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回 茅禦史摘奸成案 林夫人相婿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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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大三,抱金磚。

    若肯說時,我包管必成。

    ” 康夫人道:“你可先往通信,有回話時我再令人前往。

    ”喬媽媽領命,次日回來說,木媽媽昨已通信,明日過來回話。

    又到明日,喬媽媽領着木媽媽與康夫人叩過頭,因說道:“我家主母多多拜上夫人,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夫人不棄自是好事,且彼此又都知道,再有何說?隻是要看看少爺。

    ”喬媽媽道:“隻怕少爺害羞。

    ”木媽媽道:“這十月新冬,誰家不祭掃墳墓?且喜兩家祖茔同在西直門外門頭村之西,擇定日期正好相看。

    ”康夫人應允。

    于是定于十月十一日上墳。

    到了是日,康夫人坐轎,耿朗騎馬,一簇人早出城去,那邊林夫人邀了忠誠伯花夫人、小姑宣安人,三乘轎亦出城來,恰好走在一路。

    這邊康夫人看那第一轎内坐一個瓜子臉兒、長細身材、五旬上下,穿着孝服。

    第二轎内坐一個年老佳人,不住望外張看。

    第三轎内坐一個半老命婦,大約是林家夫人。

    那邊林、花、宣三夫人看這邊一乘大轎,掀起簾子,坐着一位夫人。

    轎旁一匹馬騎着一個少年,圓圓白白面皮,疏疏朗朗眉目,高高大大身材,端端正正舉止,人品出衆,一表非俗。

    兩邊又有喬、木二人作眼,不問便都理會。

    當晚各自進城,宣安人因有服在身,先自回家。

    林夫人留花夫人過宿商儀,次日黎明便令人去請宣安人,才進得門,林夫人便問道:“姑母看那小官人何如?”宣安人道:“想嫂與大妗必都願意。

    ”花夫人道:“我年老眼花,看的雖不十分真切,卻隻有些合意。

    ”宣安人道:“大妗看得上,我再無看不上之理。

    ”林夫人道:“若作成時,你須是姑娘嶽母,休要瞞我。

    ”宣安人道:“謾說姑娘嶽母,就作嶽母亦所不辭。

    ”花夫人道:“如此說是姑母亦願意了?”說畢,一起好笑。

     用畢早飯,宣安人道:“侄女住在我家,這些天他妹妹甚相合好,說亦有,笑亦有,大有離不開的樣子。

    ”林夫人道:“正是我要接他姊妹兩個同來多住些時,将來各自出嫁,豈能長在一處?”花夫人道:“既都情願,何不令人去送喜信?”林夫人仍令木媽媽望鼓樓街來。

    康夫人得信大喜,一連又令幾次人去問名次,取庚帖,後又令管家婆葉氏去暗看雲屏。

    這日恰好林夫人接了愛娘雲屏回來,葉氏回家說林小姐人品可愛,贊不絕口。

     康夫人益加歡喜,遂定于十一月初一日納彩。

    到了是日,康夫人同康蕲春、火信安、吳安陸、吳禦史夫人及棠、荊、合共八位,轎馬圍随,來至林家。

    這邊林、宣、花并衆親出迎,行禮讓坐。

    點茶已畢,從人呈上禮單,林夫人拜受。

    康夫人道:“先夫曾與先尚書相契,不想今日作成姻親。

    ”林夫人道:“未亡人不娴母訓,小女又複蠢劣,諸事不周,統希原諒。

    ”棠、荊、合三夫人一齊道:“兩家爰親作親,男家是衣冠望族,女家是列宿名卿,既無齊鄭之嫌,必契朱陳之好。

    嗣後諸事和合,俱在他小夫妻身上。

    隻要他小夫妻相睦,自然家道吉昌,又安有不周事體?”座間康夫人問到宣安人世派,宣夫人道:“先夫官同沈括,職似呂端,隻緣微嫌被斥,遂至聖世長辭。

    至今親丁三口,向平之事都在未亡人了。

    ”棠、荊、合三夫人聽畢,又都解慰一番。

    當下茶點數次,衆人告辭。

    林、宣、花三夫人送至前廳,看着上轎出門,方才入内。

    正是:男婚女嫁,真難盡父母之心;燕侶莺俦,最易動夫妻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