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四 碑 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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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川先生集卷之二十四 碑 碣
中憲大夫貴州思州府知府贈中議大夫贊治尹貴州按祭司副使李君墓碑 嘉靖三十年,貴州麻陽苗為亂。
先是,思州知府李君有銅仁之役。
還郡五日,苗龍許保、吳黑等,僞為哨兵,突入城殺掠。
君巷戰不勝,與其孫文炳皆被執。
留郡二日,刼以歸寨。
苗每執郡縣長吏,必求厚贖。
院可及守将,亦幸朝廷不知也,率許之以為常。
君謂天子命吏為賊刼質,是孰為之開端者。
書告清平鎮将石邦憲,「亟進兵,勿以我為忌。
」邦憲不應。
君乘馬出盤山關,至稍寨,崖高水深,遂自投下。
賊驚,共拽之出,氣息僅續,棄之途而去。
思人舁還,至清浪衛而卒。
麻陽之苗亂已數年。
自辰、元、鎮筸、銅仁、石阡、印江,皆受其害。
君初至郡,即被檄驅馳兵間。
已又城銅仁。
而郡故有關隘,守兵為攝郡者所侵削,散去。
賊以是得驟至。
事聞,诏贈貴州按察司副使。
蔭一子。
命按察司佥事戴楩,谕祭于家。
賜葬融縣之高沙昌八嶺。
惟古之治馭蠻夷【夷 原刻墨釘,依大全集校補。
】,得刺史太守勇略仁惠者,可不煩兵而自戢。
今知府受一郡之寄,而日使舍所事,事軍吏之役;及事敗,未嘗不委以為守者之罪也。
清平去思,僅一宿程。
而太守困于賊已數日,且彼殘苗,六七百人耳。
守将若不聞知,此何為者哉?朝廷之恤死事者優矣,其于兵吏,有轶罰焉。
君諱允簡,字可大。
其先貴州諸城人。
元時,有為融州路巡檢使者,因家于今柳州之融縣。
高祖子贊,封奉直大夫、協正庶尹、夷陵州知州。
曾祖芳,進士,雲南布政司右布政使。
祖序,進士,吏科給事中。
考镛,鄉試第三人,未仕,蚤卒。
季父铎,教樂昌,君少随之任,學成而歸。
弱冠,中鄉試。
明年,中會試乙榜,授潼川學正。
未上,丁内艱。
服除,改夷陵,攝荊門州。
為政清勤,民德之,升知内江。
公廉自持,士大夫乞請無所得。
大旱,齋沐祈禱,徒步暴赤日中,令兒歌之曰:「旱既太甚,治邑非人。
甯禍其身,勿病其民。
」三日,霖雨大足。
嘗于通津治石梁,禦史題之曰壽溪。
壽溪者,君所自号,禦史以此旌其能得民也。
大學士茶陵張文隐公知君名,從铨部乞以為其州守。
内江民扳留之,不得,為涕泣立石。
君至茶陵,均猺【猺 依文意疑當為「徭」。
】 賦,剔奸蠹,豪民為之斂迹。
皇太後梓宮祔顯陵,承檄給糧刍,所過無乏,有白金文绮之賜。
最上,當遷。
張文隐公自往乞铨部雲:「願得展一年,俟黃籍成,茶陵民受十年之賜矣。
」其見重如此。
升雲南同知,攝守征江。
君既更治民,号為精練,凡斷獄所上,監司以為平允。
豪有奪民田者,勒令歸主。
不服,再訴于朝,下法司,皆如君論。
滿去,滇民泣留立石,如内江時。
尋升思州。
君既不得在郡,亦以孤城多寇,遣其帑【帑 古與「孥」通,今作「孥」。
】 歸融,獨與孫文炳居。
為守餘三年,在郡六月而遇害。
是歲三月初六日也。
春秋五十。
孫文炳之被劫者,後竟以重賄贖還之。
恭人吳氏,子男一人,祝。
女五人。
祝,鄉試舉人,今署新昌教谕。
融于中州為遠,然龍城于今為仕宦之邦。
至李氏世有科第,子孫蟬聯不絕,而君又以死事顯。
雖中州世宦之家,類此者僅僅有之。
祝有志行、痛憤君之殁,請銘于餘。
餘不可辭,而為銘曰: 黔中之境,連絡五溪。
麻陽猖狂,馭不于機。
如水滔天,失在漏?。
兵吏堕武,習為謾欺。
皎皎李侯,亶明其志。
奮不顧死,以絕刼質。
帝嘉精忠,恩诏優至。
彼亦何人,天子之吏,以身為市,生甯不媿!彼亦何人,邊圉所寄,聞守之死,曾不睨視!自古為文,匪以其詞。
在有所表,乃永傳之。
融山荒絕,我實銘此。
有方嶪嶪,其詞則媺。
後千百年,可配柳子。
何氏先茔碑 南陵何進士煃,晉孝子琦之後也,其先茔在其縣之西山。
山?數裡,羣峯環其外若屏,大水萦其前若帶,何氏世葬之。
煃五世祖諱海,妣項氏;曾伯祖諱銘,妣孫氏;曾祖諱銳,妣孫氏。
世以昭穆為序,而虛其高祖之位。
高祖萬戶府君,諱應龍,别葬界橋山。
祖諱旺,别葬栢山嶺,而祖妣章氏,葬先茔之右數十步。
蓋葬三世,而祖妣異其兆焉。
曆年圮廢,煃以嘉靖乙巳,加修而封樹之。
以書來,請記于石。
予聞之,古者墓而不墳,後世始有墳矣;古不修墓,後世始有修墓者矣。
夫禮之微難言矣。
「之生【生 按禮記檀弓上作「之死而緻死之」,此「生」字疑當作「死」。
】 而緻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緻生之,不智而不可為也。
」然孝子之于其親,無往而可以緻死者。
故禮之微難言矣。
後之君子,知隆于墓事者,豈非古禮之變,而近于人情者哉?周禮:冢人「用爵等為封土【用……封土 周禮春官作「以爵等為丘封之度」。
】 之度,與其樹數」。
觀其封,則知位秩之高卑;觀其樹,則知命數之多寡。
所以使後世子孫之識之也。
凡何氏之葬者,悉山澤之敦龐淳固,以忠厚世其家,而不顯于位,故無行事可紀。
獨着其名諱死生,以示其後之人雲。
【此文,昆山、常熟二本大異。
昆本叙何氏先世之生卒年月,及煃之曆官較詳,而文辭不如。
今從常熟本。
昆本有銘辭,仍存于後。
】 大吉之性
先是,思州知府李君有銅仁之役。
還郡五日,苗龍許保、吳黑等,僞為哨兵,突入城殺掠。
君巷戰不勝,與其孫文炳皆被執。
留郡二日,刼以歸寨。
苗每執郡縣長吏,必求厚贖。
院可及守将,亦幸朝廷不知也,率許之以為常。
君謂天子命吏為賊刼質,是孰為之開端者。
書告清平鎮将石邦憲,「亟進兵,勿以我為忌。
」邦憲不應。
君乘馬出盤山關,至稍寨,崖高水深,遂自投下。
賊驚,共拽之出,氣息僅續,棄之途而去。
思人舁還,至清浪衛而卒。
麻陽之苗亂已數年。
自辰、元、鎮筸、銅仁、石阡、印江,皆受其害。
君初至郡,即被檄驅馳兵間。
已又城銅仁。
而郡故有關隘,守兵為攝郡者所侵削,散去。
賊以是得驟至。
事聞,诏贈貴州按察司副使。
蔭一子。
命按察司佥事戴楩,谕祭于家。
賜葬融縣之高沙昌八嶺。
惟古之治馭蠻夷【夷 原刻墨釘,依大全集校補。
】,得刺史太守勇略仁惠者,可不煩兵而自戢。
今知府受一郡之寄,而日使舍所事,事軍吏之役;及事敗,未嘗不委以為守者之罪也。
清平去思,僅一宿程。
而太守困于賊已數日,且彼殘苗,六七百人耳。
守将若不聞知,此何為者哉?朝廷之恤死事者優矣,其于兵吏,有轶罰焉。
君諱允簡,字可大。
其先貴州諸城人。
元時,有為融州路巡檢使者,因家于今柳州之融縣。
高祖子贊,封奉直大夫、協正庶尹、夷陵州知州。
曾祖芳,進士,雲南布政司右布政使。
祖序,進士,吏科給事中。
考镛,鄉試第三人,未仕,蚤卒。
季父铎,教樂昌,君少随之任,學成而歸。
弱冠,中鄉試。
明年,中會試乙榜,授潼川學正。
未上,丁内艱。
服除,改夷陵,攝荊門州。
為政清勤,民德之,升知内江。
公廉自持,士大夫乞請無所得。
大旱,齋沐祈禱,徒步暴赤日中,令兒歌之曰:「旱既太甚,治邑非人。
甯禍其身,勿病其民。
」三日,霖雨大足。
嘗于通津治石梁,禦史題之曰壽溪。
壽溪者,君所自号,禦史以此旌其能得民也。
大學士茶陵張文隐公知君名,從铨部乞以為其州守。
内江民扳留之,不得,為涕泣立石。
君至茶陵,均猺【猺 依文意疑當為「徭」。
】 賦,剔奸蠹,豪民為之斂迹。
皇太後梓宮祔顯陵,承檄給糧刍,所過無乏,有白金文绮之賜。
最上,當遷。
張文隐公自往乞铨部雲:「願得展一年,俟黃籍成,茶陵民受十年之賜矣。
」其見重如此。
升雲南同知,攝守征江。
君既更治民,号為精練,凡斷獄所上,監司以為平允。
豪有奪民田者,勒令歸主。
不服,再訴于朝,下法司,皆如君論。
滿去,滇民泣留立石,如内江時。
尋升思州。
君既不得在郡,亦以孤城多寇,遣其帑【帑 古與「孥」通,今作「孥」。
】 歸融,獨與孫文炳居。
為守餘三年,在郡六月而遇害。
是歲三月初六日也。
春秋五十。
孫文炳之被劫者,後竟以重賄贖還之。
恭人吳氏,子男一人,祝。
女五人。
祝,鄉試舉人,今署新昌教谕。
融于中州為遠,然龍城于今為仕宦之邦。
至李氏世有科第,子孫蟬聯不絕,而君又以死事顯。
雖中州世宦之家,類此者僅僅有之。
祝有志行、痛憤君之殁,請銘于餘。
餘不可辭,而為銘曰: 黔中之境,連絡五溪。
麻陽猖狂,馭不于機。
如水滔天,失在漏?。
兵吏堕武,習為謾欺。
皎皎李侯,亶明其志。
奮不顧死,以絕刼質。
帝嘉精忠,恩诏優至。
彼亦何人,天子之吏,以身為市,生甯不媿!彼亦何人,邊圉所寄,聞守之死,曾不睨視!自古為文,匪以其詞。
在有所表,乃永傳之。
融山荒絕,我實銘此。
有方嶪嶪,其詞則媺。
後千百年,可配柳子。
何氏先茔碑 南陵何進士煃,晉孝子琦之後也,其先茔在其縣之西山。
山?數裡,羣峯環其外若屏,大水萦其前若帶,何氏世葬之。
煃五世祖諱海,妣項氏;曾伯祖諱銘,妣孫氏;曾祖諱銳,妣孫氏。
世以昭穆為序,而虛其高祖之位。
高祖萬戶府君,諱應龍,别葬界橋山。
祖諱旺,别葬栢山嶺,而祖妣章氏,葬先茔之右數十步。
蓋葬三世,而祖妣異其兆焉。
曆年圮廢,煃以嘉靖乙巳,加修而封樹之。
以書來,請記于石。
予聞之,古者墓而不墳,後世始有墳矣;古不修墓,後世始有修墓者矣。
夫禮之微難言矣。
「之生【生 按禮記檀弓上作「之死而緻死之」,此「生」字疑當作「死」。
】 而緻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緻生之,不智而不可為也。
」然孝子之于其親,無往而可以緻死者。
故禮之微難言矣。
後之君子,知隆于墓事者,豈非古禮之變,而近于人情者哉?周禮:冢人「用爵等為封土【用……封土 周禮春官作「以爵等為丘封之度」。
】 之度,與其樹數」。
觀其封,則知位秩之高卑;觀其樹,則知命數之多寡。
所以使後世子孫之識之也。
凡何氏之葬者,悉山澤之敦龐淳固,以忠厚世其家,而不顯于位,故無行事可紀。
獨着其名諱死生,以示其後之人雲。
【此文,昆山、常熟二本大異。
昆本叙何氏先世之生卒年月,及煃之曆官較詳,而文辭不如。
今從常熟本。
昆本有銘辭,仍存于後。
】 大吉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