複除吏科給事中周怡、禮科給事中沉束原職。

     己巳,(「己巳」,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己巳條補。

    )方士王金等,诏下獄,論死。

     丁醜,(「丁醜」,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三隆慶元年正月丁醜條補。

    )刑部侍郎鄢懋卿有罪,發邀衛充軍。

     诏:「削奪故真人邵元節、陶仲文官爵及诰命,毀卧碑牌坊,籍其田宅。

    」 戊寅,(「戊寅」,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三隆慶元年正月戊寅條補。

    )命徹西苑内大高玄殿、圍明等閣、玉熙等官及諸亭台扁額。

    (「玉熙等宮及諸亭台扁額」,原脫「及諸亭台扁額」,「玉」作「五」,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三隆慶元年正月戊寅條補、改。

    ) 初議盡毀修建齋醮宮殿,禮部惜其材費,請止去扁額。

    從之。

     辛巳,(「辛巳」,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三隆慶元年正月辛巳條補。

    )初,胡應嘉在先朝論學士高拱,欲中以危法,拱頗銜之。

    及吏部考察庶官,應嘉謂尚書楊博,曲為覆庇,以私憤谪給事中鄭欽、禦史胡維新,上疏劾博考察不公狀。

    大學士徐階、郭樸與拱謂:「應嘉黨護同官,挾私妄奏,拟旨黜之。

    」于是給事中歐陽一敬因論救應嘉,語侵拱,謂「應嘉前疏,臣實與謀。

    臣才識又不及應嘉遠甚,若黜應嘉,不若黜臣。

    」章下所司。

     是日,給事中辛自修、禦史陳聯芳,俱交章論救。

    階奪于衆論,亦自悔處應嘉為過,乃改拟應嘉調用,而拱又疑一敬之疏,謂階主之。

    兩人之隙深矣。

     壬午,升兵部主事海瑞為尚寶司司丞。

     二月壬辰,贈刑部尚書鄭曉為太子少保,谥端簡。

     乙未,冊妃陳氏為皇後。

     甲辰,清明節,上親祭肅皇帝幾筵。

     加谥元妃李氏為孝懿皇後。

    (「加谥元妃李氏為孝懿皇後」,原脫「氏為孝」,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五隆慶元年二月甲辰條補。

    ) 乙巳,罷玉芝宮歲時享祀,日供膳如舊。

     三月甲子,(「三月甲子」,「甲子」原作「丁酉」。

    按是月幹支無丁酉,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六隆慶元年三月甲子條改。

    )吏科給事中王治,上四事:一議宗廟之禮,以隆聖孝;二議朝講之禮,以圖治安;三議親輔之禮,以成德業;四議燕居之禮,以澄化原。

    謂:「先帝追崇獻皇,大備尊稱,誠萬世不刊之典。

    至入廟稱宗一事,在今日猶當議者。

    蓋獻皇雖貴為天子之父,實未嘗南面臨天下,而今乃與祖宗諸帝并列,雖親為武宗之叔父,然嘗北面事武宗,而乃設位于武宗之右,揆之古典,終為未合。

    故先帝于獻皇祔廟之後,世廟之享猶不忘設。

    是先帝之心亦有未安者。

    臣以為獻皇祔太廟,千載後不免遞遷;若祀專世廟,則億萬世不改。

    乞敕廷臣詳議,以求至當,以光先帝大孝。

    」(「以光先帝大孝」,「以」上原衍「于」,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六隆慶元年三月甲子條删。

    )末謂:「人主深居禁掖,隔遠外庭,左右便佞,窺伺百出,或以宴飲聲樂,或以遊戲騎射,使人主接之不以時,用之不以禮。

    近則損敝精神,疾病之所由生;久則妨累政事,危亂之所自起,不可不慎也。

    比者謂陛下宮中燕閑舉動,有諒陰所宜,竊意聖明必無此事,然臣子防微杜漸,不敢不言。

    伏望調攝服禦,省減嗜欲,一切禁止。

    」章下所司。

     按:王治四議,皆當時急務,而朝講、親輔,猶人所能言。

    至宗廟之禮,所以正往日之非;燕居之禮,所以免方來之禍,猶穆宗所最要者。

    入廟稱宗,以臣子而僭居君父之列,獻皇何安?諒陰宴樂,以哀苦而為逸豫之圖,孝思安在?興言至是,其關系廟祀、君身蓋不淺鮮矣。

     壬申,(「壬申」,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六隆慶元年三月壬申條及明史卷一九穆宗本紀補。

    )世宗肅皇帝梓宮及孝潔肅皇後、孝恪皇太後梓宮俱至永陵獻殿奉安,葬永陵。

     庚辰,(「庚辰」,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六隆慶元年三月庚辰條補。

    )大學士徐階,請經筵講學,命候敕行。

     甲申,谕修世皇帝實錄。

     乙酉,诏:「贈刑部左侍郎劉玉為刑部尚書,谥端毅。

    」 初,玉以大獄罷,士論冤之,至是以恩恤錄。

     四月庚子,重錄永樂大典成。

     丙午,進鮮船騷擾地方,及太常寺給散牲價一切宿弊;承天府香米等物,及外夷珍禽異獸,诏停止,不許進獻。

     禮部尚書高儀,請「皇上每日朝罷,即入文華殿,不時召見大臣。

    即将覽過題奏,凡一切大政令當斟酌詳議者,時賜清問。

    内閣輔臣即拟可否,加以睿斷。

    科道官每次各輪二員,許公同評正。

    」上報可,然其事竟寝不行。

     甲寅,追贈王守仁為新建侯,(「追贈王守仁為新建侯」,「侯」原作「伯」,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七隆慶元年四月甲寅條改。

    )谥文成;周尚文為太傅,谥武襄;蔣冕為少師,谥文定;喬宇為少傅,谥莊簡;汪俊為少保,谥文莊;呂楠為禮部尚書,谥文簡;石?為少保,昔谥文隐,今改文介。

    追奪尚書顧可學、徐可成,侍郎朱隆禧、郭文英贈谥、诰命。

     五月辛酉,谕禮部:「朕将以十二日出幸舊邸。

    」禮部尚書高儀,以巡幸無名,恐開逸遊之端,疏請停罷。

    科道何起鳴、王好問,亦各疏谏。

    不從。

     诏:「複故大學士楊廷和,尚書王廷相、梁材,侍郎江曉、程文德、曾銑、楊守謙、商大節、張漢,副都孫繼魯原職。

    」 乙醜,(「乙醜」,原作「乙酉」。

    按是月幹支無乙酉,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八隆慶元年五月乙醜條改。

    )禮部請舉幸學之典。

    從之。

     甲戌,禦史齊康,以高拱屢被論劾,意徐階主之,乃疏論階專權蠧國狀。

    複以先帝建儲,階執不可誣之,并劾李春芳聲勢相倚。

    有旨,切責康妄言。

    于是科道陳瓒、歐陽一敬、淩儒、張價等,交章劾康為拱門生,聽其旨授,宜置之法。

    而大理寺丞海瑞言:「階自執政以來,憂勤國事,休休有容,有足多者。

    而康乃甘心鷹犬,搏噬善類,其罪又浮于拱。

    」上納之,降二級,調外任。

     六月丁未,先是禮科給事中趙輄、禦史周弘祖,請以故禮部侍郎薛瑄從祀孔庭,耿定向亦請王守仁從祀。

    下禮部議。

    部以「薛瑄相去百年,輿論共服;王守仁世代稍近,猶恐衆論不一。

    宜會官集議,以俟聖斷。

    」上是之。

     戊申,(「戊申」,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九隆慶元年六月戊申條補。

    )賜楊廷和谥文忠,廷相谥肅敏,材谥端肅,銑谥襄愍,守謙谥恪愍,大節谥端愍,繼魯谥清愍。

     己酉,(「己酉」,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九隆慶元年六月己酉條補。

    )賜林俊谥貞肅,吳廷舉谥清惠。

     七月辛酉,金星晝見。

     蔭楊繼盛子應尾為國子生。

     丙寅,贈羅洪先谥文恭;楊繼盛谥忠愍。

     八月癸未朔,上幸太學,釋奠于先師。

     甲申,(「甲申」,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一一隆慶元年八月甲申條補。

    )贈彭澤為少保,谥襄毅;何孟春為禮部尚書,谥文簡;楊最為副都,谥忠節。

     丙戌,原任山東副使王世貞,上書訟父冤。

    诏複忬原職。

     丁亥,遣武英殿大學士陳以勤祭先師孔子。

     癸巳,上初禦文華殿日講。

     甲午,經筵開講。

     己亥,皇子千秋節,上禦皇極門,文武群臣緻詞稱賀。

     癸卯,(「癸卯」,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一一隆慶元年八月癸卯條補。

    )兵科給事中吳時來言:「兩廣總督譚綸,總兵俞大猷、戚繼光,皆知兵。

    宜召來使專督練邊兵,以省諸鎮征調之擾。

    」兵部覆言:「大猷才宜于南,往者嘗一試于北不效,且老矣。

    綸與繼光,惟上所用。

    」上然之,令召綸入京。

     辛醜,(「辛醜」,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一一隆慶元年八月辛醜條補。

    )裁革内府各監、局官匠,計六百六十二員,其有逃亡者,仍令虛其數。

     乙巳,先是,吏部議恤先朝言事諸臣,以光祿寺少卿馬從謙及申良名上,上怒不許。

    部複引例奏,亦報罷。

    蓋從謙以劾中官杜泰得死,而部臣首議恤錄,故中官撓之。

    于是吏科都給事中王治、禦史龐尚鵬,各上疏緣部例力争。

    上以從謙所犯,比子罵父例,終不允。

    惟贈申良為太常少卿,張達、常泰、周鈇俱光祿少卿。

     戊申,上欲親詣天壽山,行秋祭禮。

    徐階以「累朝舊制,祭禮惟太廟親奉,其山陵皆止遣官,重社稷也。

    及今東、西二虜,日夕窺伺,薊、遼、宣、大,警報屢聞。

    皇上顧欲冒危而往,竊意祖宗在天之靈,亦不樂有此行也。

    」上不允。

    階複極言,上不悅。

    階複言:「天壽山之後,即黃花鎮。

    黃花鎮之外,即虜地。

    今據邊将報稱,東虜土蠻等欲犯喜峰口,西虜把都兒等欲犯古北口,此系豈輕小者,臣等計度利害,實不敢以國家之事輕試于危險。

    」上悟乃止。

     九月丙辰,先是,上命太監呂用、高相坐團營。

    兵部尚書郭幹言:「官有定員,不用内侍。

    」上仍命草敕賜之。

     至是,禮科給事中歐陽一敬、孫枝,禦史韓君恩等各上疏,言:「團營裁革已久,亦無可坐,乞追寝前命。

    」上以示階,階等言:「太祖時原無團營,團營之設,起于景泰間,至嘉靖二十九年已蒙先帝裁革。

    言官仰望皇上遠尊太祖之初制,近守先帝之定制,似應俯從。

    」上不悅,因诏階等,「何故不奉诏?」階曰:「内臣坐營,若據見在之制,則已無營可坐。

    若必欲用内臣,則須将先帝定制盡行更變,不惟臣等不敢,切恐聖心亦有所未安者。

    」上納其言,遂命罷之。

     按:山陵之幸,盤遊之漸也;團營之坐,侵權之漸也。

    苟非輔臣力争,即科道章疏無由行矣。

    乃徐階至再至三,終始不易。

    懼之以虜,以危其心,則宗社安;稽之以制,以正其志,則奸謀寝。

    天下軍民默受其賜,而彼中人導谀專恣之習,亦少沮矣。

     乙醜,戶部尚書馬森奏:「太倉銀庫,歲入僅二百一萬有奇,歲支在京俸祿糧草一百三十五萬有奇,邊饷二百三十六萬有奇。

    各省常賦諸邊民運,今年诏蠲其半。

    以出入較之,共少三百九十五萬有奇。

    昔謂:『國無三年之蓄,國非其國。

    』今查京、通二倉之粟七百餘萬石,以各衛官軍月糧計之,僅支二年。

    歲漕四百萬石,内除撥薊鎮穵運班軍行糧外,實入二倉者三百四十九萬,逋負漂流,歲更不下二十餘萬石,改折湊補,别用不與焉。

    欲為三年之蓄不可得,況六年、九年乎?因條上目前所急奏之。

    」上令諸司,各實心經理,樽節以濟國用。

     甲戌,大學士郭樸乞緻仕,許之。

     十月甲申,夜,金星入南鬥。

     乙酉,上日講畢,問徐階等以石州陷,故谕令選将調兵,加意防守。

     于是兵科給事中魏時亮上言:「陛下憂及虜寇,而日講後又問輔臣以石州事,仰見加意勤政。

    願益推此心,遠法帝王無怠無荒,近法孝皇召問大臣,則虜患不足平矣。

    」 吳時來亦言:「聖情留意邊防,更望召吏、兵、戶部,問以督撫得人若何,錢糧接濟若何,防守定計若何,庶令當事臣工人人惕厲。

    」上皆嘉納之。

     丁亥,以天氣漸寒,命辍經筵、日講。

    徐階疏言:「先朝停免經筵、日講,各有故事。

    弘治元年,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始停日講;嘉靖元年,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始停日講。

    今天道尚未嚴寒,視前日期則為太早,宜以聖學為重,祖宗為法。

    」有旨,報罷。

     辛巳,工科給事中馮成能言:「臣從新河來、(「臣從新河來」,「臣」原作「自」,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一一隆慶元年十月辛巳條改。

    )相度南北地勢,可慮者有三:一、新河自南陽而下,至鲇魚口與三河口,地形俱高,水以平流積滞之故,漫溢四野,緻奪樹藝之地。

    又諸閘半就淹沒,而長堤崩潰未已。

    此上流之患可慮者也。

    二、三河彙萬流以西注,既湍悍難制,而其下達新河,猶高屋建瓴,沖突彌甚。

    故泥沙填壅之區,澇測懼沖,旱則懼淺。

    此中流之患可慮者也。

    三、夏村以南諸閘,水勢高下相懸,幾及于丈。

    啟閉之節,畜洩為難。

    此下流之患可慮者也。

    以上三患,皆由三河地既居高,水複平流,雖目前告成,宜逆為未然之備。

    」上以其疏示尚書朱衡,令熟計以聞。

     乙未,召戚繼光入京協理戎政,令薊遼總督劉籌回籍聽勘。

     庚子,賜原任兵部尚書翁萬達谥襄敏,兵部左侍郎陶諧谥莊敏,吏部左侍郎董■〈王巳〉谥文簡。

     辛醜,(「辛醜」,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一三隆慶元年十月辛醜條補。

    )先是嘉靖中,錦衣經曆沉鍊,以上疏請誅嚴嵩,谪保安州為民。

    嵩與世蕃深銜之。

    會楊順總督宣大,嵩屬順使殺鍊。

    适虜犯大同,順妄殺被擄者冒報首功,鍊為詩刺之,有「白草黃沙風雨夜,冤魂多少覓頭顱」之句。

    順恨之,遂與巡按路楷誣以交通妖賊,竟坐鍊死,士論冤之。

    後嚴氏敗,鍊尋以遺诏獲恤。

    至是,吏科給事中陳瓒,追論侵匿赈銀及邊儲銀七千兩,賂楷共殺鍊。

    鍊子襄,亦為父訟冤,乃命逮順及楷雜治,坐交結近侍律斬。

     十一月辛酉,徐階集議防虜之策。

    上是之,命各邊着實舉行。

     癸亥,冬至,上親祀上帝于圜丘,奉皇祖配。

    祀畢,上禦皇極殿,百官行慶成禮。

     按:嘉靖中,親郊之典久缺不講。

    穆宗嗣服,乃命祠官稽舊章,具上其事。

    既親詣南郊以視牲矣,而複日遣大臣輪視,行慶成禮。

    蓋一時複古,真大快人心哉! 十二月乙醜,兵科都給事中王治言:「故禮部侍郎何塘,禮學純臣,宜加美谥。

    原任大學士夏言所論複套事,未為失策,其視曾銑,均屬無辜,宜與雪宥。

    大理寺卿朱廷立、邢部侍郎傅潮鍛煉夏言、曾銑之獄,宜追奪元職。

    」诏「賜塘谥文定,潮與廷立俱追奪本職。

    」 甲午,辰刻,有流星如盞大,青白色,自中天東行,尾迹有光,長二丈餘。

     贈故戶部尚書、太子太保徐問谥莊裕。

     問,武進人。

    清标絕俗,居官四十一年,無所染鄉黨。

    問與唐順之相友善,人化之不敢有侈靡事,風俗大醇,自沒後遂無忌憚矣。

    前有祭葬無谥,此乃補之,其激勵世教者不迹遠乎? 戊戌,上谕戶部,查内庫、太倉糧銀數。

     尚書馬森查上,複言:「今日催征急矣,搜括窮矣,事例開矣,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