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一 官政治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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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甯六年已後,歲鑄銅錢六百餘萬貫。
○茶利 國朝茶利,除官本及雜費外,淨入錢,禁榷時取一年最中數計一百九萬四千九十三貫八百八十五,内六十四萬九千六十九貫茶淨利。
(賣茶,嘉佑二年收十六萬四百三十一貫五百二十七,除元本及雜費外,得淨利十萬六千九百五十七貫六百八十五。
客茶交引錢,嘉佑三年除元本及雜費外,得淨利五十四萬二千一百一十一貫五百二十四。
)四十四萬五千二十四貫六百七十茶稅錢。
(最中嘉佑元年所收數,除川茶錢在外。
)通商後來取一年最中數計一百一十七萬五千一百四貫九百一十九錢,内三十六萬九千七十二貫四百七十一錢茶租,(嘉佑四年通商立定茶租錢六十八萬四千三百二十一貫三百八十缗,累經【原作『經累绖』,據明抄本改。
】減放,至治平二年最中分收上數。
)八十萬六千三十二貫六百四十八錢茶稅。
(最中治平三年除川茶稅錢外,會此數。
) 二 本朝茶法,幹德二年始诏在京、建州、漢、蕲口各置榷貨務。
五年始禁私賣茶,從不應為情理重。
太平興國二年,删定禁法條貫,始立等科罪。
淳化二年,令商賈就園戶買茶,公于官場貼射,始行貼射法。
淳化四年,初行交引,罷貼射法。
西北入粟給交引,自通利軍始。
是歲罷諸處榷貨務,尋依舊。
至鹹平元年,茶利錢以一百三十九萬二千一百一十九貫三百一十九為額。
至嘉佑三年,凡六十一年,用此額,官本雜費皆在内。
中間時有增虧,歲入不常。
鹹平五年,三司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以十分茶價,四分給香藥,三分犀象,二【似應作『三』。
】分茶引。
六年又改支六分香藥犀象,四分茶引。
景德二年許人入中錢帛金銀,謂之三說。
至祥符九年,茶引益輕,用知秦州曹玮議,就永興、鳳翔以官錢收買客引,以捄引價。
前此累增加饒錢。
至天禧二年,鎮戎軍納大麥一鬥,本價通加饒共支錢一貫二百五十四。
幹興元年,改三分法,支茶引三分,東南見錢二分半,香藥四分半。
天聖元年,複行貼射法,行之三年,茶利盡歸大商,官場但得黃晚惡茶,乃诏孫奭重議罷貼射法。
明年,推治元議省吏勾覆官句獻等,皆決配沙門島。
元詳定樞密副使張鄧公、參知政事呂許公、魯肅簡各罰俸一月。
禦史中丞劉筠、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質、西上合門使薛昭廓、三部副使各罰銅二十斤。
前三司使李谘落樞密直學士,依舊知洪州。
皇佑三年,筭茶依舊,隻用見錢。
至嘉佑四年二月五日,降勑罷茶禁。
國朝六榷貨務,十三山場都賣茶歲一千五十三萬三千七百四十七斤半,租額錢二百二十五萬四千四十七貫一十,其六榷貨務取最中。
嘉佑六年,抛占茶五百七十三萬六千七百八十六斤半,租額錢一百九十六萬四千六百四十七貫二百七十八。
荊南府租額錢三十一萬五千一百四十八貫三百七十五,受納潭、鼎、澧、嶽、歸、峽州、荊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萬五千三百五十七斤。
漢陽軍租額錢二十一萬八千三百一十一貫五十一,受納鄂州片茶二十三萬八千三百斤半。
蕲州蕲口租額錢三十五萬九千八百三十九貫八百一十四,受納潭、建州,興國軍片茶五十萬斤。
無為軍租額錢三十四萬八千六百二十貫四百三十,受納潭、筠、袁、池、饒、建、歙、江、洪州,南康、興國軍片散茶共八十四萬二千三百三十三斤。
真州租額錢五十一萬四千二十二貫九百三十二,受納潭、袁、池、饒、歙、建、撫、筠、宣、江、吉、洪州,興國、臨江、南康軍片散茶共二百八十五萬六千二百六斤。
海州租額錢三十萬八千七百三貫六百七十六,受納睦、湖、杭、越、衢、溫、婺、台、常、明、饒、歙州片散茶共四十二萬四千五百九十斤。
十三山場租額錢共二十八萬九千三百九十九貫七百三十二,共買茶四百七十九萬六千九百六十一斤。
光州光山場買茶三十萬七千二百十六斤,賣錢一萬二千四百五十六貫。
子安場買茶二十二萬八千三十斤,賣錢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九貫三百四十八。
商城場買茶四十萬五百五十三斤,賣錢二萬七千七十九貫四百四十六。
壽州麻步場買茶三十三萬一千八百三十三斤,賣錢三萬四千八百一十一貫三百五十。
霍山場買茶五十三萬二千三百九斤,賣錢三萬五千五百九十五貫四百八十九。
開順場買茶二十六萬九千七十七斤,賣錢一萬七千一百
○茶利 國朝茶利,除官本及雜費外,淨入錢,禁榷時取一年最中數計一百九萬四千九十三貫八百八十五,内六十四萬九千六十九貫茶淨利。
(賣茶,嘉佑二年收十六萬四百三十一貫五百二十七,除元本及雜費外,得淨利十萬六千九百五十七貫六百八十五。
客茶交引錢,嘉佑三年除元本及雜費外,得淨利五十四萬二千一百一十一貫五百二十四。
)四十四萬五千二十四貫六百七十茶稅錢。
(最中嘉佑元年所收數,除川茶錢在外。
)通商後來取一年最中數計一百一十七萬五千一百四貫九百一十九錢,内三十六萬九千七十二貫四百七十一錢茶租,(嘉佑四年通商立定茶租錢六十八萬四千三百二十一貫三百八十缗,累經【原作『經累绖』,據明抄本改。
】減放,至治平二年最中分收上數。
)八十萬六千三十二貫六百四十八錢茶稅。
(最中治平三年除川茶稅錢外,會此數。
) 二 本朝茶法,幹德二年始诏在京、建州、漢、蕲口各置榷貨務。
五年始禁私賣茶,從不應為情理重。
太平興國二年,删定禁法條貫,始立等科罪。
淳化二年,令商賈就園戶買茶,公于官場貼射,始行貼射法。
淳化四年,初行交引,罷貼射法。
西北入粟給交引,自通利軍始。
是歲罷諸處榷貨務,尋依舊。
至鹹平元年,茶利錢以一百三十九萬二千一百一十九貫三百一十九為額。
至嘉佑三年,凡六十一年,用此額,官本雜費皆在内。
中間時有增虧,歲入不常。
鹹平五年,三司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以十分茶價,四分給香藥,三分犀象,二【似應作『三』。
】分茶引。
六年又改支六分香藥犀象,四分茶引。
景德二年許人入中錢帛金銀,謂之三說。
至祥符九年,茶引益輕,用知秦州曹玮議,就永興、鳳翔以官錢收買客引,以捄引價。
前此累增加饒錢。
至天禧二年,鎮戎軍納大麥一鬥,本價通加饒共支錢一貫二百五十四。
幹興元年,改三分法,支茶引三分,東南見錢二分半,香藥四分半。
天聖元年,複行貼射法,行之三年,茶利盡歸大商,官場但得黃晚惡茶,乃诏孫奭重議罷貼射法。
明年,推治元議省吏勾覆官句獻等,皆決配沙門島。
元詳定樞密副使張鄧公、參知政事呂許公、魯肅簡各罰俸一月。
禦史中丞劉筠、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質、西上合門使薛昭廓、三部副使各罰銅二十斤。
前三司使李谘落樞密直學士,依舊知洪州。
皇佑三年,筭茶依舊,隻用見錢。
至嘉佑四年二月五日,降勑罷茶禁。
國朝六榷貨務,十三山場都賣茶歲一千五十三萬三千七百四十七斤半,租額錢二百二十五萬四千四十七貫一十,其六榷貨務取最中。
嘉佑六年,抛占茶五百七十三萬六千七百八十六斤半,租額錢一百九十六萬四千六百四十七貫二百七十八。
荊南府租額錢三十一萬五千一百四十八貫三百七十五,受納潭、鼎、澧、嶽、歸、峽州、荊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萬五千三百五十七斤。
漢陽軍租額錢二十一萬八千三百一十一貫五十一,受納鄂州片茶二十三萬八千三百斤半。
蕲州蕲口租額錢三十五萬九千八百三十九貫八百一十四,受納潭、建州,興國軍片茶五十萬斤。
無為軍租額錢三十四萬八千六百二十貫四百三十,受納潭、筠、袁、池、饒、建、歙、江、洪州,南康、興國軍片散茶共八十四萬二千三百三十三斤。
真州租額錢五十一萬四千二十二貫九百三十二,受納潭、袁、池、饒、歙、建、撫、筠、宣、江、吉、洪州,興國、臨江、南康軍片散茶共二百八十五萬六千二百六斤。
海州租額錢三十萬八千七百三貫六百七十六,受納睦、湖、杭、越、衢、溫、婺、台、常、明、饒、歙州片散茶共四十二萬四千五百九十斤。
十三山場租額錢共二十八萬九千三百九十九貫七百三十二,共買茶四百七十九萬六千九百六十一斤。
光州光山場買茶三十萬七千二百十六斤,賣錢一萬二千四百五十六貫。
子安場買茶二十二萬八千三十斤,賣錢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九貫三百四十八。
商城場買茶四十萬五百五十三斤,賣錢二萬七千七十九貫四百四十六。
壽州麻步場買茶三十三萬一千八百三十三斤,賣錢三萬四千八百一十一貫三百五十。
霍山場買茶五十三萬二千三百九斤,賣錢三萬五千五百九十五貫四百八十九。
開順場買茶二十六萬九千七十七斤,賣錢一萬七千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