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 名臣事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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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事實類苑卷第十二
名臣事迹(五)
◆名臣事迹(五)
石守道
韓丕
曹侍中
李詢
韓忠獻
王文正
○石守道
石守道學士為舉子時,寓學于南都,其固窮苦學,世無比者。
王侍郎渎聞其勤約,因會客,以盤餐遺之,石謝曰:『甘脆者,亦某之願也。
但日享之則可,若止修一餐則明日何以繼乎?朝享膏粱,暮厭粗粝,人之常情也。
某所以不敢當賜。
』便以食還,王咨重之。
【倦遊雜錄。
】 ○韓丕 骊山白鹿觀,向有道士王某,通五經。
結茅廬數十區,講授生徒幾百人,韓丕亦嘗從之學。
王間遣生徒往近村市酒,一日,命韓挈榼以往。
王謂諸生曰:『韓秀才風骨粹重,向去進士不可量也。
然到山歲餘,未嘗見其所業。
』命破扃,索其寝室中,于席下得槲葉厚四五寸,或二三葉,或十數葉,以細梗貫之,乃韓之著述也。
王見之驚駭,自此厚加禮待。
其後官至貳卿翰林學士。
【出倦遊雜錄。
】 ○曹侍中 曹利用以蔭補殿前承旨,嘗述備邊之策。
契丹南侵,六師薄伐,至于澶淵,契丹遣使求和。
真宗曰:『須忠義識略之人,可以入敵境觀其誠僞,不必限以位秩高下。
』二府薦利用可使,真宗曰:『是常陳邊事者。
』召見,首陳和戎息民為便。
上問家所在,利用曰:『臣盡節,得死為幸,豈顧家為?』乃假崇儀副使将命,至大名,路梗不通,缒城而下。
晝夜兼行,抵虜帳,戎主請割關南地,利用慷慨宣國威靈,稱朝廷歲以缯帛為遺,可也。
遂與韓祀同還,以書詞未遜,複與祀往。
虜遣王繼忠與利用言,兩朝歡好,實為美事,虜王【明抄本作『主』。
】年少,願兄事南朝。
又遣姚東之俱來講解,虜遂北歸。
○李詢 李詢授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
詢嗜酒,常早朝上奏,奏事,宿酲未解,酒氣醺然沖于禦座。
上謂曰:『開封府煩卿,宜節酒。
』詢再拜謝罪,然不飲酒不樂,竟以過度而卒。
○韓忠獻 臣唐英嘗聞缙紳先生言,故太師許國公在中書日,嘗見天下諸路有職司,捃拾官吏小過,辄顔色不怿。
曰:『今天下太平,主上之心,雖蟲魚草木,皆欲得所。
夫仕者,大則望為公卿,次亦望為侍從,職司二千石,其下亦望京朝幕職,奈何锢之?』于聖世持心如此,昔袁安不以贓罪鞫人,其韓公之謂乎?上嘗思之,命張方平譔神道碑。
【以上出本朝名臣傳。
】 ○王文正 祥符初,【渑錄作『中』。
】趙德明上言,本國饑,求粟百萬斛。
大臣皆請以違誓責之,王魏公旦獨請具粟如其數于京師,诏德明【渑錄有『入京』二字。
】來取。
真宗喜。
德明大慚,且歎朝廷有人。
【燕談。
】 二 王魏公與楊文公大年友善,疾笃,延大年于卧内,托草遺奏。
言忝為宰相,不可以将盡之言,為宗親求官,止叙平生遭遇之意。
表上,真宗歎惜之,遽遣就第,取子【涑水有『弟』字。
】名數錄進。
【明抄本有注『涑水紀聞』四字。
】 三 王旦,字子明,大名人。
祖徹,進士及第,官至左拾遺。
父佑,以文學【涑水有『介直』二字。
】知名,知制诰二十餘年,至兵部侍郎,風鑒精審。
旦少時,佑常明以語人,謂旦必至公輔,手植三槐于庭以識之。
旦幼聰悟,寬裕清粹。
太平興國中,一舉登進士第,除大理評事,知嶽州平江縣事,徙監潭州酒稅。
知州事何承矩薦其才行,太宗召除著作佐郎。
是時,方興文學,修三館,建秘閣,求文籍。
旦以選與校正。
遭父喪,追【涑水作『趣』。
】出供職。
端拱中,通判鄭州事,月餘,徙濠州,遭母喪去,诏複故任。
淳化初,充【原誤作『中』,據明抄本改。
涑水作『以』。
】殿中【原誤作『占』,據明抄本及涑水改。
】丞直史館。
【原誤作『舒』,據明抄本及涑水改。
】明年,除左正言,知制诰。
四年,同判吏部流内铨,知考課院。
會妻父趙昌言參知政事,旦上奏,以知制诰中書屬官,引唐獨孤郁避權德輿故事,因求解職,上嘉而許之。
以禮部郎中充集賢殿
王侍郎渎聞其勤約,因會客,以盤餐遺之,石謝曰:『甘脆者,亦某之願也。
但日享之則可,若止修一餐則明日何以繼乎?朝享膏粱,暮厭粗粝,人之常情也。
某所以不敢當賜。
』便以食還,王咨重之。
【倦遊雜錄。
】 ○韓丕 骊山白鹿觀,向有道士王某,通五經。
結茅廬數十區,講授生徒幾百人,韓丕亦嘗從之學。
王間遣生徒往近村市酒,一日,命韓挈榼以往。
王謂諸生曰:『韓秀才風骨粹重,向去進士不可量也。
然到山歲餘,未嘗見其所業。
』命破扃,索其寝室中,于席下得槲葉厚四五寸,或二三葉,或十數葉,以細梗貫之,乃韓之著述也。
王見之驚駭,自此厚加禮待。
其後官至貳卿翰林學士。
【出倦遊雜錄。
】 ○曹侍中 曹利用以蔭補殿前承旨,嘗述備邊之策。
契丹南侵,六師薄伐,至于澶淵,契丹遣使求和。
真宗曰:『須忠義識略之人,可以入敵境觀其誠僞,不必限以位秩高下。
』二府薦利用可使,真宗曰:『是常陳邊事者。
』召見,首陳和戎息民為便。
上問家所在,利用曰:『臣盡節,得死為幸,豈顧家為?』乃假崇儀副使将命,至大名,路梗不通,缒城而下。
晝夜兼行,抵虜帳,戎主請割關南地,利用慷慨宣國威靈,稱朝廷歲以缯帛為遺,可也。
遂與韓祀同還,以書詞未遜,複與祀往。
虜遣王繼忠與利用言,兩朝歡好,實為美事,虜王【明抄本作『主』。
】年少,願兄事南朝。
又遣姚東之俱來講解,虜遂北歸。
○李詢 李詢授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
詢嗜酒,常早朝上奏,奏事,宿酲未解,酒氣醺然沖于禦座。
上謂曰:『開封府煩卿,宜節酒。
』詢再拜謝罪,然不飲酒不樂,竟以過度而卒。
○韓忠獻 臣唐英嘗聞缙紳先生言,故太師許國公在中書日,嘗見天下諸路有職司,捃拾官吏小過,辄顔色不怿。
曰:『今天下太平,主上之心,雖蟲魚草木,皆欲得所。
夫仕者,大則望為公卿,次亦望為侍從,職司二千石,其下亦望京朝幕職,奈何锢之?』于聖世持心如此,昔袁安不以贓罪鞫人,其韓公之謂乎?上嘗思之,命張方平譔神道碑。
【以上出本朝名臣傳。
】 ○王文正 祥符初,【渑錄作『中』。
】趙德明上言,本國饑,求粟百萬斛。
大臣皆請以違誓責之,王魏公旦獨請具粟如其數于京師,诏德明【渑錄有『入京』二字。
】來取。
真宗喜。
德明大慚,且歎朝廷有人。
【燕談。
】 二 王魏公與楊文公大年友善,疾笃,延大年于卧内,托草遺奏。
言忝為宰相,不可以将盡之言,為宗親求官,止叙平生遭遇之意。
表上,真宗歎惜之,遽遣就第,取子【涑水有『弟』字。
】名數錄進。
【明抄本有注『涑水紀聞』四字。
】 三 王旦,字子明,大名人。
祖徹,進士及第,官至左拾遺。
父佑,以文學【涑水有『介直』二字。
】知名,知制诰二十餘年,至兵部侍郎,風鑒精審。
旦少時,佑常明以語人,謂旦必至公輔,手植三槐于庭以識之。
旦幼聰悟,寬裕清粹。
太平興國中,一舉登進士第,除大理評事,知嶽州平江縣事,徙監潭州酒稅。
知州事何承矩薦其才行,太宗召除著作佐郎。
是時,方興文學,修三館,建秘閣,求文籍。
旦以選與校正。
遭父喪,追【涑水作『趣』。
】出供職。
端拱中,通判鄭州事,月餘,徙濠州,遭母喪去,诏複故任。
淳化初,充【原誤作『中』,據明抄本改。
涑水作『以』。
】殿中【原誤作『占』,據明抄本及涑水改。
】丞直史館。
【原誤作『舒』,據明抄本及涑水改。
】明年,除左正言,知制诰。
四年,同判吏部流内铨,知考課院。
會妻父趙昌言參知政事,旦上奏,以知制诰中書屬官,引唐獨孤郁避權德輿故事,因求解職,上嘉而許之。
以禮部郎中充集賢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