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八 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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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為進士。
蓋南豐曠三十年無登進士者矣。
久之,升建安知縣。
君為人抗直,所事大吏以為儒官,多假借之。
及為縣,見趨走庭谒,上下候伺顔色,自以為不能,欲謝去。
上官由是知其人也,卒強留之。
楊文敏公之族,籍累世貴顯,撓吏治,前令莫能誰何。
君一繩以法,豪右皆怗怗。
汀、漳饑,布政司檄州縣市籴轉輸之。
君曰:「民旦暮且死。
必得米,是索之枯魚之肆也。
第解銀,而米商随之矣。
」即解銀,米商果随之。
他縣籴者,皆不及事。
其不逆上官意,求便于民,多如此也。
禦史行縣,未至十裡所。
停舟欲拷掠人,索獄具,不得;方盛怒,同官皆累息。
君抗言曰:「即至治所而不得,則令罪也。
奈何責之中途?且此亦非拷訊之地。
」禦史卒自愧屈,曰:「令言乃是也。
」無何,禦史來刺蘇州,诘其屬曰:「沈建安非汝嘉定人乎?汝曹皆學此人,不患不為良吏也。
」三載,将入觐。
過家,遂留不往。
監司方列狀薦之,聞而歎曰:「咄咄。
沈君負我矣。
」 君少孤,與寡母幼弟妹相依倚,茕然也。
既得舉,家益貧。
太孺人春秋高,之鄱陽為祿養。
而前教谕未滿,君方待坎,太孺人客死,竟不得祿養。
還又遇盜,掠之湖中,幾不免。
及為吏,尤清苦。
終以不屑意而歸。
蓋生平備曆辛艱,而其志意不少屈雲。
君卒于嘉靖二十六年二月二日。
其葬以明年十二月一日。
春秋六十有七。
先孺人袁氏。
後孺人李氏。
子男六:升、晉、泰、钰、金、铨,女四,孫男女七。
钰曰:「吾先人宦不遂。
其所存有以異于人,不可以不傳。
」以其友李昭所為狀來請銘。
銘曰:靡靡而趨,謂之捷也;孑孑而居,謂之拙也。
亦有不然,以直為說也。
彼逆與順,猶一吷也。
噫!惟項泾之源,有古君子之墳。
樂清丞沈君墓志銘嘉靖十年,朝議以州縣歲貢循年資,非祖宗制法意,乃敕天下學校,掄其才者,而沈君在選。
久之,貢法複變,用事者稍抑之。
君方試吏部庑下,風揚卷,為墨所污,試遂殿,得樂清丞以去。
踰年,卒于官舍。
其子衍慶等歸其喪,權厝焉。
後六年,祔于天平山祖茔,而請銘于予。
予生後君,然嘗同在學宮,會食博士堂中。
貢法行,予亦與其選。
時東南之美,鹹在留都,日夕聚白下。
君居其間,言若不能出口。
酒酣怡然,人多樂與之遊。
君在吏部,予亦試春官。
方聚邸含中,聞選榜出,在坐者皆歎息,以為君屈。
君歸治裝,予又送之于家,在城西絕岸間。
方令工制新衣,衣以出拜,視其色,初不以官為意也。
今因其子之請,蓋間五六年,凄然如複見君矣。
君諱大梁,字景和,别号卓齋。
其先居吳縣竹橋,又由陽羨轉徙昆山。
高祖方,贈大理寺評事;曾祖魯;祖存,城武縣知縣;父濤。
君為人孝友,同母兄大楠三為二千石,不忍其母萬裡就養,自以菽水之養奉,太夫人安焉。
事其寡姊,終身不怠。
于其妻,不以其病失夫婦之歡。
為攝令,赈歲饑,禦漳寇,罷衙前支應,有稱于溫人。
君生于弘治八年正月二十七日,卒于嘉靖二十五年三月十六日。
春秋五十有二。
妻胡氏,繼王氏,子男七人。
沈氏世宦,而君又多男子,以才隽稱,當有以大君之家者。
銘曰: 紉薜荔兮,時所棄也;絆骐骥兮,行不至也。
人之恚兮,己施施;承累累兮,有以遺之。
葉縣丞蘇君墓志銘君諱隴,字文玉,姓蘇氏。
宋末有諱文祥者,自揚州徙蘇州之嘉定。
文祥生子富,子富生文享,文享生士牧,士牧生彜,彜生寅,是為君之考。
初,文祥以畸身來處海上。
其後子孫繁盛,稍稍析居,多為富室。
蓋蘇氏至于今而衰,惟君以寬厚,不苛于利,然獨能保其家。
嘗為弟代輸逋負數百石。
弟死,以禮殡葬之。
娶尚書龔公弘之女。
尚書為都禦史,治漕河,奴乘勢折辱州縣官,官以為尚書親子弟,屈體事之。
及君往省其婦翁,所過深自斂約,人無知者。
嘗至一縣,坐郵亭,适此奴侍立,人驚告其令,令始備禮送迎。
其為長者多此類。
由太學生一為河南葉縣丞,即引疾謝去。
葉縣民為官養馬,例歲一易。
賣者索高價,買者竭赀産,不勝其害。
君令平價出銀,颛使富戶任其役,歲不易,惟易其羸者。
縣有文台山洞,羣盜依阻其中,數出剽劫。
君簡丁壯為民兵,以火藥具攻之,賊遂殲焉。
葉縣人尤稱此二事,曰:「丞,小官也,而能庇我。
」 嘉靖十九年,君年六十有三,以五月二十五日卒。
子男二:九河,先卒;九疇,太學生。
女四:嫁劉似、陸瑤、徐似、葛汀。
孫男二、女一。
二十年十二月九日,從葬馬泾西。
銘曰:蘇自江都,踰江而來。
後嗣沄沄,更起而頹。
惟蘇君賢,久而愈培。
蘇君在葉,撫民如孩。
庀其牧政,家有牝騋。
克奮其武,遂硩文台。
雖官之冗,亦展其才。
日出之處,月浦之隈。
蘇君此藏,千載勿開。
【按硩,音哲,摘堕也。
周禮:「硩簇氏覆夭鳥之巢。
」常熟本凡難字辄改,故作殲字。
又常熟本于先世諱及諸壻名皆削去。
按壻不載可也,先世名不可削也。
今從昆山本。
】 撫州府學訓導唐君墓志銘 予友唐君道虔,以貢待選京師。
居二年,得撫州訓導以行。
未至濟州
蓋南豐曠三十年無登進士者矣。
久之,升建安知縣。
君為人抗直,所事大吏以為儒官,多假借之。
及為縣,見趨走庭谒,上下候伺顔色,自以為不能,欲謝去。
上官由是知其人也,卒強留之。
楊文敏公之族,籍累世貴顯,撓吏治,前令莫能誰何。
君一繩以法,豪右皆怗怗。
汀、漳饑,布政司檄州縣市籴轉輸之。
君曰:「民旦暮且死。
必得米,是索之枯魚之肆也。
第解銀,而米商随之矣。
」即解銀,米商果随之。
他縣籴者,皆不及事。
其不逆上官意,求便于民,多如此也。
禦史行縣,未至十裡所。
停舟欲拷掠人,索獄具,不得;方盛怒,同官皆累息。
君抗言曰:「即至治所而不得,則令罪也。
奈何責之中途?且此亦非拷訊之地。
」禦史卒自愧屈,曰:「令言乃是也。
」無何,禦史來刺蘇州,诘其屬曰:「沈建安非汝嘉定人乎?汝曹皆學此人,不患不為良吏也。
」三載,将入觐。
過家,遂留不往。
監司方列狀薦之,聞而歎曰:「咄咄。
沈君負我矣。
」 君少孤,與寡母幼弟妹相依倚,茕然也。
既得舉,家益貧。
太孺人春秋高,之鄱陽為祿養。
而前教谕未滿,君方待坎,太孺人客死,竟不得祿養。
還又遇盜,掠之湖中,幾不免。
及為吏,尤清苦。
終以不屑意而歸。
蓋生平備曆辛艱,而其志意不少屈雲。
君卒于嘉靖二十六年二月二日。
其葬以明年十二月一日。
春秋六十有七。
先孺人袁氏。
後孺人李氏。
子男六:升、晉、泰、钰、金、铨,女四,孫男女七。
钰曰:「吾先人宦不遂。
其所存有以異于人,不可以不傳。
」以其友李昭所為狀來請銘。
銘曰:靡靡而趨,謂之捷也;孑孑而居,謂之拙也。
亦有不然,以直為說也。
彼逆與順,猶一吷也。
噫!惟項泾之源,有古君子之墳。
樂清丞沈君墓志銘嘉靖十年,朝議以州縣歲貢循年資,非祖宗制法意,乃敕天下學校,掄其才者,而沈君在選。
久之,貢法複變,用事者稍抑之。
君方試吏部庑下,風揚卷,為墨所污,試遂殿,得樂清丞以去。
踰年,卒于官舍。
其子衍慶等歸其喪,權厝焉。
後六年,祔于天平山祖茔,而請銘于予。
予生後君,然嘗同在學宮,會食博士堂中。
貢法行,予亦與其選。
時東南之美,鹹在留都,日夕聚白下。
君居其間,言若不能出口。
酒酣怡然,人多樂與之遊。
君在吏部,予亦試春官。
方聚邸含中,聞選榜出,在坐者皆歎息,以為君屈。
君歸治裝,予又送之于家,在城西絕岸間。
方令工制新衣,衣以出拜,視其色,初不以官為意也。
今因其子之請,蓋間五六年,凄然如複見君矣。
君諱大梁,字景和,别号卓齋。
其先居吳縣竹橋,又由陽羨轉徙昆山。
高祖方,贈大理寺評事;曾祖魯;祖存,城武縣知縣;父濤。
君為人孝友,同母兄大楠三為二千石,不忍其母萬裡就養,自以菽水之養奉,太夫人安焉。
事其寡姊,終身不怠。
于其妻,不以其病失夫婦之歡。
為攝令,赈歲饑,禦漳寇,罷衙前支應,有稱于溫人。
君生于弘治八年正月二十七日,卒于嘉靖二十五年三月十六日。
春秋五十有二。
妻胡氏,繼王氏,子男七人。
沈氏世宦,而君又多男子,以才隽稱,當有以大君之家者。
銘曰: 紉薜荔兮,時所棄也;絆骐骥兮,行不至也。
人之恚兮,己施施;承累累兮,有以遺之。
葉縣丞蘇君墓志銘君諱隴,字文玉,姓蘇氏。
宋末有諱文祥者,自揚州徙蘇州之嘉定。
文祥生子富,子富生文享,文享生士牧,士牧生彜,彜生寅,是為君之考。
初,文祥以畸身來處海上。
其後子孫繁盛,稍稍析居,多為富室。
蓋蘇氏至于今而衰,惟君以寬厚,不苛于利,然獨能保其家。
嘗為弟代輸逋負數百石。
弟死,以禮殡葬之。
娶尚書龔公弘之女。
尚書為都禦史,治漕河,奴乘勢折辱州縣官,官以為尚書親子弟,屈體事之。
及君往省其婦翁,所過深自斂約,人無知者。
嘗至一縣,坐郵亭,适此奴侍立,人驚告其令,令始備禮送迎。
其為長者多此類。
由太學生一為河南葉縣丞,即引疾謝去。
葉縣民為官養馬,例歲一易。
賣者索高價,買者竭赀産,不勝其害。
君令平價出銀,颛使富戶任其役,歲不易,惟易其羸者。
縣有文台山洞,羣盜依阻其中,數出剽劫。
君簡丁壯為民兵,以火藥具攻之,賊遂殲焉。
葉縣人尤稱此二事,曰:「丞,小官也,而能庇我。
」 嘉靖十九年,君年六十有三,以五月二十五日卒。
子男二:九河,先卒;九疇,太學生。
女四:嫁劉似、陸瑤、徐似、葛汀。
孫男二、女一。
二十年十二月九日,從葬馬泾西。
銘曰:蘇自江都,踰江而來。
後嗣沄沄,更起而頹。
惟蘇君賢,久而愈培。
蘇君在葉,撫民如孩。
庀其牧政,家有牝騋。
克奮其武,遂硩文台。
雖官之冗,亦展其才。
日出之處,月浦之隈。
蘇君此藏,千載勿開。
【按硩,音哲,摘堕也。
周禮:「硩簇氏覆夭鳥之巢。
」常熟本凡難字辄改,故作殲字。
又常熟本于先世諱及諸壻名皆削去。
按壻不載可也,先世名不可削也。
今從昆山本。
】 撫州府學訓導唐君墓志銘 予友唐君道虔,以貢待選京師。
居二年,得撫州訓導以行。
未至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