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回 耿存忠痛哭燕玉 任自立急呈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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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朗發惱。

    若不進去說,難以又要門包。

    旁邊松之盛道:“李大哥不必作難,且着蔔大哥回去,再與員外商議,自有主見。

    ”于是蔔壬急回到家,見過冉安人,又一面入監告知任自立說:“員外偌大家私,難道隻惜數千金之費?不如在衆夫人跟前多多盡些人事,包管速成。

    若隻耽延,萬一遇着如茅球借勢生風之人,一味歪究,豈不有關員外的身家?” 任自立想了一回,歎口氣道:“外情不如内情,亦隻得如此。

    ”因寫一封密字,教冉安人預備下白銀三千兩,令柴姐會同木媽媽暗地送與林夫人一千,耿夫人一千,吳夫人一千,務須足數,還要求個确信。

    冉安人接得這個字,便照依行事。

    柴姐回來道:“林夫人決意不收,說救人是好事,我再無不用力之理。

    就是事成之後,亦不可如此。

    ”當晚木媽媽亦來說,耿、吳二夫人亦皆不收。

    且又怪木媽媽不當以财利引誘,分明是小視了。

    冉安人得知十分着急。

     木媽媽道:“我家小姐,嫁到耿家,與丈夫最是相得。

    現在從嫁的丫環與本家侍女,俱不合姑爺之意。

    我家小姐如今令人四下裡尋訪,安人若肯多使些銀子,買一兩個送去,必得他小夫妻歡喜,他自給你出力。

    耿姑爺與吳大人又比不得尋常中表,說一是一,豈不能早早完結?”冉安人聽了,即送回音與任自立,自立亦便成允,聽憑安人所為。

    誰知冉安人在家看過許多女子,俱不合式。

    正在愁急之際,天子又親征漢王,得勝回朝,降下一道恩旨:凡仁宗未上賓之先,罪在可宥者,一概赦免。

    如職官诖誤,亦行複職。

    以此,副都禦史燕玉,主事宣節,雖皆病沒,亦皆還給诰命。

    如宣惠等,亦皆赦出。

    惟任自立不在此例。

    冉安人見此旨诏,益發心慌。

    欲另作計議,又無妙法。

    見自家養的女兒如花如玉,到十分去得,不得已訂至監中與任自立商議。

    自立初猶不允,後來見勢甚急,隻得依從。

     冉安人回家告知香兒。

    香兒隻不言語。

    冉安人一面知會木媽媽回明林夫人,說是替小姐買了一個上好侍女;一面送香兒到耿家,說是林夫人買的,送給小姐。

    辦得甚實細密,無人知覺。

    當日香兒母女不免痛哭相别。

    及至到得耿家,見耿朗風雅,雲屏寬厚,便亦自有主意:一心事奉,加意殷懃,不數日就作了耿朗側室。

    耿朗起初隻認作是任财主替夫人買的侍女,愛他貌美心靈,故爾留在身邊。

    後來方知是任财主親女,反倒不好輕待,禀明康夫人,收拾西廂三間,令他居住。

    任香兒又往家内取來箱櫃、牀帳、桌椅、壺瓶等物,将三間西廂整齊得珠圍翠繞,錦簇花攢,并将自己侍女亦叫來,一名綠雲,一名紅雨。

    自此一家都稱為二娘,耿朗亦即催促表叔結案。

    于是,吳禦吏定罪奏準,說任自立系家奴飲酒失火,本人住居城外,并不知情,又隻燒得本家,亦未及街巷。

    且自一更燒起,三更将滅,雖救滅在晏駕之後,而起火實在晏駕之先,情猶可原。

    隻比尋常失火罪加一等,将所捐雜職斥革,枷責折贖,看鋪家奴枷滿重懲,不準贖罪。

    是日任自立方得回家。

    這一番前後使用,足足有五六千金。

    外邊夥計乘便偷逃者亦不下三四萬兩,家私耗去一半,還陪去一個女兒。

    由此把自私自利之心全部冷淡,将典當燒鍋官利債加一賬一并收起,一切家事,盡付安人經管,自卻杜門謝客,一意焚修。

     卻說耿朗年甫十八便得如花之妻,似玉之妾,真乃朝朝歲首,夜夜元宵。

    任香兒又千伶百俐,深得正室之心,善取丈夫之意。

    隻因這一來有分教:蘭簪隊裡,顯來個慣解憤朱家。

    翠袖班中,引出了不逢時賈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