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九 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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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予在安亭,無事每過其精廬,啜茗論文,或至竟日。
及貞甫沒,而予複往,又經兵燹之後,獨徘徊無所之,益使人有荒江寂至之歎矣。
貞甫諱果,字貞甫。
娶王氏,無子,養女一人。
有弟曰善繼、善述。
其卒【卒 原刻作「葬」,依本丈徑改。
】 以嘉靖三十四年七用日,年四十有二。
即以是年某月日,葬于某原之先茔。
可悲也已。
銘曰: 天乎,命乎,不可知;其志之勤,而止于斯! 陸允清墓志銘餘初未識允清,前年,允清客授吾裡,始見之。
而餘性少出,不能數至其館。
獨允清之門人丁允亨,時時邀予過其家,迎允清與共飲。
一日,允清忽來見别去,遂還太倉。
餘方有中秋泛海之行,舟過其城下,欲訪之,不果。
不數月還,則允清逝矣。
悲夫,餘不獲與允清友也。
天下之學者,莫不守國家之令式以求科舉。
然行之已二百年,人益巧而法益弊;相與剽剝竊攘,以壞爛熟軟之詞為工,而六經聖人之言,直土梗矣。
允清之于經,蓋學之而求其解;于中有所不能自得,雖河洛、考亭之說,辄奮起而與之争,可謂能求得于其心者矣。
至于當世之務,皆通解,而言之悉有條理。
由此言之,使允清獲用,其有所施,豈遂同于今之人哉?以允清之不遇,孰謂科舉之能得士也?江南人多延允清為師;允清獨以師道自居,雖其門人有貴者,不肯少降其禮。
流俗之人以為異,而允清行之自若。
人尤以此重之。
少貧,奉二親,與其世母女兄,恩義甚笃。
日阕無儲,未嘗不怡然也。
性剛介,而亦無矯亢之行,故所至人皆愛敬。
死之日,無不垂涕。
初,允清一日與餘燕會,慨然曰:「昔許靖有高名,蜀先主不欲用之。
法正以為靖浮稱播海内,君若不禮此人,天下将以為君不好士。
先主卒用靖為司徒。
」允清意謂時不能興貴名士,而兢【兢 疑當為「競」。
】 隆利勢也。
餘謂丈夫得志則龍蛇,不得志則蚯蚓。
當伏藏閉凅之日,而觊有顯揚拔擢之榮,必無幸矣。
「君子遯世不見知而不悔」,可也。
允清深以餘言為然。
允清名寰,居海虞之橫泾,後徙雙鳳,又徙沙頭,皆故海虞境,今為太倉州人;而允清又自言其先世居尹山,尹山在吳江縣雲。
允清卒年五十有一。
娶劉氏,有二女:長适楊道立,其幼未許聘。
所著文集若幹卷,經書解若幹卷,老子、莊子參同契注各一卷。
卒之後百有十一日,葬于某山。
實嘉靖三十九年某月日。
允亨治師喪,恤其家,複為之請銘。
銘曰: 千尋幹雲匠石睨,幽蘭無人含芳麗。
順化而往甯為沴?其志之存奚用世?弟子征詞勒玄碣。
周君墓志銘 君以嘉靖某年月日卒。
先是,其子詩試禮部,下第還。
會大司成奏言:「監學法久壞,天下士雲會京師,一旦不為有司所錄,往往去,居家自便;六館幾空,非所以為太平之觀。
乞下所在長吏,敦遣至京,修舍法以幾化成之效,有不如诏者,罪之。
」制曰:「可。
」于是詩在南雍。
間歲不歸,不見君之殁;君殁又不以疾,可痛也。
君之配,先十年卒。
詩與其弟谏、訓、谟,啟攢,與君合葬于縣郭外小虞浦之原,請銘于餘,泣且言曰:「先人少遭闵兇,孤露無依,寄于吾外家。
與先妣誓志自立。
從裡師學,無所成;為農賈,又不能就。
已而入縣書獄。
詩時為童子,縣令見其文而愛之,以是待吾先人不與他從事比。
然其教子,不為一切,優遊而已。
先妣獨嚴迫不少假貸。
嘗曰:『吾為生良苦,汝宜自勉。
吾見某某皆以貧賤發迹。
汝能自立,無忘吾言。
』先妣尋卒。
先人井臼之事,身自為之。
前此不問也。
蓋不欲使兒輩與聞,懼用志之分。
詩所與遊者,年皆與先人若,先人益和光如己友。
蓋遊吾父子間者,歡然無間也。
念吾祖之蚤殁,每祭,辄潸然淚下,歎處世之難,不敢少自宴逸。
比詩獲舉于鄉,始用自适。
而詩方卒業太學,待試于禮部,幾鬥升之祿,而天之降割,遂至于此!自念家故微,先君、先妣勤一生之力,俾有田廬,使詩兄弟得專志于學。
視前世以孤童自奮者,不及詩遠矣。
而不一日養,尤可痛也。
願夫子賜之銘。
」按其友沈孝狀雲雲,詩語良然。
君諱寰,字民服,年四十有九。
孺人性金氏,年三十有八。
葬以甲子正月日也。
嗚呼!人子之痛,何有窮乎。
餘聞君為從事時,巡撫都禦史嘗捕人,誤以同姓名系南京司寇獄,論死。
其父老矣,且無子。
訴于縣,君為言縣令,即日上狀白其冤,取其人還。
其所全活類是。
稽之于古,後當有興者。
是為銘。
李君墓志銘 鄉進士李憲卿之父,曰李君,諱玉,字廷佩。
祖某,父某,母某氏。
世耕昆之羅巷村。
君始入城中,為杜氏壻。
學書不就;為縣掾,亡何,又謝去。
見其子修然玉立,聰明異倫,撫而歎曰:「吾數十年謀所以為吾業者而不得。
吾家良田,其在此也!吾耕之種之,而食其實矣。
」于是日令與邑中賢俊遊,所以優給之者良至,不令纖毫經憲卿心。
嘗家困于輸役,君力為營構。
人見憲卿衣必潔,食必腆,經、書、史必備具,以為其饒裕得自寬。
不知其實不纾,雖憲卿亦莫知也。
嘉靖甲午,憲卿中鄉貢高等。
明年,而君以病卒。
歸有光曰:「世俗兢【兢 疑當為「競」。
】 骛于其所欲得,而日強其力所不能。
其可以得為者,漫焉而無省,敝敝于一生之勤,心疲業廢,趨死而後已,亦可悲矣。
李君,淳厚人也。
視夫鸷疾以趨利,萬不及一。
而能量其所不能而遽止,挾其所能而專以無怠,而卒有以享其成。
人謂李君之受數畸薄,幾及于顯融,而委去之,予之論則不然。
李君之壽,靳于五十。
假令憲卿不第,其甯以無死!今及有以見之,茲乃所以食其勤子之報也。
」 君生于成化丙午,其葬也,以卒之年某月日。
子即憲卿。
孫男女各二人。
銘曰: 朱瀝之丘君所止。
委祉于後,即其身,孰生與死? 居君墓志銘 吳學生居鼎重,以嘉靖二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喪其先府君。
明年四月初二日,嫡母柴孺人亦卒。
皆權厝于昆山朱地村。
至是,其生母陳氏卒。
而二女又相繼以夭。
及貞甫沒,而予複往,又經兵燹之後,獨徘徊無所之,益使人有荒江寂至之歎矣。
貞甫諱果,字貞甫。
娶王氏,無子,養女一人。
有弟曰善繼、善述。
其卒【卒 原刻作「葬」,依本丈徑改。
】 以嘉靖三十四年七用日,年四十有二。
即以是年某月日,葬于某原之先茔。
可悲也已。
銘曰: 天乎,命乎,不可知;其志之勤,而止于斯! 陸允清墓志銘餘初未識允清,前年,允清客授吾裡,始見之。
而餘性少出,不能數至其館。
獨允清之門人丁允亨,時時邀予過其家,迎允清與共飲。
一日,允清忽來見别去,遂還太倉。
餘方有中秋泛海之行,舟過其城下,欲訪之,不果。
不數月還,則允清逝矣。
悲夫,餘不獲與允清友也。
天下之學者,莫不守國家之令式以求科舉。
然行之已二百年,人益巧而法益弊;相與剽剝竊攘,以壞爛熟軟之詞為工,而六經聖人之言,直土梗矣。
允清之于經,蓋學之而求其解;于中有所不能自得,雖河洛、考亭之說,辄奮起而與之争,可謂能求得于其心者矣。
至于當世之務,皆通解,而言之悉有條理。
由此言之,使允清獲用,其有所施,豈遂同于今之人哉?以允清之不遇,孰謂科舉之能得士也?江南人多延允清為師;允清獨以師道自居,雖其門人有貴者,不肯少降其禮。
流俗之人以為異,而允清行之自若。
人尤以此重之。
少貧,奉二親,與其世母女兄,恩義甚笃。
日阕無儲,未嘗不怡然也。
性剛介,而亦無矯亢之行,故所至人皆愛敬。
死之日,無不垂涕。
初,允清一日與餘燕會,慨然曰:「昔許靖有高名,蜀先主不欲用之。
法正以為靖浮稱播海内,君若不禮此人,天下将以為君不好士。
先主卒用靖為司徒。
」允清意謂時不能興貴名士,而兢【兢 疑當為「競」。
】 隆利勢也。
餘謂丈夫得志則龍蛇,不得志則蚯蚓。
當伏藏閉凅之日,而觊有顯揚拔擢之榮,必無幸矣。
「君子遯世不見知而不悔」,可也。
允清深以餘言為然。
允清名寰,居海虞之橫泾,後徙雙鳳,又徙沙頭,皆故海虞境,今為太倉州人;而允清又自言其先世居尹山,尹山在吳江縣雲。
允清卒年五十有一。
娶劉氏,有二女:長适楊道立,其幼未許聘。
所著文集若幹卷,經書解若幹卷,老子、莊子參同契注各一卷。
卒之後百有十一日,葬于某山。
實嘉靖三十九年某月日。
允亨治師喪,恤其家,複為之請銘。
銘曰: 千尋幹雲匠石睨,幽蘭無人含芳麗。
順化而往甯為沴?其志之存奚用世?弟子征詞勒玄碣。
周君墓志銘 君以嘉靖某年月日卒。
先是,其子詩試禮部,下第還。
會大司成奏言:「監學法久壞,天下士雲會京師,一旦不為有司所錄,往往去,居家自便;六館幾空,非所以為太平之觀。
乞下所在長吏,敦遣至京,修舍法以幾化成之效,有不如诏者,罪之。
」制曰:「可。
」于是詩在南雍。
間歲不歸,不見君之殁;君殁又不以疾,可痛也。
君之配,先十年卒。
詩與其弟谏、訓、谟,啟攢,與君合葬于縣郭外小虞浦之原,請銘于餘,泣且言曰:「先人少遭闵兇,孤露無依,寄于吾外家。
與先妣誓志自立。
從裡師學,無所成;為農賈,又不能就。
已而入縣書獄。
詩時為童子,縣令見其文而愛之,以是待吾先人不與他從事比。
然其教子,不為一切,優遊而已。
先妣獨嚴迫不少假貸。
嘗曰:『吾為生良苦,汝宜自勉。
吾見某某皆以貧賤發迹。
汝能自立,無忘吾言。
』先妣尋卒。
先人井臼之事,身自為之。
前此不問也。
蓋不欲使兒輩與聞,懼用志之分。
詩所與遊者,年皆與先人若,先人益和光如己友。
蓋遊吾父子間者,歡然無間也。
念吾祖之蚤殁,每祭,辄潸然淚下,歎處世之難,不敢少自宴逸。
比詩獲舉于鄉,始用自适。
而詩方卒業太學,待試于禮部,幾鬥升之祿,而天之降割,遂至于此!自念家故微,先君、先妣勤一生之力,俾有田廬,使詩兄弟得專志于學。
視前世以孤童自奮者,不及詩遠矣。
而不一日養,尤可痛也。
願夫子賜之銘。
」按其友沈孝狀雲雲,詩語良然。
君諱寰,字民服,年四十有九。
孺人性金氏,年三十有八。
葬以甲子正月日也。
嗚呼!人子之痛,何有窮乎。
餘聞君為從事時,巡撫都禦史嘗捕人,誤以同姓名系南京司寇獄,論死。
其父老矣,且無子。
訴于縣,君為言縣令,即日上狀白其冤,取其人還。
其所全活類是。
稽之于古,後當有興者。
是為銘。
李君墓志銘 鄉進士李憲卿之父,曰李君,諱玉,字廷佩。
祖某,父某,母某氏。
世耕昆之羅巷村。
君始入城中,為杜氏壻。
學書不就;為縣掾,亡何,又謝去。
見其子修然玉立,聰明異倫,撫而歎曰:「吾數十年謀所以為吾業者而不得。
吾家良田,其在此也!吾耕之種之,而食其實矣。
」于是日令與邑中賢俊遊,所以優給之者良至,不令纖毫經憲卿心。
嘗家困于輸役,君力為營構。
人見憲卿衣必潔,食必腆,經、書、史必備具,以為其饒裕得自寬。
不知其實不纾,雖憲卿亦莫知也。
嘉靖甲午,憲卿中鄉貢高等。
明年,而君以病卒。
歸有光曰:「世俗兢【兢 疑當為「競」。
】 骛于其所欲得,而日強其力所不能。
其可以得為者,漫焉而無省,敝敝于一生之勤,心疲業廢,趨死而後已,亦可悲矣。
李君,淳厚人也。
視夫鸷疾以趨利,萬不及一。
而能量其所不能而遽止,挾其所能而專以無怠,而卒有以享其成。
人謂李君之受數畸薄,幾及于顯融,而委去之,予之論則不然。
李君之壽,靳于五十。
假令憲卿不第,其甯以無死!今及有以見之,茲乃所以食其勤子之報也。
」 君生于成化丙午,其葬也,以卒之年某月日。
子即憲卿。
孫男女各二人。
銘曰: 朱瀝之丘君所止。
委祉于後,即其身,孰生與死? 居君墓志銘 吳學生居鼎重,以嘉靖二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喪其先府君。
明年四月初二日,嫡母柴孺人亦卒。
皆權厝于昆山朱地村。
至是,其生母陳氏卒。
而二女又相繼以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