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集卷之二上 應制策
關燈
小
中
大
人直言無隐。
此即祖訓所謂防壅蔽而通下情也。
然則與皇祖之訓,蓋無不相符契者。
宜天下之人,如蹶而起,如聩而聞,含齒戴發,靡不拭目以觀德化之成也。
顧愚生猶惓惓于皇上之繹思者。
實臣子忠愛之忱不容已耳。
書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曆年,式勿替有殷曆年。
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
」愚竊以為今日聖天子頌焉。
問:我祖宗列聖,世有實錄。
表年紀事,撰述功德,以為信史。
迩者皇上深诏近臣,纂修世宗肅皇宗實錄,載筆之臣,必能仰體宸衷,勒成巨典。
然竊以先皇帝享國最久,年載曠悠,又無前代記注之書,編摩搜輯,成一家之言,若有未易然者矣。
夫實錄之名,何所起欤?抑古之論史,每難其事。
昔劉子玄與宰相言二史不注起居,而歐陽永叔論日曆之廢,蓋近代為史之通患。
而子玄又謂史有三長。
至曾子固序南齊書,其論美矣。
二子之言,後世多稱之,可得而備述欤?茲者先皇帝彙進史館,當下之學官,諸士子皆得而與知者。
宜以所聞着之于篇,其毋讓焉! 經綸世道者,立一時之功;纂述先猷者,垂百世之訓。
大哉國史,所從來久矣。
上古帝王,繼天立極,功德與天地同流,其不可傳者,與化而往矣;其可傳者,獨賴有史以存之。
故巍然煥然之迹,亦與天地而同久。
雖在千百世之下,而神明之号,天下之人皆得指而稱之,何者?其托于史者無窮也。
夫垂徽名而記往号,昭邃古而示方來,史之所系,其重如此。
迩者明诏纂修我世宗肅皇帝實錄,通行海内,博采遺事。
明問特舉以策諸生,敢不具述所聞以對: 夫左右史以記言動,自夏、殷以前已有之。
周官大史、小史、内史、外史、禦史,皆史官之職事。
而諸侯各有國史。
迄于戰國紛争,秦滅典籍,而史官尚存。
漢武帝以司馬氏為太史。
東京則班固為蘭台令史,劉珍等著述東觀,皆天下之選。
故史記、兩漢書,冠絕後代。
自後史館著作,莫不妙簡其人,雖其文辭不能方駕前古,亦各一時之美。
而陳壽以下,悉仿漢書之體,往往類萃諸家别錄,而斷代以為正史。
正史之外,自唐武德間,房【房 原刻誤作「唐」,依大全集校改。
】 玄齡、許敬宗、敬播等,相與立編年之體,而實錄之名自此始。
太宗以下十五帝,每至易位,必纂實錄。
惟獨宣、懿之後,以亂故缺。
然及五季、宋、元,皆因之。
而後之為史者,以之為依據。
至我朝列聖相承,一如前代故事,每世必命纂修。
固已敷宣景耀,崇闡大猷,金匮之藏,永世作典。
祖宗之洪業,真與天地永久矣。
我皇上嗣登寶位,甫當朝廟之日,即降綸音,特命纂修實錄,天下皆仰聖人孝思罔極,繼志述事之大也。
洪惟我世宗肅皇帝以上聖之資,撫中興之運,上比列聖二祖五宗,飨國獨為長久。
嘉靖以來四十五年,振古之事,曠世之勳,特異疇昔。
包括旁羅,錯綜铨次,在于今日,實為重難。
嘗考國初猶設起居注。
而大明日曆、聖政記,則學士宋濂所撰。
其序以為幸得曰侍燕閑,十有餘年,書之頗為得實。
使他日修實錄者,有所采掇,以傳信于來世。
自起居之官不設,而史館論撰亦鮮,則今之修史,可以藉手者蓋寥寥矣。
夫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也;台榭之榱,非一木之枝也。
史家所因,惟有博采。
自司馬氏猶取左氏、國語、世本、戰國策;班書則世皆以為司馬遷、王商、揚雄、歆、向之筆。
自古以來,未有不裒聚衆家而成者。
故唐宰相撰時政記,史官撰日曆。
而宋則宰相主監修,學士主修撰,兩府撰時政,三館修起居注。
此等之類,今并廢缺,而欲以責成于一旦,蓋因仍者之易為力,而創造者之難為功也。
我先皇帝大制作,大建置,固昭然揭諸日月,天下之人所共知之。
若夫深宮秘庭,動靜起居,羣臣不能記也。
聖性之淵懿,聖德之精微,如堯之安安,如舜之浚哲,羣臣不能測也。
至于類取諸司供報,博采羣臣墓銘家狀,夫進退百官,剖決章奏,裁處萬幾,錢谷甲兵四夷之事,百官有司典籍雖在,視諸故府,似乎有征,然曹分局别,歲殊月改,綴緝穿聯,欲無抵牾,固亦勞矣。
而一時臣工人品之淑慝,心迹之疑似,殊功偉德非常之事,奸宄兇慝梼杌嵬瑣之形,墓志家狀不足盡也。
蓋古之為史者,易于有所因;雖遷、固之才,不能無因而為也。
今之為史者,難于無所述;雖有遷、固之才,無以自見矣。
當唐、宋之世,史官尚未放失。
而劉子玄為蕭至忠言五不可,其一謂漢郡國上計太史,以其副上丞相,後漢羣臣所撰,先集公府,乃上蘭台,故史官載事為廣;今史臣惟自詢采,二史不注起居,百家弗通行狀。
若今之起居廢失,得無如劉子玄之所論乎?歐陽修以為史官職廢,其所撰述簡略,百不存一,至于事關大體,沒而不書,加以時政、日曆、起居注,例皆積滞相因,故追修前事,歲月既遠,遺失莫存,聖人典法,遂成廢墜。
若今之追修積滞,得無如歐陽修之所論者乎? 然則所貴良史裁酌體例,旁采異聞,考求真是,發憤讨論,使歸于一。
古人有言:「所見異詞,所聞異詞,所傳聞異詞。
」先朝之事,尚在所見,則已異于所聞與所傳聞遠矣。
抑嘗讀武帝本紀,諸志、表、傳,皆史遷當時撰述。
而班固、陳宗、尹敏、孟冀,共成光武本紀,後漢例傳、載記。
當時紀志,蓋不廢也。
自實錄【實 原刻誤作「寶」,依大全集校改。
】 專行,則紀志殆廢。
此尤史家之阙典。
竊以為實錄之外,宜用拟古遷、固之書,此不當待後世而定也。
先皇帝大禮、郊祀、九廟、明堂、先聖祀典、籍田、親蠶、章服、禮儀、河渠、刑法,諸所興建,散入紀年,難以會通。
當令首尾貫串,包絡彙萃,可仿司馬遷八書而為之。
宰相百官,報罷不常,可仿公卿志、表為之。
羣臣之善惡,四夷之叛服,則列傳、載記皆不可廢。
此即一代之史,非直俟數百年之後而為也。
徒恃實錄一書,所轶多矣。
此方今史館之所當議者也。
愚又謂漢史成于班固,唐曆緝于吳兢、柳芳、崔巍,唐書成于吳兢、韋述、于休烈、令狐峘,宋國史凡三書,後洪邁複請合為九朝,而續通鑒長編,成于李焘。
本朝二百年,曆列聖而未有統會之史。
此亦方今史館之所當議者也。
抑劉子玄又雲:「史有三長,才、學、識。
有學無才,如愚賈操金而不能殖貨;有才無學,如巧匠無楩楠斧斤,不能成室;善惡必書,使亂臣賊子知懼,此為無可加者。
」曾子固為南齊書目錄序雲:「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而後其任可得而稱也。
」噫!能如子玄之論,得為良史矣;若子固所稱,則又追遷、固而上之,蓋唐、虞、三代之史官也。
茲者明诏采取遺事,諸生幸得躬逢其盛。
惟時金馬、石渠之彥,宜有其人。
愚生草茅下士,獨能誦習舊聞而已。
述作大義,何敢僭及之! 問:古者國有大事,必合天下之議,所以集衆思也。
王通氏着續書,嘗曰:議,其盡天下之公乎?夫黃帝有合宮之聽,堯有衢室之問,舜有總章之訪,皆議之謂也。
」黃帝、堯、舜尚矣!三代以下,惟漢近古。
請舉漢之議者,其或是或非,或罷或行,亦有可論者乎?夫匡衡、張譚郊社之說何據?貢禹、韋玄成祖廟之議何本?董仲舒、師丹之請建限田,何罷而不行?祝生、唐生之請罷監鐵,何議而不用?公孫卿、壺遂、司馬遷改朔之議何取?賈讓、關并、韓牧、王橫治河之策孰得?先誅先零之謀,何以卒從趙充國?罷邊塞置吏卒之請,何以卒用侯應?此皆漢之大事,而有國家者之所當考。
昔韓退之「非三代、兩漢之文不敢觀」,諸士子皆通經學古,以待有司之求,必有能及之者。
請言之以觀所學。
欲盡天下之理者,必并天下之智;欲并天下之智者,必兼天下之謀。
并智合謀,而天下之公盡矣;天下之公盡,而天下之理得矣。
故古者國有大事,常令議臣集議,不專于一人,不狥于一說,惟其當而已。
是故大臣之言必用,小臣之論必庸,衆思之集必繹,一夫之見必伸。
故丘山積卑而為高,江河合水而為大,大人合并而為公。
此古之帝王所以用天下之議也。
王通氏論帝制恢恢乎無所不容,天下之危,與天下安之;天下之失,與天下正之。
千變萬化,而吾守中焉。
故曰:「議,其盡天下之公乎?」漢制,大夫掌論議事。
有疑未決,則合中朝之士雜議之,自兩府大臣,下至博士議郎,皆得盡其所見,而不嫌于以小臣與大臣抗衡,其道公矣。
若明問所及,皆一時朝廷之大務。
然非當時能詢采博議,盡天下所欲言,何以粲然着于簡策如此。
請為執事言其略: 古之帝王,郊祀天地,以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以降天神。
夏日至,于澤中之方丘,以出地祇。
故祭天于南郊,就陽位也;祭地于北郊,即陰之義也。
漢之郊祀,多襲秦故。
武帝巡祭天地諸神名山,金泥石記,淫誣甚矣。
成帝初,匡衡、張譚始建南北郊之議。
以甘泉、河東之祠,非神靈之所飨,宜就正陽太陰之處。
于是始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
漢二百年間,郊祀不經。
文帝賢主,猶拜灞、渭之會。
相如文士,獨留封禅之書。
匡衡能本周禮,正一代之大典,論者或恨其不能盡複三代郊祀明堂配天之文,然其所論建亦偉矣。
禮王者受命,為太祖以下五廟,而疊毀。
毀廟之主,藏之太祖之廟。
五年而再殷祭,則毀廟未毀廟之主,合食于太祖。
父為昭,而子為穆,孫又為昭。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祖配之。
以其始受命而王,故尊以配天。
而不為立廟,親盡也。
太祖以下五廟,則親盡疊毀,示有終也。
漢之祖廟,至元始之際,大禮未備。
貢禹始發之。
韋玄成已議罷郡國廟,又本禮經所雲,而建議如此。
惟獨以高帝為太祖之廟,而孝文以後,皆以承後屬盡宜毀。
故許嘉、劉向更議以文、武皆為宗。
漢二百年間,祖廟無準。
賈生通達,不着宣室之對;劉向博惟,附會家人之語。
玄成能依古義,至一代之大法,論者猶疑其五廟七廟廟數之殊,然其所考據亦正矣。
自秦用商君之法,開阡陌,除井田之制。
漢初不為限制。
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赀數巨萬,而貧弱愈困。
故董仲舒欲稍近古,限民名田,以塞兼并之路。
師丹言古之聖王,莫不設井田,然後可緻太平。
今未可詳,請略為限。
武帝方事四夷,内興功利,宜未及此。
而
此即祖訓所謂防壅蔽而通下情也。
然則與皇祖之訓,蓋無不相符契者。
宜天下之人,如蹶而起,如聩而聞,含齒戴發,靡不拭目以觀德化之成也。
顧愚生猶惓惓于皇上之繹思者。
實臣子忠愛之忱不容已耳。
書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曆年,式勿替有殷曆年。
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
」愚竊以為今日聖天子頌焉。
問:我祖宗列聖,世有實錄。
表年紀事,撰述功德,以為信史。
迩者皇上深诏近臣,纂修世宗肅皇宗實錄,載筆之臣,必能仰體宸衷,勒成巨典。
然竊以先皇帝享國最久,年載曠悠,又無前代記注之書,編摩搜輯,成一家之言,若有未易然者矣。
夫實錄之名,何所起欤?抑古之論史,每難其事。
昔劉子玄與宰相言二史不注起居,而歐陽永叔論日曆之廢,蓋近代為史之通患。
而子玄又謂史有三長。
至曾子固序南齊書,其論美矣。
二子之言,後世多稱之,可得而備述欤?茲者先皇帝彙進史館,當下之學官,諸士子皆得而與知者。
宜以所聞着之于篇,其毋讓焉! 經綸世道者,立一時之功;纂述先猷者,垂百世之訓。
大哉國史,所從來久矣。
上古帝王,繼天立極,功德與天地同流,其不可傳者,與化而往矣;其可傳者,獨賴有史以存之。
故巍然煥然之迹,亦與天地而同久。
雖在千百世之下,而神明之号,天下之人皆得指而稱之,何者?其托于史者無窮也。
夫垂徽名而記往号,昭邃古而示方來,史之所系,其重如此。
迩者明诏纂修我世宗肅皇帝實錄,通行海内,博采遺事。
明問特舉以策諸生,敢不具述所聞以對: 夫左右史以記言動,自夏、殷以前已有之。
周官大史、小史、内史、外史、禦史,皆史官之職事。
而諸侯各有國史。
迄于戰國紛争,秦滅典籍,而史官尚存。
漢武帝以司馬氏為太史。
東京則班固為蘭台令史,劉珍等著述東觀,皆天下之選。
故史記、兩漢書,冠絕後代。
自後史館著作,莫不妙簡其人,雖其文辭不能方駕前古,亦各一時之美。
而陳壽以下,悉仿漢書之體,往往類萃諸家别錄,而斷代以為正史。
正史之外,自唐武德間,房【房 原刻誤作「唐」,依大全集校改。
】 玄齡、許敬宗、敬播等,相與立編年之體,而實錄之名自此始。
太宗以下十五帝,每至易位,必纂實錄。
惟獨宣、懿之後,以亂故缺。
然及五季、宋、元,皆因之。
而後之為史者,以之為依據。
至我朝列聖相承,一如前代故事,每世必命纂修。
固已敷宣景耀,崇闡大猷,金匮之藏,永世作典。
祖宗之洪業,真與天地永久矣。
我皇上嗣登寶位,甫當朝廟之日,即降綸音,特命纂修實錄,天下皆仰聖人孝思罔極,繼志述事之大也。
洪惟我世宗肅皇帝以上聖之資,撫中興之運,上比列聖二祖五宗,飨國獨為長久。
嘉靖以來四十五年,振古之事,曠世之勳,特異疇昔。
包括旁羅,錯綜铨次,在于今日,實為重難。
嘗考國初猶設起居注。
而大明日曆、聖政記,則學士宋濂所撰。
其序以為幸得曰侍燕閑,十有餘年,書之頗為得實。
使他日修實錄者,有所采掇,以傳信于來世。
自起居之官不設,而史館論撰亦鮮,則今之修史,可以藉手者蓋寥寥矣。
夫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也;台榭之榱,非一木之枝也。
史家所因,惟有博采。
自司馬氏猶取左氏、國語、世本、戰國策;班書則世皆以為司馬遷、王商、揚雄、歆、向之筆。
自古以來,未有不裒聚衆家而成者。
故唐宰相撰時政記,史官撰日曆。
而宋則宰相主監修,學士主修撰,兩府撰時政,三館修起居注。
此等之類,今并廢缺,而欲以責成于一旦,蓋因仍者之易為力,而創造者之難為功也。
我先皇帝大制作,大建置,固昭然揭諸日月,天下之人所共知之。
若夫深宮秘庭,動靜起居,羣臣不能記也。
聖性之淵懿,聖德之精微,如堯之安安,如舜之浚哲,羣臣不能測也。
至于類取諸司供報,博采羣臣墓銘家狀,夫進退百官,剖決章奏,裁處萬幾,錢谷甲兵四夷之事,百官有司典籍雖在,視諸故府,似乎有征,然曹分局别,歲殊月改,綴緝穿聯,欲無抵牾,固亦勞矣。
而一時臣工人品之淑慝,心迹之疑似,殊功偉德非常之事,奸宄兇慝梼杌嵬瑣之形,墓志家狀不足盡也。
蓋古之為史者,易于有所因;雖遷、固之才,不能無因而為也。
今之為史者,難于無所述;雖有遷、固之才,無以自見矣。
當唐、宋之世,史官尚未放失。
而劉子玄為蕭至忠言五不可,其一謂漢郡國上計太史,以其副上丞相,後漢羣臣所撰,先集公府,乃上蘭台,故史官載事為廣;今史臣惟自詢采,二史不注起居,百家弗通行狀。
若今之起居廢失,得無如劉子玄之所論乎?歐陽修以為史官職廢,其所撰述簡略,百不存一,至于事關大體,沒而不書,加以時政、日曆、起居注,例皆積滞相因,故追修前事,歲月既遠,遺失莫存,聖人典法,遂成廢墜。
若今之追修積滞,得無如歐陽修之所論者乎? 然則所貴良史裁酌體例,旁采異聞,考求真是,發憤讨論,使歸于一。
古人有言:「所見異詞,所聞異詞,所傳聞異詞。
」先朝之事,尚在所見,則已異于所聞與所傳聞遠矣。
抑嘗讀武帝本紀,諸志、表、傳,皆史遷當時撰述。
而班固、陳宗、尹敏、孟冀,共成光武本紀,後漢例傳、載記。
當時紀志,蓋不廢也。
自實錄【實 原刻誤作「寶」,依大全集校改。
】 專行,則紀志殆廢。
此尤史家之阙典。
竊以為實錄之外,宜用拟古遷、固之書,此不當待後世而定也。
先皇帝大禮、郊祀、九廟、明堂、先聖祀典、籍田、親蠶、章服、禮儀、河渠、刑法,諸所興建,散入紀年,難以會通。
當令首尾貫串,包絡彙萃,可仿司馬遷八書而為之。
宰相百官,報罷不常,可仿公卿志、表為之。
羣臣之善惡,四夷之叛服,則列傳、載記皆不可廢。
此即一代之史,非直俟數百年之後而為也。
徒恃實錄一書,所轶多矣。
此方今史館之所當議者也。
愚又謂漢史成于班固,唐曆緝于吳兢、柳芳、崔巍,唐書成于吳兢、韋述、于休烈、令狐峘,宋國史凡三書,後洪邁複請合為九朝,而續通鑒長編,成于李焘。
本朝二百年,曆列聖而未有統會之史。
此亦方今史館之所當議者也。
抑劉子玄又雲:「史有三長,才、學、識。
有學無才,如愚賈操金而不能殖貨;有才無學,如巧匠無楩楠斧斤,不能成室;善惡必書,使亂臣賊子知懼,此為無可加者。
」曾子固為南齊書目錄序雲:「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而後其任可得而稱也。
」噫!能如子玄之論,得為良史矣;若子固所稱,則又追遷、固而上之,蓋唐、虞、三代之史官也。
茲者明诏采取遺事,諸生幸得躬逢其盛。
惟時金馬、石渠之彥,宜有其人。
愚生草茅下士,獨能誦習舊聞而已。
述作大義,何敢僭及之! 問:古者國有大事,必合天下之議,所以集衆思也。
王通氏着續書,嘗曰:議,其盡天下之公乎?夫黃帝有合宮之聽,堯有衢室之問,舜有總章之訪,皆議之謂也。
」黃帝、堯、舜尚矣!三代以下,惟漢近古。
請舉漢之議者,其或是或非,或罷或行,亦有可論者乎?夫匡衡、張譚郊社之說何據?貢禹、韋玄成祖廟之議何本?董仲舒、師丹之請建限田,何罷而不行?祝生、唐生之請罷監鐵,何議而不用?公孫卿、壺遂、司馬遷改朔之議何取?賈讓、關并、韓牧、王橫治河之策孰得?先誅先零之謀,何以卒從趙充國?罷邊塞置吏卒之請,何以卒用侯應?此皆漢之大事,而有國家者之所當考。
昔韓退之「非三代、兩漢之文不敢觀」,諸士子皆通經學古,以待有司之求,必有能及之者。
請言之以觀所學。
欲盡天下之理者,必并天下之智;欲并天下之智者,必兼天下之謀。
并智合謀,而天下之公盡矣;天下之公盡,而天下之理得矣。
故古者國有大事,常令議臣集議,不專于一人,不狥于一說,惟其當而已。
是故大臣之言必用,小臣之論必庸,衆思之集必繹,一夫之見必伸。
故丘山積卑而為高,江河合水而為大,大人合并而為公。
此古之帝王所以用天下之議也。
王通氏論帝制恢恢乎無所不容,天下之危,與天下安之;天下之失,與天下正之。
千變萬化,而吾守中焉。
故曰:「議,其盡天下之公乎?」漢制,大夫掌論議事。
有疑未決,則合中朝之士雜議之,自兩府大臣,下至博士議郎,皆得盡其所見,而不嫌于以小臣與大臣抗衡,其道公矣。
若明問所及,皆一時朝廷之大務。
然非當時能詢采博議,盡天下所欲言,何以粲然着于簡策如此。
請為執事言其略: 古之帝王,郊祀天地,以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以降天神。
夏日至,于澤中之方丘,以出地祇。
故祭天于南郊,就陽位也;祭地于北郊,即陰之義也。
漢之郊祀,多襲秦故。
武帝巡祭天地諸神名山,金泥石記,淫誣甚矣。
成帝初,匡衡、張譚始建南北郊之議。
以甘泉、河東之祠,非神靈之所飨,宜就正陽太陰之處。
于是始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
漢二百年間,郊祀不經。
文帝賢主,猶拜灞、渭之會。
相如文士,獨留封禅之書。
匡衡能本周禮,正一代之大典,論者或恨其不能盡複三代郊祀明堂配天之文,然其所論建亦偉矣。
禮王者受命,為太祖以下五廟,而疊毀。
毀廟之主,藏之太祖之廟。
五年而再殷祭,則毀廟未毀廟之主,合食于太祖。
父為昭,而子為穆,孫又為昭。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祖配之。
以其始受命而王,故尊以配天。
而不為立廟,親盡也。
太祖以下五廟,則親盡疊毀,示有終也。
漢之祖廟,至元始之際,大禮未備。
貢禹始發之。
韋玄成已議罷郡國廟,又本禮經所雲,而建議如此。
惟獨以高帝為太祖之廟,而孝文以後,皆以承後屬盡宜毀。
故許嘉、劉向更議以文、武皆為宗。
漢二百年間,祖廟無準。
賈生通達,不着宣室之對;劉向博惟,附會家人之語。
玄成能依古義,至一代之大法,論者猶疑其五廟七廟廟數之殊,然其所考據亦正矣。
自秦用商君之法,開阡陌,除井田之制。
漢初不為限制。
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赀數巨萬,而貧弱愈困。
故董仲舒欲稍近古,限民名田,以塞兼并之路。
師丹言古之聖王,莫不設井田,然後可緻太平。
今未可詳,請略為限。
武帝方事四夷,内興功利,宜未及此。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