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 名臣事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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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事實類苑卷第十二 名臣事迹(五) ◆名臣事迹(五) 石守道 韓丕 曹侍中 李詢 韓忠獻 王文正 ○石守道 石守道學士為舉子時,寓學于南都,其固窮苦學,世無比者。

    王侍郎渎聞其勤約,因會客,以盤餐遺之,石謝曰:『甘脆者,亦某之願也。

    但日享之則可,若止修一餐則明日何以繼乎?朝享膏粱,暮厭粗粝,人之常情也。

    某所以不敢當賜。

    』便以食還,王咨重之。

    【倦遊雜錄。

    】 ○韓丕 骊山白鹿觀,向有道士王某,通五經。

    結茅廬數十區,講授生徒幾百人,韓丕亦嘗從之學。

    王間遣生徒往近村市酒,一日,命韓挈榼以往。

    王謂諸生曰:『韓秀才風骨粹重,向去進士不可量也。

    然到山歲餘,未嘗見其所業。

    』命破扃,索其寝室中,于席下得槲葉厚四五寸,或二三葉,或十數葉,以細梗貫之,乃韓之著述也。

    王見之驚駭,自此厚加禮待。

    其後官至貳卿翰林學士。

    【出倦遊雜錄。

    】 ○曹侍中 曹利用以蔭補殿前承旨,嘗述備邊之策。

    契丹南侵,六師薄伐,至于澶淵,契丹遣使求和。

    真宗曰:『須忠義識略之人,可以入敵境觀其誠僞,不必限以位秩高下。

    』二府薦利用可使,真宗曰:『是常陳邊事者。

    』召見,首陳和戎息民為便。

    上問家所在,利用曰:『臣盡節,得死為幸,豈顧家為?』乃假崇儀副使将命,至大名,路梗不通,缒城而下。

    晝夜兼行,抵虜帳,戎主請割關南地,利用慷慨宣國威靈,稱朝廷歲以缯帛為遺,可也。

    遂與韓祀同還,以書詞未遜,複與祀往。

    虜遣王繼忠與利用言,兩朝歡好,實為美事,虜王【明抄本作『主』。

    】年少,願兄事南朝。

    又遣姚東之俱來講解,虜遂北歸。

     ○李詢 李詢授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

    詢嗜酒,常早朝上奏,奏事,宿酲未解,酒氣醺然沖于禦座。

    上謂曰:『開封府煩卿,宜節酒。

    』詢再拜謝罪,然不飲酒不樂,竟以過度而卒。

     ○韓忠獻 臣唐英嘗聞缙紳先生言,故太師許國公在中書日,嘗見天下諸路有職司,捃拾官吏小過,辄顔色不怿。

    曰:『今天下太平,主上之心,雖蟲魚草木,皆欲得所。

    夫仕者,大則望為公卿,次亦望為侍從,職司二千石,其下亦望京朝幕職,奈何锢之?』于聖世持心如此,昔袁安不以贓罪鞫人,其韓公之謂乎?上嘗思之,命張方平譔神道碑。

    【以上出本朝名臣傳。

    】 ○王文正 祥符初,【渑錄作『中』。

    】趙德明上言,本國饑,求粟百萬斛。

    大臣皆請以違誓責之,王魏公旦獨請具粟如其數于京師,诏德明【渑錄有『入京』二字。

    】來取。

    真宗喜。

    德明大慚,且歎朝廷有人。

    【燕談。

    】 二 王魏公與楊文公大年友善,疾笃,延大年于卧内,托草遺奏。

    言忝為宰相,不可以将盡之言,為宗親求官,止叙平生遭遇之意。

    表上,真宗歎惜之,遽遣就第,取子【涑水有『弟』字。

    】名數錄進。

    【明抄本有注『涑水紀聞』四字。

    】 三 王旦,字子明,大名人。

    祖徹,進士及第,官至左拾遺。

    父佑,以文學【涑水有『介直』二字。

    】知名,知制诰二十餘年,至兵部侍郎,風鑒精審。

    旦少時,佑常明以語人,謂旦必至公輔,手植三槐于庭以識之。

    旦幼聰悟,寬裕清粹。

    太平興國中,一舉登進士第,除大理評事,知嶽州平江縣事,徙監潭州酒稅。

    知州事何承矩薦其才行,太宗召除著作佐郎。

    是時,方興文學,修三館,建秘閣,求文籍。

    旦以選與校正。

    遭父喪,追【涑水作『趣』。

    】出供職。

    端拱中,通判鄭州事,月餘,徙濠州,遭母喪去,诏複故任。

    淳化初,充【原誤作『中』,據明抄本改。

    涑水作『以』。

    】殿中【原誤作『占』,據明抄本及涑水改。

    】丞直史館。

    【原誤作『舒』,據明抄本及涑水改。

    】明年,除左正言,知制诰。

    四年,同判吏部流内铨,知考課院。

    會妻父趙昌言參知政事,旦上奏,以知制诰中書屬官,引唐獨孤郁避權德輿故事,因求解職,上嘉而許之。

    以禮部郎中充集賢殿