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五 行 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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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

    以故郡中名士,多喜與誠甫交。

    每之郡,從之遊者,率文學儒雅之流也。

    去其家數裡,地名高墟,誠甫樂其幽勝,築别業焉。

    枝山祝允明作高墟賦,以着其志。

    誠甫補太學生,三試京闱不第,以病自廢。

    居家,猶日裒聚圖史。

    予時就誠甫宿,誠甫蚤起,移置紛然。

    予卧視之,笑其不自閑。

    誠甫亦顧予而笑,然莫能已也。

    雖病,對人飲食言語如平時。

    客至,出所藏翻閱,比罷去,未嘗有倦容。

    終已不改其所好。

    至于生産聚畜,絕不膺于心。

    固承藉祖父,亦其性有以然也。

     誠甫卒于嘉靖十九年十二月乙酉,年三十九。

    娶龔氏,裕州守天然之女。

    子男二人:長大順,太學生;次大化。

    女一人。

    孫男一人。

     先妣事略先批周孺人,弘治元年二月十一日生。

    年十六,來歸。

    踰年,生女淑靜。

    淑靜者,大姊也。

    期而生有光;又期而生女子,殇一人,期而不育者一人;又踰年,生有尚,姙十二月;踰年,生淑順;一歲,又生有功。

    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收颦蹙顧諸婢曰:「吾為多子苦。

    」老妪以杯水盛二螺進,曰:「飲此,後姙不數矣。

    」孺人舉之盡,喑不能言,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

    諸兒見家人泣,則随之泣,然猶以為母寝也,傷哉!于是家人延畫工畫,出二子。

    命之曰:「鼻以上畫有光,鼻以下畫大姊。

    」以二子宵母也。

     孺人諱桂。

    外曾祖諱明,外祖諱行,太學生。

    母何氏。

    世居吳家橋,去縣城東南三十裡,由千墩浦而南,直橋并小港以東,居人環聚,盡周氏也。

    外祖與其三兄,皆以赀雄,敦尚簡實,與人姁姁說村中語,見子弟甥侄,無不愛。

    孺人之吳家橋,則治木綿,入城則緝纑,燈火熒熒,每至夜分。

    外祖不二日,使人問遺,孺人不憂米鹽,乃勞苦若不謀夕。

    冬月垆火炭屑,使婢子為團,累累暴階下。

    室靡棄物,家無閑人。

    兒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手中紉綴不辍,戶内灑然。

    遇僮奴有恩。

    雖至棰楚,皆不忍有後言。

    吳家橋歲緻魚蟹餅餌,率人人得食。

    家中人聞吳家橋人至,皆喜。

     有光七歲,與從兄有嘉入學,每陰風細雨,從兄辄留。

    有光意戀戀,不得留也。

    孺人中夜覺寝,促有光暗誦孝經,即熟讀無一字龃龉,乃喜。

    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

    周氏家有羊狗之痾,舅母卒,四姨歸顧氏,又卒,死三十人而定,惟外祖與二舅存。

     孺人死十一年,大姊歸王三接,孺人所許聘者也。

    十二年,有光補學官弟子,十六年而有婦,孺人所聘者也。

    期而抱女,撫愛之,益念孺人,中夜與其婦泣,追惟一二,彷佛如昨,餘則茫然矣。

    世乃有無母之人,天乎!痛哉! 請敕命事略 先人諱正,世為吳中着姓。

    先曾祖諱鳳,中成化甲午鄉試,選調兖州城武縣知縣。

    先祖諱紳,縣學生,為太常卿夏日?永之孫壻。

    日?永以文學為一時名臣。

    詩、書之業,以故世有承傳。

    先祖家教尤嚴。

    先人蚤遊縣學,屢試不第,而有光後出有名,及舉鄉試,先人遂謝去。

    先祖于諸父有分,獨退讓處其薄。

    先祖以高年笃老,先人與伯父,年亦皆逾七十,侍側日忻忻然,如少年兒子,皆不知其老也。

    日閉門讀書,每自喜,以為有所得。

    性坦率,未嘗與人有争。

    與裡中結社,有香山洛社之風。

    社中人尤敬其德,稱其别号曰岫雲,言如出岫之雲無心也。

     歲壬戌,有光八上春官,不第還,先人遂以是年卒,年七十有八。

    又三年,始登第,而先人不及見矣,悲夫!以有光之困于久試,祖父皆以高年待之,而竟不及。

    及先人之方殁,而始獲一第,曾不得一日之祿養,所以為終天之恨也。

    有光仕官既不遂,獨幸以建儲诏得推封,此亦可少慰人子之情于萬一。

    敢叙其大略,上之史館: 先妣姓周氏,世家縣之吳家橋。

    先外祖諱行,太學生,家世以耕農為業。

    外祖始遊成均,而後其從孫大禮始舉進士,為河南左參政。

    先妣,河南之從姑也。

    先妣年十六,歸先君。

    聰明勤儉,生伯姊與有光,先後僅一年。

    先妣比殁,有光與姊年七八歲,已教之小學及女紅甚習。

    常程課不少借,先人則怡怡然也。

    不幸年二十六卒。

    所生弟妹又三人,伯姊嫁河東都轉運使王三接,其在禮部時,封伯姊為安人。

    有光獨久不第,而先人春秋高,先妣墓木已拱,有無窮之感也,常默默自愧其姊雲。

     先妻魏氏,光祿寺典簿庠之女,太常卿谥簡公校之從女也。

    恭簡公為當世名儒,學者稱為莊渠先生雲。

    先妻少長富貴家,及來歸,甘澹薄,親自操作。

    時節歸甯外家,以有光門第之舊,而先妻未嘗自言,以為能可以自給。

    及病,妻母遣人日來省視,始歎息,以為姐何素不自言,不知其貧之如此也。

    嘗謂有光曰:「吾日觀君,殆非今世人。

    丈夫當自立,何憂目前貧困乎?」事舅及繼姑孝敬,閨門内外大小之人,無不得其歡。

    人以為有德如此,不宜夭殁。

    而生一子,甚俊慧,又夭。

    僅存一女。

    天道竟不可知矣! 繼妻王氏。

    吳中王氏,多自以為太原之後,然實無考。

    獨先妻家譜系最明,遠有承傳。

    曾祖益,讀書吳淞江上,時海虞大理寺卿章公格及吏部左侍郎葉文莊公,皆當世名卿,以文字往來,為締姻好。

    屬再世壯男子死,家又苦役,先妻少喪父,妻母教之甚修謹。

    年十八來歸,不失婦道。

    撫前子,愛甚己子。

    前子死時,哭之悲,病遂亟。

    其聰明慈愛,蓋天性也。

    魏氏生時,有光方年少為諸生,及王氏,方鄉舉,家益貧。

    曆歲歲北上辨裝及下第之窮愁。

    有光自歎,生平于世無所得意,獨有兩妻之賢,此亦釋家所謂随意卷屬者也。

    今蒙恩封贈,例當封妻前一人,與最後一人,而恩诏乃許移封。

    今妻費氏,亦願推讓王氏,則泉壤之下,亦被希世之曠典矣。

    【後以例不準移封,仍封費孺人。

    莊識。

    】 予自臨安辭謝台省,還過弁山,午飯後,舟中無事,因書此。

    當即遣人赴京受敕。

    雖簡略數語,下筆辄為哽咽。

    人生之痛,無以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